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一種人。
那種人說話的方式很痞。
痞到讓你想在下雨的時候推他一把,讓他跌的狗吃屎的那種痞。
這種人很少,不過我剛好認識一個。
那個人是我的麻吉──徐佑哲。
介紹他,不是因為他帥,更不是因為他今天要請我吃飯。
而是他一臉哭喪的站在我面前靠夭:「慘了啦!」
「嗯?」我抬頭望著他問。
「我忘記今天是要跟玉娟去吃飯還是跟育婷去吃飯了啦。」
「……」我送他一個國際標準手勢。中指。
但,這些都不關我的事,因為他突然想起,禮拜六是玉娟,禮拜日是育婷。
所以,他已經以朋友的名義,幹走我的125去吃飯了。
所以,我留在宿舍裡當一隻可憐的看門口小黑。
左手拿著滑鼠,右手持著筷子。
我正在吃著一碗貴死人的泡麵,瀏覽著網路上的文字。
一切都跟平常一樣,一樣的無聊。
看著各式各樣的寫作風格,我突然找到一篇很無聊卻又引起我好奇心的小說。
大意是這樣的…
一個很漂亮很養眼的美眉,她愛上了一位帥氣又多金的大帥哥。
帥哥一開始是不愛那個美眉的,可是發生了一連串的事情之後,帥哥愛上了漂亮美眉,並且一天到晚都黏在一起。
這時候,反派出來了。
這個反派呢,想要拆散他們兩個人。
然後他們兩個人就費盡千辛萬苦,最後終於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
又是一篇標準的言情小說。
一般來說,我是不會去看這種東西的。
只是他寫的引起我的好奇心。
整篇看完,不超過四萬字,我花了四小時。
沒有為什麼。
四萬字。
我估計他的四萬字裡面有一萬字是錯字,一萬字是注音文,另外兩萬字是火星文。
於是,光是解讀就讓我快死在那電腦螢幕前面。
我無力的笑了笑,打開留言視窗。
留下了以下的幾段話。
嘿,你好,首先,你不認識我,我也不知道你是男是女。
不過,看到你寫的文章後,我想,你應該是個女的。
看完之後,我只能用讚嘆來形容這篇文章。
還有下列數點送給你,希望你能改進,讓你的文筆再加深進步。
第一,你的火星文以及注音文,最好不要用在文章上面。
除非你寫文章的目的是讓所有的人都死在螢幕前面的話,
那你可以繼續寫,我想死的沒有一萬,也有八千。
第二,妳的標點符號以及排版,在放之前,可以先唸一次在放。
以免讀看的人,腦筋打結當場暴斃在電腦前面。
至少,現在我的舌頭已經打結了。
第三,這篇文章,真的很像小女孩對愛情的憧憬跟幻想。
或許,題目改成戀愛妄想症會比較貼切一點。
以上,送給「麻煩情人」的作者,戀雪。
by:呆掉的小黑
最後一個字key入,手離開鍵盤,仔細的再看一遍。
滿意的點了點頭,滑鼠移到只寄給作者那一欄。
而,那該死的滑鼠卻突然滑到「兩者都要」那一欄,手,也習慣性的點了Enter。
當我正要重新開網頁把我那篇留言刪除的時候。
突然,停電了。
想說,等個五分鐘電就來了吧!
沒想到,這一等,就等了一天。
待續* * *
《滑鼠啊…我該感謝你突然滑一下,讓我點到那兩者都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