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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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打工本來排休,但下午五點左右,老闆娘打電話給我,臨時要我過去幫忙,我說好
到了打工的地方,平時總是站油鍋負責炸雞排的店長不在,老闆娘說約莫下午三點多,隔壁的鄰居(約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禿頭啤酒肚)似乎是喝醉酒跑來鬧事,不但砸我們店裡的東西,摔我們店員的摩托車,還出手打我們店長
而店長要去警局作筆錄,所以才要我臨時過來幫忙
我進入廚房幹活,摩托車被摔的店員告訴我他很火,畢竟車子被摔沒人不會生氣的
至於對方的動機還不知道,預計就只是無聊,或者他根本就是瘋子
下午六點,另一個女生店員來到店裡幫忙,店長也回來了

但不只是店長,隔壁鬧事的鄰居也跟著回來了,雖然旁邊跟著幾名警察
他們彷彿是在現場模擬,但是鬧事者卻又一直說沒事沒事,而警察居然就這樣放了他,我們也看到他那副噁心的笑臉
之後店長要車被摔的店員也去警局作筆錄,不過事情才正要開始(以我的視點)
晚上七點,老闆娘看我們幾個都沒吃晚飯,便說要出去幫我們買便當,店長則在樓上休息,留我與那個女生看店
結果那名鬧事者又過來了,旁邊還跟著一名似乎是家人,同樣有點禿頭外加啤酒肚的男子
兩人到我們店門口,不知道在講些什麼,我發現事情不對勁,立刻脫了圍裙與眼鏡,把手機放到旁邊,做好隨時可能開打的準備
我不怕他打我,他敢揍我一拳,我就回他三拳---雖然我是這麼打算的

但是當然沒有這麼簡單,該名鬧事者講話的聲音突然變大,然後抓起旁邊的腳踏車(我們店裡那個女生的車,他平常都是騎腳踏車來上班的)往旁邊摔,那個女生看到了自然很生氣,便想衝上去理論
該名鬧事者直接抓起那個女生的衣角,迎頭就是兩個巴掌,我立刻衝上去,而跟他隨行的男子也忙把他架開
女生自然很火,想要衝上去打他,但是女生被我拉住,畢竟對方是男生力氣大,弄個不好女生可能傷得更重
而鬧事者的同夥馬上拉著鬧事者回屋子裡(他們就住在我們店的旁邊),女生自然很生氣,在門外破口大罵,我只好上去安慰他,而目睹一切的店長也報完警出來了
事後老闆娘回來知道一切,相當難過,而女生則是馬上打電話給他家人與朋友
之後警察二度抵達我們店裡,要求女生與店長先去驗傷,並跟我們約時間,明天下午還要去作筆錄(不馬上作是因為女生的情緒很不穩定)

之後老闆娘的弟弟來到店裡,之前去作筆錄的店員也回來了,老闆娘與店長便先帶女生去作筆錄,留我們看店(自然是無法營業了),而女生打電話約的朋友也一起過來關心他
之後我們看到鬧事者坐著機車,前面載著他的似乎是他妻子,也不知道要去哪裡,但是看到坐在店門口的我們,自然是又挑釁了一番,過了約十分鐘又騎了回來,根本不知道他是去幹什麼的,但之後他又跑過來三度挑釁,還好沒什麼大事
在鬧事者打了女生,躲進屋子裡時,他的同夥對我們說"不好意思啦,我們也會想辦法啦"之類的屁話
我只是冷冷回了一句"你這也算大人嗎?"
之後警察過來,也沒有去逮人,就只是要我們做筆錄,又抱怨我們為什麼不裝攝影機(有錢的話早就裝了)
我同樣回了一句"你這也算大人嗎?"

之後鬧事者的妻子跑來,說什麼"他也不是故意的,對不起啦",這也想打發?"如果說對不起就夠了的話,那世界早就不需要警察了"我只這樣回答,雖然心理的怒氣很大
事後店長又抱怨警察多麼沒效率,尤其是三聯單,我們要告對方損毀財物,什麼東西被打破?花盆
好,警察就要用選單慢慢找名叫"花盆"的選項,總共四百多個,慢慢找吧,其他細節同理,難怪那麼多人都選擇庭外和解---這警察真的有心想要幫忙嗎?
幸好店長知道保留現場,都有拍照留證,但我不覺得這樣就足以定對方的罪,因為警察太沒用了

我好怨
對方二度來找碴,我明明已經做好打架的準備
我明明已經把眼鏡與手機之類的東西放旁邊了,除了身體受傷外唯一擔心的就是衣服會不會破而已了
結果對方不來打我,跑去打旁邊的女生
為什麼我不是回他兩拳,而是跑去架開女生?
為什麼在女生衝上去前,我沒有早一步衝上去?
為什麼我沒有代替那個女生被他打一拳,然後以正當防衛為理由揍他?
為什麼在鬧事者悠閒騎著機車從我們門口經過時,我沒有上去賞他一個朱雀踢?
為什麼店長與兩個店員都有財物損壞與身體受傷,只有我沒有事?

明天還要作筆錄,真不知道能不能定他的罪

我連我在打什麼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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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最先進的跳動筆

台灣的警察10個有9個都是這樣
照單行事 眼見為憑
你說你的 他辦他的
什麼事都要有證具 沒證具說什麼都是屁
確實 證具可以直接證明一個人所做過的事
但搜集證具是當事人的事也是警察的事
而不該全推給當事人 說一句你沒裝監視錄影器就拍拍屁股走人

我會這樣說不是因為只有原PO的經歷
而是之前新聞就有報類似的情況 警察就是這樣應對
如果不把事情鬧大一點 要讓他們專心搜查根本是不可能
到頭來還是只能靠自己

我知道 熱心的警察還是存在
但混吃摸魚的遠大過這個人數

男生打女生真的是很可恥的事
我不能保證自己遇到那種場面能冷靜思考
但我還是理性的勸原PO不要太衝動
確實 打架 痛一下而已 發洩自己的情緒遠勝戰後的痕跡
但要是一方有什麼差錯 不是只有你跟他的事
可能連帶的家人也要牽扯進去
如果真是這樣 那這個痛苦也遠勝你發洩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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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暗黑破壞神2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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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打工本來排休,但下午五點左右,老闆娘打電話給我,臨時要我過去幫忙,我說好
到了打工的地方,平時總是站油鍋負責炸雞排的店長不在,老闆娘說約莫下午三點多,隔壁的鄰居(約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禿頭啤酒肚)似乎是喝醉酒跑來鬧事,不但砸我們店裡的東西,摔我們店員的摩托車,還出手打我們店長
要鬧事不會到別的地方去鬧事嗎?別的地方不去居然挑這裡,這人是吃太飽沒事幹嗎?
而店長要去警局作筆錄,所以才要我臨時過來幫忙
我進入廚房幹活,摩托車被摔的店員告訴我他很火,畢竟車子被摔沒人不會生氣的
至於對方的動機還不知道,預計就只是無聊,或者他根本就是瘋子←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就是他過去搞不好還可能曾經跟你們這家店有結下深仇大恨也不一定...
下午六點,另一個女生店員來到店裡幫忙,店長也回來了

但不只是店長,隔壁鬧事的鄰居也跟著回來了,雖然旁邊跟著幾名警察
他們彷彿是在現場模擬,但是鬧事者卻又一直說沒事沒事,而警察居然就這樣放了他,我們也看到他那副噁心的笑臉
怪了~為什麼鬧事的人只是一直說沒事,警察就要這樣輕易放走他?如果這樣就可以不了了之的話,那麼警察這樣的行為不就等於姑息養奸了嗎?
之後店長要車被摔的店員也去警局作筆錄,不過事情才正要開始(以我的視點)
晚上七點,老闆娘看我們幾個都沒吃晚飯,便說要出去幫我們買便當,店長則在樓上休息,留我與那個女生看店
結果那名鬧事者又過來了,旁邊還跟著一名似乎是家人,同樣有點禿頭外加啤酒肚的男子←這人也太囂張了吧...該不會是下午在你們店鬧事鬧的還不痛快,所以又想在你們店家鬧到舒服?
兩人到我們店門口,不知道在講些什麼,我發現事情不對勁,立刻脫了圍裙與眼鏡,把手機放到旁邊,做好隨時可能開打的準備
我不怕他打我,他敢揍我一拳,我就回他三拳---雖然我是這麼打算的
這種時候如果我人也在現場的話那我肯定會把傢伙也"藏"在身邊,這樣鬧事者要是真想當場大打出手的話,就算他再囂張不死至少也是渾身瘀青~哈哈

但是當然沒有這麼簡單,該名鬧事者講話的聲音突然變大,然後抓起旁邊的腳踏車(我們店裡那個女生的車,他平常都是騎腳踏車來上班的)往旁邊摔,那個女生看到了自然很生氣,便想衝上去理論
下午摔店員的摩托車,這次居然又去摔別人的腳踏車喔?膽子還真不小,如果那台被摔的腳踏車是我的話,我絕對是不發一語,衝上前直接與他開打了...
該名鬧事者直接抓起那個女生的衣角,迎頭就是兩個巴掌,我立刻衝上去,而跟他隨行的男子也忙把他架開
女生自然很火,想要衝上去打他,但是女生被我拉住,畢竟對方是男生力氣大,弄個不好女生可能傷得更重
而鬧事者的同夥馬上拉著鬧事者回屋子裡(他們就住在我們店的旁邊),女生自然很生氣,在門外破口大罵,我只好上去安慰他,而目睹一切的店長也報完警出來了
事後老闆娘回來知道一切,相當難過,而女生則是馬上打電話給他家人與朋友
之後警察二度抵達我們店裡,要求女生與店長先去驗傷,並跟我們約時間,明天下午還要去作筆錄(不馬上作是因為女生的情緒很不穩定)←只是喝醉酒摔別人機車腳踏車就算了,居然還出手讓店員掛彩,這種二百五...實在是連同情都不值得...

之後老闆娘的弟弟來到店裡,之前去作筆錄的店員也回來了,老闆娘與店長便先帶女生去作筆錄,留我們看店(自然是無法營業了),而女生打電話約的朋友也一起過來關心他
之後我們看到鬧事者坐著機車,前面載著他的似乎是他妻子,也不知道要去哪裡,但是看到坐在店門口的我們,自然是又挑釁了一番,過了約十分鐘又騎了回來,根本不知道他是去幹什麼的,但之後他又跑過來三度挑釁,還好沒什麼大事
車子摔也摔了,動手打人也打了,還挑釁你們店家,這人還鬧的不痛快?該不會非要搞的整條街上整晚雞犬不寧才舒服喔?如果是的話,那也真是夠了...
在鬧事者打了女生,躲進屋子裡時,他的同夥對我們說"不好意思啦,我們也會想辦法啦"之類的屁話
我只是冷冷回了一句"你這也算大人嗎?"←對阿,如果只是嘴巴上說卻沒有守承諾,那誰知道哪天又會掀起什麼軒然大波?
之後警察過來,也沒有去逮人,就只是要我們做筆錄,又抱怨我們為什麼不裝攝影機(有錢的話早就裝了)
我同樣回了一句"你這也算大人嗎?"←事實上就算店家沒裝攝影機,如果當中有人有帶數位相機的話,那一樣也可以把現場發生的一切拍照存證,到時候,等到警察看了我就不相信警察還不會去抓人

之後鬧事者的妻子跑來,說什麼"他也不是故意的,對不起啦",這也想打發?"如果說對不起就夠了的話,那世界早就不需要警察了"我只這樣回答,雖然心理的怒氣很大
他也不是故意的?就算鬧事的人真的不是故意的好了,如果喝醉酒到別的地方去鬧事還沒關係,但是他摔機車腳踏車,還出手把人打傷,難道只要一句不是故意的就好了嗎?
事後店長又抱怨警察多麼沒效率,尤其是三聯單,我們要告對方損毀財物,什麼東西被打破?花盆
好,警察就要用選單慢慢找名叫"花盆"的選項,總共四百多個,慢慢找吧,其他細節同理,難怪那麼多人都選擇庭外和解---這警察真的有心想要幫忙嗎?
幸好店長知道保留現場,都有拍照留證,但我不覺得這樣就足以定對方的罪,因為警察太沒用了
如果把對方長相也拍下來的話,那我相信警方絕對不會因為這樣草草了事,而且對方入獄服刑至少肯定免不了的

我好怨
對方二度來找碴,我明明已經做好打架的準備
我明明已經把眼鏡與手機之類的東西放旁邊了,除了身體受傷外唯一擔心的就是衣服會不會破而已了
結果對方不來打我,跑去打旁邊的女生←說真的對方下一步棋要怎麼走你我當然都不知道...
為什麼我不是回他兩拳,而是跑去架開女生?←事實上你跑去把女生架開當然沒有做錯...因為這樣絕對不會把衝突搞到更大...
為什麼在女生衝上去前,我沒有早一步衝上去?
為什麼我沒有代替那個女生被他打一拳,然後以正當防衛為理由揍他?←看樣子是因為鬧事的人對店裡做過的一切破壞行為,引起你心中保護弱者的正義感是吧?'如果換成我真的被他打的話,那我的正義感當然也不可能對他手下留情...
為什麼在鬧事者悠閒騎著機車從我們門口經過時,我沒有上去賞他一個朱雀踢?
為什麼店長與兩個店員都有財物損壞與身體受傷,只有我沒有事?
我想鬧事者的目標應該不是衝著你而來吧(?)

明天還要作筆錄,真不知道能不能定他的罪

我連我在打什麼都不知道了


這鬧事者真的是太囂張了...
只不過是把別人機車腳踏車破壞,都足以構成財物毀損了
現在居然還囂張到出手把店員打傷?
甚至還囂張到出手打女生?
這人如果真要追究刑法責任的話,毀損他人財物,傷害罪,這兩條至少是跑不了的~
都已經把現場搞的這麼滿目瘡痍面目全非了,只要一句不是故意的真的就可以了事?
難道他過去鬧事都是這樣草草了事的?

如果我也在現場看到他搞破壞還出手打人的話,我當然也會報警處理,不過在之前我會先私了然後再報案
先拿數位相機把他長相拍下來,然後再拿出預藏的傢伙直接把他"伺候"一頓再說
伺候完了再報警,想和解,當然可以,去叫你全部家人親戚通通過來道歉賠不是

是阿~說真的我本來也很不喜歡以暴制暴,但是如果對方這麼不講理,那是不是根本就不用手下留情了?

[ 本文章最後由 神秘的白熱法師 於 08-10-2 02:30 編輯 ]
 
守護自由與正義  安潔妮的冒險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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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貓子    發表於 08-10-3 19:42 聲望 + 2 枚  回覆一般留言

名望的英雄

KUSO四格畫家

你們家店在哪,我去看看

反正我現在也沒工作,去當個圍事算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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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墮夜 於 08-10-2 02:20 發表
你們家店在哪,我去看看

反正我現在也沒工作,去當個圍事算了XD

你要來埔里嗎?(汗)
現在這篇文變成有分身了...(一篇閒聊板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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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怕麻煩



警察更怕媒體

直接對懶的理你的警察說 "那不然我找記者來採訪好了"

我相信他會馬上去辦

不辦你就讓媒體幫你鬧大 想趁機表現的議員會來幫你

就這樣辦 :D


我搞過 所以我了解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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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警局作了筆錄
我跟昨天被打的女生雖然說一起,但還是分開作筆錄
實際作筆錄才知道警察辦事效率多糟糕,雖說是電腦化,用的卻是相當不人性化的word 2007
那警察的打字速度還比我妹慢,還要一個字一個字慢慢挑,同時還是直接拿其他筆錄來修改的
幸好警察也沒有刁難我,反而是我態度滿堅持的(我說要這樣打就要這樣打)
之後店長有堅持要開三聯單,雖然警察一直說不用,但為了避免吃案,該有的保險還是要有
現在就只有等了...警察說這個月就會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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