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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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李狂傲

原文由 李狂傲 於 09-3-29 09:11 PM 發表

您應該可以感覺到,我發這篇文並沒有單方面指控對方做錯事,而是希望能夠有版主出面仲裁糾紛,所以,您說我也有錯,我接受這項判定,事實上,我自己也知道我曾經用以牙還牙的不當方式做出回應.

問題是,在超版出面制止後,我已經聽從 ...

這篇遊戲MAN的言論並不構成人身攻擊的地步,內容並沒有任何的形容詞與穢言
所以我不能進行刪除,若要刪除的話,那麼我就會讓遊戲MAN失去言論的自由
我必須保護與捍衛您以及所有會員的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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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最先進的跳動筆

無名的英雄

默語寒爾

話說,在之前的版規有規定禁止純粹針對會員之個人做批判......

李狂傲可是曾經依據過該條規定被處罰過,而遊戲MAN同樣也有被處罰過,還因此被禁言......

純粹針對會員之個人本來就是嚴重的離題行為,跟政治板的討論主軸完全無關.....

不過,版規已經不在了,請鐵之狂傲管理員另定新的吧......

[ 本文章最後由 墮落牧羊人 於 09-3-30 16: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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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黑崎 玄 於 09-3-30 05:03 發表

這篇遊戲MAN的言論並不構成人身攻擊的地步,內容並沒有任何的形容詞與穢言
所以我不能進行刪除,若要刪除的話,那麼我就會讓遊戲MAN失去言論的自由
我必須保護與捍衛您以及所有會員的發言權。 ...

您的裁定,對於事理而言似乎不夠完善.

遊戲MAN對我做出種種抹臭的行為,我都舉出事實一一加以澄清,他攻擊我是逢扁必反的偏激派,我引用在別的論壇為扁政府辯駁的事實,證明我並非逢扁必反者:

文責自負
https://www.gamez.com.tw/viewthread.php?tid=476659&extra=page%3D1%26amp%3Bfilter%3Dtype%26amp%3Btypeid%3D1415

逢扁必反者會為了釐清是非而不惜與其他反扁立場者翻臉對幹?

遊戲MAN無法反駁此項事實,所以就當做沒有這回事發生,依舊攻擊我是逢扁必反者.

另外,遊戲MAN在這一篇攻擊我的言詞,您是否有看到:
https://www.gamez.com.tw/thread-487817-4-1.html

他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蓄意誣指本人是說一套,做一套的假惺惺,而我都已舉出實例一一加以澄清,但他自己理虧卻依舊不肯歇手,甚至於乾脆直接挑明講就是衝著我而來,我不知道抱著這種擺明無理取鬧的偏差心態,還有甚麼理由視為不構成人身攻擊的地步?

在毫無事實證明的情況下攻擊會員人格的做法,也不構成人身攻擊的地步?

另外,您認為他並沒有出口成髒,這一點如果僅以表面形式來判定,他當然無罪,但若是以實際行為來看,恐怕完全說不通.

你自大, ~我比你大啦.
你狂傲, ~我比你更狂妄拉.

這兩個字在表面形式上確實不是穢言,但在實際行為上,真的也是免責?

墮落牧羊人前版主曾經對我的不當行為做出懲處,因為當時的版規對於人身攻擊的界定相當明確,我也同意自己犯規無可辯駁,而對於現在這樣的結論,我只感覺到於理不妥,或許版主們是將發言尺度拿捏到最寬,在合乎事理的範疇內僅量讓會員暢所欲言,但遊戲MAN已經挑明不問是非就是衝著我而來,鐵傲版規真的容許會員以自己的評判標準任意而為?
 

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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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的英雄

默語寒爾

原帖由 夜夢影 於 09-3-29 22:07 發表
雖然不該插嘴,那我問一下

這篇裡的


又算不算人身攻擊勒?   0.0?

基本上,看過你的文章,會覺得裡面參雜了一些偏激和嘲諷的言語

當事人看到會做合感想?
我只想說"自己都這樣了,別人當然會不高興"

雖然跟主題無關, ...


  公眾人物和一般人豈能同等視之!?

原帖由 小黑旺旺 於 09-3-29 12:08 發表
不是版主不處理
而是那個版本來在說話言行方式就會有些爭議
那如果每個會員都跟你一樣
只要在那裡被人身攻擊
是不是都跑來這裡?
先想想吧!你以前有沒有酸過人之類的!
別以為我都沒在看^^ ...


  縱使李狂傲有過發表或回覆酸人之言論,不代表李狂傲就因此喪失申訴權.......

[ 本文章最後由 墮落牧羊人 於 09-3-31 11: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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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李狂傲 於 09-3-30 10:10 PM 發表

您的裁定,對於事理而言似乎不夠完善.

遊戲MAN對我做出種種抹臭的行為,我都舉出事實一一加以澄清,他攻擊我是逢扁必反的偏激派,我引用在別的論壇為扁政府辯駁的事實,證明我並非逢扁必反者:

文責自負
http://www.gamez.com. ...

您與遊戲MAN皆會處理
我雖然有刪除的權利,但那並不是直屬的管轄範圍
我會請管轄範圍的管理人員進行懲罰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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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勇者

黑山姥姥門下二弟子

時事版無版規的確不便,而超版非該版版主亦不能時時看顧,僅能盡責做勸阻。這點會再向管理員做報告。

另,追根究底是由誰開始已無多少意義,人身攻擊事實已造成。
但就我個人來說,我不能夠理解主題開宗明義就是以批判為目的。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望閣下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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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黑崎 玄 於 09-3-31 03:44 發表

您與遊戲MAN皆會處理
我雖然有刪除的權利,但那並不是直屬的管轄範圍
我會請管轄範圍的管理人員進行懲罰的動作

謝謝您撥冗轉達.
原文由 藍琉璃 於 09-3-31 08:58 發表
時事版無版規的確不便,而超版非該版版主亦不能時時看顧,僅能盡責做勸阻。這點會再向管理員做報告。

另,追根究底是由誰開始已無多少意義,人身攻擊事實已造成。
但就我個人來說,我不能夠理解主題開宗明義就是以批判為目的 ...

我並非是想將事態擴大到驚動高層管理,在您出面制止後,我就已經止息干戈不再爭論,只是,對方一再無的放矢的糾纏行為令我相當困擾,所以才會開此欄位希望能夠仲裁糾紛建立規範.

若因此造成您的不便,在此向您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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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李狂傲 於 09-3-31 08:48 PM 發表

謝謝您撥冗轉達.

我並非是想將事態擴大到驚動高層管理,在您出面制止後,我就已經止息干戈不再爭論,只是,對方一再無的放矢的糾纏行為令我相當困擾,所以才會開此欄位希望能夠仲裁糾紛建立規範.

若因此造成您的不便,在此向您 ...

已處理完畢,若有漏網之魚請盡速回報,我會馬上為您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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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黑崎 玄 於 09-4-1 16:52 發表

已處理完畢,若有漏網之魚請盡速回報,我會馬上為您刪除

已無問題,叨擾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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