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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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707年之前,蘇格蘭王國與英格蘭王國已經君合(共戴一君)超過100年了。從蘇格蘭國王詹姆士六世在1603年兼任英格蘭國王(在英格蘭稱詹姆士一世)起,這兩個國家就在同一個君主與王朝的統治之下。然而,兩國的關係並不因為同在一個王朝的統治,而有所改善。兩國仍因其彼此的政治見解不同,時有糾紛,這樣的局面到了1707年之前的幾年間,可以是達到了高峰,但最後兩國還是簽署了《合併法案》,答成了不列顛的統一。
1707年簽署的《合併法案》,"與其說是長期戀愛的結果,還不如說是場強迫的婚姻"(引自《抗拒民主的國家》)。從名稱上來看,這個《合併法案》,在英格蘭稱為"法案",但在蘇格蘭卻被稱為"條約",就可看出蘇格蘭對此次合併的不滿了。
合併的背景
在兩國合併的前夕,雙方的關係正在逐漸惡化當中,惡化的主因是1689年的光榮革命。雖然,在光榮革命時,蘇格蘭與英格蘭態度一致地反對他們的國王詹姆士七世(在英格蘭稱詹姆士二世,因以下敘述均以蘇格蘭為主,因此行文中如無加註,均稱之詹姆士七世),也不反對迎立詹姆士七世的女兒瑪麗二世和他的夫婿威廉二世(在英格蘭與尼德蘭稱威廉三世),但是他們卻對威廉的反法政策大為不滿。因為,反法戰爭對於蘇格蘭而言,並無好處,蘇格蘭人反而要因此付出不少的代價。其次,雖然蘇格蘭人對於信奉天主教的詹姆士七世沒有太多的好感,但詹姆士七世終究是蘇格蘭人,因此在蘇格蘭支持詹姆士七世的詹姆士黨人終究比英格蘭多了許多。因此,蘇格蘭成了詹姆士七世與詹姆士黨人復辟的希望所在。
1689年,詹姆士七世便利用了蘇格蘭人對斯圖亞特王朝的特殊感情,發動復辟戰爭。雖然,在一開始,蘇格蘭的詹姆士黨人曾一度大勝,但很快地詹姆士黨人便又為政府軍所擊敗。這次的動亂雖然是蘇格蘭的詹姆士黨人所發動的,但是戰勝的政府軍卻以血腥的屠殺,為這場叛亂畫下句點。於是這次的屠殺便成為英蘇關係的陰影。
另一方面,在經濟上,蘇格蘭王國雖然與英格蘭王國君合,但蘇格蘭的經濟卻被排除於英格蘭的經濟圈之外。特別是當蘇格蘭商人集資在巴拿馬地峽建立蘇格蘭的殖民地──達連殖民地時,不但無法獲得來自英格蘭方面的幫助,反而因為威廉二世不願開釁西班牙,而被迫放棄(威廉下令英格蘭的殖民地聯手對達連殖民地進行抵制,導致達連殖民地無以為繼)。
這一連串的挫折,使蘇格蘭社會上普遍產生對英格蘭不滿的情緒,因此,在1703年後,蘇格蘭國會便陸續通過了許多抵制英格蘭的措施,其中又以《安全保障法案》最為重要。在《安全保障法案》中,蘇格蘭希望英格蘭能對蘇格蘭的貿易與長老教會提供安全保障;否則,蘇格蘭國會將提出新的國王繼任人選擔任蘇格蘭國王,排除未來由漢諾威王朝(該王朝能入主不列顛,係由英格蘭國會通過《繼承法案》,而取得繼承權)統治的可能。蘇格蘭國會此舉無異是變象的獨立宣言,也破壞了自詹姆士六世以來的君合。面對蘇格蘭國會的進逼,英格蘭國會並不打算退讓,反而制定了相應的制裁法案,要求蘇格蘭國會於1705年之前,解決王位繼承問題,否則將面臨到經濟制裁。
1707,英蘇合併
在雙方關係越來越惡化,兩國瀕臨戰爭邊緣的同時,英格蘭政府也派出了官員與蘇格蘭高層接觸,希望雙方能以新的聯盟方式,化解戰端。在蘇格蘭方面,政客們或許是受到加入英格蘭所帶來的經濟誘因,所收買;或是懼怕發生戰爭;也或許是,被英格蘭官員以金錢所買通。總之,蘇格蘭的政客們此時紛紛收手,雙方官員很快地就在倫敦進行合併談判,並迅速地完成了《合併法案》的草擬。
英格蘭說福蘇格蘭國會同意加入的主要誘因,就是允許蘇格蘭以優惠的條件,進入英格蘭的經濟體系之中。這樣使得長期被排除在英格蘭市場之外的蘇格蘭商人,從此可以全面進入英格蘭經濟體系之中;但這之中,仍有少數英格蘭的保護產業除外。
在新國家的國會席次方面,以現在的觀點,蘇格蘭顯然吃了大虧。蘇格蘭在不列顛聯合王國的國會席次僅分配到45席,席次僅與英格蘭的康瓦爾郡相當(44席),而與英格蘭-威爾斯的513席相比,更是少到不行;若以當時蘇格蘭擁有100萬人口計算,蘇格蘭應可分配到100個席次(然而,當時國會席次的畫分與人口無關,同時當時也非全民都擁有投票權)。但若以當時的看法(投票權的擁有是與財產有關),以蘇格蘭對不列顛的稅賦貢獻(1:35),顯然蘇格蘭已經佔了大便宜(經換算,以稅賦貢獻為標準的話,蘇格蘭僅能得到23席)。
在法案提出後,還必須經過兩國國會的通過,這在英格蘭並不困難,但是到了蘇格蘭,卻引發了許多的爭議。當法案送到在愛丁堡的下議會時,在下議院產生了激烈的政治紛爭,三個政治派系彼此相持不下。向來支持斯圖亞特王朝的「騎士派」,與雖然反對斯圖亞特王朝,但從光榮革命以來便強力抵制英格蘭的「地方派」聯手反對通過法案;另一邊則是屬於少數的「宮廷派」,他們向來便是聽命於倫敦的。支持合併者強調唯有合併才能挽救蘇格蘭的經濟,但反對者則認為,維護國家主權的獨立是更為重要的,而且合併只會導致產業外移,無補於蘇格蘭的經濟發展。一開始,反對派就站了上風,但是,在部分反對派的"游離份子"倒戈之下,法案獲得了通過,於是蘇格蘭便與英格蘭合併,組成了「大不列顛聯合王國」。這部分"游離份子"為何倒戈,一直是史家爭論的焦點,有人認為他們是高瞻遠矚的政治家,但有人則認為他們是遭到英格蘭的收買(在談判期間,英格蘭曾花費了2萬英鎊的政治獻金)。
合併之後
在愛丁堡通過的同時,倫敦方面也在輝格黨的主導下,通過了條約,從此英格蘭與蘇格蘭兩個王國的獨立主權就此落幕,為新生的大不列顛聯合王國所取代。但合併之後,蘇格蘭夢寐以求的經濟奇蹟並沒有發生,蘇格蘭的經濟反而因為許多增加的稅捐更加惡化。在其他方面也不惶多讓,獨立的蘇格蘭樞密院遭到取消、英格蘭為蘇格蘭量身訂作的叛亂法,也被嚴厲地執行;1712年通過的《授權法案》,也使得英格蘭對長老教會的承諾變得岌岌可危;同時,蘇格蘭的貴族也無法全面進入上議會,他們只能選出16名代表進入上議院(而且不是所有的貴族都有資格成為代表)。
合併之後的失落感,在1713年的蘇格蘭國會中,表露無遺。當年的蘇格蘭國會在一位貴族的提案下,表決了蘇格蘭退出聯合王國的議案,這次的表決僅僅以4票之差,遭到否決。這種不滿的情緒繼續累積到漢諾威王朝入主不列顛時,詹姆士黨人再度在1715年與1719年,兩度利用蘇格蘭人的失落感發動叛亂(此前,在1708年詹姆士黨人也發動過一次失敗的叛亂),這些的叛亂雖然仍舊失敗,但卻種下了蘇格蘭人反對英格蘭,企圖脫離聯合王國的種子。

[ 本文最後由 HOLMESLEE 於 07-4-22 10:55 PM 編輯 ]
 
Nemo me impune lacessit
當十元被別人拿進口袋時,人們常常記恨一輩子。
當百元被笨蛋丟進碎紙機時,人們很容易就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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