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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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中有一個美好的神話,就是人命關天,主張生命是無價的,直到了現在的中國政府,也是對外界宣稱尊重熱愛人的生命。但實情是不是這樣『烏托邦』呢?

早在滿清年間,咸豐九年舊歷九月十八日上午,咸豐皇帝在北京玉泉山清音殿召見福建布政使張集馨,問起了福建械鬥情況,以下是他們的對話。
皇上問:「械鬥是何情況?」
張回應:「...大姓欺壓小姓,而小姓不甘被欺,糾數十莊小姓而與大姓相鬥。」

以下對話內容省略一些.....

皇上問:「雙方殺傷後是何結果?」
張回應:「雙方死傷若干,除了互相抵銷外,其他照數需索『命價』,互訟到官...」
皇上問:「『命價』每名若干。」
張回應:「洋元30及增送忠勇牌位一塊。」

在這裡洋元是指西班牙銀洋元,折合今天的人民幣大約是1767元。凡任何東西皆有它的行情及價值,人命也不例外,連皇上也要每天打探一下行情。一旦跳出自我估量角度,進入歷史社會實踐領域,生命與價格存在資源的交換關係,兩者餘缺相對,變化紛呈。

清朝雍正十二年,戶部和刑部得皇上批准,頒布了不同身份的人,購買死罪的價格。三品官以上銀12000兩、四品官銀5000兩...如此類推。
明朝也可購買死刑,但必須符合買罪條件,包括年紀、性別、官員身份、親老膽養等方面考量。<大明律.明例>規定,死刑的價是銅錢42貫。

但明朝也不是開創先例者,在建立金國的女真族習慣法規定,『殺人償馬30匹』。耍追往漢朝也有『民有罪,得買爵三十級免死罪。性命可買,其他肉體傷害也可買。』而最早期可以買罪抵命的始創者,一直可以追溯到堯舜時代。<尚書.舜典>中便有了‘金作贖罪’的說法,由墨刑到官刑皆可贖罪。

當然,能夠自身富裕,才可以保障自己的性命,有錢自己生命才有價。從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不是死亡者值那個價錢,而是自己值那個贖罪價錢。這可算是血酬定律的一部份,也是中國歷史中的生存遊戲,揭開中國的偽善表面第一部。

by.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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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衙門八字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這應該有人類的地方都會出現的事情吧,
反正這世上有錢有勢就代表正義,這定律人類已經貫徹了好幾千年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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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Sour-L]話說:衙門八字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這應該有人類的地方都會出現的事情吧,
反正這世上有錢有勢就代表正義,這定律人類已經貫徹了好幾千年嚕[/QUOTE]

凡塵俗世就是如此現實,有人說:「有些事情是錢不能解決。」但其實,世上沒有錢不能解決的問題,包括一個人的愛情及人的壽命長短,連一個人的自由也是要用錢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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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雪姬]凡塵俗世就是如此現實,有人說:「有些事情是錢不能解決。」但其實,世上沒有錢不能解決的問題,包括一個人的愛情及人的壽命長短,連一個人的自由也是要用錢買的。[/QUOTE]
努力賺錢吧~我也想體會那種高處不勝寒的空虛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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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國有賣身葬父
一個人的價值就值葬禮的價錢吧?
現在一隻狗吃的都比人好XD
(流浪狗除外...)
 
我把思念
化成一串淚滴
藏在心底
只在雨裡
傳達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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