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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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krisnight

ㄏㄏ

我來回覆:"如果你不反對也不厭惡.........那幹啥老來嗆小的?".....這項疑問!!!
如果有某甲認為"薑是長在樹上的"......但乙知道他這樣想是不正確的
所以想去提醒他!!!那請問某乙很討厭某甲嗎?他由啥理由痛恨他???我真不懂?

再說,想生存......是一種情緒嗎?我不這麼認為......
我認為這只是一種"念頭",但是念頭和情緒不是同一件事情!!!
如果閣下這樣推論;念頭=情緒,我對萬事萬物都有念頭......所以都有情緒的喜好(這合理嗎?)

最後告訴你,"我主觀"的認為.....人該有生存的意義!!!
至於不肯定者....那也是他的主觀!!!這兩者之間根本無"對錯"可言.......
你能夠理解嗎,某事只能有主觀的認定,而"無法被檢證"時
此事........沒有"對錯"、"真偽"可言!
 
人是過去歷史的奴隸,卻是未來歷史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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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ㄏ

我來分析幾個概念.....看你能否理解??
"反對":對於一件事情認為不正確或不妥.....提出的抗議!
"不認同":對於一件事情不能肯定其為正確!
請問閣下能分清楚這兩這之間的差異嗎?
我只是不認同閣下把"宗教或人生的意義視為虛妄"的這個觀念.....當作"絕對正確"不容懷疑的真理!
我只能認同"閣下的觀點".....相對於"有意義"而言....也是一種"主觀"!
所以我根本沒有立場說你是錯誤的!我只是提出一個"與你不同的意見"而已

但是你看到我提出不同的意見......就認為"我故意在和你做對"!!!我是痛恨你這種人?
這猶如:某甲喜歡吃西瓜,就說"西瓜好吃"。此時某乙認為不好吃....就說"西瓜難吃"!!!
請問你會認為某乙是在向某甲"嗆聲"嗎?某乙很痛恨某甲嗎?如果你認為是...那好!我該閉嘴了!

提醒你一件事,世界上人的觀念多不相同,但是差異的觀念不代表一定是要與之為敵!
當有人提出與你不同的意見,只能證明"人心是有差異的"
不必把對方想成"他為何跟我不一樣"?他說法和我不同.....是故意來"嗆聲"或"討厭我"的嗎?

當出現不同的意見時,我們會發現,自己的看法"也是主觀之一"而已!!!我們無法證明自己說的
就是"絕對客觀真理".......相對於他人"每個人都只能是自己主觀下的真理"

再說我不會灌輸啥觀念給誰!(閣下這種"非黑即白的觀念"更像權威壓迫人)....因為沒有人"能被灌輸"啥!
要不要接受是個人自由,總不能拿槍威脅別人接受吧?但是我相信觀念可以溝通
就是雙方各提出意見.....說明自己的理由供對方參考,聽聽他人的意見或許有助於自己的思考
我們該不會相信自己的思考毫無漏洞或盲點吧!

最後關於意念、情緒、意義等問題.....我認為是定義法問題!!!故不再詳加說明!

[ 本文章最後由 國師 於 09-4-7 14:5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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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c

首先我批評你的思考有謬誤是在於我肯定的定義"意義視同渴求"!
在這樣的推論下......發現你的思考有謬誤!!!但是你已經不認同這種定義
而承認只有"渴求"!!!我能理解.....閣下仍有想活下去的原因!
那時我認為有意義是正確的.....只是在我自己的"主觀判斷"而言!!!
後來跳脫立場的思考.....發現其實每個人都在自己的主觀!

最後閣下選取"認同"這項定義,若是"國語字典"的定義....我只能一笑置之!!!呵.....
如果是在心理學下的定義,那確實適用於心理學!!!但是這無法解釋
兩個人純粹做問題的討論!!!
例如經"濟學理論"也有意見相異者,當一不認同對方時,應該不是起於對於對方的敵視吧?
就像甲.乙兩人解數學題目,甲可以說「我不認同你這樣解題是正確的!」但是....這有表示
甲在"情感上"、"價值觀上"厭惡乙嗎???
所以我只能說.....那種定義是解釋"心理"的層面.....而無法涉及"理性"討論層面的問題!!!
但如果我說"不能肯定其為正確"的定義.....是可以包含上述"心裡"與"理性"思辨討論
這兩項的內涵!!!

如果你就這樣肯定此定義.....便得得意洋洋!!!那我無話可說哩!!!

[ 本文章最後由 國師 於 09-4-8 07: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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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有些事情你還沒理解我的用意:
1.我是提出自己的意見....不是想反駁你!就像開會時,各人提出意見然後表決這一類的.....
這時提出意見不代表"是非對錯",而只是意見而已!!!
例如:一夥人打算吃晚餐,有人提議"火鍋"....難道
有另一人會說吃火鍋是"錯誤"的!我提議"牛排"才"對"!!!這樣的對話你不認為莫名其妙嗎?

2.所以我是提出意見,確實因為不認同(認同的話還要提意見嗎?)....但是我所謂
"無法同意你的說法"這項意思的不認同

3.我無法證明自己是對的....就像提議吃牛排的人無法證明....他的提議比吃火鍋"正確"到哪裡?

4我沒有資格來指證你是錯的.....更沒有立場反駁。我所擁有的只是"我有權提出意見"
而這只證明"人類的心思多不相同"而已.....不代表我厭惡你!!!

難道提議吃牛排的人,要"厭惡"吃火鍋的朋友嗎?不必吧!!!何必把和自己意見不同的人
視為仇敵呢???難道閣下真的以為意見和你不同的人......就是厭惡你的仇敵嗎???
中世紀的宗教戰爭.....有許多情況只因為"你的教義和我解釋的不同",所以把這種不同視為
惡魔之化身來破壞正確教義者!!!
但是在現在的"多元價值時代"!!!有許多意見都是不一樣的.....閣下會認為
只要有人意見和你不同!!!就代表他是針對你.....故意和你做對?
那你碰到的人意見都和你一樣,只有我處處找你麻煩?還是我只是你的其中一名敵人!?

感謝上面板友的意見,看來不少人發現"國語字典"嘿嘿........

[ 本文章最後由 國師 於 09-4-8 12: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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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ㄏ

這有幾個意思你還沒弄懂!!!
你如何證明自己說的"無意義"是最正確無誤???
我是跳脫立場來說明......你我都無法證明"自己是最正確的"!!!
我就問了:難道閣下所認定的是"絕對真理"?
如果是......那麼他人的言語都是錯誤的,既然是錯誤可以不再理會!!!

我告訴.....我會認為"我認定的真理"是對的,但是.....這也只是對我自以而言是對的!!
我這樣認定的對.....有立場來否定你嗎?說真的..."沒有"!!!
我只是要告訴你.....我"沒有立場"否認你;但是相對的......你也沒立場否認我!!!
我們只能在"各自的自以為裡"....認定自己的真理是對的。所以在自己的立場認定
自己是對的.....雖然會不人同他人!!!但是這樣的不認同.....只是"立場"的選擇而已
立場的選擇無法證明"是非"
所以我只是在自己的立場.....認為有意義是正確的!!!那你也只是在你的立場說....
無意義是正確的。再說你舉的例子已經超出我的題義了!!!如果我之前舉的左右手
你看不懂.....那我再舉個夫妻的例子!!!

甲、乙都深愛自己的妻子,並認為自己的妻子是最美麗的!!!當甲認為自己的妻子是"最美麗的"
自然不認同乙的妻子美麗;反之,乙也認同自己的妻子最美麗....也不認同甲的太太!!!
我請問,我們可以站在"甲或乙其中一方的觀點"來判對哪個才是美麗的嗎???
說真的"完全無法判斷"......因為甲乙都是在自己認定的主觀內說妻子美麗!
我都說了....你我都沒有反對對方的理由(這點應該是你無法認同之處)
我們只能在自己的立場內說自己認定是正確的....跳脫自己立場之外,無法說他人錯誤!!!
也就是我只在自己主觀的立場說自己是真理......但是這種主觀立場無法證明他人是錯的!!!
或許閣下能夠辨清"自己只是一種主觀的意見".....就知我再說啥!!!
如果都是主觀.....那麼都無法反駁對方.....也無法反對對方!
也就是你可以認為無亦亦是"正確的"....但是跳脫你的立場之外,你無法證明
有意義是錯誤的!!!
你說我沒提出意見?其實我有提意見,那就是:人生是有意義的....這是我的意見!!!
恩.....閣下能明白跳脫立場之外嗎???

[ 本文章最後由 國師 於 09-4-9 04: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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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ㄏ

看來閣下不能理解"相對的意思"!!!
可見你深愛自己的"妻子"(這就是你深信"無意義"才是絕對真理)
而你認定自己的妻子最美麗.....因此認為我們的妻子(就是"有意義")是比你的醜!!!

但是相對而言......我們不能認為我們的妻子比你美麗嗎?那麼到底是你的妻子美麗
還是我的妻子美麗呢?所以我發現.....我們認為自己的妻子美麗.....都是自以為!!!
你說無意義是正確的.....我也會說有意義才是正確的!!
你說世界本無意義.....我說世界本有意義!!那麼請問?有意義和無意義.....哪個正確呢???
你能說出哪個正確嗎?
你能說出正確的理由.......這個理由不是你的自以為嗎?
如果世界本就有意義.....那麼你認為無意義才是你的幻想!!!
你又說...有人才有意義,那這個世界除了自然物質以外.....哪個不是人所創造出來的???
閣下若認定人所創造出來的....是虛妄的瞎掰.....那人所造的"音樂.藝術.文學"
何嘗不是虛妄的象呢???

[ 本文章最後由 國師 於 09-4-9 06: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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ㄏㄏ

我把"小名強"的立論99#反射回去(可自行比對黃字是原文紅字是竄改)....應該就可以了!!!
這種想法源自於"忽視"自己的心態,因為你"不"在乎自己,認為自己一定"沒"有獨特的一面,所以你認為不管做啥是都"沒有"個意義..........


所以你沒辦法接受"有意義"的想法,因為"有意義"的理論就好像是在"麻痺"自己、"肯定"自己...........


換個角度去思考,你能不能夠把自己視為"人"
所謂的"有意義",也就是把自己視為一種"獨立意志者"而已,跟動物以及植物"有差別"的存在...........

所謂的人只是地球上的一種生物,一種存在罷了,"一個理性的動物"...........

放眼望去觀看整個世界,就會發現除了人以外,這個世界擁有許多五花八門的事物,

而人只不過是這個世界中的一小部分,"且是唯一擁有理性的存在"............

我們人類"不"只是作為生物並且活著罷了,但是人類不希望自己是個平凡無奇的存在,

所以拼命去突顯自己的特別之處,為了要得到存在感..............

但本質上人類"不"只是活在地球上的生物,並且"還是"一種"理性的"存在罷了.........

這種想法也不算錯誤吧?


[ 本文章最後由 國師 於 09-4-9 13: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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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狐穆兒"版友的疑問我來說明一下:
首先分歧點在於"立場不同",所以導致不同的結論!!!
至於"有意義"或"無意義"之對錯.....根本是"公說、婆說之理"
各自持自己的意見而已.....這其間無法檢定"對錯"!!

而你問:"只是一再強調自己的論點想辦法讓對方接受,這就是哲學?"
這說的好,講哲學不是要"傳教佈道".....所以不是想辦法讓對方接受!!!
而是說出自己的理論而已
再來閣下提出"使用討論的語言"該善用.....這符合我使用語義分析的觀念,我很認同
末後你認為好像不是在討論哲學....我覺得"小名強"太多情緒於其中
根本不是理性的思考

真的要我搬出最終招,就是在下的座右銘"唯有承認自己的主觀,才是真正的客觀!!!"
哪個人類可以說"自己最客觀呢"???所以我說"有意義"乃是自以為時.....其實
就是在"承認自己的主觀";只是小名強不知道"承認自己的主觀"才可能獲得"客觀"!!!
一再認定我既然認為"有意義"是自以為.....為啥還不認同他???
呵呵......就是承認了自己的主觀......所以才不認同他啊!!!
再說,我這種"知識論"問題.....孔子很少注意到啦!!!

[ 本文章最後由 國師 於 09-4-9 16:1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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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過決戰異世界前傳,裡面在講狼人跟吸血鬼的仇恨..........

狼人跟吸血鬼其實都只是一種生物而已,但是吸血鬼認為自己是高尚的生物〈就像你這國師大〉,把狼人當成是畜生、野獸來奴役,所以狼人再也忍無可忍就發動叛變.............


那換個角度去思考,人類是都不認為"自己是吸血鬼,而動物都不是狼人呢?


所以你不覺得說自己是低等的人類很可笑嗎?你只是在突顯你身為人類的自卑,但你終究不只是身為人類的一種生物而已,就跟理智的生物一樣......


說什麼人類有多智障,然後動物有多正常.............

人不也"不只是"動物嗎?

附上我自己說的話:那些吃葷的人是覺得動物比較低等.....所以才該被當成食物嗎?
如果是.....那們版友們,吃葷的有多少人?


[ 本文章最後由 國師 於 09-4-10 12: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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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14# 的文章

所以你看吧!!!!!

之前說啥我有閣下在自暴自棄,結果現在不承認了吧?

可別說自卑跟自暴自棄是回事喔..........


所以不會認為無意義的思想是在否認自己,因為是負面思想的產物.............

就跟你說無意義既不是正面也不是負面,只是很單純的無而已............(確實只是單純的個人意見)


人是一種生物,動物也是...........

這很平等,沒有鄙視哪一方.............(說的對,我認同佛教"眾生平等")


人活著是有意義的,沒意義也沒等於跟畜生兩樣...............

你鄙視動物.............所以你吃葷,把他們視為理所當然的食物



身為人類,站在自己的立場就會認為自己活著是有意義的,然後認為動物低等.............

那麼動物呢?

動物也還不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不一定認為自己活著是有意義的,然後不知是否低等..................


別說啥動物是低等到沒有意識............喔!!我沒說....那是石頭才沒有意識
並不是所有的動物都是如此.........不!所有動物都有意識




還有就是之前私信給你的那篇文章,你有何感想?

請針對整體內容回答..........
我回答了!!!我只想問你:閣下吃全素嗎?

[ 本文章最後由 國師 於 09-4-11 14: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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