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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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今天被炒魷魚囉

吃完店裡的最後壹餐、

度爛的事情開始:

壹開始、在家附近找了間

日式料理的店他們說缺工讀生

我就去應徵啦,跟我面試的是老闆

有人已經比我找先來做工讀了

老闆了看那位做的好不好

如果他做的不好就不打算再請工讀生了

我就這樣被打發走ˋ留下我的履歷表

過了3、4天他打來通知我

叫我去做做看;他說是試用期1個月

中間就會被炒魷魚、壹天做大約4個小時

試用期間80元,這就有點賭爛了

我也是悶不吭聲、聽他們的指示做事情

但畢竟我是菜鳥ˋ那裡跟我一起的2個人(都女的)

根本把我當傭人使喚嗎;X的咧  XXXXXXXXXXXX(消音)

菜鳥本來壹開始什麼東西在哪、開怎麼放菜...等的一堆問題

每次只要問問題、就擺臉色給我看?還說我怎麼知道?要不要把背(台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把背)就是問神明有2個很像香蕉的東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上老闆跟老闆娘都在店裡幫忙

老闆娘、每次都叫我跑東跑西

我在等餐的時候;就罵我說等餐時候不會去擦桌子?

餐明明就要端給我了;又叫我不要送餐

我去擦好ˋ回來又罵我說剛剛是不會去送餐???

X的啦、好你們做裡面的(做餐的)

我是負責外面的(擦桌子ˋ端盤子ˋ買單。擦窗戶ˋ放報紙...等一堆菜鳥做的事?

我們明明大家都一樣做4小時、你們最好都給我那麼輕鬆?

你們做錯事都笑笑就過;我一做錯事我就被罵到翻天?

你以為我很好欺負?要不是吃你工作我找就拍桌閃人

好、你們常常在私底下說我偷懶、說我摸魚

洗碗?碗有2大槽你有幫我洗過?洗完還要歸位

你有幫過我???妳自己都那麼輕鬆、我卻幫你擦屁股?

好今天我被炒魷魚、還不是你在私底下跟老闆說有的沒的

年紀跟我一樣、做的比我久就把我當作部是人?

讀同一所學校、不互相照應就算了

今天還跟我說制服要押金?

當初給我穿2手的衣服

炒我魷魚還說要抵押金300元?

靠、名牌?

我悶了

我無奈

廢話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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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威  0.0  發表於 08-1-20 12:52 聲望 + 1 枚
Minali  加油,下一個會更好:)  發表於 08-1-19 00:43 聲望 + 2 枚

目前台灣的法定基本月薪為17280元,每月工作 181小時以內;基本日薪為760元,每日工作8小時以內;基本時薪為95元只要是在台灣工作,即使是工讀生也適用基本工資保障。如果老闆和員工約定的薪水低於基本工資,其工資也必須依據基本工資給付。老闆若違反可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並且,工作前約定好的薪水老闆必須不遲延地完整支付,不可任意扣薪。若沒有領取基本工資或約定的完整薪水,可向九五聯盟和地方勞工局申訴





雖然他是這樣規定的

但是只有幾個大企業會真的一開始就算你95

雖然可以申訴他 不過一般人都是怕麻煩的心態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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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鋼鐵的原則,不變。

Rank: 3Rank: 3Rank: 3

原文由呆翰 於 08-1-19 10:19 AM 發表


那我是不是該去告他?


您可以去告他,這樣才不會讓他繼續這樣下去。
害了更多工讀生。

不過同時也是很麻煩。
很多人都會就覺得自己雖就算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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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自重!

振作一點吧~!
 
我...

只是一個卑微渺小,又微不足道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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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生=     =

只能說妳任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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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要是是我的話

我在拿到薪水後就全部跟他攤牌獎清楚了勒

反正都被開除了

錢也到手了

受這麼多委屈

不出氣一下怎麼行ˋˊ

去告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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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幽雲 於 08-1-18 08:24 PM 發表





這是重要的常識,薪水低於95就是違法喔。


那我是不是該去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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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  yes!  發表於 08-1-19 12:55 聲望 + 2 枚  回覆一般留言
酷威  +u  發表於 08-1-19 11:12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我也有做過餐飲業啊!70而以~(不過是以前的事情,倒是沒牽扯到法律問題。)
不過我是覺得說,
服務生就是這樣,真的要自動自發,老闆最喜歡看這種的!

當然,也不是處處都能碰到"好"老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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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鋼鐵的原則,不變。

Rank: 3Rank: 3Rank: 3

原文由呆翰 於 08-1-17 11:24 PM 發表
我知道啊

可是很多人都說

試用期80...正常...

95是正值吧...

我不是啊@@




只要適用勞基法的公司都必須遵循基本工資的規定,每小時時薪未達九十五元者,可依法處以新台幣六千到六萬元的罰款。至於試用期部分,儘管公司與勞工有試用期薪水相關約定,但仍然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因此,試用期間薪資低於每小時九十五元,一樣違法。
藍福良表示,目前不少打工族透過一些民間團體陳情投訴薪資問題,但這類薪資投訴其實需要有當事人才能成案,日前由勞工團體轉交的基本工資投訴案,目前各地勞工局已經陸續展開調查。
藍福良呼籲勞工一旦發現雇主有違反基本工資情事,希望能直接向當地勞工局或是勞委會舉發,主管機關在處理的時候,一定會保密檢舉人的身分,不必擔心身分洩漏的問題。


這是重要的常識,薪水低於95就是違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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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的

他還少算薪水給我

xxxx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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