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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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ann11606 於 09-12-15 19:32 發表
建議不要用神管理的事務來區分   這樣會造成神的種類繁多也會造成神的力量太過於強大
例:掌管生死的神......力量是......


基本上多神教就是這樣啊...例如媽祖基本上就有海神的屬性、關公跟瑪爾斯是戰神、哈絲提雅主管龕火、家事算是希臘的女灶君
除非是像基督那種一神教或者波斯祆教只有善惡二元,不然多神教往往都是這樣。即使龍槍三大陣營也有超過半打的神(光塔克西絲、帕拉丁等三個陣營主神加三月魔法神就六個了)
按照樓主說的方式神明既然不能夠隨便下凡直接干涉,所以就算是有生殺予奪的冥王也不能隨便對凡人出手。
因此剩下的就是透過神使或是神職人員傳達神諭然後授予信徒行使神蹟施展神聖魔法或黑暗魔法而已。

當然一般寫小說除非你的主題跟宗教很有關,或者主角周圍有很多祭司。不然過多神祇的設定只是寫爽的,除非你是想順便拿來作為RPG遊戲的故事背景,要讓擔任聖職者的玩家選擇信仰。不然一次放太多資訊給玩家只會讓人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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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他是神,則不符合樓主說的不直接干涉人間事務。
若他是超強人類,那就是人要奪取人的性命。即使他使用的是死神給的力量,也不算違規。
以上皆建立在樓主已預設不直接干涉人間的條例上。

如果是說像希臘神話那樣,就不能說是「不直接干涉」了。

在許多多神系統的作品跟遊戲中,掌管不同神職的神會賜與其信者一些不同的特殊技是很常見的。例如:羅德斯島的地母神瑪法祭司能使用歸返的傳送法術、戰神麥理的祭司會使用戰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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