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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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四月二十七日各大新聞報導部落客將霹靂布袋戲人氣角色素還真、莫召奴融入同人創作小說情節,因描述性行為文字露骨,遭警方依妨害風化罪嫌函送,但檢方以尊重創作自由,予以不起訴處分。然該創作內容不僅仍有違反善良風俗之虞,更有損害本公司商譽及侵害本公司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霹靂布袋戲劇集中的每一個角色,皆是透過編劇、口白、造型等各方元素結合,隨劇情發展逐漸塑造成擁有獨特性格並深受廣大戲迷喜愛的人物。本公司因肩負台灣布袋戲文化產業代言人的重要使命,為維護每個角色在劇情中賦予的既定印象、眾多戲迷朋友對其支持角色的深厚情感及產業形象,本公司強烈反對將布袋戲角色融入任何可能造成社會大眾負面觀感的創作行為中!

希望戲迷朋友能盡量秉持開朗正面的態度,欣賞劇情中每個角色的演出,同人創作雖屬個人興趣,但若相關內容有侵害本公司商譽及智慧財產權之虞,本公司不排除採取相關法律行動,以維權益。

霹靂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啟
※霹靂相關之法律訊息:
http://www.pili.com.tw/legal/


資料時間:2009年04月30日

剛剛在逛霹靂時看到的,就順手帖上來與各位大大們討論。
 
凡思心情休閒論壇http://bbs.ersite.net/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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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講,大家都是有創作自由的,只要不違法,誰都沒有那個權力去反對創作者的自由。
只要所寫的文章,得到認可與欣賞,說不定那天,他們也會轉頭來邀請加入創作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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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這一點,但是 創作自由還是要有 只是 不能有讓人不舒服的感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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