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取回密碼
 註冊
搜尋

切換到指定樓層
1#
嗯,一些思維和大家分享
各位鐵傲板友們請別意路人的撒野行為QwQ
如果有人願意跟我這路人交流分享也大歡迎!

此一問題不外是先前遇到二次抄得很明顯的事件
先以LR為例,原畫/劇本/系統說明/思維都發現有抄襲的可能
請不要以「因為你出色所以人家才選擇抄你」的理由做回應,因為這對苦思已久的大家來說不無異是二次的傷害。

首先我本來沒有打算要聊這個的(汗)
但是遊戲人應該要思考的是,一再被抄襲,而且做的又是夢想產業,我們所能忍受的程度還有多少?
又或是,被指摘抄襲的遊戲人有嗎?是不是受了太大的影響而不自知?

個人淺見與心得,獨斷毒舌評論有,不適者請回上一頁




●學習的路程上,抄襲並不是幫助而是阻礙

不管畫圖也好、寫故事也好、寫程式也好
我們都一定有個憧憬的存在而進一步參考它的模式
但是,參考和抄襲其實很類似也很像似,一不小心就變成萬人責罵的抄襲
「不過,我真的只是參考呀」
就算滿腹苦水也還是被怪罪,人類是一種對錯誤的地方斤斤計較,對好的地方則當做本應如此的生物
而在遊戲圈裡,玩家是一群對自我感受相當忠實也不會說謊的對象(已有FANS者除外)
是不是參考了由他們的感受馬上就可以瞭解
所以在企劃開始時,對所有工作都要嚴格仔細慎選

就自己的例子,在2006年曾經發生過遊戲裡的讀我檔被大量沿用
在當時採用日式作業模式我想沒有很多,大家都是稱呼自己作品為自製遊戲,只有少數團體為同人遊戲
相信在老一點的企劃都應該知道,既然自己走的風格與模式都是日式,那麼被參考一定馬上就會知道
並不是小氣到不願意被當做模範,而是連最基本的禮節都沒有。

再後來是遊戲介紹的版面也被拿去用,怎麼說也是自己參考加以改良的東西,一個動作就是自己的東西了?
奉告有心進入同人遊戲圈的朋友,只要做一件壞事就很快傳開
不願意被一些親友團圍譙的話請自重

所謂的原創不是看著別人的實例而換一個方式提及,是要自己真心思考
如果做不到自己好好寫的話,麻煩請跟原作者通報一聲,這叫轉載
還有我一直認為所謂的教學並不是只學了三五皮毛就大咧咧的公開並聲稱教學
沒有能耐者還是先做好筆記多勤加練最保險。



●活用各項資源,既使參考也不要過分相似
再來是提及幾個很大的例子(笑)
07年初在巴哈姆特的戀模板曾經發生某遊戲事件
對錯不在討論範圍裡,而是要從這裡去想這個方向
「引擎的利用是以使用者來開發,世界觀的創作是以企劃者的想法去擴展」
如果利用的平台是NS,那麼就只能做成既定的視覺外觀嗎?
受限於「因為不都是一樣的」這種理由並不是企劃應該回答的

有太多人急急忙忙亂投醫,只為了做出自己的遊戲出來,本身是件好事,但被人指出抄襲可就不怎麼好玩了
也有一種現象,那就是惡意模倣
「我今天就是要你知道我在抄襲某情節」OK這個叫惡搞
只是原創至上的同人遊戲圈並不是很歡迎這種東西的存在,除非你惡搞的對象是你自己原創作品

再來,抄襲參考分野最模糊的就是程式這項工作
因為我們都不是專門,就拿我自己來說也是花了很長一段時間去學習NS語言,去看懂所有指令
所以,要在短時間瞭解如何做到自己想要的系統,那我們就是去看別人怎麼寫
不過不是直接抄,有時候必須謹記這一點,使用NS的人不在少數,所以也很好拆開來看
要怎麼自己去構成一套遊戲,不要被套上抄襲參考的名字,辛苦都白費了

但是,程式這東西就是他做什麼你做什麼,外界很難由一句程式碼或者是指令而指稱這是抄襲等等
只能用平常會怎麼寫作的風格去判斷

以自己來做例子,每個指令都會加上注釋,分隔線每行必做,這就被稱做風格
也是因為自己比較笨,不這樣就會寫錯,悲慘的程式(笑)

嗯,大致上的想法就是這樣,如果有什麼發現也會再追加。

[ 本文最後由 Umi烏米 於 07-12-27 05:44 PM 編輯 ]
 

Limitless realm
同人ゲーム制作サークル
轉播0 分享0 收藏0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在這裡初次投稿就是這種話題,失禮了。





抄襲這種東西,我覺得區分應該是在使用的人自己的心理尺度吧。
到底是抄襲還是參考,本人最清楚。

不管原作怎麼說,抄襲的人也是有辦法嘴硬說自己是參考,我們也沒有辦法><
台灣的著作權道德觀非常的薄弱,也有人是明知故犯,反正網路這麼大,被抓到的機率很低啦!抱著僥倖心態的傢伙應該也不少,不然怎麼敢這樣做。
東西被原原本本的搬走,只要換個簽名東西就變別人的,這種事情我就不知道誰忍得下去。


至於參考之後是否要跟原作者說,我覺得這樣看參考的比例吧。
事實上,如果有個人跑來跟我說參考了我製作某樣東西,但是生出來的東西我一點都看不懂,我反而會質疑自己到底做了什麼.....




---------------------------


即使在日本,同人活動依舊算是灰色地帶。
小公司不管,一個原因是告不起,另外一個就是當成免費廣告在看
。普遍來說,PC遊戲出身的公司管理比較松散,因為本身作品就已經很兒童不宜,更沒差更勁爆的內容了。
但是大公司如日出社、573社...等等,就很囉唆很嚴格。
主要規定是『破壞角色在原作形象的同人』不被認可。
不過形象這種東西,公司說一套,讀者﹝玩家﹞看又是另一套﹝攤手﹞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總評分:  聲望 + 3   檢視全部評分
20001120  大姊說的好!  發表於 08-4-2 01:27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發條人形紅舞鞋  自由心證的東西好難啊~  發表於 08-1-10 01:51 聲望 + 2 枚  回覆一般留言

關於C73這個
其實真的很難界定
一般有註冊權的商業公司
都是睜眼閉眼的
也不太會去給於這些活動參予者太多的設限
不過說到初音這個...
實在是太大牌了
越紅的作品越有這種頃向
畢竟可能因為上面掛了這個當紅腳色
那個製作者(高價值的肖像權
就會獲得相當高的暴利
其實廣告不是這些公司不提告的原因
主要是因為這樣盛大的活動
真正受益者還是這些動漫產業的公司
不僅有可能培育出更多創作者
同時這些動漫產業公司也能從中獲得許許多多不同程度的獲利
這些還包含了一些有形無形的獲利
比如說企業形象或是實質的廣告利益...
呀~
糟糕~
我好像離題了
怎麼扯到商業學去了....
一定是最進期末書讀太多...
腦袋都是一堆商業理論!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像是製作東方系列的神主 ZUN就有寫明使用規則囉~(空一格表示尊敬...XDDD
不過像是其他企業有些可能就沒有寫出來了
同人本來就是在原創之下的商品
許多公司之所以沒提告的原因我想是因為可以打廣告吧?
不過當你的作品嚴重影響到公司商品的形象以後,對方就會對你提出警告,然後禁止你販售
像是之前C73由同人所製作初音ミク抱枕,也有被官方下令禁止販售的情形。

根據在下在會議跟友人討論的結果...
結論只是看官方想不想告你而以阿~XD

總覺得我好像根本偏離主題了... ̄▽ ̄|||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總評分:  聲望 + 2   檢視全部評分
發條人形紅舞鞋   ZUN大 的確值得挪台一格!  發表於 08-1-9 20:44 聲望 + 2 枚  回覆一般留言

無名的勇者

天繾寶寶說你好

好啦XD 先說 我跟烏米沒有吵架喔。

就算我不認同日式的著作禮儀,

我覺得日人有一點很好就是 他們至少把遊戲規則講很清楚,
允許使用和不允許使用的範圍都有列出。

至於抄襲的相關文,
這篇也頗耐人尋味的。
http://www.cuhkacs.org/~benng/Bo-Blog/read.php?836

台灣同人音樂配佈不普及的原因
...根本是沒有需求.....或是需求小到有能力作音樂的人看不見。
使用音樂素材 最普及 的是網頁/BLOG ,
在台灣大多數的都使用商業音樂吧 國外也有幾個合法線上音樂串流平台,
要是我 我也選商業XD
遊戲嘛......大家找同人音樂找習慣,而且自製遊戲也沒幾個....
有幾個人有去STREET VOICE之類的網站問過音樂人合作意願嗎?
不過在台灣以配樂/編曲為志向的人比較少吧 這要問阿猴我不知道。

然後 烏米舉的小說整個搬去 抄襲例子,我覺得犯行很明顯啊XD
應該不會有人覺得是碰巧內文剛好一樣吧....
至於參考或版面概念撞車造成的雷同 每個人的底限 不同
無論願不願意 就現行法律來說
我覺得阿猴的許下網頁很美 參考那個作一個HP
是可以不用通知原作的,甚至連友情連結都不用。
如果要用比較高的道德標準來要求大眾
是希望能夠先有明確告知的動作....不教而殺不太好XD
大概就這樣(逃跑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總評分:  聲望 + 4   檢視全部評分
dghylkop  我的網頁框也是參考一些遊戲網站的  發表於 08-1-11 11:18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soking  撞車撞車叮叮咚  發表於 08-1-9 12:18 聲望 + 3 枚  回覆一般留言

額..其實我自己也會去參考和學習別人的東西(被巴)
似乎沒什麼資格在這邊說..哈哈orz
咳,不過不是抄襲就是了..

其實我覺得人和人之間的交流就是很容易互相影響的
而有些人被影響過頭又不自知..
加上現在游戲啊動畫啊什么的一抓一大票
產品也越來越多
所以相似的東西也越來越多了..
所以經常真的會有很雷同的東西出現

程式方面的東西我不太明白
游戲上我也沒遇到抄襲過(天音:因為你根本沒什么好作品- -)
只有以前被人照搬過一些散文和日記而已..(舊事不提了..)
如果說使用別人的腳本是抄襲的話
我想現在rm界是已經抄襲泛濫了...
確實現在的人越來越開始注意版權了

如果是我的話...我的底限大概在...相似度非常高(?)但是堅稱是原創吧..
雖然其實我也有認識的人覺得對方有參考我某個企劃的嫌疑(?)(曾經將企劃分享過)
不過因為還沒有到我的底限加上不想破壞關系,所以我也沒有和對方說..
因為我給對方看的企劃并不是完整的= 3=所以就算有參考自己還是可以加強的...
所以說給自己留條後路是好的= =(喂你跑題了)

不過企劃方面..我想每個企劃也都會去留意別人企劃的長處吧(比如商業游戲等)
其實到現在的地步,每個游戲之間都有共同點了..
比如說avg這個類型...每個游戲都是看劇情看對話大不了加上跑跑地圖玩點小游戲
所以我覺得現在抄襲和參考的定義已經很混沌了=_=+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總評分:  聲望 + 2   檢視全部評分
發條人形紅舞鞋  不自覺受影響的確很有可能啊  發表於 08-1-8 13:07 聲望 + 2 枚  回覆一般留言

抄襲...其實有些東西弄一弄感覺有可能會很類似...
首先...你所寫的劇本有可能會受到之前讀過的小說而有些影響
我想有時候作者可能本身也沒有察覺就是了
就好比網頁設計...大部分的網頁版面編排就是那些
總不能妳看到別人的版面跟自己一樣就說對方抄襲吧?

劇本也是一樣,雖然是同樣的梗,這時候即使表現手法不一樣,但只要寫得好我想也是不會有很大的問題
再說,同一個梗會因為每個人的寫作方式不同,而衍伸出不同的劇情,我想這也是寫故事的一大樂趣吧? <---說得好像自己寫過一樣....囧

不過我說的這些跟原po沒有很大的關係就是了...(汗
我說的應該不算是很明顯的抄襲吧...
---------------------------------------------------------
ttp://komica.dbfox.info/gameprogramming/pixmicat.php?res=274&page_num=0

這網址也有點這部分的討論...不過個人覺得看看就好了(?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總評分:  聲望 + 2   檢視全部評分
發條人形紅舞鞋  我要講的也是這種(掩面  發表於 08-1-8 11:52 聲望 + 2 枚  回覆一般留言

所以以後一定要好好說然後加一句不要誤會我喔?XDDD(你好壞)
其實著作權就是那麼麻煩

我不是日式啊  我想保護自己一定是人的本性
但我認同日本人想法   不然咱們轉一個主題
為什麼台灣人沒有同人音樂OPEN使用?
為什麼日本人有?(和朋友研究這個
當然我的看法是蠻負面(但現實)


我還是一樣,作品完成即享有著作權
你要參考請你來跟我談
不然被抓到一樣要你撤
先前是一個轉載又說他原創再說我抄他鬧到滿城風雨
這是大眾利益嗎?不對吧?
今天我先談同人不管商業
我所計較的範圍在  這明明我構思好的卻被別人拿去套好好(請參考阿D那篇)
也許我比較死板  我會很生氣  因為他沒有告知我
這就是基本的禮儀。

跟○●很像
這例子是:啊大大我的作品跟你的好像  撞車了
我希望大大跟我交流什麼?
好棒嘛.....bb如果是我  我會想辦法改掉...應該不是高興的上去講吧?

當然已經做完的話我會去交流一下
但交流不要建立在「我們作品好像」上...

嗯這就是個人思考了
有人覺得沒什麼  有人覺得有什麼
要學習包容各種想法  當然你也可以不要鳥我啦=w=
總覺得我們再吵(?)下去好像沒一個答案  應該是認知不同...
啊我沒有其他意思   小紅看過就算了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總評分:  聲望 + 2   檢視全部評分
發條人形紅舞鞋  黑啊 價值觀不同XD  發表於 08-1-8 11:48 聲望 + 2 枚  回覆一般留言

無名的勇者

天繾寶寶說你好

因為之前沒舉例的關係啦XD
就直接想到糟糕的事態了~

....我覺得 日式的網路著作禮儀 其實是偏右耶,
站在保護原作,不考慮使用者、大眾利益那裡。

在BBS上冒一句跟○●很像,
歡迎大家也去玩還附個連結這樣不好嘛?
我以為這是順便幫推廣耶(掩面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看來是我想法太死板嗎b
我不是指不能參考
那我一定是先自打嘴一下了、我也常參考其他遊戲的系統
那我是不是不能參考?當然不是這樣
參考和抄襲很像,後者是惡意的使用你的不說一聲
大家都知道吃果子拜樹頭吧?你抄了不講會不會太超過?
那前者我的意思就是轉化為自己的東西
同樣一句話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現,具有自己的靈魂
否則光抄沒意思吧??


另外小紅你真的誤會我了
我指的是同人遊戲互抄,OK這個不陌生吧?MOOA這個知道吧
(不知道的人就不必問,這是黑盒子)
你真的要辯也很難分對錯,就像抄系統一樣
但我說的抄襲是劇情邏輯思維人物系統基本一樣
這種很嚴重,也常發生的台灣的同人遊戲圈,我對台灣人的版權觀念真的覺得不瞭解,不是抄圖就抄系統(有個仁兄直接抄洗菇)這也是參考/致敬嗎?

我指的抄襲不是你說的抄同級生這種範圍,所以變成你覺得我在雞蛋裡挑骨頭,事實不是這樣,我要澄清一下我說的實際上是怎樣,嗯
創作共享沒有不對,我不是守舊派,我以自我中立為主,但我不支持左右派就是了(笑)
條件在,如果你打算抄這個人的點子,最好通知一聲,我也有那種類似做到和別的製作者一樣的版面,馬上通知最安定,希望我解釋得清楚><(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踢館是開玩笑啦(笑)
消毒喔,可是我覺得要挑場合或私下講
因為在BBS上冒一句我們很像,其實蠻失禮的喔

嗯,我下潛了(汗
 

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存檔|手機版|聯絡我們|新聞提供|鐵之狂傲

GMT+8, 24-5-14 12:15 , Processed in 0.024950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