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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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敵我雙方兵力及作戰構想
共軍兵力

總前委劉伯承、陳毅、鄧小平、粟裕、譚震林

中原野戰軍

司令員劉伯承、副司令員陳毅、李先念

政委鄧小平、副政委張際春

參謀長李達

第一縱隊司令員楊勇、政委蔣振華(第一、第二、第二十旅)

第二縱隊司令員陳再道、政委王維綱(第四、第六旅)

第三縱隊司令員陳錫聯、政委彭濤(第七、第八、第九旅)

第四縱隊司令員陳賡、政委謝富治(第十、第十一、第十三、第二十二旅)

第六縱隊司令員王近山、政委杜義德(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旅)

第九縱隊司令員秦基偉、政委李成芳(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旅)

第十一縱隊司令員王秉璋、政委張霖芝(第三十一、第三十二、第三十三旅)

豫皖蘇軍區獨立旅司令員張國華

豫西軍區獨立旅司令員

陝南軍區十二旅司令員薛克忠

華東野戰軍

司令員兼政委陳毅

代司令員兼代政委粟裕

參謀長陳士,,

山東兵團

司令員許世友

政委譚震林(兼)

參謀長李迎希

第七縱隊司令員成鈞、政委趙啟民(第十九、第二十、第二十一師)

第九縱隊司令員聶鳳治、政委劉浩天(第二十五、第二十六、二十七師)

第十三縱隊司令員周治堅、政委廖海光(第三十七、第三十八、第三十九師)

魯中南縱隊司令員傅秋濤(第四十六、第四十七師)

渤海縱隊司令員袁也烈(新一、新十一師)

蘇北兵團

司令員韋國清

政委陳丕顯

參謀長覃健

第二縱隊司令員滕海清、政委康志強(第四、第五、第六師)

第十一縱隊司令員胡炳云、政委張藩(第三十一、第三十二、第三十三師)

第十二縱隊司令員謝振華、政委李干輝(第三十五、第三十六師)

第一縱隊司令員葉飛(第一、第二、第三師)

第三縱隊代司令員孫繼先、政委丁秋生(第八、第九師)

第四縱隊司令員陶勇、政委郭化若(第十、第十一、第十二師)

第六縱隊司令員王必成、政委江渭清(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師)

第八縱隊司令員張仁初、政委王一平(第二十二、第二十三師)

第十縱隊司令員宋時輪、政委劉培善(第二十八、第二十九師)

兩廣縱隊司令員曾生、政委雷經天

冀魯豫軍區司令員(獨一、獨三旅)

江淮軍區司令員(第三十四、獨立旅)

特種兵縱隊司令員陳銳霆(砲一、砲二、砲三團、工兵團、坦克分隊)

註:陳毅共軍為十六個縱隊,約四十萬人,劉伯承共軍為十個縱隊,直接參加本作戰為八個縱隊,約二十萬人,另動員四十萬軍區部隊,及二百萬民伕,支援本作戰,達一兵一民、一兵二民、至一兵三民(葉共說:「廣大人民支援戰爭的宏偉場面,以及由此而取得的戰略決戰勝利」,此亦為中共人海戰術代表。)

共軍作戰構想

「敵」情況判斷:

國軍以北起臨城,南至蚌埠,西起碭山,東至連雲港,以徐州為中心,佈成一點兩線,既可阻共軍南下,又可屏障南京,且重兵密集,便於機動,增援迅速。黃百韜兵團,位於東接連雲港、西近徐州、南靠江淮之隴海線上,為徐州剿共總部右翼勁旅,如殲滅黃百韜兵團,則使徐州剿共總部喪失一臂,同時截斷「徐、海」段隴海路,對徐州形成包圍,及兵臨江淮之勢。

作戰方針

陳毅共軍徹底集中兵力,先擊滅新安鎮附近黃百韜第七兵團,完成中間突破,佔領新安鎮、運河車站、曹八集、嶧縣、棗庄、臨城、沭陽、邳縣、郯城、台兒庄、臨沂等地區,截斷敵人海上(連雲港)退路,爾後迅即以五個縱隊以上之兵力向東發展,攻佔連雲港,粉碎「敵人」經由海上(連雲港)增援,主力向徐州以南津浦路發展,配合劉伯承共軍對徐州完成鉗形包圍攻勢。

當陳毅共軍向隴海路發起攻擊時,劉伯承共軍以七個縱隊兵力直趨津浦路宿縣附近,截斷該段津浦路,阻止徐州附近「敵」軍向南轉進,爾後配合陳毅共軍主力對徐州附近「敵」軍完成鉗形包圍攻勢。

作戰指導

陳毅共軍攻殲黃百韜第七兵團時,須以一半以上之兵力,牽制、阻擊邱清泉第二兵團及李彌第十三兵團之增援,並努力殲敵一部。於發起攻勢時當黃百韜第七兵團西向徐州或東向連雲港撤退時,須把握良機,乘「敵」軍於運動中,以側擊、攻擊、截擊的方法,將其就地包圍殲滅,一戰而勝,再及其餘。

於徐蚌會戰(准海戰役)發起之同時,陳毅共軍須以一部於濟南附近佔領黃河鐵橋及附近各要點,阻止華北傅作義部隊經陸路南下增援或撤退。

於會戰(戰役)發展中,視情勢之發展,對徐州附近之「敵」軍暫採圍而不攻,以主力直下江准。

軍事打擊之同時,進行政治上之爭取和瓦解,尤以對馮治安、劉汝明兩集團,努力以政治爭取,使軍事鬥爭與政治鬥爭相結合。

作戰訓令

為製造成敵人之錯覺,不使其迅速決策經海運平津之「敵」軍南下增援,對杜聿明之集團(第二、第十三、第十六兵團),在兩星期之內,暫採圍而不攻策略。

註:共軍之作戰構想,乃基於我會戰前之基本配置為基礎,於會戰開始直前我臨時決定「將大軍向徐州一點集中」(乃極為挫劣)及黃百韜兵團臨戰時決定西撤徐州(徐蚌會戰我三大主力,即黃百韜兵團、邱清泉兵團、黃維兵團),均非為中共所預料之事,黃百韜兵團若非為於西撤於運動中遭陳毅共軍之側背攻擊,則黃百韜兵團絕不致於戰敗,徐蚌會戰之勝敗,乃共我均在未定之數。

由於我軍作戰構想未按牌理出牌(主動放棄連雲港及將大軍向徐州一點集中,作繭自縛),故自第一階段作戰後,爾後共軍乃全依狀況作戰;葉共劍英說:「由於黃維兵團的北援,及徐州杜聿明集團主動向西南轉進,使戰役發展方向,不是東向新(浦)、海(州)、連(雲港),及南向兩准地區,而是向西圍殲黃維兵團及杜聿明集團,這就使淮海戰役(徐蚌會戰)大大地超越了原來的計劃」

我軍兵力

陸軍

徐州剿共總司令部

總司令劉峙

副總司令杜聿明、李延年、馮治安、劉汝明、韓德勤、孫震

參謀長李樹正

第二兵團(司令官杜聿明、副司令官邱清泉)

第五軍軍長熊笑三

第四十五師師長郭吉謙

第四十六師師長

第二百師師長

第十二軍軍長

第一一二師師長

第二三八師師長

第七十軍軍長高吉人

第三十二師師長

第九十六師師長

第一三九師師長唐化南

第七十二軍軍長余錦源

第三十四師師長

第二三二師師長

第一二二師師長

第七十四軍軍長邱維達

第五十一師師長

第五十八師師長

新四十四軍軍長王澤濬

騎兵第一旅旅長

第六兵團(司令官李延年)

第三十九軍軍長

第一零三師師長

第一四七師師長

第五十四軍軍長李志鵬

第八師師長

第一零八師師長

第一四八師師長

第九十九軍軍長

第九十二師師長

第九十九師師長

第七兵團(司令官黃百韜)

第二十五軍軍長陳士章

第四十師師長

第一零八師師長

第一四八師師長

第四十四軍軍長

第一五零師師長趙光璧

第二三八師師長

第六十三軍軍長陳章強

第一五二師師長

第一八六師師長

第六十四軍軍長劉鎮湘

第一五六師師長

第一五九師師長

第一百軍軍長周志道

第十三兵團(司令官李彌、副司令官陳冰)

第八軍軍長孫進賢

第四十二師師長

第一七零師師長

第二三七師師長

第九軍軍長黃淑

第三師師長周藩

第一六六師師長

第二五三師師長

第一一五軍軍長

第三十九師師長

第一八零師師長

第十六兵團(司令官孫元良)

第四十一軍軍長胡臨聰

第一二二師師長

第一二四師師長

第四十七軍軍長汪匣鋒

第一二五師師長

第一二七師師長

第十二兵團(司令官黃維、副司令官胡璉、吳紹周)

第十軍軍長賈善道

第十八師師長尹俊

第七十五師師長王靖之

第一一四師師長

第十四軍軍長熊授春

第十師師長

第八十三師師長張用斌

第八十五師師長

第十八軍軍長楊伯濤

第八十五軍軍長吳紹周

第二十八師師長

第一一零師師長廖運周

第二一六師師長

第四綏區(八兵團、司令官劉汝明、副司令官曹福林、米文和、田鎮南)

第五十五軍軍長曹福林

第二十九師師長

第七十四師師長

第一八一師師長

第六十八軍軍長劉汝珍

第八十一師師長

第一一九師師長

第一四三師師長

第九十六軍軍長吳化文

第一四一師師長

第二一二師師長

第一綏區(司令官周碞、副司令官顧錫九、李天霞)

第四軍軍長王作華

第五十九師師長

第九十師師長

第二十一軍軍長王克俊

第一四五師師長

第一四六師師長

第五十一軍軍長王嚴

第四十一師師長

第一一三師師長

第三綏區(司令官馮治安、副司令張克俠、何基澧)

第五十九軍軍長乜庭賓

第三十八師師長

第一八零師師長

第七十七軍軍長王長海

第三十七師師長

第一三二師師長

第一零七軍軍長孫良誠

第二六零師師長

第二六一師師長

第六十六軍軍長羅賢達

第十三師師長

第一八五師師長

第二十軍軍長楊幹才

第一三三師師長

第一三四師師長

第二十八軍軍長李勃

第五十二師師長

第一九二師師長

註:第一階段作戰,共有五個兵團、三個綏靖區(不包括九綏區),計二十九個軍、七十個師、一個騎兵旅、一個戰車團、二個交警總隊;第二階段作戰,增加至七個兵團、二個綏區,計三十四個軍、八十二個師、一個騎兵旅,一個戰車團,約八十萬兵力。

空軍:預期可使用之兵力(戰鬥機、轟炸機一二六架、運輸機三十二架)

驅逐部隊

空軍第三大隊P-51型機四十一架,駐徐州。

空軍第五大隊P-51型機十六架、P-47型機十六架,駐南京。

另有空軍第四大隊或空軍第十一大隊P-51型或P-47型機十架,可隨時調至南京基地,參如本會戰。

轟炸部隊

空軍第一大隊第一、第四中隊FB-26型機共二十二架,分駐徐州及南京。

空軍第一大隊第九中隊B-25型機五架;駐徐州。

空軍第八大隊B-24型機十八架,分駐北平南京上海。

偵察部隊

空軍第十二中隊F-5型機三架及F-10型機一架,駐南京。

空運部

空軍第十大隊C-46型八架,C-47型機十架,駐南京。

空軍第二十大隊C-46型機二十二架,駐南京。

註:我陸軍在第一階段作戰,其中計有十二個軍,每軍僅轄兩個師(共軍每縱隊一律轄三個師),第二階段作戰,其中計有七個軍,每軍僅轄兩個師。參加本會戰之各軍,其中近三分之二以上迭經數次嚴重損失;初經整補(共軍以軍區部隊依升級辦法行單位補充,亦即補即用,不影響戰力),缺乏戰力,且一般部隊缺員嚴重,平均約達編制額六成;但當時上級及高級幕僚機構,僅憑軍之番號多寡直覺的計算戰力,及不問實質,僅憑部隊番號指揮作戰,每次作戰或戰鬥,在部隊番號上雖佔優勢,但在實實恰為劣勢。

空軍戰力完整,原本可以空軍之戰力彌補陸軍之戰力不足(當時之共軍無海空軍),惟我戰場高級指揮官及高級冪僚機構,不僅缺乏陸空聯合或協同作戰之常識,且亦無此觀念,祇知以陸軍與共軍單打獨鬥,空軍雖盡全力參加作戰,但陸、空軍始終是各自為戰。

我軍作戰構想

第一案(白崇禧將軍案,局部攻勢作戰案)

作戰方針

華東戰場國軍以現態勢於隴海路西起碭山、東至連雲港,及津浦路北起臨城、南至蚌埠,並以徐州為中心,佈成十字架形之準備陣地,實施內線作戰,有效有利用該十字架鐵路、公路機動兵力,各個擊破陳毅或劉伯承共軍於此十字架準備陣最有利之某一「象限」(三角學上名詞,以十字構成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象限)之內,一戰而勝,再及其餘,先確保該段隴海路及其以南蘇北、皖北地區,鞏固京滬安全,再圖恢復戰略攻勢。

第二案(國防部參謀次長劉斐案,決戰(積極)防禦案)

作戰方針

華東戰場國軍,為徹底集中兵力及恢復戰場主動,主動放棄徐州及附近各城鎮,向淮河以南地區轉進,實施決戰(樍極)防禦,以一部憑淮河、右依洪澤湖、左托大別山區實施守犕,控制總兵力五分之四以上兵力保持機動,待共軍攻勢頓挫時轉移攻勢,或乘共軍半渡,其兵力為淮河及其以北河川陷於前後、左右分離之際,主動發起攻勢,各個擊破共軍,確保淮河及以南地域,鞏固京畿安全,同時努力於後方恢度戰力及民心土氣,暨擴編新軍,策劃戰略反攻,規復國土。

第三案(徐州剿共總部案,消極防禦案)

作戰方針

華東戰場國軍,以固守徐州、保衛南京門戶之目的,集中兵力於徐州附近,依內線作戰,機動守勢之指導,對進犯之共軍,適時予以各個擊破。

就以上三案而論,第一案雖非奇案,但亦非為紙談兵,就當時華東戰場共我之實際情勢,我軍雖己至強弩之未,但尚未至不堪一擊之勢,陳毅鞍、劉伯承兩共匯合後,其在實實上之戰力雖較我優勢,但我加上海、空軍之戰力,至少可保有共我戰力平衡之勢,內線作戰中區分為攻守兩勢,徹底集中兵力於攻勢方面,各個擊破陳毅共軍或劉伯承共軍,均有此足夠之能力;一戰而勝,再及其餘。惟本案之焦點,亦即關鍵性問題,其一,乃為「連雲港」附近地區,於此必須使其形成一強大之鐵錘,並實施三軍聯合作戰,有力量及有足夠能力直拊陳毅共軍之側背,當時華北戰場兵力即不能向連雲港轉用外,至少應將青島第二十一兵團之兩個軍(戰力極完整)及三個旅共約十萬人轉進至連雲港地區,連同該地之第四十四軍及黃百韜兵團,共為七個軍及三個旅,依托海上為後方,及發揮陸、海、空三軍統合戰力,亦能形成一強大鐵錘,及有極大之戰勝公算。其二,乃為徐州至蚌埠之津浦線,不僅依靠該線機動兵力及維持徐州方面大軍之補給和補充,更要利用該段鐵路沿線之丘阜地有利地形及向此厚積兵力,當實施攻守兩勢時,於此線帶之守勢作戰,確實使陳毅、劉伯承兩共兵力陷於分離,因此除原在該地區之孫元良、劉汝明兩兵團外,黃維兵團應向該方面增強,使在蚌埠附近地區另形成一強大之鐵錘,並保持高度機密,適時增強徐州方面之鐵錘打擊力量。其三,乃為革命精神及部隊之攻勢銳氣,由於東北戰場遼南會戰之新敗,以及京滬一帶政冶、經濟情勢之影響,前方一般士氣低落,內線作戰其本質乃為以寡擊眾,不在兵力之眾寡,而在軍隊之精銳,此際之我軍,不僅因久戰而疲憊,且迭遭重大傷亡損失,而未獲得及時之補給和補充,故就一般情形而言,防守作戰尚可,攻勢作戰乃心有餘而力不足;實施本案時如何再鼓舞軍隊之餘勇,戰場最高指揮官不可仍坐鎮於蚌埠之後方或深坐在徐州碉堡之內,而行遙控指揮,必須親臨前線而身先土卒,將帥無偷生之念,士卒必有敢死之心,因精神永為戰爭之主宰,祇要一戰而勝,士氣和戰力均將立即飛揚。其四,乃為執行本案,必須有大決心、大勇氣,不能畏首畏尾及拖泥帶水,尤以內線作戰,更必須指揮官卓越,雖不能求之如拿破崙之蓋世英才,及第一次世界大戰坦能堡會戰德軍興登堡將軍,在徐州剿共總司令之選將方面,至少必須能遠超過中共陳毅、劉伯承之流,如將才不如共軍,則巳輸了一半。徐蚌會戰前中共對國軍之「敵」情判斷,其與本案亦概略相同,此非為巧合,乃明眼所見概同,當時最高統帥亦同意本案,並屬意白崇禧將軍於蚌埠設指揮部,統一指揮華東、華中兩戰場國軍負責本案之執行,但白崇禧將軍究係對本案缺乏必勝信念,抑為明哲保身,或有其他原因(事後僅知當時之副總梳李宗仁因別有野心,不希望徐蚌會戰國軍戰勝。),乃堅辭未就,繼又授意傅作義將華北戰場兵力轉用於華東戰場,並改任傅作義為徐州剿共總司令,但亦未有結果,最後胎死腹中。第二案亦不失為穩妥之案,其主要理由乃為遼南會戰瀋陽守不住,徐蚌會戰最後徐州也是守不住,即固守徐州一點,也不能成為「保衛南京門戶」,自古「守江必守淮」,晉謝玄於淝水一戰而定天下,大軍於淮河以南地區實施決戰防禦,不僅可徹底集中兵力,且依托長江為安全可靠之後方,具有戰勝或殲滅共軍的必勝之算,即萬一狀況不利,仍可保存主力,退守江南半壁河山,而再作後圖。惟當時最高統帥部所考慮者;其一,就當時華東戰場之情勢,尚未至放棄徐州之必要,且在觀念上始終視徐州為南京之門戶。其二,放棄徐州,使陳毅、劉伯承兩共合股,以當時華東戰場之兵力,對付陳毅或劉伯承每一集團,尚有餘力,同時對付陳毅及劉伯承兩個集團,即十分困難。其三,京滬一帶對華東戰場之戰事極為敏感,放棄徐州使京滬一帶政治,經濟更趨動蕩不安;且淮河距南京過近,戰事將威脅京畿。因此之故,對本案始終在猶豫不決之中。第三案實為最拙劣之一案,且違反軍事常理常則而不按牌理出牌,其最重要之理由,乃為徐州工事堅強,於此厚集兵力,形成一塊堅硬之石頭,待共來攻,使其一頭撞上此堅硬石頭,撞得頭破血流,知難而退,此乃近似「守株待兔」;其他似乎均不成理由,例如既採「固守防禦」,待共軍已合圍及完成四週包圍,就無法「實施內線作戰」,僅固守徐州一點,共軍可以一部對徐州暫圍而不攻,主力直趨南京,因此也就無法達成「保衛南京」門戶之目的。

於東北戰場遼南會戰時,中共同時組織徐蚌會戰及平津會戰,陳毅共軍主力於十月中旬,即開始向臨沂附近地區集中,我鄭州、開封之部隊亦分別向蒙城、蚌埠各附近地區集中,相繼乃為劉伯承共軍於十月下旬向商邱附近地區集中,明知徐州附近地區大戰巳不可避免(但非為共軍強迫決戰,戰方亦有意應戰),但「守徐」、「守淮」始終猶豫不定,沒有準備之會戰巳輸了一半,十一月二日東北戰場瀋陽陷落,遼南會戰結束,十一月四日國防部及徐州剿共總部仍在討論「守徐」、「守淮」,意見紛歧,此際陳毅共軍已開始向南發動玫勢,大有已兵臨城下之狀,最後始倉促決定採第三案,並決定作戰部署綱要如左:

第七兵團,掩護第四十四軍於東海(主動放棄戰場焦點連雲港)向新安鎮撤退並歸入該兵團指揮後,該兵團即向運河西岸徐州東側地區集結。

第三綏區之第五十九、第七十七軍,仍於原地區扼守台兒庄、韓庄、運河之線,確保賈汪煤礦區,及掩護徐州北正面。

第二兵團即向徐州西側及黃口附近地區集結。

第十三、第十六兵團即向徐州集中,連同第七十二軍擔任徐州市區及九里山守備。

第六、第八兵團及第五十四軍,以及交警總隊等,擔任徐州至蚌埠間津浦路守備,並隨時準備機動。

第十二兵團即由平漢路確山附近向徐州集中。

安陽第四十軍之第三九師依空運向徐州集中。

以上作戰部署概定,部下達作戰命令,各部隊分別開始行動。

臨時決定所採取之第三案。不僅出乎一般軍事家之意外,且亦出乎共軍之意外,共軍之作戰構想,原計劃對黃百韜兵團行強攻硬打,結果乘黃百韜兵團於運動(撤退)及無備(毛共說「敵人無備,其優勢即非真正優勢」)中予以側面攻擊及截擊;及共軍原計劃於新安鎮附近突破隴海路後,向東(以五個縱隊以上兵力向東強攻連雲港)及向南發展,而轉變為向西發展。我軍因黃百韜兵團於會戰之緒戰中即告失利,乃一著不慎,全盤眥輸。

[ 本文最後由 jacklf2004 於 07-11-3 12:35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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