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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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藍色太陽

名望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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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你的解釋跟我原本的認知是完全符合的,所以我想你可能在前面討論時沒看懂我解決你的問題的主張。

(另一方面,當你用「人有選擇能力」來解釋自由意志時是不夠清楚的,因為你沒有加以說明選擇能力的內涵,就一般人來看,這個詞的意思是來自直覺經驗賦予的,例如:「啊,這題好難,我用猜的好了,我選B。」這個過程就是一種一般人認知的「選擇能力」,而如果自由意志在講的只有如此,那不會有人會認為決定論所主張的「人沒有選擇能力」是對的,因為那完全違反直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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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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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75# 的文章

我說的是,我對決定論的認識跟你的認識是相同的。而不是我主張弱決定論。我認為我主張的仍然是強決定論,因為我說過,「一個人的行為老早就被決定了」,這當然是強決定論,不知道為什麼你會覺得我是主張弱決定論?我認為是你混淆了我在做描述時所定義的「選擇」噢。

相信你看過這篇文章:https://www.gamez.com.tw/thread-404360-1-3.html

當我說:「啊,這題好難,我用猜的好了,我選B。」時,我對我的選擇行為怎麼可能沒有「認知」?我現在從事的所有行為,當然都是有認知的行為啊,如果這當作自由意志的判準,那決定論早就被否定了。除非,你所說的這個「認知」是有特殊意義的認知,而不是我們平常所熟悉、所習慣使用的「認知」。

我覺得你可以想一下「意志」的意思,所謂的自由意志,就是指意志是自由的;反之,意志不自由,就跟決定論有關。換句話說,一個人有意志,就能夠有認知能力,但這不會是自由意志的判準,而是不論自由意志或決定論都會有的一個構成物。

就結論而言,我認為不管是自由意志(弱決定論)*1或強決定論,理論都沒有破綻,只是差別在於我們目前沒辦法實證世界的真實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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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張人有自由意志的人跟主張弱決定論的人,其信念是相同的,因為不會有人主張自由意志的同時,又否定非自由意志的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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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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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78# 的文章

哲學家追求的是真理,不應該以想要自由意志的世界而偏廢可能為真的決定論。

決定論或自由意志還是有可能被證實,只是現在還沒有方法,若哲學家們現在不願意接受決定論帶來的浩劫,放棄研究如何證明何者為真,進而選擇相信自由意志,實在不是哲學家該做的事吶。

再者,現在已經有非常多關於犯罪上心理學的研究顯示(另外也有所謂的犯罪基因研究有類似的觀察,不過我沒看過,所以僅提出),人的意志並非我們一般所理解那樣地強韌,情境因素造就對意志的限制超乎我們法律與道德上的認識(可見《路西法效應》一書,裡頭有些有趣的實驗與歷史紀錄);這跟自由意志與決定論多少有些關係,當一個人的行為來自越不自由的意志時(甚至是毫無自由,即決定論為真的情況下),其受譴責的空間越小。如果這是世界的真實面貌,那麼繼續以目前所理解的自由意志來作為社會的道德與法律規範之基準,顯然是不妥的(事實上,在德國的法學界,近幾年也在研究決定論如果為真,法律該怎麼辦的議題)。換句話說,「求真」還是得做,發現世界的真實面貌,一些真正的公平正義才得以落實。

一方面,我也認為決定論為真並不會有多大的困擾,只要我們轉變一下道德思想、法律規範目的,就能夠解決無從懲罰譴責的問題;這在西方世界已經有些結論(我看到的是來自新人文主義者*1的主張),這點是不需要擔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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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見《第三種文化》、《知識的騙局》、《新人文主義》;惟應注意,這裡的「新人文主義」是最近才發展起來的,在歷史上也曾出現過一次,但兩者完全是不同的東西(很奇怪的是,名稱中英文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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