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不吭不声地永禁账号是此处讨论区的特色吗???
版规第二條:
(3)抗辯之權利。
是摆设吗?
直接永禁,OK?有公开张贴永禁的理由吗?有公布采证吗?
呵呵?
真是可笑,就不知道是哪一方让人笑了。。。
或者干脆连这个【台海风云2】也直接永禁,,,
呵呵,你们在做,大家在看。。。
[ 本文章最後由 黑崎 玄 於 09-8-12 20:23 編輯 ]
呵呵,不吭不声地永禁账号是此处讨论区的特色吗???
版规第二條:
(3)抗辯之權利。
是摆设吗?
直接永禁,OK?有公开张贴永禁的理由吗?有公布采证吗?
呵呵?
真是可笑,就不知道是哪一方让人笑了。。。
或者干脆连这个【台海风云2】也直接永禁,,,
呵呵,你们在做,大家在看。。。
[ 本文章最後由 黑崎 玄 於 09-8-12 20:23 編輯 ]
哪有永禁?
有效期限至2009/08/17
[ 本文章最後由 TSUBASA672302 於 09-8-12 19:06 編輯 ]
呵呵,给一个链接,再给一个事由,还有所采用的证据。。。
而且,【心灵之声】一进去就被屏蔽了,如何能看到你能看到的东东呢?
呵呵,一声不吭地【永禁】??哦,不对,不对,应该成一声不吭地【禁止发言】。。。
而且,未经网友同意,私自公开网友的IP和地址,很好玩吗?不知道*号是用来干什么的吗?
呵呵,而且还公开email地址,这个网站真的有点邪门。。。。
[ 本文章最後由 台海风云2 於 09-8-12 18:38 編輯 ]
反正本來就是個鬧版者
去你mail收
所有系統決策都用mail聯絡,除非你mail是假的
[ 本文章最後由 黑崎 玄 於 09-8-12 19:05 編輯 ]
呵呵,【反正本來就是個鬧版者】。。。
这就是版主给的【答复】。。。
秘密警察当起来是不是很爽,版主【大人】。。。
还有其他版主给的答复吗?
另外,,,未经本人允许,私自公布他人IP及地址,email地址,,,
是不是该打一下【马赛克】。。。
还是这就是这个版的【习惯】?
![]()
給你看個證明而已,不是習慣!! 別亂說話!!
目前已經刪除,你以後還是看清楚再來說!!
原文由 黑崎 玄 於 09-8-12 19:01 發表
去你mail收
所有系統決策都用mail聯絡,除非你mail是假的
是email吗?
对不起,没有收到,而且本人提供的email地址如假包换,,,
不然也不会很介意有人私自公开。。。
不过上面副版主编辑修改了,很值得肯定。。。
下次别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至于超级版主的mail,
那么不如发到我【台海风云2】的【悄悄话】里吧。。。
我等着收。。。
对于前面副版主所谓【看清楚】再说,
OK,你是否【看清楚】我所说的吗?
就算是一声不吭地【禁止发言】。。。而不是【永禁】。。。
给出申辩的机会了吗?是否给出【禁止发言】的理由和证据???
还是,版规本来就是个摆设???
本版习惯一声不吭地【永禁】,哦不对,是【禁止发言】???
![]()
[ 本文章最後由 台海风云2 於 09-8-12 19:12 編輯 ]
原文由 台海风云2 於 09-8-12 07:09 PM 發表
是email吗?
对不起,没有收到,而且本人提供的email地址如假包换,,,
不然也不会很介意有人私自公开。。。
不过上面副版主编辑修改了,很值得肯定。。。
下次别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至于超级版主的mail,
那么不如发到 …
那你等吧
那你等吧
【那你等吧】这四个字说得很爽吧。。。
哈哈,真是【官腔十足】。。。
你们在做,大家在看。。。
:titter: :titter: :titter:
原文由 台海风云2 於 09-8-12 07:13 PM 發表
【那你等吧】这四个字说得很爽吧。。。
哈哈,真是【官腔十足】。。。
你们在做,大家在看。。。
:titter: :titter: :titter:
我在忙被call來的
簡略就好,你們在討論我們也都在看
呵呵,【反正本來就是個鬧版者】。。。
这就是版主给的【答复】。。。
秘密警察当起来是不是很爽,版主【大人】。。。
还有其他版主给的答复吗?
另外,,,未经本人允许,私自公布他人IP及地址,email地址,,,
是不是该打一下【 …
鬧版者本來就該桶
是不是我桶都無所謂
鬧版者本來就該桶
是不是我桶都無所謂
谁来定义呢???
呵呵,,,
那闹版的证据呢?
判决的理由呢??
还是习惯【未审先判】???
:lol: :lol: :lol:
谁来定义呢???
呵呵,,,
那闹版的证据呢?
判决的理由呢??
还是习惯【未审先判】???
當初很會引戰 怎麼現在弱掉了呢?
被桶也是會怕的?
谁来定义呢???
呵呵,,,
那闹版的证据呢?
判决的理由呢??
还是习惯【未审先判】???
:lol: :lol: :lol:
有點再用坳的
要記錄的話可以直接請AQ大去調看看
因為伺服器都會有紀錄以前的資料的
就算修改或是刪除都一樣有紀錄
有點再用坳的
要記錄的話可以直接請AQ大去調看看
因為伺服器都會有紀錄以前的資料的
就算修改或是刪除都一樣有紀錄
看清楚了吗???
版规第二條:
(3)抗辯之權利。
是摆设吗?
直接禁止发言,OK?有公开张贴禁言的理由吗?有公布采证吗?
呵呵?
真是可笑,就不知道是哪一方让人笑了。。。
或者干脆连这个【台海风云2】也直接禁言,,,
呵呵,你们在做,大家在看。。。
又谁来定义【闹版】呢???
呵呵,,,
那闹版的证据呢?
判决的理由呢??
还是习惯【未审先判】 ???
你如果沒有鬧版之類的行為也不會發生這種事情!!
自己怎不去檢討一下 ?? 再那邊一直說未審先判… 明顯的就是在鬧=.="
反正妳本來就是無視板規的人
無視板規桶你也是剛剛好
好一句【無視板規桶你也是剛剛好】。。。
:lol: :lol: :lol:
你是版主吗???
【無視板規】的你还适合当版主吗??
呵呵,还是这个版就需要【恰当时候】【無視板規】的人当版主???
:lol: :lol: :lol:
引用來自 :
难道在这是不能讲【事实】???
还是你和【行医救人】“版主”一样
认为【無視板規桶你也是剛剛好】。。。
【無視板規】的人还适合当版主吗??
呵呵,还是这个版就需要【恰当时候】【無視板規】的人当版主???
[ 本文章最後由 台海风云2 於 09-8-12 19:4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