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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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Oo黑輪YAoO 於 12-8-3 09:29 編輯

這是取自FACEBOOK 暱名為 〝柔寶〞的網友所發布的
未命名.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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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郵政偷包裹IN_ 請大家分享出去

102/7/27號下午3點半妹妹幫我從泰山同榮郵局寄的一個便利箱包裹到苗栗後龍郵局,內容物是香水2瓶(GUCCI 100ML大香+5ML小香)..

結果102/7/28中午11點半對方收到物品時發現香水不見了..打0800郵局客服專線投訴,告知她們此事..她們說會盡快回覆我.結果到了今

天..我都沒接到她們主動打來一通電話,反而我向個傻子一直詢問他說事情處理的如何.."

其實我真的很想問: 中華郵政你們不是公務人員嗎?應該沒有窮到連瓶GUC⋯⋯

CI都買不起吧?! 為何今天發生這種事 你們還用一副自己沒有錯 錯都在我們的態度來看待這件事情?一下說要降低賠償金額 一下拿郵政法

一下說我們人身攻擊? 現在是怎樣?郵政法可以保護你們全部? 郵政法可以改變既定事實? 郵政法講的是:包裹遭竊低於500公克以下賠償

550元 但我們不是個包裹遭竊!是一個包裹兩瓶香水 小瓶的到了收件人手上 大瓶的卻憑空消失!!!

難道你要告訴我 是香水告訴透明膠帶"我想出去玩~"然後透明袋跟他說"好歐~"就自殘把自己割破讓香水出去玩? 然後透明膠帶再跟郵局專

用膠帶說"欸!我破洞了,你來幫我黏一下"然後郵局專用膠帶就這樣上去把它黏起來?!

拜託好不好?簡直天大的笑話!

偷就是偷!一直在那邊講掉了?!

怎麼掉的是有用膠帶黏起來的大香不是掉沒有用膠帶黏起來的小香?!!

到現在還在互相推來推去..說要請是主管..那我到底該怎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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