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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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幽雲 於 11-7-16 01:05 編輯

某下午我載我弟坐車回台中

回程路上被左前方機車撞上(他沒打方向燈違規左轉)

事後對方還是有賠醫藥費和叫救護車

但相信一些人都知道被害人有權利要求(精神賠償)這一塊(基本權利)。

肇事對方職業:大3學生   

但和我喬賠償事宜的是他老爸...他都不在乎 全家異口同聲說沒錢.....堅持他們就是沒錢賠償我!!!

對方家是開早餐店的..我不知道是不是真沒錢還是怎樣

每次也是我打給他爸談賠償金..或許是經驗關係 我談不過他爸爸"...很火 很幹

被撞的人只有賠你醫藥費就能了事?? 那好  我不要錢了  你兒子給我撞 我一樣叫救護車 賠醫藥費

精神賠償我管你去死....   做人不是這樣的吧!!?同理心 你懂嗎 當我被撞...心理不痛苦 身體不痛嗎!!!!

我真不知道該怎辦了"無力也累了  希望各位看官能幫幫我.....我該怎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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