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取回密碼
 註冊
搜尋

切換到指定樓層
1#
自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擬定以來,我方曾多次參與經濟部工業局召開之契約修訂會議,經過與各業者及消保官不斷的討論,衡量到網路遊戲現況與現實生活面之極端不同所產生的衝突進行研討,我方將針對現有之遊戲罰責內容進行調整。

規章異動內容及說明如下:
1. 於遊戲中利用任一頻道、聊天室名稱、角色代號、個人商店名稱、寵物命名、軍團及公會名稱.. 等開放訊息,以明示、暗示、涉及或影射之字樣(如附註三),進行『買賣』遊戲帳號、虛擬貨幣、虛擬寶物或換取現實生活中『有價』金錢、物品之圖利行為。

處罰方式:依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第二十二條規定,【我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停止玩家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七日】,故以該條款進行暫停帳號七天使用權。

2. 經官方判定或多次查獲,利用各種管道於遊戲內或現實生活中,進行『散佈』、『買賣』遊戲帳號、虛擬貨幣、虛擬寶物換取現實『有價』金錢、物品之常態性營利行為或訊息。
處罰方式: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第二十五條規定,【契約之終止及退費,玩家違反重大情事者,遊戲公司得於通知甲方後,立即終止契約】;故我方將回收該遊戲帳號會員資格。

附註一、
本規章於公告後兩周開始實施之。
附註二、
請遵守以上條例規定,若因違規而受到處分,導致儲值卡使用日期、虛擬物品使用期限等損失,由會員自行負責。若會員違反上述規則,經勸導不聽者,致使人為之蓄意行為造成損害,本公司得視情節輕重永久或暫時中止會員之全部或部分遊戲服務,並不退還相關費用。
附註三、
種類包含遊戲或帳號、帳密、點卡、月卡、月餅、現金、8591、數字網、虛寶序號、大小卡、MYCARD、CASH、點數、台幣、小朋友、T幣…。

※若於此罰責公告後,於遊戲中出現新的暗示"現金交易"等字樣,我方則立即於官網公告中更新。
 
轉播0 分享0 收藏0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自刪)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存檔|手機版|聯絡我們|新聞提供|鐵之狂傲

GMT+8, 25-6-6 22:51 , Processed in 0.022520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