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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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文集】 飆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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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楓*散文實驗版*過往的妳

  「Long time no see.」妳撥弄著散亂的頭髮,笑著對我說。
  五年不見的妳,成熟許多。

  只是妳給我的感覺中,少了一點東西,也多了一點東西。
  少的東西一個叫做眷戀,一個叫做依賴。
  多的東西一個叫做自信,一個叫做成熟。
  
  × × ×

  曾經想過,能不能跟妳白頭偕老。
  但是這種想法持續還不到一年就破滅了。

  五年前,妳去了加拿大。
  我的腦袋裡面裝著不是該怎麼挽留妳,而是想著下面那欠打的話。
  加拿大?聽說楓葉不錯的樣子。
  還有楓糖?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

  × × ×

  「妳……風很大,要不要到那邊去坐著聊?」我指著對街的咖啡廳,對著妳問。

  妳略微的點了點頭,算是答應。

  × × ×

  「我,已經訂婚了,對方是一個美籍華裔。」妳把玩著小湯匙,平靜的說。彷彿現在說的是別人,而不是妳似的。

  「嗯……不錯啊……對方的條件應該是不錯,不然伯父不會接受的。」我笑了笑,啜了一口冰紅茶。

  對於她已經訂婚這個事實,說實話,我不怎麼驚訝。畢竟以她的長相,沒有人追那才是真的見鬼了。

  「你都沒有什麼話要對我說嗎?」妳依舊把玩著妳的小湯匙,不經意的說。
  
  但是我,能說什麼?
  說了,就能改變妳已經訂婚的事實?
  難道叫妳逃婚?別傻了,伯父是不會答應這種「有損家族顏面」的事情發生的。

  × × ×

  只是,不可否認的。
  我的心,像是被針扎到一般,好痛,痛到我無法形容。

  我的懦弱,帶給妳太多困擾。
  五年前是那樣,五年後,依舊是如此。

  × × ×

  妳我依舊坐在咖啡廳內。
  只是沒有共同的話題。

  喝著一樣的咖啡,做著一樣的動作,看著同樣的地方,想著同樣的事情。

  只是雙方,都無法打破這沉默。

  × × ×

  夜裡,我獨自思考著。

  懷念著過往妳的一顰一笑、一舉一動。
  我愛妳嗎?

  五年前的我沒有一個標準答案,所以讓妳從我懷中溜走。
  現在的我,可以肯定的說愛妳。

  只是,我愛的妳,是過去的妳。
  是存留在我記憶裡面,那個對我有著眷戀以及依戀的妳。

  妳,活在我的記憶裡面。

  現在的妳,已經快步上了紅毯的那一端。
  而我,回到原點,找尋著愛情的痕跡。
  
  
  By:飆楓

[ 本文最後由 武藤聖 於 06-8-23 10:30 AM 編輯 ]
 
當愛情到了結尾的時候,我會選擇放手。 放手之後,至少不會那麼難過。 [url="http://tw.club.yahoo.com/clubs/waft-feather-preface_of_as/"]奇摩家族*點我點我!*[/url] [url="http://forum.gamez.com.tw/showthread.php?p=1530934#post1530934"]新詩版*點我點我!*[/url] [url="http://forum.gamez.com.tw/showthread.php?t=149104"]留言版*點我點我!*[/url] [url="http://forum.gamez.com.tw/showthread.php?t=147575"]原創小說版*沒有道德規範的世界《完結》*點我點我!*[/url] [url="https://www.gamez.com.tw/showthread.php?t=160674"]原創小說版*奇幻*審判者*連載中*點我點我!*[/url] [url="http://forum.gamez.com.tw/showthread.php?t=149152"]原創小說版*停止思念*陸續新增中*點我點我!*[/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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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母



  據說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個不知道什麼國的不知道叫什麼的王子,訂定了母親節。
  在訂定母親節後,不知道過了幾年幾月又幾日,有一個老母,叫做秀儉。(傻)


  秀儉生一胖兒,名為信緯,今年不知十六還十七,應是實歲十六虛歲十七。


  信緯不知幾斤也。但這不是重點。(爆)
  重點是過了十二點,便是一年一次的母親節。


  豈料信緯竟在昨夜說出一句話:寫給老母的信,五百字。好一個五百字,五百字讓信緯坐在「腦」前苦苦思索該如何是好。那感覺酷似便秘,痛苦萬分。


  幸好世上尚有一件事,名為「掰」,而信緯乃其道之首,當之無愧。


  一日已過。
  是夜亥時,信緯坐至電腦前,乍聞老母腳步聲,一躍而起,飛奔至門前,伸出雙手,準備給老母一個熊抱。但老母一句話,讓信緯「胖軀」突然僵立。


  老母伸出手,道:「寫給我的信呢?」


  信緯頓時愣在門前,支支吾吾的道:「呃……這個……我……唔……我還沒寫。」
  老母聞言,勃然大怒,斥道:「有你個死孩子,快給我去寫!」
  於是,信緯就坐在「腦」,思索起來。於是生出這篇不知所謂、信不像信的文章。


  但,上述那些都不是重點。甚至有些還是「掰」出來的。
  最終的重點,只是一句,「老母,你辛苦了,謝謝你對我們的用心。」


  文末,再補一句:「媽,兒很愛你。」



               兒 信緯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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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楓*悼念。


  漫無目的的走在街上,冷冽的寒風狠狠的刮過。今天,是妳的忌日,而我,正悼念著妳。

  以前從沒想過,如果有一天,妳離開我是怎麼樣的情景。但,現在已經過了一年了,雖然沒有難受到要死,但也沒有好受到哪裡去。

  或許,不知不覺中,我,把妳對我的關懷當作習慣,把妳的存在視為理所當然。到底是不是,我不知道,不過現在想想,當時的我還真夠賤的。

  「如果……一開始沒有認識妳的話,我現在怎樣?」我呢喃著。會怎樣呢?如果我沒有遇到妳的話。我會像現在一樣傷心嗎?我不知道。

  我回過神來,才發現,我現在所走的路線,與妳我以前在街上閒晃的路線並無兩樣。也發現,不知不覺,妳的身影已刻烙在我的腦海中,揮之不去。

  一年,十二個月,三百六十五天。我想到了什麼?我又忘記了什麼?我不知道。是妳溫柔的關懷,還是妳倩麗的身影?

  我不知道。

  走到妳家門口,抬頭看了看妳房間的窗台,卻望不到妳那熟悉的身影,望到的只有已空無一物的房間。

  繼續走向前。
  
  現在我已經分不清楚現在的我活在什麼時候,是妳已死後,還是妳活著之前?記憶與現實相互衝突,而我只有無奈。

  妳走了,我沒有哭。妳跟我說過不要哭的,我很聽話,我沒有哭。
  但,這一天,讓我不聽話一次好嗎?就這一次。我感到無力。我聽妳的話,一篇一篇的文章寫下,但換來的卻是一個煩。

  我真的很努力。我從沒想過,我這麼懶散的人,會這麼努力的寫下一篇又一篇的文章。真的,我沒想過。

  我甚至沒想過,驅使我這麼做的動力在哪裡?是發洩?還是妳。如果說是妳,妳死都死了,如何當我的動力?如果說是發洩,那為何我會這麼認真?

  我不知道。

  過了一年,我感到無助。我悼念著妳,想藉由妳得到一點繼續的動力。

  我不知道我得到了沒有,不過,我會繼續寫下去。
  我會繼續努力。

  我會乖乖的,聽妳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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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楓*速食愛情。



  如果你問我,什麼是愛情,我會告訴你:「我不知道。」


  也許你會認為我在說笑,可是我跟你說,我是真的不知道,就現代人的思想來看,我是屬於比較落後那種。我所謂的愛情,是一對一、相互體諒、包容、互愛的那種愛情,而不是現代人那種因為寂寞而衍伸出的「速食愛情」。


  現代人科技越發進步,生活品質越來越好,工作逐漸傾向男女平等。當人們開始忙碌了,就開始產生人類獨處時最基本的情感--寂寞。人們恐懼寂寞、害怕寂寞、逃避寂寞,於是開始訂定各種「愛情標準」以及「遊戲規則」。現在的人們,不把愛情當愛情,他們把愛情,當做遊戲。他們不願付出真摯的愛情,卻在其中尋求著樂趣以及被愛的感覺。


  不知道各位對於一夜情想法是怎樣?有些女孩,為了自己喜愛卻又昂貴的物品,而到網路上拍賣自己的肉體,以獲取金錢。我認識一個人,她很「理直氣壯」的跟我說:「我只有賣出自己的肉體,我沒有出賣自己的靈魂。」,但,你們真的是「出賣肉體」而已?如果妳今天是為了生活,沒辦法,那我沒話說。可是,妳生活困苦了?我看不出來。我可以很直接的告訴妳,妳只是為了「物質慾望」,而不是為了「生活」。


  妳跟我說,「賣是因為沒有辦法」。妳確定?真的沒辦法?妳去便利商店打工、做招待小妹、做外送服務,不管做任何行業,都比做這好。妳罵我古板,我不否認。就現代人的思想上來說,我固執很多,只要是我認為的事情妳就算叫三頭牛拉著我,我都不會改變我的想法。也或許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我總是看妳的行業不順眼。


  我忘記是從哪看到過一句話:「愛是人生這碗麵中的三種調味料,其中包含著親情、友情和愛情。」只是,我在妳的身上,完全感受不到這句話的真實性。妳的愛,本身就是一種速食麵了,倘若妳把妳所謂的「愛」當成調味料加進去,只是使得那碗麵更加糟糕罷了。


  在生命中,我們最重要、最不可缺的是「愛」,而這個「愛」,是妳所謂的「愛」?我只能跟妳說,絕對不是。


  莎士比亞說過:「愛情像長在懸崖上的花,想得到他〈她〉,必須要有粉身碎骨的決心。」


  而妳的愛,只不過是一種容易得到,又容易摧毀的塑膠花罷了。


  《僅以此文,獻給某個天兵高中大姐,再以此文,獻給全天下正打算走向速食愛情的人。》


  by:飆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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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活著。


  最近活的有些累。


  不是指身體上的那種勞累,而是心靈上那種。在夢中幾次逃避,在現實終究需要面對。我看著報告上面的紅色。肝臟指數比正常指數高了十二。有種想從高樓上,以鵬鳥之勢向下殞落。可是我沒種。


  我想到很多。
  我想到了我的電腦、我的遊戲、我的漫畫、我的家族、我常逛的網站、我即時通上面的人,以及我最深愛的綠。


  我坐在頂樓上。曾幾何時,我也是那種有著「凡事沒什麼大不了,只要活著就還有機會」想法的那種人。而現在的我?跟個廢物沒兩樣。我狠狠的捶打自己。清醒了一點?我想,是的。


  報告又怎麼樣?肝臟不好又怎麼樣?活著,就還有希望。即使我活的很累。什麼是看清?什麼是看輕。我不需要看輕,也不需要看清。我只需要好好活著。


  我望著天空。天空很藍。而我的心情,很灰。我想一走了之,卻又想到我所牽掛。了之?了個屁。跳了我會更牽掛。也許現在看這篇文章的你會罵我。可是我真的不知道我該寫什麼。我好亂,我真的好亂。我需要寫下來調適。


  望著報告單上刺眼的紅色,我的眼眶有點濕潤。我多久沒哭了?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忍耐了很久,我緊繃了很久。我放鬆了。我哭的很慘,溪哩嘩啦的。我沒死,我活了下來。我沒跳,我還好好的。我看輕了自己的生命,而我昨天竟還在那邊大言不慚的對人說要好好珍惜生命。我很想打自己兩巴掌。


  是啊,我活了下來。我沒有因為那見鬼的紅色報告去跳樓,也沒有因為跳下去而後悔。我還來的及。我沒有跳。我還活著。我真的還活著。我後悔了,可是我沒有跳下去。所以我還活著。


  我還活著,所以我還沒有跳。我活的好好的。我及時的抓住了自己的生命。我笑著哭。是啊,我活下來了。


  我沒有跳。


後:這篇……我不知道我自己在寫什麼。
  報告是真的、人是真的、頂樓是真的、我活著是真的、我沒有放棄是真的。
  我這篇是假的。我寫不出我的心情。我好亂,我真的好亂。不過我活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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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前幾天,我再看報紙的時候突然翻到一面,令我愣在當場許久,把整張報紙攤開,有四分之三,是在介紹「德州殺人魔」的殺人肢解手法以及過程,而某某某捐錢給某孤兒院,得到許多幼童感激的報導,卻只佔了八分之一不到。


  現代人已經忘了何為「德心」,報紙上刊載的,都是些殺人放火、偷拐搶騙,我只是個學生,並不好說些什麼,但是,我怎麼也弄不懂,我們的媒體是怎麼為我們把關的?媒體只為了要多一點人看,就專報導一些古古怪怪的「腥」聞,子殺父、母虐女,甚至連某名模受到家暴都要登,登了一個多月還在登,我想問媒體一句話,如果今天受到家暴的不是名人,你們會這麼熱心的播映?難道真的沒有題材可以播了嗎?記得前幾個月還看到一個新聞,一隻母雞下了一顆非常大的蛋,那顆蛋,大到可以把雞的「出蛋口」撕裂。


  真是令我不能接受。


  時代在變,人的心也在變。從前可以看到某某植物人醒了,家人謝天謝地,現在只能看到,醒了之後,父親還強逼他繼續假裝昏迷。這些,我們都不好說些什麼,只是,什麼是該播的,什麼是不該播的,現在媒體已經沒有一個界定的標準,而我們能做的,也只有注意,或者不注意。


  by:飆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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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喜歡呢?
難道思念不能等於喜歡嗎?
也不對啊,喜歡也可以思念啊!

  所以,得出一個結論。
愛情≧思念≧喜歡。
  
  結論,是一個我討厭的數學式公式。
飄語文序:http://tw.club.yahoo.com/clubs/waft-feather-preface_of_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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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楓──那叫Arshen的女孩。



  曾經,有個叫做Arshen的女孩,走進了我的心內。兩年前,我認識了她,Arshen那時高二,我國二。我不知道,從始至終,她的心有沒有放在我的身上過、我有沒有走進她的心裡過,但是,我很確定的是,直到她離開我之後的一年之內,她在我心內都留著一個影子。



  剛認識她的時候,她給我一種很安靜的感覺。即使是通電話的時候,也是我說一句、她回一句,有時候她也會說幾句,只是這種情況,很少。



  Arshen總是把自己關在一個角落,彷彿這個世界上,只有她自己一個人。曾經,我試著走進她的心房,但,很明顯的,我失敗了。而且失敗的很徹底。她從來沒有完全打開她的心,從來沒有真的讓我的身影走到她的心內。



  認識她一年後,有天晚上,她打了電話給我。我接了,但她不說話,而我,也不知道是她,於是我切斷了電話。直到凌晨兩點,她又打了通電話來,這次,她依舊沒有說話,只是在電話的那頭啜泣。



  睡意在一瞬間消失。

  我慌了。



  印象中,我從來沒這麼慌過。我急忙問她怎麼了,她沒說,依舊哭著,而我,也依舊慌亂。哭了十幾分鐘後,她慢慢的說出發生了什麼事,而我的心,也承受了從沒有過的痛。她被侵犯了。



  那天後,我每天打電話去安慰她,而她,也漸漸的接受我的存在。

  這中間讓我比較不能諒解的是她的父母。女兒出事了,他們也只是透過電話安慰一下,不回來也就算了,還禁止Arshen報警,並跟她說,忍忍就過了。這讓我,非常、非常的,不能諒解。



  至於侵犯她的人,我也很不能理解。他從桃園,坐火車到台中,就只為了去侵犯一個少女?我倒覺得去援交還比較便宜、比較方便。但,不是援交的問題。我不能原諒的是,他侵犯了Arshen,我的朋友。一個我潛意識非常喜歡的人。所以,我不顧Arshen的勸阻,我帶了雞蛋,到Arshen給我的地址去砸。附近的人,全都知道他侵犯了一個少女。只是相信以及不相信而已。



  Arshen曾經認為,這世界上,已經沒有關心她的人了,也曾經問過我,「弟弟,你會不會不要我?」

  我記得那時我說,「妳不要想太多,我跟妳保證,一定會是妳先不要我,而不是我不要妳。」

  她笑了,她說不可能。但,我猜對了。又過了一年,她消失了。留下的,只有一則簡訊,以及一串永遠打不通的電話號碼。



  就這樣。



  在她消失的一年內,我也很積極的去找過她,甚至翹課坐火車到台中找她,也在放學時間站在台中家商門口等她,可是,我依舊找不到那已深刻烙印在我腦海中的身影。



  現在。兩年了。



  我高一了,算算,Arshen也大一了。兩年了,在我的記憶中,還存在著她的身影。只是,她呢?Arshen的心中,還有我嗎?應該沒有。有時候,我會想到那兩年幾乎每天都唱的「痴心絕對」,以及兩年來與她相處的點點滴滴。



  同時,也想起了,那叫Arshen的女孩。





  By:飆楓。



後話:其實,兩年的時間豈是這短短的幾百字到一千多字可以說完的?能說完嗎?才怪。

   我省略的是,在她離開我的生活之前,其實她交了個男朋友,只是她不想讓我知道。

   而我知道後,表面上沒有多大的反應,只是「喔」了一聲,但我的心內好像在滴著血。

   在她離開我的一個多月後,我在她的即時通留了一句話。

     「我說過的,一定會是妳先不要我。姐,我猜對了吧?」

   而後,我把鼠標移到她的帳號上,點了右鍵、按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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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飆楓

大笨蛋予小笨蛋的信,抑或是話。





  我是一個不容易愛上別人的人,所以我很清楚我在想什麼。就是因為知道,我才覺得奇怪。

  八天。短短八天。我從認識妳到愛上妳。

  這一切的一切,讓我有點不敢相信。



  其實正確的說,是六天就有感覺了。不過我讓自己沉澱了兩天。第八天坦白。

  我也會害怕。我怕年齡的差距,以及我從小養成的自卑。

  國小五年級。差了六歲。不過,喜歡就喜歡了唄,管那麼多做什麼?

  去他的狗屁年齡差距。



  而又過了兩天,我漸漸的了解,我為什麼會被妳所吸引。

  妳,跟我,很像。

  不是體型那種像,如果你體型像我那就好玩了。

  所謂的像,是指心與靈兩個部分很像。

  我們一樣的渴望朋友、一樣的害怕寂寞,但卻又獨自逞強。

  所以我喜歡叫我自己大笨蛋,叫妳小笨蛋。

  因為我們都一樣的傻。



  妳說,覺得同學都在躲妳,妳很難過。

  說真的,那時候我的心緊了一下。我彷彿看到以前的我。那把一切都阻擋在外的我。

  我也想跟可愛的小笨蛋:這一切都只是一個過度期,過了,就沒事了。



  如果,妳覺得我很煩的話,請直接跟我說。

  千萬不要憋著,因為那對彼此的傷害是以時間疊積的。

  有些人問我是不是需要幾天的時間來沉澱一下,叫我想清楚,我對你是一時的迷戀,還是妳真的是我所要。我可以很確定的說:是的,妳,是我所要。



  我也想跟妳說,不要去「習慣」說對不起。尤其是對我。

  妳說妳習慣了,但是我才剛從這習慣中掙脫出來,所以我知道可以的。

  記住,不是錯的錯,別說對不起,尤其是對我。



  Maybe妳跟我,都不是生命中最後的Mr(s).right

  但在此時此刻,我希望我是妳生命中的Mr.right

  而妳,已經是我生命中的Ms.right

  

  by:飆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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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飆楓

飆楓──尋找昨日。



  點燃薰香,煙霧裊裊。

  啜飲一口Black coffee,讓苦味流連口腔。有人說,下午是一個悠閒的時間。

  我抓不住以流逝的昨日,更抓不住現在在流失的今日。



  轉動打火機的磨火石,星子碰躍。

  我任由流逝的今日與昨日纏繞,沒有掙脫意願。

  我被曾發生過的每一幕纏至無法動彈。



  像是電影分鏡一般。

  每個畫面、每個場景、每個人物。



  我穿梭在現實與回憶之間。

  去尋找昨日,以及昨日的昨日。



  By:飆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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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飆楓

恐懼寂寞的存在。



  不管如何的偽裝,都是一樣的虛偽。

  不論怎麼樣的讓自己看起來很開心,但實際上又是如何?只有自己知道。



  我們欺騙的功夫越來越高,不僅欺騙周圍的所有人,甚至連自己也欺騙了。總自己催眠著自己,你,某某某,你是不需要朋友的,你是喜好孤獨的。

  而自己,當然是成功的被洗腦了。開玩笑,自己洗腦自己還失敗的話,那乾脆找塊豆腐一頭撞死算了。催眠自己後,我認為自己是不需要朋友的,我是孤獨的。



  但,就算表面上再怎麼的偽裝,潛意識中還是保留著原本那份性格。



  我渴望正常的眼神注視、需要朋友的存在,以及不需要那放狗屁的孤獨。

  當然,有些時候,人是需要一些孤獨的元素存在,但絕對不是無時無刻的孤單,那只會把人逼瘋。



  就算是自閉症,也需要「人」來打開他被封閉的心。

  其實自閉症只是一種思考方式轉不過來的症狀而已。患者的思考方向就一直轉在同一條路線,他跳不出來。也就是所謂的「鑽牛角尖」的最高境界。



  最近,我發現我一個習慣。



  我常常會無意識的拿出手機,按出電話簿,找到一個六分熟以上的人,按下通話鍵。

  這一切都是這麼自然,自然到讓我忘了:我為什麼要打電話給對方?

  電話接通後,對方開始「喂」了,我才想到我打給對方沒有任何目的,只好說:「某某,我好無聊……」這種潛意識的渴望使得我主動去找尋「人」的存在。



  而上述行為,都是下意識完成的。

  這代表了什麼?這說明了,我不是不怕孤獨,而是強迫催眠自己說:我不怕孤獨,孤獨是我的朋友。

  人類恐懼未知,但更恐懼寂寞。

  而我,也不例外。

[ 本文章最後由 神思者 於 08-11-30 17: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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