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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 阿迪瑪斯 的文章
可能要先想想你寫的文章主軸是哪種
如果你的主角是以第一人稱敘述的話
格鬥儘量以動作描述,比較具有生動的感覺
如*
我小心翼翼的移動腳步,忽然他眼中投射出仇恨,緊緊握住劍柄,小九散發出可以撕裂身體 的強烈氣息,我猛烈踩向地面吶喊[為什麼要罷免我~~~ ]
如果是以第三人稱敘述 例如人名之類的
也可以用招式帶過,不過這種通常難寫很多,會流於形式,比較難控場
讀者也比較難體會你想表達的
阿扁揮舞著手中的打狗棒,對空中的馬小九發出狗命納來,馬小九一陣狂吠後一個狗腿連彈踢向打狗棒,一陣金屬交集聲從空中傳出.
大致上不分這兩種
其實寫小說比較重恆心,請儘量以5000字為目標來寫.
以上人名皆為虛構,請勿對號入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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