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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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頭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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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風廣場 轉貼人joycee  長篇~警告看到最後眼睛會拖昌~未滿18歲請勿觀看


「鈴…鈴…鈴…」在寂靜的半夜,忽然沒來由的傳來一陣手機聲響,早已有職業病的我,連忙翻身而起,睜著惺忪的睡眼,四處尋找聲響的來源,五秒鐘後,我在我的手提袋裡,找到了一邊狂叫一邊發抖的手機,從對方的聲音中,感覺到十分急促而興奮,就連我的反應十分冷淡而無力,他似乎也沒查覺到。

「無厘頭!無厘頭!醒了沒?去年,去年那個『留頭魔』又出現了!你要不要來分局?快點,再十分鐘法醫就要去驗屍了!」

「留頭魔」?一聽到這個名詞,我整個人就像被人潑了冷水一樣馬上清醒了過來。我怎麼可能忘了這個名字?這個駭人聽聞的名字還是我第一個在媒體上發表的呢!我連忙坐了起來,看了看手錶:一點三十分。我急忙回答:「好!夠朋友,你可是第一個告訴我的吧?我十分鐘一定到…保持聯絡喔!」邊說電話,我一邊套上衣服和褲子,電話一掛上,我就拎了機車鑰匙出門了。

到了分局,果然沒看到其他媒體記者,心裡一爽:「鬼靈精這小子真夠意思!」不過,像這種重大社會刑案,是不可能不引起其他「嗜血」媒體的興趣的。更何況我們是雜誌,出刊日不比其他電子媒體,一個「新聞快報」馬上就將最新消息和畫面傳送在電視、廣播上,一想到,「獨家」的快感馬上就蕩然無存,因此最多再過十五分鐘,所有的媒體記者應該都會出現在命案現場吧?

就在我的熱情逐漸冷卻的同時,忽然有個人用力拍了拍我的背:「馬的,吳澧童,你飆車啊?從永和到中山分局只花了你十分鐘?」

我連頭也不用回,就可以猜到這位拍打我的人就是我在分局的眼線:鬼靈精。為什麼他會有這個綽號呢?其實我真的很想請教他的父母。他本姓歸,叫霖競,乍聽之下還挺有個性的,誰知道,「歸」再加上「霖競」,不就是「鬼靈精」嗎?這小子也不甘示弱,他說我姓吳,叫澧童,所以就叫我「無厘頭」!反正我從小就被人「無厘頭」叫到大,多他一個混蛋也沒差。

倒是這小子本性就交遊廣闊,什麼媒體如果從分局長或刑事組找不到最新消息,一通電話問他保證所有「秘密」都知道的詳細清楚。不過他也是有分寸的人,該說和不該說絕對分的清清楚楚,也不知為什麼,他對我就是最夠意思,也或許我們「暗黑社會周刊」內容火辣香豔,他是忠實讀者吧,因此為了要拿到免費的雜誌,他總是會將一些還沒曝光的案件或消息事先透露給我知道。反正我是周刊記者,也沒辦法寫什麼「獨家」,因此兩人目前還算「相處甚安」。

不過,其實我倆之間還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為什麼他會從一個小員警跳級為刑事組的組員,這點,和我息息相關。

雖然是凌晨兩點多,整棟分局還是燈火通明、人聲鼎沸,所有的警員看起來都神色匆匆,似乎大敵當前。沒多久,果然所有的媒體都來了,就連SNG車都出動了,面對這樣的陣仗,看了看自己只揹了一個破爛背包,一個還過得去的「佳能」相機,就不由得咒罵起自己的雜誌實在「寒酸」的過了頭…

「喂,無厘頭,法醫和檢察官已經來了,要走囉,我先把地址給你,你去那邊再等我吧?」

我無意識的點了點頭,順手拿了他的紙條,瞄了一下地址,騎上機車就離開了。
儘管是酷熱的七月,但我一到了案發現場的大樓樓下,一股陰寒之氣從四面八方襲來,我不禁打了個哆嗦,這種讓人不寒而慄的怨氣,剎那間,讓我右手上臂的雞皮疙瘩又全部都發作了起來…

有人覺得很奇怪:像我這樣的人,為什麼會在「暗黑社會」這本八卦雜誌做事?就他們的看法,一個歷史系畢業的學生,不是該繼續研究,就是到學校任教。當記者也還說的過去,但是電視台記者不選,報社記者不做,就算是雜誌社,也該找間像樣知名的試試,卻沒想到我一畢業就跳進了這間眾人皆曰「扒糞」的雜誌社做個小記者,而且一做就做了六年,就算有其他同業想要挖我,我也笑笑回絕,六年來,既沒升官,薪水也只加了三千元,究竟什麼樣的誘因讓我繼續做下去?週遭的朋友沒有一個不笑我傻…除了我女朋友之外。

不過,大部份的人都不曉得一件事:當記者只是我的一個幌子而已,我真正的職業是:生涯規劃諮詢師。

簡單的說,我是一個「老師」。一個看風水的「老師」。

說也奇怪,這個本事好像與生俱來的一樣,大概國中開始,我就對命理星相的一些事情感到好奇。與其說是好奇,不如說是無師自通的智能。就像一般人從小就會喝水拉屎一樣自然,常常在路上看到一些人從我身旁經過,就能「感應」到在他身上已發生,或者即將發生的事情,更讓我不能適應的,是自小我就有所謂的「天眼通」。

還記得很小的時候,我就很怕鬼,家裏的人一直都不懂:為什麼我會這麼怕鬼?反正你又不看見?但是一般正常人大概都沒辦法體會:如果你從早到晚都能看到「死人」在身旁走來走去,那你不怕,才有「鬼」咧!

舉個例來說吧,就好像之前布魯斯威利主演的「靈異第六感」一樣,我就和那小孩有著相同的「感應」。還記得有回全家吃過晚餐後,我離開餐桌想去上廁所,才一打開門,就發現黑暗中有個頭懸在半空中,發出慘暗的綠光。讓我印象十分深刻的是:那顆頭的左半臉是不見的,仔細一看,才知道原來那半邊已經被壓個稀爛。

那顆頭就這樣浮在半空,就在我開門的一瞬間,「它」緩緩的轉過頭來,用他僅剩的右眼直盯著我瞧,他那粉碎殘破的左半邊,血水隨著腦部的脈動,運律般的逐漸流洩出來,鮮紅的血液混雜著乳白色的腦漿……請容我這樣形容它:就像是放了許多紅辣椒的肉羹湯緩緩的往下流,更過份是:它還對著我笑呢!我就這樣呆住不動看了它十秒鐘,他才像變魔術般唰的一下自空中消失。

隔天,我才從大人的口中知道,隔壁巷子裡平常下午會去接他孫子下課的周爺爺,就在昨天下午過馬路的時候,被一輛機車撞倒,機車騎士就在下車攙扶他的同時,被隨後急駛而來的公車撞個正著,周爺爺只是擦傷…但這個機車騎士卻被公車輾過頭部,當場死亡……

小時候的我,還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只是接連這幾天,每天凌晨三點多,我都會在我的床頭看到那顆只剩一半的頭,浮在半空中這麼惡狠狠的瞪著我,後來只要我的右手臂開始起雞皮疙瘩,我就知道那顆頭又來了!

有天我實在忍不住,鼓起勇氣問它:「你倒底想幹什麼?每天來找我!煩死人了!」

它並沒有開口,不過,我知道它用著相當怨恨悲憤的語氣告訴我:「為什麼?為什麼死的是我?我很幹!很幹!!」

不知從哪兒來的想法,我突然脫口而出:「人的死,都是注定的,時間一到,沒有人能躲的掉。你的死,也一樣。那都是命中注定,跑不了的!」

它,用著那僅存的右眼,以一種十分不可思議的眼光瞄著眼前這個不到十歲,還在全身發抖的小男孩,說出不該屬於這個年紀所說的話,過了半響,它才不情願的搖了搖頭,從此就再也沒出現過了…

一想到小時候這些不愉快的回憶,我隨即如往常般用力的甩了甩頭,彷彿這樣做,就能把這些不舒服的感覺甩到九宵雲外……

一陣「嘰…」的緊急煞車聲傳來,將我從兒時不堪的回憶拉回到現實。我定神一看,最先下警務車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石法醫,緊接著是檢察官、刑事組組長,和我那辛苦開車的兄弟「鬼靈精」。

除了那位年輕的女檢察官外(不曉得是哪個沒良心的上級,竟然在半夜兩點派個年輕的女檢察官來處理這種慘不忍睹的瘋狂殺人案)石法醫看到我,輕輕的點了點頭,刑事組組長李英才看見我站在路旁,也衝著我笑了笑,說了句:「麻煩你了!」歸霖競也過來拍了拍我的肩膀,四個人在打過招呼併肩往大樓走去,沒想到後方卻傳來一聲相當不耐煩的疑問:「是誰通知記者來這兒的?我不是交代你們:叫記者在分局大廳等候消息的嗎?」

一聽到這句話,我們三個人都停下了腳步,回頭看著那位剛剛爆發怨言的年輕女檢察官,她一手拿著記事本,一手插著腰,眉宇間明顯的露出十分不爽的神情。

這時,唯一沒有回頭的石法醫悶笑了一聲,頭也不回的說:「妳知道他是誰嗎?對我而言,他還比妳有用的多哩!」說完,就逕自往大樓電梯走去,其他人隨即跟了上去。我感到十分不好意思,只好滿懷歉意的向她笑了笑,她瞪了我一眼,馬上從我身旁走過,大聲喊住李組長:「我說的話你是沒聽見嗎?我說,記者不是應該留在大廳裡等消息嗎?倒底是誰叫他過來的?」

沒人接話。

李組長和石法醫根本沒空理她,兩人正忙著做簡報:報案人是如何發現死者的;死者的頭顱又是如何擺放在枕頭上;而死者的交遊又如何如何…歸霖競看到女檢察官氣呼呼的站在一旁生悶氣,就上前拉著她到一旁,指著我小聲的說:「他叫吳澧童啦,別看這個記者傻傻的,他可幫我們破了不少案子哩!」

話才剛說完,這女檢察官像是看到外星人一般吃驚的看著我:「什麼?他就是那個『無厘頭』吳澧童?那個硫酸滅屍的命案就是他破的?」

我不好意思的點了點頭。其實,說穿了,破案對我而言並不困難,並不因為我像金田一或是名偵探柯南一樣有著高超的推理能力,而是我能和死者「接觸」,再經由死者所提供的「線索」,然後找到殺害他們的凶手!

如同那女檢察官所說的,硫酸滅屍的那件案子,當時在發現屍體後,幾乎只剩骨骸,就連裝屍體的桶子也被腐蝕的差不多了,可以說完全沒有線索可尋,就在檢警雙方不知所措的時候,我的腦海裡突然出現一個大哥大的號碼, 我感覺到那就是一個「線索」,於是我馬上撥這隻電話過去,沒想到是死者生前的手機,被凶嫌在做案後拿去送人,就這麼一通電話,讓這個無頭懸案給破了。

這案子破的十分漂亮,讓凶嫌輸的五體投地,不過這和「留頭魔」這件事無關,留到以後再說。

一知道我是「無厘頭」之後,女檢察官的態度有如一百八十度一樣的轉變,連忙跑過來和我握手:「不好意思,原來你就是『無厘頭』啊…我們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的同仁都把你的事當傳奇一樣說呢…」

我和歸霖競對看一眼後露出苦笑,也難怪別人會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呢…

出了電梯後,只見案發現場早已被「刑案現場,禁止進入」的黃色字條給重重包圍住。現場的鑑識警員不停的在一旁拍照、蒐進證物,石法醫和李組長也和在場員警做密集式的溝通,我四處張望了一下,看到屋外門口,有個年輕男子一邊哽咽,一邊在和一旁的員警做筆錄。就我「專業」的角度來看:這個男子應該就是「苦主」了!

「…我…我也不知道…她…她應該沒什麼…沒什麼仇人…吧?誰…誰會這麼狠心…把她…把她的頭…頭砍下來呢…?」這年輕男人啜泣著說。

我打量了一下這個男人:身材約一七五左右,留個側分西裝頭,掛副眼鏡。看起來頂多二十來歲,穿著T恤和牛仔褲,從穿著造型看來,應該還是個上班族吧…不知道死者與他的關係是什麼?發生這樣的事,又親眼目睹這麼凶殘的命案現場,就一個這麼年輕的男生,心頭上的震憾可想而知,也難怪,就算在做筆錄的時候,他也是邊描述邊發抖。

由於報案時間沒多久,死者的遺體還遺留在現場,其實,說「遺體」有點不合理。因為哪還有「遺體」?客觀的說只剩遺「頭」吧?由房間的大小看來:它應該是個五、六坪大的小套房,裡面的傢俱除了床之外,就剩一張小桌子,其他都是一些衣櫥、小櫃子、電視、冰箱等等,還有一間廁所,這麼小的房間裡擠著快十個人,無怪乎每個人身上幾乎都滿頭大汗,汗臭味彌漫著整個房間。

不過雖然天氣很燥熱,但是當你親眼目睹那顆頭擺在床上的時候…我想,大概沒有人不會一股寒意從頭涼到腳吧?她看起來十分安詳,如果不是身體不見,她根本就像是安安穩穩的在睡覺一樣。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我總覺得:那個女孩子的嘴角是輕輕的上揚,彷彿露出淺淺的微笑一般。

床單十分乾淨,沒有任何掙扎打鬥的痕跡,就連一絲紊亂也沒有,所有的被子、枕頭都整齊乾淨的放在床上。那顆頭呢,就放在枕頭上,也或許已經死亡幾天了吧,臉上雖然有化妝,不過已經可以看見些許明顯的屍斑。

「和去年那五個腦袋一樣,不是嗎?」就在我仔細端詳那頭顱的「笑容」時,石法醫冷冷的在我身後冒出一句話來,把我著實的嚇了一大跳,過了兩秒,待我回過神來,才勉強的笑著回他:「沒錯,這凶手實在超強的!究竟他是怎麼讓受害人毫無掙扎、抵抗的情況下把他們的頭顱砍下,還能在無人察覺的情況下將那些無頭屍體運走…這我真的想不通呢…」

「我也不曉得!」石法醫這時看到我那正經八百的神情,也忍俊不住的笑出來:「幹嘛?你怕啦?」我們相視大笑,所有人都用極為驚異的眼光看著我們,就連死者的朋友也轉過來,先是滿臉的淚痕,然後忍不住破口大罵:「笑什麼?她人都死了,有什麼好笑的!」

聽他這麼說,我才驚覺自己的囂張無情,剎時有點羞愧。不過,閱「死」人無數的石法醫卻毫不理會那男子的怒吼,拉著我往床旁走,指著死者的頭說:「無厘頭,你看看,這才是最神奇的地方!」他叫我趴低,然後小聲的說:「你看,這顆頭擺在這兒兩天了,兩天來沒有半滴血水滲出,枕頭上也沒有血漬,你知道這是為什麼嗎?」

我的腦袋像是靈光一現:「難道…難道說,這不是『第一現場』?!」我馬上反問?

石法醫點了點頭:「我猜也是,所以說這頭顱已經先『處理』過了,才再送回這兒,不過那個男的…」他用下巴指了指那個嘴裡還在碎碎唸的男人:「他說呢,這女人已經有兩天沒有和他聯絡了,所以他才打電話過來,也沒有人接,他就拿了這女生在門外鞋櫃旁放的預備鑰匙進來…結果就看到這個啦…」

我正要問問題時,一陣低沉的嘔吐聲從我身後響起,我回頭一看,原來是那個年輕女檢察官蹲在廁所所發出來的,看樣子,這種駭人聽聞的場面還真是少看為妙。

「噁…哇咧…噁…」所有在場的員警聽到這一連串的嘔吐聲,都發出「噗…嗤」的忍笑聲。沒辦法囉,誰叫女檢察官菜嘛,沒見過大場面。

就在我和石法醫研究死者遺骸的同時,歸霖競叫了我一聲,然後把我抓到一旁,小聲的問我:「我們李組長叫偶問你啊…有沒有『感應』到啥咪東西啊?」

說真的,我冒出一身的冷汗,並不是看到死者的慘狀,而是我竟然「感應」不到任何東西!

去年在面對這件案子的時候,我也遭遇到同樣的困難:五名死者,四女一男,都死在自己家中,和這名女子一樣:沒有血跡、沒有抵抗、沒有痛楚的神情,甚至…我感應不到他們有一絲一毫的「怨氣」遺留在事發現場。

現在,我得插一下話,用「科學」的角度說明一下「鬼魂」的定義。

其實,我們存在的這個空間,是一個很大的磁場,而每一個生物的身上,都有一定的能量。人在死亡的時候,就會釋放出大量的能量,散布在死亡的地方。因此,在殯儀館、墓地和醫院等較陰的地方,它的磁場也很容易容納、吸收這些死者在死前,所有怨恨、遺憾、不捨、掛念、不解、痛苦…種種七情六慾的「能量」,當磁場聚集了超出一定程度的能量時,這些能量會轉換成電波,刺激人的大腦深處,讓人「看見」,這也就是所謂的「見鬼」了!

這些被人看見的「能量」,就是大家口中的「鬼魂」。

不過…能量的接受程度,與每個人的「天份」有很大的關係。有些人在非常細微的能量中,就能感受到不尋常的「氣氛」,這些人,也就是天生的「天眼通」。(就像我和靈異第六感那個小男孩一樣)而動物呢,也同樣對於這些看不見的「能量」十分敏感,所以常常會看見貓會對著家中的一角,拱起身、豎起毛開始張牙舞爪;有時也會聽到狗對著虛無的夜空開始「吹狗螺」…換言之,牠們都「感應」到了人們所不能看見,或不能聽到的「東西」…

話不多說,言歸正傳…這回的命案就和去年那五件命案一模一樣:我一點感應也沒有,換句話說:這兒沒有任何「不平靜」的「靈體」存在…這種情形,只能用「詭異」來形容…死者的「能量」,或者說是「靈魂」,就像是從沒存在這世上一樣,消失無影無蹤!
 
[size=5][color=lemonchiffon]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來[/color][/size] [size=5][color=#fffacd][/color][/size] [size=5][color=#fffacd] 我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color][/size] [size=5][color=#fffacd][/color][/size] [size=5][color=#fffacd] 我愛鬼版的心!有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color][/size] [size=5][color=#fffacd][/color][/size] [size=5][color=#fffacd] 更如黃河的水一發不可收拾[/color][/size] [size=5][color=#fffacd][/color][/size] [size=5][color=#fffacd] 同志們一起拿起幟熱的心 [/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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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沮喪!我對「鬼靈精」搖了搖頭,表示自己實在沒幫上忙,他也蠻能體諒的摟住我的肩:「無厘頭,人嘛,總有不順遂的時候,男人呢,日操夜操,也會有六點半的時候嘛?就叫你不要打太多手×你就不聽,看吧?神明不幫你了吧?」

被他這麼一虧,我差點笑到岔氣!打了他一拳之後就敗興回家了,臨走前,還看到所有媒體已經聚集在大樓底下,這種殘忍的凶殺案,嗜血的媒體怎麼不「大作文章」呢?但是我始終不解:為什麼我的「法力」會失靈了呢?

隔天上午醒來,已經是中午十二點多了,匆匆洗了把臉,就到「暗黑社會」雜誌社的編輯部了!
「哇靠!我的吳大記者,現在才來上班哪?啊?」

不用說,這位就是「暗黑社會」雜誌社的總編輯:周志昌。只有他,才能這般「笑裡藏刀」的和你胡亂哈拉。他手中拿著我的卡,然後摟住我的肩,十分奸邪的對我說:

「喂,老兄,我老是覺得很奇怪:你呢,明明是中午十二點多才進公司,為什麼你的卡上的時間是九點整?如果我沒記錯,社長好像有說過:不準別人代打卡…那能不能請您解釋一下:這卡究竟是誰打的呢?」

我笑了笑:「唉,總編,誰會幫我打卡呢?其實啊,昨天,喔,不,今天清晨兩點哪,我去採訪那個『留頭魔』啊,還記得嗎?就是去年那四女一男只有頭剩下的那個命案啊?…後來在那兒採訪拍照,早上就順道過來打了卡,然後就先回家睡大頭覺囉!很累耶?我也是為這雜誌在打拼哪!放半天假回家又有什麼關係呢?」

他一副不置可否的模樣,這才不甘願的放我過去,其實呢…真正的原因我可不能告訴他,昨天清晨我回到家都五點多了,誰還有什麼鳥精神去打那什麼兩光卡呢?不過,的確是有人代打了卡,但…那個「人」,一般人是看不見的!

看到這兒,一定覺得很奇怪對不對?其實,對我們這種已經修煉了十年以上的茅山術士來說,這只是區區的雕蟲小技罷了。原因很簡單:我養小鬼。

說穿了,您就覺得不稀奇了,不過呢,養小鬼可不是人人都養的起喔,可別以為,餵這些小鬼用米啊、飯啊、肉啊就能滿足他們了…想要養小鬼,得要用自已的鮮血,他們才會成長,才會把你當成他們的主人,你叫他們往東,他們絕對不會往西!

大家一定都聽過養小鬼,至於要怎麼養,怎麼教他,大概就沒啥人知道了吧…不是我在誇張,如果沒有專人教導,哪天小鬼反噬回去…後果比你現在腦海裏所出現最恐怖的鬼片還淒慘十倍!!

這也是機緣巧合啦,有天,我在隨意翻找可以報導的題目時,忽然在坊間一本挺有名的「二手市場」裡,看到有人刊登一則廣告:

「時運不濟?運氣不佳?風水不順?財運不利?專人養小鬼,五萬至四十萬元不等,讓您事業亨通、時來運轉、風生水起、財源滾滾,意者請電:××××…××××…無誠者勿試。」

說真的,像我們這種八卦雜誌,你報導什麼國民黨、民進黨如何執政?曹興誠和張忠謀哪個人真正看到了「燕子」?或者何處有溫情?哪兒尋真愛?我想,大概出個兩三期就倒了吧?想看政治,不會看新新聞嗎?想看景氣,不會翻財訊嗎?想知道溫暖真愛,不會看大愛頻道或者是慈濟月刊嗎?看「暗黑社會」,就是要看一些不一樣、特別、八卦的事情嘛!

因此,我馬上就撥了這通電話過去,電話一接通,一股「妖」氣很快就從話筒那邊傳遍我的全身,右手臂的雞皮疙瘩隨即又麻上心頭,我知道,和我通電話的那個人,八九不離十,他,不是人。

在電話中,我們相約到他內湖的家探訪,碰了面後,兩個人才知道彼此在電話中就已經曉得對方的來頭「不簡單」。我知道他其實是修煉千年以上的鯉魚仙,而他也知道我有天眼通,是個通曉陰陽兩岸的「陰陽師」。

在他的協助下,我在半年內學習了如何養小鬼,如何到墓地、醫院裡找到最「陰」,法力最「強」的小鬼,在一個偶然的機緣下,我們找到了一個最陰的嬰孩:他還沒從母親出生,母親就過逝的那種嬰靈。他不但吸收到陽世間的養份,到了陰間還能從母親的遺愛裡繼續存活……這樣的小鬼怨氣最強,而他日後的法力培養也不可限量。

看到這兒,有沒有覺得有點噁心呢?其實,這個社會上,真的有許多事情是不能說穿的,否則,這個社會會大亂,這個世界會崩潰,整個人類會陷入一種萬劫不復的境界……!

聰明的讀者,也應該猜的到是誰幫我打的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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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留頭魔

回到座位上,我翻開今天的報紙,果不其然,五大報全都是用十分顯著的標題來「詮釋」今天凌晨發生的凶殺案!

「凌晨離奇催花, 留頭狂魔再現!……去年四女一男留頭命案,至今尚未偵破,一年後,『留頭魔』又再度重返人間,辣手催花,社會治安敗壞至斯,警方目前束手無措……」

當我正想好好的看報紙時,忽然間全身一陣奇癢,在我耳際忽地響起幾聲嘰嘰尖叫…我馬上領悟怎麼回事,立刻拿起了報夾,往電梯走去。

電梯到了十三樓。那兒是個待租的辦公室,裡面空盪盪的啥也沒有,而落地大門上「吉屋出租」的紅紙,在長久歷經豔陽曝曬後也日趨褪色,我晃過大門,走到樓梯後的洗手間,先看了看確定沒人後,接著就找了間看起來還乾淨的馬桶坐下,把門鎖上。

我挑出瑞士刀,輕輕的在左手食指上劃了一刀,待鮮血流出後,再用右手拿報紙,左手呢就懸空放著,大概五秒鐘後,左手食指上的鮮血形成一條細線,從傷口上筆直的往上竄,再順著門縫往外留,就像一條紅細線從我的食指中跑出,然後成一個ㄇ字型般出了門口,接著就是一個小孩子的聲音在門外輕響,我知道,是我養的「小朋友」要來討東西吃了,我就一邊看報,一邊餵它。

翻了翻這些報紙,其實他們都說的十分籠統;這可能也與警方單位不願將所有案情曝露有關。畢竟,去年有五個人因為同樣的手法而死於非命,上從總統、行政院長、市長;下到民意代表、民眾輿論都給警方單位相當大的壓力,但是令人疑竇的是:這些死者彼此都沒有什麼相關之處:四個女子中,一位是業餘模特兒,一位是家庭主婦,一位是學生,還有一個是酒家女,而另一名男子則是健身房的教練,這幾個人別說互相不認識,就連他們的朋友也都沒有任何交集,而這五人在死前也都沒有與他人結怨,讓警方十分棘手。

這回的死者也一樣:一個上班族,過著朝九晚五的生活,就連男友也才剛交往,每天生活起居正常…這樣的人說句難聽點的話:走在路上被人姦殺的機會都微乎其微,既無冤也無仇的,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整個身體被人取走,只留下頭顱呢?著實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一想到這兒,發生手指一陣劇痛,低頭一看,這小鬼竟然趴到我的手指上,用牠那尖銳的牙齒直接來吸血了!!我連忙右手將報夾往上一扔,先以左手一翻抓住牠,然後右手劃了個「綑縛咒」,說了聲:

「定!」

牠馬上就直挺挺的停在半空中不動,臉上還露出一副想幹架的模樣,我右手捏了個手訣,牠馬上因為咒語的緊箍法力而開始疼痛,到後來表情愈來愈謙卑,我才使鬆手咒。

一用上咒語,我立刻想到一件事…不料丟上去的報夾掉下來,狠狠的砸到我的腦袋,當我的疼痛逐漸復原後……我竟然又忘了剛才想到什麼了!!敲著自己的腦袋,實在想不起來剛剛聯想到什麼事,只好悻悻然的提起報夾回到辦公室。

混了一天後,晚上答應和女友碰面。草草的交了稿,騎上機車就往目的地前進。

我和她交往至今,不到兩個月,兩個人卻因工作關係只能見面個幾次。有時候一個星期都見不到,頂多電話聯絡一下。不過她通常白天都關機,因為她的工作是pub的調酒師,白天是精神狀況太差,到了晚上神氣活現的,這樣晝夜顛倒的工作,和我們記者趕稿的模式還真有點像。

習學,是她的名字。

當初為什麼會和她相遇,說起來還真是十分微妙。記得那天,我「奉命」去pub採訪女藝人放浪形骸的行徑。那是間位於南京東路三段和建國高架橋附近的pub,叫做「suck hell」。因為不少媒體朋友都傳說:這間外界普遍知曉的「同志」pub,有許多女明星喜歡在錄影完,或者是吃完晚飯後殺到那兒「續攤」,因為它採會員制,因此能進去的人本來就不多,再加上藝人的前往,因此在入口就有十分嚴格的管制:若非熟客帶領,一般外人是不得其門而入的。

而我,卻不知道這個規矩。

那天晚上,我拎了小型偷拍相機就打算進去,那是個像「黑金剛」的手機型偷拍相機,底片的感光度還必須用到1600的,否則偷拍出來的效果會不好。就在我好容易找到了入口時,一個彪形大漢攔住了我:「喂,先生,你不能進去。」

我抬頭一看,天哪,看到他我才發現:原來「他」是女的!而且至少有兩百公分高,一百公斤以上的重量,因為她的體型看起來,就和一個身經百戰的摔角選手沒兩樣,她身著雙排扣西裝,裡頭則是黑色絲質襯衫,還綁了個帥氣的馬尾,頭髮挑染成紅色,右耳則掛了個骷髏頭的耳環,肌肉隱隱可見,想必也該是個練家子。

我身高雖說也有一百八,但或許是茅山法術練太久了,陰氣過盛,再加上晨昏顛倒的工作,只有六十三公斤,而且整個人看起來就是一付營養不良的模樣,如果沒意外的話,我大概一拳就被她「K O」了吧?但我人既然到了,怎麼能因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落跑」了呢?這實在有違我記者的天職。

「我有朋友在裡頭。」我硬著頭皮說。

「她是誰?我請她來帶你進去。」說話雖說客氣,但態度十分強硬。

我低著頭推開了她:「讓我看看她在不在裡頭?」原想趁機溜進去,看能不能遇上熟人,才剛跨進門裡,就被人一把像老鷹抓小雞般的「拎」了起來:

「我說:你的朋友是誰,我請她出來帶你進去!」這回她的聲音更加嚴厲低沉。

我右手一揮,順手就畫了個「頭痛咒」,原想貼在她太陽穴上,給她一點教訓,沒想到她從背後狠狠的踹了我一腳,我整個人凌空飛起,直落在吧台前面,好巧不巧,一個女孩子正在跳著大膽的脫衣舞,我一臉就撞進她那柔軟的「海棉蛋糕」中,再加上我人站不穩,雙手就這麼「攀」上她的一對豪乳…

「臭小子,你幹嘛!」這女子的「男」伴馬上把丈二和尚摸不著腦袋的我一把抓開,隨手拿起了酒瓶,正往我腦袋上敲的時候,「碰」的一聲,有人一把抓住了瓶子!

我回頭一看,在強力的燈光照射下,一個瘦高的人影躍到吧台上,一把抓住那瓶高高舉起的酒瓶…再定睛一看,這位帥氣英挺的救星,竟然是一位女子!她迅速的自吧台輕輕躍下,動作漂亮到有如奧運選手般自然輕盈,她對從後追來的保鏢揮了揮手:

「這位!」用下巴指了指我:「是我的朋友,他,是來找我的!」

她又對那位高舉酒瓶、殺氣騰騰、餘怒未消的「男」伴說:

「他不是故意的,不小心滑倒,請見諒!」

不知道因為她是酒保,還是這間pub的老闆,這些人在聽過她的「解釋」後,竟然連問都不問,馬上就恭敬識相的退去,一場騷動迅速解決,我就這樣的認識了我的女友,也就是剛剛救我的人:習學。

還正在回想當日我倆初識的過程時,一雙細細的手臂從我背後迅速的摟住我的肩:「在想什麼想這麼認真?不是在想我,對不對?」

從這人身上所散發出來的淡淡幽香就知道:來人正是習學。我還來不及回頭,一個熱吻已經撲上我的嘴…這就是她,從來不管現在兩個人身處何地,也不管是不是有路人圍觀,只要她要,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有時候想想:為什麼像她這樣的女孩子會喜歡我?身高快一百七,瘦瘦高高的,長長的頭髮,無辜的臉龐,配合上明亮慧黠的雙眸,白皙到近乎透明的膚質,走在路上,有如模特兒的身材,總會引起許多男人的側目,還有就是對我的敵意:

「這男人!憑什麼能勾把到這麼正點的馬子?」

我也不知道,有時候也會問她:「我真想不通;像妳這麼漂亮的女孩子,又認識這麼多男生,為什麼會選我這個又瘦又混又沒出息又沒錢的傻記者呢?」她總是聳聳肩的回我:「這世上總會有許多沒法解釋的事,我就是喜歡你,不行啊?」

「今天找我出來玩,待會兒不用上班嗎?」我輕輕的推開她,順便躲避路人好奇和一些男人「仇視」的眼光。

習學笑著說:「對啊,今天我就想和你約會,不想去上班!」「妳不去行嗎?」我擔心的問。她抱的更緊了:「哎喲,不去不去不去啦!想和你在一起,不想去啦!」好吧,不去就不去。反正又不是我去上班,那,我們今天要幹什麼呢?

「今天啊,我們去陽明山看夜景,然後抱在一起看一整天…不過三點多就要送我回去唷,我怕我會睡著。」她笑著說。

又去陽明山?還騎車去?看著她那張略帶哀求而又渴望的臉…好吧!那咱們倆就走吧!雖說陽明山的手機收訊不太好,不過,為了避免雜誌社的「奪命追魂扣」,先把行動關機再說!

就在我溫香暖玉抱滿懷、佳人旁臥安枕眠的同時,這個喧囂的社會,還是不能平靜下來!
因為當我打開隔天報紙,赫然發現頭條竟然登著幾個大字:「留頭狂魔再奪生命 牛郎惹禍命喪黃泉!」

還沒從震驚的心情中回復過來,後腦勺就被人狠狠的敲了一記:「靠!你手機昨天幹嘛關機?」

不用說,鐵定是我們那個沒良心的總編輯打的。原先想和他小吵一架,不過一想到這新聞實在不能延遲,只好打哈哈的說:「沒電了嘛…那我昨晚又和女友在一起…好啦好啦,我現在就到市刑大(台北市刑警大隊)走一趟,好吧?」邊說話,我就邊提著相機匆忙出門了。

進了市刑大偵一隊,只見所有的警員出現難得一見的興奮和忙碌,不是在打電話,就是拿著資料不停奔走,而不少媒體記者也在一旁守候,不時的交頭接耳。我隨手拉了一個認識的記者學弟,就追問他:「喂,他們看起來粉忙咧…是不是案情有什麼線索啊?」

他一看是我,便抓到一旁小聲的說:「學長,我告訴你啊,昨天的這個死者啊,是個很有名的牛郎店經理呢,他手下的牛郎少說也有一二十人,很多達官顯貴,甚至黑社會老大的情婦,都曾「栽」在他的「棒」下哩…現在單單列出可疑人員哪,就有五、六個人,每個人查下來,個個都有致他於死地的嫌疑…這案子的凶手如果就是『留頭魔』,那所有的案子也都結案啦!」

在這位學弟的簡述下,我才對昨天這案子有個簡單的了解:這男的「花名」叫jcakson傑克森,本名叫沈森。在台北市的牛郎裏可是響噹噹的人物,雖說人已經四十好幾了,不過十幾歲就出來打混的他,在牛郎業界早有「強棒教父」的名號,帶出來的子弟兵更不在話下,個個「能征善戰」,而且他專向名人富商、黑社會角頭的情婦、老婆下手,因為據他的說法是呢:「良家婦女」在床上「調教」起來有種特別的「快感」…

由於他行事囂張、做人海派,早就有人放話想要幹掉他,可是他這個人呢又十分機警,居無定所,而且根本不買車,以免哪天被人認出埋伏,因此出入都以計程車為主,如果不是他身邊的熟人,是完全不曉得他平的行程蹤跡。

昨天下午,有一組人到信義路五段後山附近拍戲,導演要求一定要找個看起來頗為「稱頭」的墳墓,那樣才能突顯劇中的需要。不過還沒上去,就見到墓園的管理員出來抗議,表示這是私人墓地,非經同意,不能私自上山拍戲。

國內電視台拍戲時哪還理這麼多?導演就留一個劇務下來和他溝通糾纏,其他人呢分批往山上前進。其中有個女孩子和化妝師交好,兩個女生就拼命往上衝,希望在黃昏前爬上山腰,欣賞台北市難得一見的夕陽餘暉。兩個低著頭,沒命的往上爬,爬著爬著,女孩子突然停住了,然後叫住了化妝師:「喂,有人已經先佔好了位子說…」

「在哪兒?」化妝師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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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留頭魔

女孩子指了指前面一個墓碑:「在哪兒啊,妳看,他一直看著前方不動哩。」

化妝師把掛在胸間的眼鏡拿起來一看,不看還好,一看差點嚇的屁滾尿流:「那…那不…不是…人啦…」

看到她這麼驚惶失措,女孩子把眼睛一瞇,閃過夕陽的強光,定睛再看,整個人跌坐在地上:「對…對…那…那是…那是…顆…人…人頭啦!!!」

兩個女孩連跑帶跳,又跌又拐的沒命衝下山,看的全組人莫名其妙,直到留在山下的那名劇務把她們擋住:「喂!喂!妳們兩個瘋啦!看到鬼啦!」

女孩子一直哭,化妝師膽子大,但也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說:「山…山上…有…有個墓碑…上…上面…有個…有個人頭啦…眼……眼睛還…還睜開的…哇!…」

半個小時之後,警方已經包圍了整個山頭,那時候,我正好和女友碰面。不管是石法醫、「鬼靈精」,甚至連那位倒霉的年輕女檢察官也都齊聚現場。

「我覺得,這個凶手不是以前那個『留頭魔』!」在勘驗完屍體後,石法醫篤定的下了這個結論。

女檢察官不敢直視著沈森的頭,總覺得那雙眼睛還在惡狠狠的瞪著她,聽到這句話便問:「怎麼說呢?石法醫?這和以往『留頭魔』的案子有什麼不同呢?」

石法醫蹲在墓碑前面,他的眼睛正好和尚未閤眼的沈森連成一線,仔細的端詳:「第一,這顆頭的切割手法過於粗糙,不像前幾個案子切割的十分工整,依我的研判:這大概是用西瓜刀或是菜刀所切割下來的。第二,頭顱的血液未乾,整個墓碑上都是血,不如以往是『處理過』才拿過來的。第三,之前『留頭魔』所殺害的人,凶手都會將首級放回死者的家中安置擺好,而這顆頭卻放在郊外的墓碑上…種種跡象看起來,都不像是『留頭魔』平日的手法。」

「我也覺得不是…」歸霖競在聽完石法醫的見解後,也提出相同的看法:「我們可別因為『留頭魔』的案子,誤導了其他凶殺案的判斷能力…」石法醫露出贊許的眼神,對歸霖競點了點頭:「我覺得,這件案子只是一件『copy cat』而已。」

「『copy cat』?什麼意思?」歸霖競好奇的問。

此時躲在遠處不敢靠近的女檢察官便大聲回答:「『copy cat』就是模仿的意思。在美國,總有一些十分變態的殺人魔,他們十分『enjoy』殺人的樂趣,而且極盡凌虐之能事,讓死者在死前還飽受虐待和恐懼…這些殺人魔的心態和過程經由媒體或書籍曝光後,其他的變態殺人狂就會跟著學習,而且變本加厲,有點點像『向前輩致敬』的意思…像這樣的殺人手法,美國警方稱之為『copy cat』。」

歸霖競點了點頭,轉問石法醫:「法醫,那你的意思是…」

「沒錯!」石法醫也點點頭,小心謹慎的陳述:「我倒以為:這凶手可能是看多了『留頭魔』的新聞或者報導,也想模仿看看,但又法辦法學的那麼像,以致於破綻百出。凶手的犯案技術十分拙劣,我想只要知道死者身份,這案子要破就不難了!不過…」

「不過什麼?」檢察官問。石法醫起身,看了看地形:「我倒認為,這是個分屍命案!我個人建議:最好來個搜山,搞不好其他的屍塊會找到也說不定!」「分屍命案?!」李英才組長一聽到這麼驚世駭俗的結論,嚇的三步併做兩步的跑過來:「石法醫,真的嗎?要搜山啊…」

石法醫點點頭,用手托著下巴沉思的說:「可惜,無厘頭不在這兒,要不然…」「他去哪兒?」檢察官追問。歸霖競好奇的看著她:「咦,他又不是警方的人,當然不會過來囉。倒是檢察官,妳幹嘛怎麼緊張呢?我想…他應該是和新女友約會吧?行動都關機了。」

「他…他有女朋友啦…」檢察官失望的嘟喃說。

歸霖競忍住笑:「對啊…他都三十好幾了,沒有女朋友不是粉奇怪嗎?難道妳…啊…石法醫,你剛不是說…」

「嗯,如果無厘童在,搞不好能『感應』到什麼,可惜啊…」石法醫在聽見歸霖競「虧」檢察官的話中之話,白了他一眼。

當我早上趕過去的時候,搜山行動還在進行當中。除了女檢察官已經先回地檢署報到外,石法醫、李組長和鬼靈精全都在現場待命。石法醫將我帶到陳屍處,沈森的頭顱早已送回法醫室化驗,被血液濺滿的墓碑在豔陽高照下,鮮血淋漓的慘狀依然教人怵目驚心!

「有什麼感覺嗎?」歸霖競頂著大太陽,拿著遮陽傘在一旁問。

我將雙手放在墓碑上,閉上眼睛開始感應週遭所有的「靈氣」。沒一會兒功夫,一股十分強勁的怨氣就從我的手指直竄上我的腦門,仇恨、殺意、痛楚、無奈、妒嫉、懊悔、解脫、失神、瘋狂…這些激烈的情緒,不住的撞擊我的心臟,等到我回過神來,我發現整個人是跪在墓碑前,不停的發抖。

「殺他的凶手怎麼會這麼恨他?殺他的理由純粹只是報復些什麼,而且,把頭顱擺在這兒,有『殺雞儆猴』的味道…好像有什麼特別的用意…」我擦了擦冷汗,把我的感覺說出來:「不過,我能確定一點:殺他的人絕對不是『留頭魔』!」

李組長點了點頭,看了石法醫一眼,接著說:「你說的沒錯。死者的身份已經查出來了,再告訴你一件我們剛剛才得到的消息:這個墓地,是死者的祖墳!凶手竟然將他的頭放在他的祖墳墓碑上!可見凶手對死者洩憤的強度有多少了。他似乎不將死者用極瘋狂的手法砍殺,不用這樣的方式排解,無法消彌他的心頭之恨!」

就在我們頂著烈陽,熱烈地討論凶手殺人的動機和行徑時,同一時間,一台舊款黃色的sentra計程車,也開到了陽明山國家公墓。車內一名男子下了車,點一根煙,小心的觀察四周動靜。今天是星期四,沒什麼人來公墓祭拜。在確定沒人後,他打開了後車廂,把一個黑色大型垃圾袋拿了出來,走到墓園中,拿出張紙條,對著每一個墓碑,然後開始一個個比照:

「劉××、李××、王××…孫××…孫××!沒錯!就是她!」

他興奮的摘下太陽眼鏡,用右手抹了抹額頭上不停冒出的汗珠,拿著紙條再對一次:

「孫××!沒錯!就是她!好!」

接著,他又謹慎的看了看四周,然後打開黑色袋子,從裡頭竟然掏出一隻斷臂來!

「不好意思,孫老太太,妳的兒子呢,犯到我們的老大了,誰教妳兒子他媽的不長眼呢?我也是奉老大的指示,把他的左手寄放在您這兒…如果妳兒子有什麼委屈,就麻煩妳幫我管教一下吧!」

說完,他拿著血漬乾沽早已呈黑褐色的手臂,丟在墓碑前,看了看位置,最後還用腳踢了踢:「沈森,你這個大淫魔,在玩我們老大的女兒時,沒想到你會死的這麼慘吧?『淫人妻女笑呵呵,妻女被淫意若何?』這個千古以來的大道理你不懂啊?啊~~!」

戴上了太陽眼鏡,他緩緩的走回車上,一上車,前座的女子緊張的問他:

「阿杰,這樣做真的沒問題嗎?」

「放心好了!小君,等到警方查到我們的時候,我們早就在大陸逍遙了…老闆給了我們三百萬耶,聽說到了大陸還有人接應,沒問題啦!」阿杰故做輕鬆的拍了拍身旁的女人:「這個男人死有餘辜!還害我花了這麼久的功夫『處理』他!媽的!」

楊美君緊緊抓住他的手臂:「阿杰,我好怕!你昨天在殺他的時候,整個人就像瘋了一樣…」

邵文杰彈掉手頭上的煙,並不回答。過了半響才說:「餓了吧?我累了一晚了。我們也找個地方休息一下,晚上還得要跑路偷渡哩!」

看著身邊的男人,一張稚氣卻又俊帥的臉龐,一身緊身黑衣皮褲,脖子上的金鍊閃閃發光,若不是經歷了昨晚的事情,美君根本就看不出來他的個性中潛藏著如此瘋狂暴力的因子:「這個男人,我跟他,倒底對?還是不對?」美君不由得害怕起來。

還記得那是個週四晚上,儘管警方查緝動作頻頻,但是衝著「lady’s night」,還是有不少女孩子群聚在三重的「天台廣場」,準備時機一到,大夥就盡情解放、大肆搖頭。楊美君也不例外,幾個姐妹淘相約好,打算今晚就到附近的一間地下PUB玩個痛快。

當初會在pub裡看上他,就是因為他和那群一狗票來搭訕的男孩子明顯不同:在搖頭樂震耳欲聾,每個人縱情聲色的搖擺下,只有他,邵文杰,一個人靜靜的叨根煙,冷眼看著週遭朋友的舉動,嘴角雖說都是笑意,不過嘲諷不屑的成份居多。

不理會其他男生的攀談,楊美君挨著牆角,慢慢的靠近邵文杰坐了下來,將手上的酒杯晃了晃:「怎麼都不說話?心情不好?」

透過大陽眼鏡,邵文杰瞇著眼察看著前方這位長髮女子:身穿迷你裙,不時露出黑色絲襪緊綑住的修長雙腿、胸豐臀俏、動不動就甩著她那頭染頭金髮女孩,的確在這群呱噪的女孩間豔冠群雌,而邵文杰也不時的偷眼瞄她,甚至在她和他朋友說笑時,阿杰的心中還會浮上淡淡的妒意…不過那都只是一兩秒的時間罷了。對阿杰來說,現在還有件最重要的事,是他今天到pub的目的。

他,沒有搭腔。

不太理人的阿杰,讓美君不自覺的害怕起來。忽然間,阿杰從深黑的牆角沙發站起,連看都沒看美君一眼,一個人逕自往前走,正當美君覺得很不是滋味的時候,忽地看到阿杰從褲子的後袋掏出一把「蝴蝶刀」,輕輕的甩了一下。

順著阿杰前進的方向望去:一個肥胖的男子,留個鯊魚頭,大剌剌的抽著煙,和一個瘦弱的女孩說話聊天,手中還拿著一個塑膠袋不住晃動,美君知道:那裡頭裝著搖頭丸。阿杰走過去,對那男子咬了咬耳朵。

「……」

「你說啥?我聽不見?」男子大聲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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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留頭魔

「啊…?」

就在男子低下頭來,想聽清楚阿杰的問話時,阿杰手一提,將那把蝴蝶刀迅速的在他脖子上一劃…

一聲淒厲的尖叫,讓原先吵雜的舞廳就像波浪舞一樣逐漸安靜下來,大家四處找尋尖叫聲的來源:胖胖的男子巍巍顫顫的走著,右手摀著脖子,鮮血就像湧泉一樣從他手掌中噴灑出來!身邊的人就像退潮一樣四處躲閃…阿杰冷冷的站在一旁看著胖男,吐了口口水,接著在眾人還沒回過神來的時候,像風一樣往門口竄逃。

「殺人的那個人是誰?!你們之中,一定有人認識他!快點說出來!」

窄小的辦公室裡,鬧哄哄的擠了將近兩三百人,每個人的打扮都火辣勁ㄅㄧㄤ`,而且你一句我一句的大肆喧嘩,不知情的人,還以為這些是正準備參加什麼「視覺系」藝人的演唱會哩!不過,對於三重分局的員警來說,這些「奇裝異服」就如同「百鬼夜行」般讓他們如坐針氈、坐立難安,但是,每個員警無不小心翼翼,深怕一個疏失,破案的契機就此功虧一簣。

在自己的管區發生這麼大的凶殺案,凶手冷靜、敏捷、夠狠,有計畫、有同夥。在在都顯示出是個經驗豐富職業殺手所為。在命案發生沒十分鐘,三重分局的員警馬上包圍住所有的巷道、PUB每一個出口,然後開始地毯式的搜查,滴水不漏的陣仗,殺人凶手竟然還能逃逸無蹤!除了讓警方面子無光,非將凶手緝拿歸案之外,還有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

「這一刀殺的太剛好了,我看,『蔡肥』可能逃不過這一劫……!」三重分局長王慶隆搖了搖頭,語帶沮喪的說了這句話。

由於轄區內搖頭丸、快樂丸等禁藥橫行無阻,就連當地幫派也都不將警力當一回事,大搖大擺就在PUB裡賣起搖頭丸來,加上黑道都熟嫺法律,知道如果遇上警方臨檢,不是將手上的藥物丟到廁所馬桶沖掉,就是把它散在一地都是,屆時還能理直氣壯的說:

「我怎麼知道那些藥是誰的?你幹嘛不問我門口那一坨狗屎是誰的?」

唯一方法,就是派一個警員混進幫派中,也就是所謂的「臥底」,方能將所有的禁藥亂源一網打盡。三重分局長王慶隆口中所說的「蔡肥」,就是他們派去潛伏在「天台幫」的臥底,就在連破幾個禁藥的案子後,「蔡肥」還是被黑道發現:他就是警方派來的「抓耙子」!於是叫阿杰設法找個機會,給他點教訓警告。

「給條子警告?有沒有搞錯?這不是打草驚蛇嗎?不如做掉他!」阿杰心裡想。

當天晚上,當邵文杰看到「蔡肥」纏著女孩搭訕,那一副豬哥的模樣,更加深了殺人的決心。一直想闖出名號的他,所有的行動都不知在腦海裡盤算過幾千遍,就連退路在哪、誰來接應都已經安排妥當,和朋友跳舞只是藉口,沒有人曉得阿杰今晚的計畫…竟然是來殺人!

「喂!妳!妳和出事地點最近!那個殺人凶手是誰?妳一定認識他!」一名員警凶巴巴的對著美君一行人大聲喊著。「我…我去上廁所了!」一個女生小聲的說。「哼!這麼巧!那妳呢?」「我…我躲在桌子下…好可怕!」面對警員的咄咄逼人,另一個女生乾脆瞎掰:「我睡著了…沒看到!」

「那…妳呢?妳總該沒理由了吧?」筆錄員警轉身狠笑著對美君說。

美君頭一抬,用忍住笑的口吻說著:「我…那時候我在忙…一些事情說…」

「忙?忙什麼?」警員好奇的問。

「哎喲,血濺在衣服上多髒啊?我忙著用手帕『擋』血啊!」美君笑臉盈盈的說著!

碰的一聲,警員雙手撲在桌上:「妳…!妳!好!給我記住」員警氣的全身發抖,卻又不能拿這些小女孩如何。

在扣留了二十四小時之後,警方也只能將這些舞客無罪釋放,美君和一群朋友笑著走出三重分局,忽然間,美君看著眼前的景像站定著,一動也不動…
原來,在馬路的正對面,一個身著米色緊身背衣,身著黑色皮褲的墨鏡男子正坐在YAMAHA的RZR跑車上,當他看到美君從警局走出來後,帥氣的招了招手,喊了聲:「嗨,妳!」

「你怎麼…」美君回頭看了看警局,確定沒人注意後,才小聲的說:「你闖了大禍了!你殺了人了!你怎麼還敢來這兒?你不敢被抓嗎?」

他帥氣的甩了甩頭髮,毫不在乎的說:「妳,沒把我供出來吧?」

來人正是阿杰。

「沒有啦…誰敢呢?我雖然不是出來混的,但也懂得講義氣啊…」美君嘟著嘴說。

回想到這兒,美君看了看躺在身旁的赤裸男子,他的胸膛運律地起伏著,嘴上還掛著不在乎的稚氣微笑,彷彿天塌下來他也無所謂的模樣,美君翻起身來,左手撐著下巴,右手玩弄著阿杰的頭髮……已經天黑了,美君抬頭看看時間,才剛過八點,距離阿杰出發的時間還有一陣子,看著他精壯的體格,想起適才兩人火熱般的浪漫激情,美君還是不禁羞紅了臉,一股熱氣從頭殼直竄到雙腿中間……

在性方面,阿杰從第一次發生關係開始,就處於「強勢、主動」的地位,不管時間、地點,一但他要,美君就得「迎合」他。

美君不由得想起那天他們第一次發生親密關係的經過…

……在警局前的一陣簡短交談後,阿杰忽然冒出一句:「走吧,上車吧!」一邊說話,阿杰一邊戴上全罩式安全帽,帥氣的跨上了機車,然後將另一頂安全帽遞到了美君面前:「嗯,把它戴上。」

就好像男女朋友般自然,美君稍稍楞了一下,在舞友的驚嘆聲中,也跳上了機車,緊抱著阿杰,阿杰點了火,催了油門,車子就像箭一般直飆出去,留下一陣煙飛塵揚,和眾人的竊竊私語:「美君是怎麼啦?一個男人來接她就跑啦?」「那個男人是誰啊?」「好像是昨晚砍人的那個人哩…?」「真的嗎?他居然敢來派出所門口等人?」

機車不停的向前直馳,阿杰一語不發,只是默默的騎著車,美君緊抱著阿杰,雖然她知道車子騎的很快,但是她一點也不怕,彷彿只要阿杰在她身旁,她就天不怕地不怕了。

天空不做美,沒多久,天空開始飄起細雨,不一會兒,雨愈下愈大,阿杰和美君在一瞬間馬上渾身濕透,車頭一轉,機車就騎進省道旁的一間汽車旅館裡,叫了間房,兩人便進去休息。

看著彼此被滂沱大雨所淋濕的身體,兩人先是一陣尷尬的傻笑,進而開始捧腹大笑,在大笑後沒多久,阿杰對著美君說了一句她這輩子都不會忘記的話:

「就算我被抓,我也告訴自己:我要見妳一面!就算是……一面也好。」

身體雖冷,但火熱的激情早已經催化兩人之間的距離,顧不得身上濕淋淋的衣服,兩人以最快的速度去除了對方身上的所有束縛,就連最原始的羞恥心也一併褪去,赤裸的身軀就像兩條巨蟒般糾纏在一起,阿杰粗魯而又大膽的舉動讓美君又驚又喜,沒有熱吻,沒有前戲,阿杰揮軍直入,直刺向美君雙腿間的神秘處……緊接著,床腳發出「嘰!嘰!」的搖晃聲,伴隨著美君放浪的長叫,不過十分鐘的功夫,一切吵嘈在美君與阿杰的長息聲中,復歸於平靜。

「你…喜歡我嗎?還是只喜歡我的身體?」趴在阿杰胸膛的美君,靜靜的看著眼前的男人,緩緩而又輕柔的吐出這句話。

阿杰不搭腔,只是用眼睛溫柔的看著美君,撥弄著美君的秀髮。

有些事,不用說,只要從交會的眼神,就能明瞭對方的意思。

忽然間,美君發現阿杰的身體某個部位又開始蠢蠢欲動,她笑了笑,把頭伸進薄被中,沒一會兒,阿杰發現一股炙熱的暖流緊緊包圍住正準備捲土重來的「人間凶器」,薄被裡,美君的頭上下移動著,在完美而又體貼的服務下,阿杰閉上雙眼,恣意地品嚐女伴真誠的奉獻。

這回,兩人的時間更長,更久,也更盡情放縱享受。

「有件事,在我們交往前,我要告訴你。」美君在稍事休息後,背對著阿杰,吐了口氣,堅定的說了這句話。

「我,墮過胎!!」

望著她的背影,阿杰從上衣口袋裡掏出根煙…正準備點火,不過煙早已被雨水浸透,哼的一聲,把煙揉了,往屋角一扔,順手拿了搖控器,打開電視。又躺回床上,不發一語。

過了半響,美君才回過頭來問:「你…你怎麼都…不說話?」

看著窗外,阿杰瞇著眼,瞄著窗戶上不時下滑的雨珠,就好像眼前的美君是個空氣一樣,完全不存在似的。經過了幾分鐘尷尬難耐的沉默,美君抹了抹臉上早已滴下的眼淚,背對著阿杰起身穿衣,用十分細微的聲音說著:「我…我…要走了…」

「我要的不是妳的過去,我要的是我們的未來。」

「啊?」美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顧不得穿到一半的胸罩,整個人猛然轉身,因為太用力了,就連脖子也發出「卡」的一聲,雖然疼痛不已,但是美君早已顧不得了!

「你說什麼?你再說一遍!」美君張大了眼睛提高聲調,直盯著阿杰。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回覆: 留頭魔

阿杰把身子撐起來,用小聲卻極為堅定的口吻說:「我要的不是妳的過去,我要的是我們的未來。」

此時電視上正巧在播著新聞快報,男主播用著極清晰而又沉重的口氣說著:「昨夜三重驚傳凶殺血案,三十三歲的蔡溫新在三重天台廣場遭人砍成重傷,目前生命垂危…據了解,極有可能是兩派當地黑幫因販賣禁葯、搶地盤而起爭執…目前警方正在依現場目擊證人的線索,追查可疑嫌犯的下落…」

阿杰看著螢幕,彷彿事不關己的說著:「妳,殺了妳的孩子。我,也殺了一個人,我們都是殺人犯…我們有相同的默契。我們…是天生一對。」

美君睜大了眼睛,看著眼前這個不滿二十歲的男子,竟然說出她從沒想過,也想不到的話來。阿杰瞇起眼睛,瞪著電視,綻放出一絲絲的冷酷:「殺一個人,這個人是凶手。殺一千萬人,這個人是革命家。這個道理我很小就知道了。殺人不算什麼,我只想成就一個事業。我要天下人,都知道我邵文杰。」

「妳…」阿杰看著美君,剛才滿面的狠惡殺氣迅速轉換為溫柔的眼神:「妳…願意做我的女人嗎?」

美君不回答,她用她那美麗的紅唇,直接覆上了阿杰緊閉咬牙的嘴……

……想著她與阿杰交往的點點滴滴,不知什麼時候,美君沉沉睡去,「滴答滴答」的聲音自窗外傳來,在一瞬間大雨隨即如瀑布般傾盆而下,美君揉了揉眼睛,起身看了看外頭大雨,阿杰早已不知去向,她發現床頭上有張紙條,上面寫著:「我去買東西吃,馬上回來」,這時時間是十點多,美君突然像想起什麼事一樣從床上跳起,開始滿床找搖控器,沒多久,她打開了電視,翻到一個熟悉的頻道。

那是一個外國影集,目前已播出一年多,影集的名稱叫「紅粉特勤組」,是由四個十分健美漂亮的女子潔西、奧莉薇、克莉朵、伊絲蕾和菲洋,以及一個壯碩的猛男道格所組成的特勤小組,他們專門保護高官顯貴、挑戰犯罪。故事老套、橋段普通,但是四個女子的外型相當標緻美豔,而且時常穿著當季流行服飾配件在螢幕上出生入死,也讓她們每一集的衣服也成為國內外女性討論的話題,因此「紅粉特勤組」的收視率一直居高不墮,引進國內播出後也一樣造成轟動。

就在美君津津有味的看著美女們亮麗動人的服飾時,在樓下打電話的阿杰卻緊握著話筒,皺著眉,聽著對方傳來的訊息:

「你一出事就要我幫你擦屁股,你怎麼幹大事啊!啊~~~~?」

「你…你說什麼?大哥?」邵文杰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對方先是一陣輕蔑的狂笑,接著就是一陣如機槍陣般的怒吼:「邵文杰,我只叫你給沈森一點教訓!誰叫你殺了他?啊~~~~還把他分屍?嗯…這可是你自己幹的,可別怪到恁爸頭上!」

聽到這兒,阿杰急忙為自己辯護:「不是這樣的,大哥,不是…那天,那天你明明叫『衰文』跟我說…要我『做掉』沈森的啊…你……」說到這兒,阿杰腦海裡陡然電光火石的一閃,剎那間,他什麼都明白了!

他回想起那天晚上,正和「衰文」在堂口看鎖碼頻道,沒多久,「衰文」的行動響了…

「喂,大哥啊?我『衰文』啦,是…啥米?這『卡兒』竟然上了你的查某囝仔?是…要不要給他一點教訓?是…直接斬給他死喔…?!」一聽到這兒,「衰文」愈說愈大聲:「嗯…大哥,你說這件代誌,要交給阿杰去辦哦?」

原先只在一旁不動聲色,心裡早已盤算這件事要從「衰文」那邊搶過來做的阿杰,聽到最後那一段話,整個人從沙發上跳了起來,不停的做著手勢,要求「衰文」把手機給他聽。「衰文」一邊點頭回答,一邊不停搖手應付阿杰:

「好!大仔,這款代誌交給我去辦就好了啊?幹嘛要麻煩阿杰哩?喔…你說我沒那膽哦?你這麼說也對啦…我是『俗仔』啦…好!我會和阿杰說…好…拜!」

剛切斷電話,阿杰馬上重打了「衰文」一拳:「幹!你是咧衝沙小?幹嘛電話不給我接?!」

衰文摸了摸被打的臉頰,無辜的說:「大仔就很急啊…他把代誌交代完後,就匆匆忙忙的掛了電話啊…我就還來不及嘛…」

怒氣未消的阿杰馬上把衰文丟到沙發上:「好啦!懶的和你計較!大仔伊是說啥小?要砍人喔?」

衰文馬上就將大哥的意思轉達給阿杰:原來大哥的女兒在過生日的時候,在朋友的促擁下來到了沈森的牛郎店裡,卻沒想到被沈森給看上了細皮嫩肉、未經人事的壽星,幾杯黃湯下肚、幾句情話猛灌,讓大哥的女兒情竇初開,酒醉加上心儀,當天晚上就被沈森給「做」了…事後沈森趁女方昏睡時,還拍了兩人親熱的裸照,女方醒後,痛哭不已,沈森食髓知味,把這個女孩子視為自己的性愛禁臠,動不動就叫對方出來發洩一番。

沒幾個月的功夫,女方便發現自己懷了孕,在不敢告知父親事實的情況下,自己偷偷到婦產科拿掉了孩子,卻因為醫生的失誤,造成子宮大量出血,到後來竟然從此無法懷孕!輾轉得知這件事的「天台幫」老大勃然大怒,除了把那醫生雙手打斷之外,也教手底下的小弟把沈森找出來,讓他知道厲害!

可是,「天台幫」的老大也不是省油的燈,他老早就看出來阿杰急功近利,想要在黑道中闖出名號,上次蔡肥那件事就先幫他扛了下來,不扛自己也會被抖出來,像阿杰這樣的人留在身邊有如芒刺在背,整天不得安寧。於是他乾脆想了一個「借刀殺人」的計策:他和衰文商量好,先打個電話給衰文,藉由衰文的嘴,讓阿杰誤以為老大要殺沈森,而且他再三交代:要衰文再三強調他心中的怒氣,並且要沈森在阿杰的手下死無全屍…事後再否認自己曾說過這樣的話,讓阿杰進退兩難!

衰文原本就討厭阿杰平日的囂張跋扈:自己比阿杰先進來,沒想到阿杰殺了「抓耙子」後,在幫內的名聲大響,不少年輕人崇拜阿杰殺人不眨眼的帥氣英姿,這讓阿杰更加趾高氣昂,走路有風,也愈加不把衰文放在眼裡,從以前「衰文哥」人前人後的猛叫,到後來「衰尾文」也都叫了出來,而且更加瞧不起他,這讓衰文對阿杰更是恨之如骨!

為了讓沈森這件事鬧的更大,衰文想了一晚,又剛好看到報上登出「留頭魔」這案子,臨機一動,就編出一套謊話:表示老大不但希望沈森死,甚至要讓這案子好好給所有江湖上的兄弟一個警告,來個「殺雞儆猴」,因此要求邵文杰不但把沈森砍死,還要將他的屍體四分五裂,放在台北市的各個角落!

阿杰被指派這事後,十分興奮。衰文更並且假冒大哥的名義,表示事後會讓阿杰先到大陸躲一陣子,甚至還可以熟悉一下「天台幫」在深圳的業務,以便日後接掌。於是阿杰全心全意的設計圈套:先是打探到沈森平日出沒的時間和場所,決定行凶的那天,阿杰甚至搶了一輛計程車,到沈森會搭車的地方接他…一切經過就和阿杰所盤算的一樣:沈森上了車,阿杰持槍將他挾持到山區,先是一陣毒打,然後再開槍將其殺害,最後再把沈森給分了屍,丟棄在早已預謀好的地方。

一心只想到大陸發展,成為人中之龍的邵文杰,萬萬沒想到這是老大所設下的圈套,不但安家費沒有拿到,就連老大也矢口否認曾經指使阿杰殺人…一想到這兒,阿杰的手握緊著話筒,咬著牙,一字一句的說:

「慶仔(天台幫老大的名字),我這麼幫你,你卻這樣對我…我在暗,你在明,你不怕我去幹掉你嗎?」

一陣狂笑,讓阿杰整顆心涼了一半,慶仔語帶嘲諷的回他:「阿杰啊阿杰,不是叫你平時多唸冊嗎…在黑道混,不是打打殺殺就能當老大的,要用頭腦的…知道嗎?你想我會這麼笨嗎?先看看電視吧…啊?你還敢在外面『搖擺』啊?」

此時在樓上的美君,也被突然插播的新聞快報嚇的驚惶失措,久久說不出話來!

「這裡為您插播一則新聞快報:從去年到現在轟動一時的「留頭魔」殺人事件,警方根據線報,目前掌握有利證據:三重『天台幫』的不良份子邵文杰涉有重嫌,昨天下午在信義路公墓所發現的割頭命案,證實是邵文杰所為,該嫌為了殺害死者,甚至搶了輛計程車做為犯案工具,目前該嫌正在逃亡當中,警方已有線索,必將該嫌抓拿到案,同時由於他犯罪手法與發生在去年和今年的『留頭魔』命案有相同之處,警方不排除該嫌也涉及上述命案……」

「這是怎麼回事?你明明知道他不是『留頭魔』的凶手?!」

上午十點多,我怒氣沖沖的拿著報紙頭版,「砰」的一聲就砸到李組長的桌上。

報紙頭版用著鮮紅誇張的超大字體標示著:「留頭魔懸案出現破案曙光!警方已掌握有利證人證物!」該報記者將所有「留頭魔」命案和沈森血案相互比較,歸納出不少相同之處,不過有些只是臆測,而有些卻是穿鑿附會、胡亂拼揍,而從所有的刊載資料大致研判:提供命案細節的一定是警方人員。

李組長面色鐵青,低著頭並不理我,歸霖競見狀,連忙衝進組長室來打圓場:「無厘頭,你先別氣,我們組長他也有破案壓力…這案子你跑了一年多,一直懸而未破,你應該最了解啊…」

我怎麼可能不知道李組長有限期破案的壓力?但是就是因為上級施壓,所以往往會有逼供、刑求的事情發生,造成不少冤獄!

讓我最印象深刻的,是在幾年前台中一樁流浪漢對五歲女孩性侵害的案件,女孩子被竹條硬插入下體,造成大量出血,連小腸都被刺穿,更令人髮指的是:就算治癒後,小女孩不但失去了小腸幫助其吸收,就連生育能力也被剝奪!

慘案發生後,社會大眾為之震驚!對於這種泯滅人性、喪心病狂的凶嫌同聲譴責!也要求台中警方限期破案……在輿論的壓力下,沒有幾天,果真捉到一名流浪漢。當地居民指證歷歷,說他時常在案發現場附近出沒,也傳出他曾對當地社區小女孩有性騷擾的說法,在逮捕後,案發當天的行蹤他也交代不清,因此警方便認定他就是那名人神共憤的性侵害主嫌!

原先這件案子因為年代稍遠而被人遺忘,直到日前,我在報紙上看到一則小小的新聞,才讓我再度回憶起當年駭人聽聞的性侵害案。出現了相當戲劇化的結果:「數年前對小女孩性侵害的凶嫌謝××,被高等法院以『證據不足』而無罪開釋,檢察官認為:現場找到的凶器竹棍上並無謝嫌的指紋,而謝嫌也沒有性侵害的動機,因此以『證據不足』而釋放…」

當時在警方不眠不休的緝捕下,到頭來支持警方的證據,居然只剩下凶嫌的自白書和筆錄,任何人都知道:嫌犯的自白書,是絕對不能視為凶嫌犯罪的證明!這也讓台中警方相當顏面無光。因為如果警方有所謂的嚴刑逼供,所產生的筆錄自然絕非凶嫌自發所為。

在這裡,我又不免再想起多年前,在美國相當著名的「辛普森案」,一名橫跨美式足球和影劇圈的OJ辛普森,被指控殺害前妻和男友,而他在被警方追捕的過程中,所有逃亡的影像都被電視台以直昇機凌空追蹤方式現場完全直播,而且警方也在他駕車逃亡的車上,發現他前妻的血跡,因此認定辛普森有殺妻之重嫌。

不過,享譽國際的法醫李昌松卻發現:在辛普森車上所發現的血跡,是事後再「灑」上去的,這論點是源起於死者在被害時,受重物敲擊所噴灑出來的血漬各不相同,而座位上的血漬和以往經驗所呈現出來的「效果」截然不同,在辯護律師的追查下,才赫然發現警方在事後的確有動過手腳。

在「證據不足」的前提下,OJ辛普森被無罪開釋。幫他辯護的日籍律師在大勝後接受媒體的採訪時,一名記者問了他一條每個人都關心的問題:

「律師,你覺得辛普森有沒有殺人?」

這名律師十分冷淡,卻又機智的回答:「我從來都沒有說他沒有殺人,我只強調:『我們沒有他殺人的證據。』

就是這句:「我們沒有他殺人的證據!」因此辛普森在受害家屬的咒罵聲中被無罪釋放。這與我以往幫助刑事局或市刑大的情況是一樣的:我的「通靈能力」只能幫他們找到一些表面上「看不到」的蛛絲螞跡,而真正破案線索和關鍵,還是得靠辦案人員抽絲剝繭方能找到凶嫌犯案的「鐵證」!

我的憤怒並沒有讓李組長有任何回應,他只是揮了揮手表示不願再說,事實上我知道他的壓力真的很大,大到他已經好幾天沒有瞌眼…但這並不能表示他們可以栽贓:邵文杰就是「留頭魔」的凶手!

「鬼靈精」連拖帶請的把盛怒的我拉了出去,把李組長的門給關上。我知道,就算平日我們的交情再好,在他的屬下面前這麼不給他面子也是我的不對,我對在場所有員警點頭說了聲:「歹勢!太大聲了。」就和「鬼靈精」悻悻然地一起走出了中山分局。

坐在咖啡廳裡,歸霖競點了根煙,語帶誠懇的對我說:「『無厘頭』,我說你啊,跑新聞也跑了這麼多年,你也該了解我們警方的苦處啊…『留頭魔』這件案子不破,我們一天吃不下飯,睡不了覺。上頭在盯,下面在看,再說這案子又荒誕無稽到了離譜的程度…說句不中聽的,就連平常無所不能的你也束手無策…」

聽到歸霖競這麼講,我忍不住為我剛才的衝動開始後悔;人嘛,活著不就是為了爭口氣嗎?倘若一個刑事組組長,連續有七、八個人死在自己的轄區內而無法破案,面子上的確掛不住。而好不容易現在有個破案的線索:有個黑道分子用極為類似的手法殺了人,而他的姓名和長相也都查獲,就算他不是真正的「留頭魔」,先將他緝捕歸案後再追查也並無不妥。

我心下頗為歉然。就在我懊惱不已的同時,「鬼靈精」的手機響了:

「喂,我是鬼靈精,嗯…是,組長。喔!找到兩隻手和兩隻腳囉?在哪兒?三重台北橋…胡適公園…陽明山公墓?…呵呵…放在台北市四週喔!了不起!組長,記得要做DNA比對喔…拜!」

「喂!」「鬼靈精」推了我一把:「沈森的四肢都找到了!再加上頭,現在還差身體,不過出現也是遲早的事,要不要過去?石法醫也會去喔!」我點了點頭,拎了袋子就和他一起走了。

「無厘頭我跟你說喔,這整件案子我都覺得有點古怪耶。」在前往陽明山公墓的路上,歸霖競提出他的疑點:

「第一,沈森的頭在信義路公墓上找到的隔一天上午,就有人打電話來密報,說他知道這件案子是誰做的,而且他也懷疑這件案子和之前的『留頭魔』血案有關。」

聽他這麼說,我也楞了一下:天底下哪有這麼巧的事?歸霖競又說:「再來呢,這個人不留電話,不留姓名,他只說:這件事和三重『天台幫』的老大胡哲慶有關,叫我們去找他。」

密報後當天晚上,中山分局刑事組組長李英才、組員歸霖競會同三重分局局長王慶隆、刑事組組長劉令芳四人,就出現在「天台幫」老大胡哲慶的家中,胡哲慶聽到李英才的來意後,連忙搖搖手說:

「哪有這樣的事?分屍案和我怎麼會有關係?我可是『奉公守法』的良民哪!」說完,胡哲慶點了根煙,態度優閒的陷在沙發裡。

李英才和王慶隆兩人對看了一眼,王慶隆使了個眼色,劉令芳馬上發難:「喂,慶仔,別說些五四三的!上個星期四,你們『天台幫』和三重『重新幫』在『東方幻影』地下PUB為了販賣搖頭丸、爭地盤大打出手,你以為我們都不知道嗎?」

「哎喲,劉組長哪…」胡哲慶上身往前,一面回話,一面彈去煙灰:「我個人呢,是絕對禁止底下的人販賣什麼搖頭丸啦,什麼大麻啦,這些是違法的嘛?現在黑道啊,已經不能再做這些為非做歹的事了,現在的黑道啊,得要朝企業化來經營囉…」

劉令芳也不是省油的燈,雙腿一翹,放在造型典雅的大理石桌上:「喂,我說慶仔,線人就說這個分屍案的殺人凶手和你有關,你是不是知道什麼?我告訴你喔,如果你不說,我天天抄你那幾間PUB,十點一次,十二點一次,兩點再給你抄一次!只要有未成年的在其中,或是有人在賣禁葯…就叫你關門大吉,別以為我不敢!」

胡哲慶馬上心虛的轉頭看了看王慶隆,王慶隆頭甩一邊裝做沒聽見。他又把眼光瞄向李英才,只見一雙炯炯有神的眼睛向兩道金光般直刺向他!胡哲慶見沒辦法再混過了,雙手一拍,躺回他那義大利全皮黑色沙發裡:「好啦好啦,坦白說,沈森和我是有些過節啦,雖然說我個人是很『堵爛』他,但是…」

他站了起來,把煙熄了,在客廳裡晃了一圈後,緩緩的說:「我是和底下的人說過,不準販毒,也不準賣搖頭丸,也不可以…對沈森這個『婊啦仔』有任何不當舉動…但是有些事情老大可以忍,底下的人不能忍啊?你們知道沈森這混蛋對我女兒做什麼樣的事嗎?」

在聽完胡哲慶語帶感性、哽咽的敘述後,李英才站了起來:「慶老大,你說的話我相信你!我也是有女兒的人,我知道一個父親遇上這樣的事情,的確是忍不住。我不管你倒底有沒有唆使你的手下去砍沈森,但是線報說的很明白:你知道是誰幹這件事的,對不對!」

「給我一個名字!慶老大,我阿才就不來煩你!」李英才個頭不高,不過聲音雄厚,語調堅定,任誰也不敢小覷。

胡哲慶看了看眾人,其餘三人也全站了起來。他嘆了口氣,搖了搖頭:「唉,要瞞也瞞不了各位,我是有和一位小弟說過啦…」接著他走到他那豪華氣派的辦公桌旁,打開抽屜,拿出張照片:「就是他,邵文杰,我是和他提過我女兒的事啦,誰知道他會這麼衝動呢…當我知道沈森被人砍了,我馬上打手機給他,沒想到這混蛋怎麼找都找不著……我這兒剛好有張他和我的合照,你們要,就拿去吧!」

王慶隆伸手拿了,轉交給李英才:「你說他叫什麼名字?」

胡哲慶一個字一個字的說著:「他叫:邵.文.杰!」

在描述完當天他們和胡哲慶見面的經過後,歸霖競轉過頭,一臉狐疑的來反問我:「你能想像嗎?這個『天台幫』老大居然連照片都準備好了…你說,這是不是有點詭異啊?」

我沉思了一會兒,點了點頭:「的確有點不尋常。這擺明了就是準備好讓你們過去拿的…那個『報馬仔』的電話是誰接的?」

「是一個執班員警說的,他說對方說的很快,好像急著要投胎,一講完就掛電話,連他想說聲謝謝都來不及哩!」歸霖競笑著說。

當時的我們,並不知道這是胡哲慶所使出的一招--「借刀殺人」。單純的以為可能只是有人知情密報,而胡哲慶不想把事情弄大,所以乾脆交出人來免得惹上麻煩。車子一路開到了天母的陽明醫院,果然不出我所料,大批媒體記者、SNG車都早已集合在陽明醫院門口等待消息。

炎熱的七月,碩大的太陽好像卯起來瞎曬一樣,曬的在場的每個記者,不論文字、攝影個個暈頭轉向、滿身大汗,女記者還好,可以穿著短裙、無袖上衣,還可以撐把洋傘,在陰暗處避暑;男記者就不同了,文字記者得要四處張望,採訪對象,攝影記者就得站在高處,深怕自己錯過任何一個精采鏡頭,回去不但要被文字記者唸,連上司也會給一頓排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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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留頭魔

檢警單位有時候態度真的很奇怪:說好上午十點相驗屍體,卻往往下午兩點多人才會過來。有時是聲東擊西,不讓媒體採訪;有時卻是故做玄虛,好像在找個良辰吉時才想出現。不過這回「留頭魔」的案子實在鬧的太凶,再加上沈森的分屍命案,早已炒的沸沸揚揚、社會人心惶惶,大概沒有幾家媒體敢「獨漏」吧?

下了車,沿路就和幾家熟悉的媒體打招呼。不少媒體記者已經搶好了背景,佔了個「最佳角度」,等著做SNG現場連線,十一點一到,所有的SNG車開始運作,各家新聞台的整點新聞也立即播放,儘管每家媒體的說詞、語調、重點、心態各不相同,但他們卻做同樣的事:各家的新聞頭條全是沈森的分屍命案!

「記者現在所在的位置,是在天母的陽明醫院地下室,兩天前發生在台北市的沈森分屍命案,在警方的追查下已經找到了死者的頭顱和其他的四肢,不過死者的身體並沒有找到。法醫和檢察官即將來到陽明醫院做戡驗的動作……我們現在可以看到(鏡頭轉向一台緩緩馳來的九人巴士上),一台九人巴士已經抵達現場了,(緊接著畫面上出現九人巴士車身上的字樣:台北市刑警大隊)據了解,這台九人巴士上面坐著呢,就是國內相當知名的石景城法醫,另一位則是偵辦此案的黃欣樺檢察官,兩位都曾參與轟動去年和今年『留頭魔』殺人事件…,最後一位是中山分局刑事組組長李英才…」

「石法醫,你要不要發表一下您的意見?」一名先擠到九人巴門旁的女記者首先發問。

「檢察官,這件案子究竟和『留頭魔』的命案有沒有關係?」另一名男記者也將手上的麥克風硬塞到眾多包圍住的媒體記者之前。

當這台九人巴士尚未抵達陽明醫院時,早有兩輛警車在前開道,同時下來五、六位員警,一下子就將這些一擁而上的媒體記者層層隔開,三個人面無表情的走出了九人巴,從後門直接進到了地下室戡驗屍體。

剛剛爭先恐後、熱鬧非凡的媒體記者,沒一會就回復早先的平靜,開始磕牙打屁。

對我而言,我不太喜歡來醫院。因為來這兒我的「靈動」感應特別多。醫院什麼最多?無非是病人和死人!就算我站在醫院對面的樹蔭下,刻意離的遠遠的,我還是能瞄到二樓病房的窗戶裏,站著一個瘦弱的老人直盯著下頭鬧哄哄的人群,我知道:他今天凌晨才因病過逝。

他看見我,而我,也看見他,兩人像老朋友似的,相互的微笑了一下。

「你,也是記者嗎?」

「很不幸的,我是。」當我感受到他的問話時,在我心中也同時回答了他,順便也撇了撇嘴角做了個苦笑。

「他的頭…好像前幾天就送到這裡了…昨天還有好多醫生、護士在討論呢…」老人說。

我點了點頭:「我知道…他的頭放在墳墓上時,我有去看過…」

老伯又問:「怎麼會死的這麼慘呢?」我搖了搖頭,那些黑社會的作法,本來就沒有邏輯可尋,想要「殺雞儆猴」,這種方法通常是最直接有效的。

忽然間,我看到老伯的臉開始陰沉下來,彷彿有個他不喜歡的東西接近他,我知道,他一定是看到什麼不想看到的東西,在我還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我竟然看到他的身旁多出一個人,一個我好像看過,卻又想不起來在那見過的人。

那個人身材高眺,體型壯碩,而且外型陽剛味十足,鬍渣滿面,最重要的是…他看的見老伯,緩緩的走近他的身旁。

「我的天哪!」我開始回想:究竟在哪兒見過這個…卻又不禁全身發起抖來:「他…他不就是…」

那個人面無表情看著老伯,順著老伯的視線,他緩緩的轉過頭來,看見了我,冷漠近乎凍結的神情,在一瞬間,他的雙眸忽地圓瞪!臉色扭曲猙獰!整個人就像火山爆發一樣,在一剎那,他將全身上下所有的恨念怨氣都散發出來,穿過門窗、翻過牆壁。不知是我眼花還是什麼,我發現,在場所有的媒體記者不分老幼、男女、站著、坐著、睡著、醒著…全部不自覺的打了個冷顫。

沒錯,他,就是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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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雙唇緊閉,咬著牙,從他的太陽穴旁可以看到不停抖動浮起的青筋,他的雙拳緊握著,不住的顫抖,而身體部份卻像透明體般隱約可見,最讓我不忍卒睹的,是他那頭顱和脖子間被砍劈過的接縫,那不斷的滲出血水,緩緩的流向他那模糊透明的身軀,他輕輕的張開了嘴,慢慢的上下張合,滿嘴的鮮紅血漬不住的在他雙唇舌間翻攪,那種恐怖只能用「血盆大口」來形容…
「我死的好慘…真的死的好慘…!你…你要幫我…幫我…」

坦白說,這是我在採訪新聞時最最不想碰到的事!每回遇到這種橫死的人,當我感應到他們的時候,他們就會把整個死亡時所遭受到的不幸、苦痛、屈辱和難受一鼓腦的散發出來,就在我還來不及拒絕他的要求時,我的腦海裏已經多出一些讓我十分痛楚的景象。

剎那間,我整顆頭鬧哄哄的,就像一陣洪水一樣,忽然間把我整個人都給淹沒!

在恍惚模糊中,我看到一個人醉醺醺的坐在計程車裏,滿身的酒氣,斜躺在後座,他用含糊不清的口吻說著:

「載…載我到…林…林森北…北路…呵?『運匠』?恁宰仔否?」

前面的司機,戴著一頂運動帽,緩緩的點了點頭,他的眼神飄到了後照鏡,看了看坐在後方的沈森…露出陰陰的微笑。

我不禁倒抽了一口涼氣,整個心就像是被繩索緊緊糾住一般;這個司機,居然就是現在所有警方正在通緝的:邵文杰。

原先應該往林森北路方向行進的計程車,卻一路往新店的山區駛進,我看到邵文杰不時的從後照鏡偷看著早已爛醉如泥的沈森,熟睡的他居然還打起呼來,完全不曉得自己已經踏上了死亡之旅。

邵文杰熟悉的開著車,就算在蜿蜒岐嶇的北宜公路上速度也不見遲緩,開到路邊一個缺口,阿杰迅速的右轉下坡,在這個凌晨時分,北宜公路上根本沒有車輛往來,就算有,在路燈昏暗的情況下,後方車輛大概還以為剛才是自己看走了眼。這輛計程車就這麼神不知鬼不覺的自這公路上消失不見。

開過一段柏油路後,計程車行進到石子路上,四週只剩樹林,黝黑到不見絲毫光線,在重重的樹木叢野間,彷彿置身於一個人煙罕至的郊外,顛簸的路段讓沈森機警的睜開了眼睛,正打算坐起來的時候,一個槍托剛好打在他的左太陽穴上,他就再也不醒人事了。

一陣冷水淋頭,沈森睜開了眼睛,發現自己在一間小鋁皮屋裡,裡頭的陳設破爛簡單,看起來像是臨時搭建的工地,而眼前的景物竟然是完全顛倒的,他直覺的想掙扎,手腳卻不聽使喚,這才發現自己的雙手雙腳早已被膠帶綑起,整個人被倒吊在半空,在意識逐漸清醒的同時,他也發現自己的前方來了三個人:兩男一女。

「沒想到他竟然醉成這副模樣,害我早已準備好的乙醚都沒什麼用了。」一個身著黑衣黑皮褲的瘦高少年如此說著。

另一個男子,看起來比黑衣少年略矮,也胖了些,穿著HIP HOP造型的寬大T恤,還有時下流行的鬆垮牛仔褲,正在用角架裝設一台V8,一邊調整角度還一邊問著:「阿杰,我們真要用V8拍下來給老大做紀念哪?」

阿杰笑了笑,得意的對旁邊一個高眺金髮挑染美女說:「當然,要不誰會知道我邵文杰幹的這麼漂亮?嗯?小君?」

一陣陰風吹來,沈森不由自主的打了個嗲嗦,這才發現自己渾身上下的衣服早已經剝光不見。想到自己四十幾歲的人了,竟然被這兩個「古惑仔」耍著玩,心中一把無名火起,酒也醒了,忍不住放聲大罵:

「×你祖宗十八代,你們兩個混蛋,還不快點把老子給放下來!?」

「哇靠,被吊起來還敢『喊苦』?」阿杰看到沈森不住的扭來動去,隨即一腳踹向沈森那軟趴趴的下陰,本以為會換來一陣痛楚的號叫,沒想到「硬頸」的沈森只是用力的哼了一聲,緊皺著眉,強忍住疼痛不發一語。這個舉動沒有讓阿杰佩服,反而更加惱怒:「擺明了就是說我扁你扁的不痛不癢嘛?!好!『衰文』,把球棒拿來!」

「好!打給他死!」「衰文」隨即從一旁的桌子底下掏出一根鋁棒來,交給阿杰:「來!給你!」

阿杰看了,不禁皺了皺眉:「怎麼只有一根,不是叫你帶兩根來嗎?」

「衰文」心虛的往後面退了退:「我…我只有…只有買一枝耶…」

看見他一副「孬種」的模樣,阿杰看了心中有氣,球棒一拿,腳馬上踹到「衰文」的肚子:「滾啦!『卒仔』!什麼都要我動手!」「啐」的一聲,一口口水便吐到跌倒在地的「衰文」臉上!

邵文杰得意的笑了笑,慢慢晃到沈森的後面,開始用力推他,一邊推,一邊哼著歌:

「搖啊搖,搖啊搖,搖到外婆橋…外婆說我好寶寶…」

沈森整個人就像盪鞦韆不停的擺來盪去,原先綁住雙腳的繩索也愈綑愈緊,沈森的體重再加上擺盪的速度,讓被綁住的腳踝不斷勒出一道道的血痕!

擺動的幅度愈大,邵文杰就愈得意,到後來他乾脆用腳去踢沈森的身軀,當沈森擺盪的幅度接近六十度,像個大沙袋時,邵文杰右手輕輕放下球棒,接觸到地面,左手高舉伸出食指,擺出十分酷勁的姿勢,口中開始大聲唸著:

「中華隊的強打四號打擊手,邵文杰,已經創下連續出席一百次安打打擊,這一次,他會不會再創世界紀錄呢?所有的觀眾都注視著他的表現!」

一聲高喊,阿杰掄起手中的球棒往後一舉,擺出鈴木一朗的打擊姿勢,對著迎面急至的沈森,左腳一踏,球棒就像電光火石一般向前揮出…「鏘!」的一聲,伴隨著「唔~~~」的悶哼,阿杰興高采烈的揮著球棒大喊:「哈!正中直球!打的好!」

這一棒敲去,剛好打到沈森的右臂,剎那間,右臂馬上破折性骨折!不過個性強硬的沈森,居然連叫也不叫一聲,咬著牙,倒吊著死瞪著阿杰,這讓阿杰更加光火,拿起球棒就開始亂打亂敲!

「馬的!你這混蛋!害老子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日夜不停的跟蹤,還讓我昨晚三更半夜的去搶了台計程車誘拐你上當!我你他媽的給你死!」

當阿杰說完「計程車」三個字時,我的腦海中忽地冒出:「DSY-XXX」的車牌號碼。

阿杰像瘋子在繞著沈森鬼吼鬼叫,球棒就像雨點一般落在沈森身上,打不到五分鐘,鮮血就像爆炸一樣落在屋內四週。看到阿杰的狠勁,美君嚇的瑟縮躲在屋角的一邊,摀著耳朵、眼睛不發一言;就連平時砍人如吃飯的「衰文」,也都撇過頭去,不忍再看。

過了半個小時,阿杰也打到頭昏手軟,癱在地上不住喘氣;沈森更是數度被打到昏厥,全身上下幾乎無一處完好;休息了一會兒,大夥忽然聽見沈森用著咬緊牙關的氣力說著:

「為…為什麼…為什麼…要抓…我…?」

「為什麼?哈哈哈…!」聽到這句話,阿杰不由得全身亂顫,瘋狂大笑:「你這淫魔,到現在你還不知道為什麼會被我抓來毒打一頓?您認不認識胡哲慶?(沈森勉力的搖了搖頭)他的女兒被你在牛郎店裡下藥,後來還被你操到墮胎!你誰不好得罪,敢得罪我老大!我靠!」說完站起來又狠踹了沈森一腳!

這回沈森有回應了!只不過他的回應竟然是一連串的大笑,笑的很狂,很放,也很令人丈二和尚摸不著腦袋,阿杰看見他的狂笑,也沒來由的跟著一起笑,兩個人,一個坐在地上,一個倒吊在半空,放聲大笑,這種詭異的情景,讓在場的美君和衰文都不約而同的豎起了雞皮疙瘩…

笑了半天,阿杰上氣不接下氣的問:「你他媽笑什麼?」

沈森不說話,保持著奇怪又詭譎的笑容,兩人注視著將近十秒鐘,沒多久,阿杰忽然聽見屋裡傳出滴滴答答的水聲…

「怎…怎麼會下雨了呢?」阿杰覺得奇怪,摸了摸自己的頭髮,聞了聞,不禁勃然大怒:

「媽…媽的!我操!你竟然在我頭上尿尿?」

阿杰連聲的跳腳怒罵,伴隨著沈森的狂笑,讓整間屋子彌漫著十分不搭調的氣氛,美君、衰文,甚至我,都不知道該如何自處,也不知道接下來還會發生什麼樣的怪事。

「好…很好…你是條漢子,我就給你一個痛快!」

說完,阿杰進到小房間裡,拿出一個用報紙緊緊包住的長條型物品,猛力將報紙一撕,原來是把武士刀!

他走到沈森背後,大聲的喊了一句:

「你這淫魔,覺悟吧!」

唰的一聲,只見沈森的人頭落地,沒有頭的身體在半空中還不住抖動,從斷頸處冒出來的血液隨著身軀四處飛散,將整個小房間都淹滿了泉源而出的鮮血…「哇」的一聲,美君和衰文兩人幾乎狂奔似的衝到門外,蹲到地上開始狂吐起來。那濃郁的血腥味,就連不該在現場的我都隱約能感受的到!

「喂!吳澧童!吳澧童!你還好吧…?」當我完全清醒時,發現自己是整個人面朝天的躺在人行道上,歸霖競在一旁擔心的拍著我的臉:「醒了醒了!媽的,沒事昏倒,差點嚇死我!」

「別…別管我…」我馬上坐起,眼角一瞥,在二樓窗戶旁的兩個「人」早已不見蹤影,我抓住歸霖競的衣領,靠近他的耳朵小聲的說著:「快!通知八號分機!DSY-XXX,計程車…邵文杰…在上面!!」說完,我整個人又再昏厥過去!

「您好,歡迎您收看×視七點新聞,我是黃玉琴。造成社會恐慌的『留頭魔』分屍命案,警方今天已有重點性的突破。一位計程車司機今天下午五點在友人的陪同下向警方報案,聲稱他在前幾天開計程車時,車子遭歹徒劫走,而歹徒的相貌與日前所公佈的牛郎分屍案嫌犯邵文杰完全吻合,警方已發佈八號分機,全面通緝涉案人邵文杰,也希望民眾能提供線索,這輛被歹徒劫走的計程車車牌為:DY-XXX...」

看著邵文杰那張笑容燦爛的照片在螢幕上出現,我的心情其實頗為五味雜陳:明明是個前途無量、年輕有為的大好青年,卻因為好勇鬥狠,誤入歧途而觸犯法網,「一步錯,全盤錯」,這句話用在邵文杰的境遇上,實在是太貼切了。

雖說警方在下午六點多才召開記者會,發布通緝邵文杰的新聞稿,事實上,在下午兩點多,這消息早已通報全國警政單位,請所有警界同仁密切注意車號「DY-XXX」的計程車。這當然和我在昏厥過去前所說的最後幾句話有關。

當我清醒後,歸霖競把我扶到陽明醫院一樓會客室的沙發上,隨後就去向李組長報告我剛剛的遭遇。我整個人呢,就像一個被掏空的公事包一樣----軟扁扁的癱在沙發上,兩眼無神的看著正前方…不敢闔眼哪!一閉上眼睛,沈森那具在空中不住扭動掙扎、鮮血肉塊四射的無頭屍體,就會硬生生的佔領了我所有的記憶!

就在我驚魂未定的時候,腰間突然傳來一陣震動,我整個人嚇的從沙發上彈到牆角,沒想到震動感竟然跟著我一起移動,直到五秒鐘過去,我的耳裏傳來一聲聲熟悉的音樂鈴聲時,我才警覺原來是我的手機響了,我再度陷回了沙發,按了通話鍵:

「喂,哪位?」

「聽說,你剛才看了沈森死亡的『現場實況轉播』是吧?」會問這種沒有人性問題而不會發笑的,大概只有石法醫這個人吧…

「是…真是讓我難忘哩…」我有氣無力的應著。

「有些問題想問你,不知道你現在行不行呢?」石法醫又問。

「如果我說:不呢?」

「他哪裏骨折?」他根本不理會我的抗議。

「沒有錯的話,全身應該都有,不過身體你們還沒有找到,我想…應該是右手上臂最明顯。」

「凶器呢?知道嗎?」

「身上的傷痕是球棒,砍掉頭顱的是武士刀。」

「還有呢?」

「雙手雙腳…應該都有繩索綑綁過的痕跡吧…而且他長期被倒吊著,頭顱應該有出現『腦充血』的跡象。」

石法醫沉思了一會,才回答:「好小子,真有你的!」接著他轉身告訴李組長:「這小子說的完全正確。我想,你們可以開始通知各縣市發通緝令了。喂,吳桑,待會兒一起吃中飯吧,排骨飯加豬血湯?」

我先是一陣噁心反胃,然後呻吟的說:「我…我今天…大概吃不下東西了吧…?你們自便…」

掛上電話前,我還聽到石法醫傳來十分「爽朗」的笑聲,我可是連回嘴的力氣也沒有,騎上機車,回到家後坐在床上發呆,或許是太累了,在不知不覺中就沉沉睡去了。

晚上醒來,已經九點多,雖說肚子一陣咕嚕亂叫,但著實沒有胃口,想來想去,乾脆去找習學好了,半個小時後,我已經在「SUCK HELL」裏的一間包廂,臥躺在暗紅色的沙發上,在我身旁的,是我那火辣標致的馬子。今天的她,穿了件純白色的緊身T恤,在胸前卻有一朵極為顯眼的大紅花,搭配上粉紅色的小短裙,露出性感修長的雙腿…真讓人忍不住想對她上下其手一番。

可惜的是:我一點「性」趣也沒有。

握著手中的琴湯尼,我的右手不自主的發抖著,看著我的窘況,習學貼心的緊握住我的手,將它貼近她那柔軟具彈性的胸前,我看著她,她緩緩的閉起雙眼,正當我要親吻她那豔紅的雙唇時…一個煞風景的聲音在外頭響起:

「習小姐,外找!」

這麼一個浪漫的氣氛被人忽地打斷,習學非常不高興,她瞪大雙眼向布簾外的服務人員大吼著:

「沒看見包廂外已經用布廉遮起來了嗎?我老公身體不舒服,今天我誰也不見!叫他滾!」

「可是…」布簾外的女服務生囁嚅著說:「他說…他們是吳先生的朋友…」

習學馬上從沙發上跳起來,兩手叉腰,大剌剌的瞪著我:「你…你居然敢找女人來我這間PUB?!」

我無辜的兩手一翻,縮在沙發裡:「我什麼都不知道…?今天下午去陽明醫院,已經把我折騰的快掛了,我連辦公室也沒回,更沒和別人連絡…哪有什麼女人來這兒啊…?」

就在我們僵持不下的時候,我的手機響了,看著習學一張怒氣高漲的臉,我連忙在她面前接起電話:

「喂,哪位?」

「嗨喲,無厘頭,想見你還這麼困難哪?大牌記者喔!」

聽見他的聲音,我才鬆了口氣:「呵…鬼靈精啊?死鬼仔,又有什麼事啦?」

「我現在在你馬子PUB的門外,但是她們不讓我們進來啊?」歸霖競在電話另一端鬼吼鬼叫的。

「我知道了…」我把手摀住話筒,然後抬頭看著習學:「是我那警察朋友鬼靈精哪,他說要進來找我,方不方便呢?」我會這樣問,因為這兒可是台北市著名的『蕾絲邊‧吧』,只有女同志才能進得來,男人想要進來,只有兩種:一是廚師,二是送貨員…而且還得從後門才得其門而入,這回鬼靈精想要進到這兒,說真的有點強人所難。

一聽到是男人來找我,習學整個人心花怒放:「好呀好呀,反正有包廂,客人看不見。他們有幾個人哪?」

「喂,你們有幾個人哪?」我反問。

「嗯…連我在一起,四個,就是石法醫、黃檢察官、李組長和我囉。」

「啊…這麼多人哪?那我得問問。」我轉頭問習學:「有四個人耶,三男一女。」

「為什麼會有女的?」習學根本不管其他男人是幹什麼的,她只在意:那個女人是幹什麼的?她為什麼要來?

我啞然失笑:「她?她是檢察官啦,我看他們來是為了討論案情吧?」

五分鐘後,一行人進到這個秘密包廂裡,我尷尬的向李英才點了點頭,畢竟早上直接衝到他辦公室裡對他大吼質疑的態度著實不好。

他揮了揮手,表示沒事,不過臉上的倦容的確可以看出:為了這幾天來所發生的凶殺命案奔波,他也蒼老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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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留頭魔

除了鬼靈精之外,他們都是第一次見到習學,像習學這樣外型亮麗搶眼的女孩子,很難不會讓男人為她失魂落魄…換言之,如果有男人不看她反而是件奇怪的事。不過,她今天就遇上了,而且,一次還兩個人。

石法醫向她點了點頭後,就倒在沙發上,摸著自己的肚子:「剛剛的豬血糕、豬肚湯還有豬頭皮真他媽的好吃!」李組長坐在沙發上,閉上眼睛開始沉思。

我胃裏一陣翻攪,轉頭就將剛剛喝下去的琴湯尼和胃酸整個吐到沙發旁的垃圾桶裡,習學馬上衝了下來,拿濕紙巾幫我擦拭。

半晌,我才苦笑著抬起頭:「無事不登三寶殿,各位前來,一定有什麼要緊的事。是吧?」

黃檢察官把拿在手上好久的資料往我面前一丟,沒好氣的說:「哪!這是今天解剖沈森的資料和數據,我想可能可以幫助你再想起一些什麼東西。」

歸霖競和石法醫相視一笑,歸霖競甚至做了個鬼臉,不過,只有我看見。

不知道她為什麼心情不好,大概是和李組長同一個「毛病」:壓力太大,來PUB就是要放鬆,習學叫了瓶紅酒,我們就在包廂裡聊了起來。

其實,在晚上十點多,誰也不想再談公事,加上PUB放的正好是輕柔的爵士樂,昏黃的燈光,更讓人心情沉澱,通體舒暢。

「我的老婆,說要和我離婚。」高舉著手中的酒杯,李組長直盯著不住搖晃的威士忌,口氣深沉的冒出這句話來。

大夥都不約而同的將目光集中向他,露出驚異的眼光。事實上,李英才組長的表現十分優異盡職,算是警界中少有的「悍將」,每次出任務都是身先士卒、勞心勞力。不過遇上「留頭魔」這種奇案,任誰也無法找到蛛絲馬跡,想破案真比登天還難!

石法醫拍了拍他,並沒有說話。黃檢察官不時的偷眼看我,似乎是希望我能打破僵局。我咳了一聲,打了個哈哈:「算啦,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沒有人笑,也沒人接話。我知道,這話接的不漂亮。還好燈光昏暗,沒人看見我的臉一路羞紅到脖子。

「嗯,組長,有沒有想過,和嫂子再聊聊嘛?」歸霖競不愧是「鬼靈精」,馬上見風轉舵,換個話題。

不知是我眼花還是什麼看走了眼,我隱約的瞄見李組長的眼眶泛著淚光:「唉,我何嘗願意用媒體的力量來抓人呢?問題是:這案子不破,我一天無法安眠,連家也都很少回去了…而且上級的壓力又這麼大,上面說,先放消息出去,反正到頭來沒有人會怪警方釋放錯誤消息,一定是怪媒體胡亂報導。」

大家默然。誰也不說話,黃檢察官不知為什麼,拼命喝著酒,一杯接著一杯,就在我舉起酒杯打算向李組長致歉的同時,他的手機忽然響了。

「喂,我李英才,是,你說什麼?我知道了,我馬上趕回去,對,石景城法醫也在我這兒…」

掛了電話,李組長轉過來對大家說了一件最不想聽到的事…

大約三十分鐘後,我們出現在西門町武昌街中,除了習學之外,李英才、石景城、歸霖競、我,還有一位已經喝到醉茫茫的黃欣樺檢察官……一位基層員警看到我們過來,連忙向李組長、石法醫等人打招呼,身邊帶著一位年約六十好幾的男子,頭頂微禿,穿著輕簡的襯衫西裝褲,員警表示,他是現場的目擊證人:「就是這位,陳老伯,他在半個小時內,打了兩次電話報警。」

「偶…偶看到他哩…電視上的那鍋人啦!」那位老伯還心有餘悸的說著。

警員表示,這名陳老伯是大樓管理員,晚上在值夜班,正當看著電視的整點新聞時,忽然瞄見門外有一對年輕男女匆匆忙忙的經過,在他們的前方,還有一名男子。

「偶那時候還感覺就奇怪,為啥米伊兩個人的頭前會有個男的,走的就沒甘願耶…偶就站起來往前看哪…哇!驚死人!那鍋少年仔手上拿著槍哩,叫前面那個人快點走啦!」

「你確定那個年輕男人就是電視上的那個邵文杰嗎?」李組長問。

陳老伯用力點了點頭:「偶不會記錯的!我看了早報、晚報,還看了電視新聞,偶不會看錯的!所以偶…偶馬上打電話報警。」

「那…你為什麼會到樓上去看呢?」歸霖競不解的問。

陳老伯馬上解釋,由於他們大樓的九、十、十一、十二樓是旅館,因此時常會有人進進出出的,他發現邵文杰三個人是從大樓旁邊的電梯出來的,於是他打完電話後,直覺覺得阿杰出現在這間大樓裏,鐵定大樓裡發生什麼事,就一樓一樓的清查,卻沒想到在九樓住宅戶時,發現一件更怪的事!

「那鍋女的我宰樣啊,她是一個秘書小姐啦,其實喔,她是一間大公司老闆的情婦啦,偶常常看見有個男的開賓士300載她回來,兩個人就又摟又親的上了電梯,然後那個男的喔,大概都十二點多才走哩!」陳老伯詳實的說。

「不過偶告訴你們喔…」陳老伯馬上又小聲的接著講:「這個何小姐其實粉花心哩,伊的男朋友偶就看過好幾個,每個都不同。」

這樣的消息對一頭霧水的警方來說十分有利。因為這件新的案子,讓疲於奔命的警方狠狠的再吃了一記閟虧。

「偶就好奇啊,那鍋查某的房間門沒關好,半開半掩的,偶就推門進去啊,偶就叫:『何小姐,何小姐,妳在厝嗎?』不叫還好,偶看到伊的床喔…差點驚到屎都跑出來!」陳老伯愈說愈激動,臉皮不住的顫抖,嘴唇也因恐懼而變紫。

「那鍋小姐的頭喔…就擺在伊的床上!哇!嚇死偶了,這一定是那個電視上的那鍋阿杰殺的啦!」他篤定的說。

我、歸霖競和另一警員對望一眼後,隨著石法醫和李組長上了樓。當然,所有鑑識人員也早已就位,檢查案發現場有無可疑證物。

「嗯,這個女人長的還真不錯。」石法醫蹲在床前,仔細端詳著眼前的頭顱,冒出這句話來。

我和石法醫是在當兵的時候就認識了。那時的他剛自成大法醫學系畢業,在校期間還是跆拳道社社長,身高一百七十多公分,身材練的十分健壯,在當兵的時候,沒出操時他就埋首書中,時常光著上半身,拿著棍子邊打身體邊唸書,我笑他是懸樑刺股,他卻有另一種說法:

「我才不是想睡哩,我是在練身體!把皮練厚點,這樣以後被打才不怕痛!」石景城嚴肅的說。

認識這個人之後,我才真正明白什麼叫「天不怕地不怕」。當年在站衛兵時,有個新兵因為感情問題而在崗哨內開槍自盡,幫他收屍的,就是石景城。他連紙錢也不燒,香也不拜,就這樣拿著湯匙,一瓢一瓢的把滿牆滿地的碎肉挖起,就連警方都佩服他的勇氣。看著他「賣力」的挖著,我這個政戰士不由得問他一個笨問題:

「石頭(石景城的暱稱),你不怕嗎?」

石景城連頭也不抬,用湯匙挖著牆腳角帶血的碎骨:「驚啥小?他活著我都不怕,死了有什麼好怕的?」

從此之後,那個崗哨只有他敢站,因為事後,所有站那崗哨的人都遇過那個自裁的阿兵哥,就他沒遇過。

「這個男人,不做法醫真的太可惜了!」我心裡不知為何冒出這個念頭。

三年後,我當了記者,五年後,他真的也幹到了法醫。

聽到他這麼說,我也蹲下來仔細注視著眼前的頭,沒錯,如果不是只剩一顆頭的話,這個女人還真是個美人胚子,妝化的十分濃豔,卻難掩天生的麗質,長而翹的睫毛配上修剪合宜的眉毛,從她的雙眸就能感覺到當她對男人拋媚眼時所能展現的『核能電力』。更別說高挺的鼻子和嬌翹的唇型,甚至比一般模特兒或者一些小女明星也不遜色!

「喂,無厘頭,你看看這個!」石法醫遞給我一個相框。

那是一張單人沙龍照,裡頭的女子身著低胸禮服,擺出來的媚姿搭配著修長的身形,豐挺的胸部,渾圓的臀部和完美曲線才有的腰身,也難怪,這女孩會有這麼多男人迷戀她。

「看夠了嗎?」一個低沉的聲音自身後響起,把我和石法醫都嚇了一大跳,回頭一看,一個身高約一百六十五公分的中年男子站在我們背後,雙手戴著手套,手上還拿著筆記本,最讓我驚訝的是:現在是七月底,凌晨十二點多,就算是晚上,氣溫大概也有二十五、六度,而這個男人竟然穿著西裝,打著領帶,過於正式的服飾不免引人側目。

「長…長官好!」石法醫馬上起身,對他來個十分正式的敬禮,我還搞不清楚怎麼回事時,這名男子連看也不看我一眼,對著石法醫說:

「這個人…是記者是吧?你們怎麼可以讓記者進來呢?」

「我…我…」一時之間我也語塞,該怎麼介紹我自己呢?記者嗎?靈媒嗎?

「長官,他…他就是『無厘頭』啦…」石法醫比這男子高一個頭,但也低下身來,小心翼翼的在這男子耳旁咬耳朵。尊敬的模樣,是我這一生中從來沒見到過的。

這男子生氣的瞪了他一眼,破口大罵:「我管他有頭沒頭的!記者就不準待在案發現場!這是規定!」

「你…你憑什麼說…說我是記者?」我沒好氣的問著。

他轉過身,低頭寫著東西,頭也不抬的說:「第一,你沒帶頭罩、手套,就說明你不是警方的搜證人員;第二,你沒穿制服,你也不是管區警員;第三,你沒戴口罩,表示你不是檢察官,第四,你穿著多口袋背心,表示你時常使用這些口袋,不是裝底片,就是裝紙筆,第五…」他右手後指,不偏不倚的指到我的胸口:

「你這兒…掛著『記者採訪證』!」

「石法醫,這…這又是『無頭魔』幹的嗎?」就在我和石景城陷入尷尬非常的場面中時,
剛作完陳老伯偵訊的李組長,跑過來上氣不接下氣的問著。

石法醫點了點頭:「嗯,而且死的時間應該不到一天,可能是昨晚才遇害的,臉上的彩妝還十分明顯,沒什麼掉妝的痕跡…」李英才一看到身邊的中年小個男子,也馬上立正站好:「長…長官好!長官…我不知道你在這兒…歹勢!」

歸霖競跑過來,對著李組長和石法醫做簡報:「死者叫何逸蘭,二十六歲,是一間知名電腦公司老闆的秘書,這間房子的名下是何逸蘭的,不過聽說出錢的是她老闆,房子買不到一年,剛剛已經連絡過她的老闆,不過手機沒開,人不知去向…咦,長官!你…你也在?」

這時,我真的快笑出來…那個中年男子的身材實在太嬌小了,以至於幾乎讓人「忘了他的存在」,不過看到眾人畢恭畢敬的模樣,想捧腹大笑的衝動又硬生生的吞了回去。

這時中年男子開口了:「剛剛樓下那位管理員說,她好像還有其他男朋友,是嗎?」

歸霖競搖了搖頭:「這點我們還在查證中,看來,要先找到她老闆再說。」

醉醺醺的黃檢察官不耐煩的門外大聲叫著:「你們男人啊!真是太可惡了!包什麼二奶?!現在好啦!女朋友死了,這件『金屋藏嬌』的事也要爆發出來,看他以後怎麼做人?」

中年男子皺了皺眉頭,聲音低沉的說:「警方找了半天電話撥不通,原來黃檢察官在這兒啊…怎麼喝成這樣還過來案發現場呢?實在太不像話了!」

大家你看著我,我盯著你,誰也不敢接話。

「對了!你!」這中年男子指著我,簡單的下了個命令:「出去!」

歸霖競連忙拉著我往外走,我愈想愈氣,雙手拳頭緊握,到了樓下,我馬上回頭破口大罵:

「哇靠!這男的是誰啊?擺這麼大的架子?!」

「你不認得他?也難怪,這個人叫李秉強,是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特種勤務督察,去年才從美國回來,平常很少會請他出面的啦…除非是很大的案子,否則要請他都很難哩…」歸霖競拉我到一旁,小聲的描述著:

「他真的很行,之前曾經在美國的FBI哪兒待過,學習並研究一些連續殺人犯的心理和犯案過程,你知道像他們這種人哦,可以依現場的狀況、屍體擺放的位置、相關的地形地物、致命傷口的產生、凶器的種類,有無性侵害等等來推敲,不用資料,不用指紋,就能把凶手的年齡、外型、特色、穿著、習慣和身材說的一清二楚,超強的咧……我想這次會輪到他出馬,大概也是借重他這方面的專才吧。」

「嗯…難怪…難怪會這麼『臭屁』,那為什麼我不曉得,你們全認識他咧?」我又好奇的追問著。

「這還不簡單?」歸霖競笑著說:「他的佈達我們都要到場啊?誰知道那天你去哪兒了?對了,關於這個人,你知道他多少?」

我低頭看了看那名字,腦海裏浮現出這個人的相關資料,這個知名電腦公司的負責人,已婚,有兒有女,年紀不過四十多歲,已經是億萬富翁了,而且形象也不壞,不時從事一些公益活動,就連經發會都邀請他參與,現在卻因女友的被害,使得兩人的「婚外情」即有可能因此而曝光,名譽的損失金錢也難彌補…這或許真的是得不償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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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留頭魔

歸霖競看見陳老伯在警車裡,一個人怪無聊的,於是就上前打屁:「喂,陳桑,『歹就捕』啦!沒啥米好驚的啊…做個筆錄,馬上就回來了啦!」
陳老伯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嘴巴動了動,又好像不太想說,我看他有事想講,便湊到警車旁:「喂,陳桑,你是不是有事要說啊…」

「偶…偶好像有看見…伊個壞人他…他們馳走的車子車牌喔…不過喔…偶…偶驚偶真的不太記得咧…」

我和歸霖競對望了一眼,他點了點頭,知道我的用意,我把手伸進車窗,拍了拍陳桑的手背,然後抓著他的手說:

「沒關係,陳桑,你先想看看…」

就在這一瞬間,我很快的進入了他的腦海裡,用一種,稱之為『快轉』的方式吧,找到了最後一幕:一個男子在前面踉蹌的走著,另一個瘦高的男子則不停的催促著他,在他們兩人的後方,跟著一個高眺的女孩,還不時的回頭看…他們上了輛計程車,車牌號碼是…

「伊…伊馳的車是…」陳老伯還沒把話說完,我就接下來了:「是計程車,對吧?」

「咦…你…你哪知?」陳老伯瞪大眼睛看著我。

我點點頭笑了笑,然後轉身告訴歸霖競:「錯不了,Q6-×××,我看到了!」

歸霖競馬上拿出筆,寫在自己左手手心:「謝啦!我去告訴他們…就說…是陳老伯看到的!」說完就匆匆上樓了。

經過這麼一折騰下來,看看時間,也已經凌晨快兩點了,打了個哈欠,趁其他媒體還沒有來,先回家休息休息。騎到一半,忽然有種想找習學的衝動,心想,反正已經這麼晚了,她也該休息了,於是車頭一轉,就往「SUCK HELL」的方向騎去。到了店門口,居然已經打烊了,鐵門也拉了下來,但是地下室還是傳來陣陣吵雜的搖頭音樂,還有一些零星的尖叫聲…與其說是尖叫,不如說是慘叫還像一點!我愈想愈不對,正準備下車趴在地上聽聽究竟是怎麼回事時,有個人在我背後說著:

「喂!你要幹什麼?」

我回頭一看,一個高瘦的人影在我後方出現,而我,正好面對著路燈,在強光的照射下,只能隱約的看見他的身影,從身高和體型看起來,「他」,應該是個女性。

「我聽到有些尖叫聲…妳…有沒有聽到?」我瞇著眼睛,用左手遮住眼前的強光,關心的詢問著。

她,沒有接話,只是冷冷的再問了一遍:「你,在這兒幹什麼?」

「我…?我聽到這兒有些怪聲哪…我…」說到這兒,我的右手上臂又開始起了一陣雞皮疙瘩,一股妖氣從她身上忽地散發出來,狠勁地直撲向我,我不由得閉上了雙眼,但剎那間驚覺自己正現在陷入一個十分危急的情勢中,我右手捏了個「制妖咒」,左手也比出了密宗退魔的手勢,不論對方從什麼方向攻擊我,只要不是將我一擊斃命,我都能有餘力還擊!

過了大約一秒,我睜開雙眼,迅速起身往後一彈,「碰」的一聲,背後先靠上牆壁,隨即蹲下,以防身後遭人偷襲,不過我這些動作都是多餘的,左顧右盼,眼前哪有什麼人?有個巡邏的警察看到我在那兒跳來跳去,堅稱我喝醉了酒(誰叫我就在PUB前面大跳『搖頭舞』?),要我到最近的檢測站,看看我的酒精濃度有沒有超過。

「我就告訴你我沒有喝酒啊…」我急忙抗辯。

「那你怕什麼?和我走一趟,檢查一下馬上就可以知道結果了。」這警察堅持。

說真的,今天已經很糟糕了:上午和李英才吵架;下午又「親眼目睹」沈森死亡的慘狀;晚上又看到另一個「留頭魔」的手下冤魂,還被一個國外回來的小矮個狠狠的凶了幾句;一肚子大便,想來和自己的馬子溫存溫存又被莫名其妙的妖怪偷襲…現在又有一個怪警察不讓我騎車閃人,還硬拗我喝酒,愈想愈火,眼睛一閉,默唸了個「讀心咒」,三分鐘後,決定讓他知道小老百姓不是好欺負的:

「你…郭警員是吧…去年才從警專畢業的呵,你這個月的『業績』不怎麼樣,所以才找我『穢氣』,對吧…?」

他聽到我這麼說,整個人楞了一下:「你…你怎麼…知道我姓郭?」

「知道你姓郭有什麼了不起,嗯,讓我看看,你這個月的業績不好,欠獎金是吧?喔,我知道了,原來是想幫小女朋友買生日禮物啊…我告訴你,你的『大』女朋友早就知道你在外頭有小女友啦,不過也沒關係,她本來也沒把你當成結婚對象,你認不認識一個叫『黃×仁』的人呢?」我毫不猶豫的,就把他最隱私的部份淘淘不絕給說出來。

這下他可呆了,身體也不自覺的往後退,喃喃的說:「黃×仁…黃×仁…真的是他!我就知道佳佳和他有鬼!靠,真的背著我偷人…」

看到一副氣急敗壞的模樣,我馬上追加一句:「郭桑,搞不好你家佳佳…現在正躺在他的床上喔…」

這名警員馬上拍大腿:「對呵!她知道我今晚值夜班,她知道我今晚值夜班…我馬上打電話給她…謝謝你喔…!」

我點頭回禮,心中暗自竊笑,騎上機車馬上落跑,就在發動機車的時候,還不時聽到從後方傳來聲聲的咒罵:「妳現在人倒底在哪裏?妳說妳在家?我打電話到妳房間也沒人接啊?妳騙鬼啊?妳是不是在黃×仁哪裡!說!」

隔天上午,我進了雜誌社,和總編周志昌討論一下目前「留頭魔」的案情,截稿在即,他叫我先寫一篇有關邵文杰和沈森之間過節的專題報導,雖說我手頭上的資料已經十分完整,但目前案情進行到什麼情況我也不甚清楚,想了想,還是撥個電話給鬼靈精比較妥當,於是打他的手機,不過他接電話的反應倒叫我十分好奇:

「我現在正在開會啦…不能說話。待會再打電話給你…」他十分小聲的說著。

「開什麼會那麼神神秘秘的?你們平常開會不是挺大聲的嗎?」我不解的問。

他說話的聲音更小了:「哎喲,還不是昨晚的那個李秉強!他說他發現一些線索,希望我們協助清查一下…」

有線索了?!這真是個可喜可賀的消息。我連忙追問:「喂,我可不可以『旁聽』哪…」

「要來就快點!在市刑大七樓會議廳!記住!別告訴別人是我說的喔…掛電話了!拜!」

二十分鐘後,我出現在忠孝東路的市刑大七樓會議廳裡,在一片漆黑中,我矮著身子趁機摸入了會議廳的最後一排,還好,給我摸到一個位子。

雖然只有四、五十個座位,但真的是「座無虛席」,現場鴉雀無聲,只有李秉強一個人在前方「大放厥辭」,不過,正所謂:「來的好不如來的巧」,前面開場的『屁話』我一句也沒聽到,才剛坐在位子上,就聽見他那高八度的尖細嗓音說著:

「嗯…各位手頭上應該已經有這些死者的身份、姓名、背景了吧,我們現在來討論一下:凶手究竟會是個什麼樣的人,有沒有人有些什麼想法的?不妨說出來大家聊聊。」

眾所皆知,傳統的中國人,在面對這樣課程時,是不會有任何主動發言的,李秉強見底下的反應平淡,就請人把投影機打開,在前方講台旁的白幕上,就出現了這樣的字樣:

************************************
凶手剖析:(什麼樣的人可能會是凶手?)
時間:二○○○到二○○一
案情:將人頭部砍下,身體不知去向
死亡人數:目前已知七人
死亡地點:集中在大台北地區
************************************

「我個人以為:」李秉強說著:「由於死者的死亡地點遍佈台北市各地,表示該凶嫌有交通工具代步。載送遺體。」

「第二:死者的身份有學生、健身房教練、酒店女子、上班族、老師等,彼此間每個死者互相都沒有關係,可見凶嫌是採『隨機』的方式來鎖定行凶對象。由於凶嫌必須四處閒逛,找尋獵物,因此此人一定以開車、騎車的方式在街頭閒逛。而以開車的可能性居多。」

「第三,想要長時間的找尋獵物而沒有經濟上的壓力,應該是家中頗有積蓄,要不就是以『開計程中兼職』的方式來維持基本生活。」

「李督察!」底下有位員警舉手:「照您這麼說:凶嫌很有可能是計程車之狼囉?」

李秉強點了點頭:「不錯,因為騎車不方便載送死者,而其他小客車又極容易引起死者住家旁的住戶注意,這樣更排除了廂型車的可能,因此我斷定:凶嫌應該是開計程車的!」

此語一出,底下所有警員一陣嘩然,開始交頭接耳,也不時傳出:「我就知道是『計程車之狼』!」的聲音。

「各位同事,請安靜!李督察還沒分析完!有問題請舉手發問。」市刑大刑警大隊隊長劉永松站起來喊著。

「如果我分析的沒錯…」李秉強向劉永松點了點頭,表示謝意:「如何讓死者沒有戒心?我猜,他的相貌應該不錯,外型也很好,至少是那種不會讓人一眼看到就排斥的人。最重要的,他能與所有的『獵物』攀談,可見談吐不差,頗有內涵。更有可能的是:國台語都能應付。」李秉強再一次強調:「這和不少計程車司機不謀而合,許多上班族因為失業而轉開計程車,程度好的人比比皆是。」

李秉強舉起手中的資料揚了揚:「每位死者的遺體都放置自己的家中,可見凶嫌對死者有長時間的跟蹤,知悉對方所有的起居時間和出入環境。由此可知…」他停頓了一會。拿隻筆在他的資料上寫下些字。

「…跟蹤需要相當時間和精力,表示凶嫌年紀不大,約三十歲到四十歲之間,而且對事情相當執著,很有可能因為工作需要和別人起爭執而離職。應該已有相當事業基礎,卻因個性問題不為他人所重用。」李秉強肯定的說。

「就現場的照片看來…」大家低頭,看著手頭上的照片;「由於每位死者的現場幾乎沒遭到什麼破壞,也沒什麼財物損失,可見此人殺人的目的並不在金錢上,而他停留在死者房裏的時間不長,也或許凶嫌是個有潔癖的人。」

這時李秉強把燈打開,環視四周:「有沒有哪位能夠提出:究竟這些死者他們的『相同點』在哪兒呢?換言之,為什麼凶嫌要殺害這些死者?動機在哪裏?」

大夥面面相覷,彼此開始小聲討論,有些人反覆看著照片,有些人和同事聊著當時偵察的重點,討論了約十多分鐘,有人舉手發問:

「李督察,會不會是情殺或仇殺?這次的何逸蘭不是人際關係十分複雜,有可能因為感情出軌而遭到殺害?」

「這種連續殺人案有沒有可能是因為上一代的恩怨?甚至是因為他們的父母而惹殺機?」

大家議論紛紛,什麼莫名其妙的答案都冒出來了:「會不會是外星人殺的?」「他們有可能是中共派來的臥底,被情治單位給幹掉了?」「日本軍閥亡靈做祟?專取人頭?」聽見這些答案,李秉強只是閉著眼,坐在位子上一個勁的搖頭,而每一個天方夜譚的答案,都讓在場的高階員警笑的東倒西歪,最後有個人怪腔怪調的大喊著:

「這些死者的生前照片看起來身材都很棒啊…搞不好是因為身材太好被人妒嫉,把他們的身體帶走也說不定,戀屍癖嘛!」

這句話說出來,更引起大家的哄堂大笑,不過李秉強卻迅速的拿起麥克風,站了起來,眼睛直盯著我的方向,冷笑的說:

「好小子!我就在等這句話!」

所有的人都猛力轉身,把眼光往我這兒看…因為剛剛那句怪腔怪調的「吐糟」,正是我的『傑作』!

事到如今,木以成舟,我也只好訕訕的笑了笑,向前方所有的高階主管們揮手致意,有人認識我的,忍不住強彆笑意,有人不知道我的,也紛紛詢問身邊的人:「這個頭髮亂的像鳥窩的傻高個是哪個單位的?」

不過,李秉強並沒有揭穿我的真實身份,他清了清喉嚨,順著我剛剛胡謅出來的論點,做出一個更接近凶嫌身分的「雛型」:

「沒錯,這也是我把所有現場資料蒐集後,所發現死者們唯一的共通點:不論男女,也不分他們長的美醜,這些死者都是…身材十分皎好、健美之人,因此凶嫌很有可能是要蒐集這些死者的身體,而且他能透過衣服,清楚的『透視』死者的身材(說到這兒,所有人掩嘴偷笑),表示該人對於人體相當有研究,極有可能是人體畫家、雕塑師,甚至健身教練、游泳教練或服裝設計師。」

「其次;」李秉強看了看現場反應,大夥對他這個推論都不禁點頭如搗蒜後,他又繼續說出他的分析:「如果要蒐集屍體,該凶嫌應該沒有家人同住,或者是與家人分居,而居住地點應該是在頂樓,或者是地下室,比較有大的空間去存放屍體。而且搬運屍體必須大費周張,因此所居之地應該是居住者較少之近郊。若以死者多集中在台北市看來,凶嫌很可能藏匿在北投、淡水、石碇、深坑、新莊等交通便利,住戶較為分散之地。」

這樣的論點,其實已經將凶嫌的身份、住處都已經做了個明顯的區分。我嘴巴上不說,但我已經打從心底裏面,深深為這位「機車」督察那犀利明快、觀察入微的剖析推理而折服。試想,在承接這件案子後,他手頭上只有一些現場照片,死者身份,證人說詞,警方筆錄等間接物證,他卻能如臨現場,如數家珍的把凶嫌的大概給說出來,這份抽絲剝繭的觀察能耐,國內還沒有幾個單位、專家能夠做的到的。

當然,這些論點也過於武斷,現場有些警員不服氣,便提出反駁的問題:

「那…李督察,為什麼他會殺了五個人之後就收手,隔了一年又再度出現?為什麼女的要殺,男的也要殺?這和國外的連續殺人狂不太類似…」

「是啊…如果要毀屍滅跡,幹嘛還要把頭送回每個死者的家裏?這不是一種奇怪的作法嗎?找個地方埋了,或者是隨意丟棄,都比把頭送回家中來的安全隱密,這樣做,不就有可能被死者的鄰居、朋友發現凶嫌的行蹤?」

「李督察,如果凶嫌要蒐集身體,他的用途為何?又拿來做什麼用哩?又要如何保存不會腐爛哩?」

李秉強仔細聽著每個問題,然後不時的將這些問題記下,沉思了一會兒,他開始一一回覆:

「凶嫌將死者頭顱送回死者住處,我個人的看法是,這很像是一種宗教行為,就好像中國人所謂的『死後歸鄉』的作法,所以我在這兒大膽的假設:這個人一定是個宗教迷,並且長期閱讀一些宗教書籍,甚至有可能在他的計程車上,就放有不少佛像或者是其他神佛之雕像、信條或咒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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