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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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法於民國十七年編成

那時候的國幣稱為銀元

而刑法中所稱的「元」就是指銀元

現行法規除了有特別標註為「新台幣」者外

其餘皆為銀元

目前銀元折算新台幣為一銀元折算新台幣三元



再者

時代變遷

過去所訂之罰金罰鍰標準已不敷使用

所以在民國五十一年制定了「戡亂時期罰金罰鍰裁判費執行費公證費提高標準條例」
後於八十五年修正名稱為「罰金罰鍰提高標準」
將尚未依一定比率規定罰金或罰鍰之數額或倍數之條文,就其原定數額提高二倍至十倍


以下提供刑法罰金提高金額表給各位參考(已經乘三乘十了)
省去各位算半天還算不出來的困擾

表格來源:http://cjoffice3.pbwiki.com/
法條                         原定金額提高倍數 提高後金額
第140條、第141條、第198條第2項、第288條、第293條一百元  三十倍      三千元
第118條、第127條、第132條、第135條、第136條、第137條、第148條、第149條、第150條、第160條、第163條、第171條、第173條第4項、第174條、第175條、第177條、第179條、第180條、第181條、第183條第2項、第184條第3項、第189條第3項、第190條、第202條第3項、第203條、第206條、第207條、第212條、第246條、第252條、第302條、第304條、第305條、第306條、第307條、第309條、第312條第1項三百元  三十倍      九千元
第133條、第147條、第154條、第158條、第159條、第164條、第165條、第173條第1項、第178條、第183條第3項、第184條第4項、第185條、第186條、第188條、第189條第4項、第196條第2項、第208條、第214條、第215條、第243條、第258條、第262條、第263條、第281條、第284條第1項、第285條、第286條第1項、第290條、第300條、第310條第1項、第320條、第337條、第354條、第355條、第356條 五百元  三十倍  一萬五千元
第108條第2項、第110條、第153條、第191條、第192條、第198條第1項、第199條、第202條第1項、第2項、第240條、第241條、第255條、第259條、第266條、第269條第2項、第277條、第279條、第284條第2項前段、第286條第2項、第292條、第298條、第310條第2項、第312條第2項、第313條、第317條、第335條、第339條、第342條、第344條、第346條、第349條一千元  三十倍   三萬元
第254條、第276條第1項、第284條第2項後段、第318條二千元  三十倍      六萬元
第117條、第122條第3項、第193條、第194條、第197條、第201條、第251條、第253條、第256條第1項、第257條第1項、第260條、第268條、第269條第1項、第276條第2項、第336條第2項 三千元  三十倍      九萬元
第108條第1項、第121條、第143條、第195條、第196條第1項、第256條第2項、第257條第2項、第336條第1項五千元  三十倍    十五萬元
第122條第1項、第129條、第144條  七千元  三十倍  二十一萬元
第122條第2項、第257條第3項  一萬元  三十倍    三十萬元
第189條之1、第234條第1項、第315條、第328條、第339條之1三千元    三倍      九千元
第186條之1、第187條之2、第190條之1、第204條、第233條第1項、第318條之1五千元    三倍  一萬五千元
第234條第2項、第339條之2、第352條   一萬元    三倍      三萬元
第182條、第185條之3、第201條之1、第235條、第315條之1   三萬元    三倍      九萬元
第157條、第233條第2項、第315條之2、第316條   五萬元    三倍    十五萬元
第131條   七萬元    三倍  二十一萬元
第231條、第341條、第358條、第360條     十萬元    三倍    三十萬元
第359條、第362條            二十萬元    三倍    六十萬元
第185條之2、第231條之1、第296條之1第4項、第297條 三十萬元    三倍    九十萬元
第296條之1第1項、第2項      五十萬元    三倍一百五十萬元
說明:

  • 條文中,如僅一項有罰金,或數項均有罰金,而金額相同者,不記載項次;罰金之數額有二種以上時,分項記載;前後段不同時,亦分項記載。
  • 分則有加重其刑者,如與罰金無關者,不予列入;與罰金有關者,如下:
  • 提高三十倍者:第116條、第134條、第264條、第270條、第280條、第303條、第318之2。
  • 提高三倍者:第134條、第204條第2項、第231條第2項、第231條之1第3項、第232條、第296條之1第3項、第5項、第318之2、第361條。


[ 本文章最後由 異形 於 08-10-16 05:23 編輯 ]
 
<(ゝω・)綺羅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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