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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版上有無人對東南亞的南海爭議有研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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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東南亞的南海爭議討論!

[QUOTE=雪姬]請問是不是指南沙群島的主權爭議?[/QUOTE]
沒錯! 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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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東南亞的南海爭議討論!

當初發表這篇文章有一半的原因是期未要交報告...................
學期結束了也把我整理出來的報告分享給大家看看吧!
一、前言
南海問題是一個複雜的國際爭端,涉及的是島嶼主權、海域劃界及資源利益的爭奪。爭端的國家包含了環南海的台灣、中國大陸、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汶萊等國,也包含區域外的美、日等國際勢力。

南海問題的被突顯,除了南海本身的戰略位置、世界航運的重要通道、更因潛藏豐富的石油,而受到南海週邊國家的覬覦,引發南海各國爭奪主權的衝突,而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也引發了另一波的海域劃分競爭,導致了南海海域交叉重疊的爭議。

中共是新崛起的區域強權,認為南海無論是依歷史或法理應屬中國,由於中共國家戰略的需要、國內經濟發展對資源的渴求及對主權的堅持,引起南海情勢緊張。區域安全不能免於強權的影響,東南亞地區自冷戰時代起,就無法避免強權在此地區之競逐。冷戰後,美蘇軍隊相繼撤離,並沒有讓地區獲得真正安定。1977年亞洲金融危機,附使得美國在東南亞的政、經及軍事力量在此地區增強,以及更有影響力。但是,也給了中共一次與東南亞國家加強關係的機會,中共首次對發生金融危機的國家提供援助,在戰略上與政治上獲得各國的認同,有助於中共在區域內地位的提升。90年代以後,雖然東協國家開始試圖建立、主導區域安全之機制,但是卻面臨中共可能介入東南亞安全的挑戰。

在中共積極參與、主導東協的運作時,南海主權爭議似乎是一個尋求合作過程中的不定之數。尤其在各主權爭議國表面上擱置爭議,私底下卻動作頻頻的情形下,對於合作氣氛及區域安全勢必產生影響。而南海問題是除了台灣問題以外中共急於解決領土主權爭議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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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理區域介紹
  南海(南中國海,South China Sea,位於北緯22至23度;東經105至120度之間的一個半封閉海 (Marginal Sea)。西瀕中南半島;南臨馬來西亞與印尼之蘇門答臘;分屬馬來西亞、印尼及汶萊之婆羅洲;東接菲律賓群島,面積有350萬平方公里。大小島嶼灘礁共有300個上下,就其位置分為東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群島,台灣適居南海之北端。南海為太平洋經麻六甲海峽進出印度洋所必經之地,海域蘊藏的油氣資源有部份已正式生產,在經濟、航行與戰略上均有特殊的重要性。

  全球貿易25%經過南中國海,航道重要性特高,其中影響最大的為台灣、日本、韓國的石油運輸線。漁場亦為周邊國家最重要漁貨的來源,未來捕撈及公海航行,均有發生衝突的可能。稱「南海」為亞洲安全之「活火山」實不為過,有關研究實應積極進行,以謀求國家最大的利益。

三、南海爭議的起因
3.1.        西方殖民強權種下的禍因
1982年聯合國海洋公約的新規定,鄰近南海的各國由於聯合國的海洋公約中的專屬經濟區(Exclusive economic zone)和大陸架(continental shelf)的原則而產生的重疊部份的主權爭議。

3.2.        政治及地緣戰略的重要性
南海在政治和軍事方面占有很重要的地緣因素。

3.3.        航海經濟的重要性
東南亞三條主要溝通印度洋與太平洋的海上航線-麻六甲航線、巽他航線及龍目航線,前二者皆必需通過南海地區,因此對南海地區維持航線暢通的重要性不言可喻。

3.4.        戰略位置的重要性
南海地區是冷戰時期美蘇兩國在東南亞對峙的最前線,美蘇二國各自在菲律賓及越南建立海空基地,形成隔著南海遙遙相望之勢,而且南海地處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間國際航道要衝,是扼守麻六甲海峽(Strait of Malacc) 、巽他海(Selat Sunda)、奧母拜海峽(Selat Ombai)、巴拉巴克海峽(Selat Balabac)的關鍵所在,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無論是中共或南海諸國,誰控制了它,誰就獲得了成為海上的強國的有利條件。

3.5.        潛藏豐富有生資源、石油及天然氣因素
石油資源訊息的發現。1970年代以後,聯合國公佈了南海潛藏豐富的石油資源訊息,環南海各國開始積極佔領南海島礁,探勘和開採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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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權爭議國對南海問題的主張
4.1.        中國
主張擁有整個南海所有礁嶼的主權。
是基於中共對南海四大群島主權之主張。自一九五0年代初期即受國際社會之注意。但「中共之官方出版品從未主張擁有整個南海,而僅主張擁有其中之島嶼與鄰近水域」。即使中共不主張「歷史性界線之主張」,也有可能發生嚴重的問題。
中國地圖已經將南海納入中國版圖。儘管中共官方地圖的確劃有U型線,但中共官方從未正式主張此U型線內之水域為其「內水」或「歷史性水域」。目前,U型線內水域之法律性質仍不明朗。未來如果中共決定主張U型線內水域具有內水或領海之法律地位,即有可能發生嚴重之衝突。

中國對這些島礁進行管轄。蓋中共一九九二年之領海法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基線採用直線基線法劃定,由各相鄰基點之間的直線連線組成。」因此,未來中共如何決定南海與南沙群島之基點,並依此基點劃定領海基線,對區域內海上疆界與島嶼主權爭端之發展與解決,將會有極大之影響。

4.2.        台灣
主張擁有整個南海礁嶼的主權,是基於歷史上先發現者。堅信南海諸島原是「無主地」,但他是我國人民捕魚的一個園地,同時史料證明早在王莽時代就有活動因為發現了當時的錢幣。

佔領南海諸島的日本軍隊全面向中華民國投降,使我國得以恢復被日本佔領過的南海領土主權。

中國地圖已經將南海納入中國版圖。我國於戰後採取一連串策略措施,包括一九四六及一九四七年派遣軍艦巡視西沙及南沙群島,並派軍駐守,及將諸島併入廣東省,特設「東西南沙群島行政區」,一九四九年又將諸島劃歸「海南特別行政區」,並為諸島重新命名及繪圖。先佔並對這些島礁進行管轄。
一九五六年六月改設「東沙守備區」及「南沙守備區」,繼於一九八0年十二月將南沙諸群島交由高雄市政府代管,並成立「區公所」以治之。
一九七0年擴大東沙及南沙氣象台。
一九七二年在南沙設置郵政代辦所。
一九六三年、一九六六年先後派艦巡視南沙群島。

4.3.        越南
主張擁有整個南沙及西沙群島的主權,是基於歷史首先發現。越南強調依照十八世紀黎貴淳所寫的『撫邊雜錄』一書記載,越南早在十八世紀初已經營黃沙(西沙)並列入越南版圖。

大陸架的原則。1930年代法國代表他的殖民地越南,主張擁有南沙及西沙群島,而越南自法國繼承主權。一九七五年二月十四日越南發表了一份關於黃沙與長沙群島均屬越南主權問題的白皮書(White Paper on the Hoaug Saparacel and Truong Sa (Spratly) Island),主張越南擁有黃沙(西沙)及長沙(南沙)群島之主權依據。並在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二日,宣布其領水包括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及建立二百海浬專屬經濟區。

4.4.        馬來西亞
佔據位於其大陸架內之南海礁嶼。根據馬來西亞的戰略暨國際研究所(Instituteof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韓薩(B.A. Hamzah)的說法,「馬來西亞的主權依據,乃確信這些島礁位於大陸架(礁層)上和它宣布的專屬經濟區內」,且馬來西亞副外交部長Abdul Kadir Fadur 宣稱「彈丸礁一直是馬來西亞領土的一部份」,試圖以「大陸架」與專屬經濟區來主張海域內的島礁主權。

基於大陸架原則。馬來西亞自一九七八年開始主張南沙群島的一些島嶼,並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公佈的領海及大陸架的新地圖中,將南沙群島東南端的十二個島礁納入,提出領土訴求。

4.5.        菲律賓
佔據南海八個島交所組成菲律賓名為卡拉揚的群島,是基於地理上鄰近。聲稱基於國際上「發現與佔領」的原則擁有南沙群島的主權。菲律賓外長賈西亞表示,南海的太平島和南威島因「鄰近」菲國,故應屬於菲國。

菲律賓人於1956年發現。一九五六年五月十五日菲律賓海事學院(Philippine Maritime Institute)院長克洛馬(Thomas Coloma)宣布在南海巴拉望群島(Palawan Islands)以西發現一群無主島嶼,並在該群島升起菲國國旗,宣稱加以佔領,並將這些島嶼命名為「卡拉揚群島」(Kalayaan,自由地),而所謂的卡拉揚群島,實際上就是現今南沙群島的部分島礁。這些島礁並非南沙群島的一部分。

一九七八年六月十一日菲律賓總統馬可仕公布總統指令(PresidentialDecree No.1596),宣稱卡拉揚群島並非南沙群島的一部份。

在日本放棄對這些島礁的權利後,這些島礁已成為無主地。日本在二次大戰期間取得這些島嶼,但在一九五一年舊金山和約中放棄南沙主權,但並未指明由誰承續菲律賓於1972年將這些礁嶼併入巴拉望省。

4.6.        汶萊
主張專屬經濟區域包括南通礁。汶萊遲至一九八四年獨立後才對南海主權提出主張,該年汶萊加入聯合國、東協,並宣布二百海浬專屬經濟區,主張位於專屬經濟區內的南通礁(Louisa Reef)擁有主權,這與中共、台灣、越南、馬來西亞等聲稱擁有部分或全部南沙主權有了爭端。

以汶萊最外端的兩點為劃定大陸架及專屬經濟區的基點,而認為南海的一部分是在其大陸架及專屬經濟區內,應屬汶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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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主權爭議國對南海問題之處理狀況
5.1.                菲律賓的處理態度:
維持南沙的現狀,並提議每一爭議中的島礁應置於地理上最近此島之爭端國的管轄下,南沙群島應該非軍事化,島礁周圍水域應作為海洋保留區,並主張針對海南問題舉行多邊會談。

菲律賓在冷戰期間,並沒有感受到來自中共在南海主權爭奪的挑戰,因為當時的中共一直以越南為對象。一九八八年四月,菲律賓總統艾奎諾夫人(Carazon Aquino)訪問北京時,曾向鄧小平提起卡拉揚群島問題,鄧小平承諾,擱置主權問題,雙方從事聯合探勘和利用海洋資源,謀求和平解決該問題。一九九三年四月,菲律賓總統羅慕斯(Fidel Ramos)訪問中共,江澤民向羅慕斯保證,他希望南海爭端能夠和平解決,菲律賓基於本身軍事力量的薄弱,無法與南海爭端國對抗,尤其是中共,故採取和平解決南海問題的策略,此外也積極採取一些作為,以強化其抗衡的本錢,如:
1.        加強對在其控制下島礁水域的巡邏,拿捕或驅逐在這些水域作業的他國                漁船;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在半月礁(Half Moon Shoal)附近水域                逮捕四艘中共漁船和六十二位漁民,控告他們非法入境;一九九五年五                月,菲律賓一艘巡邏艇在黃岩島附近追捕中共漁船,造成其中一艘漁船                沈沒。

2.        積極行使主權,包括在主張擁有主權的島礁上蓋燈塔,摧毀中共在半月                礁、五方礁(Jackson Atoll)、仙賓礁(Sabina Reef)所立的各種主權碑                或界標。

3.        強化海空軍事力量,此外也訴諸國際力量,例如:多邊機制、國際輿論及借重美國、東協力量來平衡中共的壓力。菲律賓總統艾斯特拉達(Joseph Estrada)於一九九九年三月要求聯合國秘書長安南(Koki Anna)安排外交談判來解決南海爭議,73菲律賓威脅就美濟礁嶼(Mischief Reef)爭端提請聯合國安理會及設於漢堡的國際海洋法法庭(International Tribunal on the Law of the Sea) 解決,菲律賓支持經由印尼所主辦的處理南海潛在衝突研討會,來達成暫時性多邊解決方案(Interim MultilateralSolution),菲律賓想把南海爭端納入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八日在柏林召開的亞歐會議(Asia-Europe Meeting)議程中,但是沒有被亞歐會議所接受。

4.        此外在藉助美國力量來平衡中共方面,菲律賓在一九九二年關閉了美國
駐菲海空軍基地後,為了繼續與美國保持軍事協防關係,於一九九九年簽訂美、菲到訪部隊協定,規定在何種情況下美國軍隊可以到菲律賓舉行軍事演習,而且這協定豁免美軍在執行勤務當中的不當行為之刑事控訴,並且在二000年二月二十一日至三月三日舉行代號為美菲「肩並肩」的演習,意欲在借重與美國的同盟來對抗外來威脅。而在推動東協採取一致立場方面,菲律賓呼籲東協在南海問題上要以一個聲音說話(ASEAN MustSpeak with One Voice);後冷戰以來菲律賓對南海的局勢的基本立場是主張維持南沙地區的現狀,並提議每一爭議中的島礁應置於地理上最近此島之爭端國的管轄下,南沙群島應該非軍事化,島礁周圍水域應作為海洋保留區,並主張針對南海問題舉行多邊會談。

5.2.        越南的處理態度
越南宣稱,1800年代的越南皇帝已經對南中國海行使管轄權,而且越南繼承了法國交趾支那(conhinchina)殖民地所擁有的管轄權,故該國擁有南中國海的主權。主張擁有西沙與南沙群島主權,它也是目前佔領南沙島礁最多的爭端國,曾在一九七四年與中共島礁爭奪,而失去了西沙群島和南沙部份島礁,因此越南對中共的南海作為最感威脅。越南並積極引進西方石油公司合作開採油源,將跨國公司引入主權爭議的海域,並積極從事島礁的經營,在和其它南海爭端國方面,其中以與馬來西亞的合作最密切,並在1995年加入東栛期望以集體的力量來對抗中共的威脅。

對南海主權而言,越南主張擁有整個西沙與南沙群島主權,它也是目前佔領南沙島礁最多的爭端國,且曾在一九七四年與一九八八年與中共發生島礁爭奪,而失去了西沙群島與南沙部分島礁,因此越南對中共的南海作為最感威脅。

除了軍事層面外,越南自一九九二年以來積極引進西方石油公司合作開採油源,並在南沙畫出近一百個海洋油氣勘察招標區,尋求國際開發合作,一九九四年四月,越南在萬安灘以西的藍龍灘(Blue Dragon Block),授權美國石孚(Mobil)開採;九月,越南宣布將萬安灘以西的向日葵及蘭花(Sunflower and Orchid)區域授權與英國石油公司開採,越南這種將跨國公司引入主權爭議的海域,開採石油的作法,使得南沙問題更加國際化與複雜化。

此外,在島礁經營方面,越南是基於鄰近之便,對南沙群島的經營十分積極。一九九一年五月,越南在其佔領的部分島礁建立電視接收站,並自一九九三年在南子島(South West Cay)建立南沙首座燈塔(高達38 公尺,導航距離二十海哩以上),此後陸續建立十座燈塔,除有助漁船作業外,更有增強主權宣示的作用。越南除實施移民南沙島礁計畫,並鼓勵漁民到南沙海域作業外,越南海軍亦組建「長沙(即南沙)海產公司和資源保持局」,以開發南沙的魚資源及油氣。

越南在與其它南海主權爭端國有關南沙的合作方面,其中以與馬來西亞的合作最密切,對台灣與中共的主權宣稱及作法則持抗議與抵制的行動。一九九二年一月,越南外長阮孟琴與馬來西亞外長達成協議,共同開發南沙群島及兩國重疊的大陸礁層。一九九二年六月,越南與馬來西亞達成協議,在暹邏灣有主權爭議的海域,兩國石油公司同意共同合作開採油源。相較之下,越南則抗議台灣有意在太平島修築短程飛機跑道的計畫,認為此舉會導致東南亞國家的不安,對台北宣稱的南海「U型歷史性水域的主權」,亦時常加以駁斥,認為此一主張「侵犯了越南及南海四周其它國家的海域和大陸架,將威脅航海自由和區域安定」。越南主張依國際法原則,特別是一九八二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透過多邊正式協商,和平解決南海爭端。

冷戰後因蘇聯的瓦解,越南依憑與蘇聯的軍事同盟關係嚇阻中共的策略失敗,面對中共的南海威脅,除於一九九五年加入東協,成為會員國,期望以東協的集體力量來對抗中共的威脅,同時積極改善與美國、日本和歐盟的關係,希冀形成重要的政經關係,以強化彼此合作關係。此外並派出重要官員頻頻訪問南沙,以宣示主權,例如一九九八年春,一名政治局委員及國防部長陶仲歷,海軍總司令梅春永均先後訪問南沙諸島,希望透過多重管道保有南沙島礁的政經利益。

5.3        馬來西亞的態度
積極經營彈丸礁,而並引進日本、美國石油公司,開發沙勞越外海。馬來西亞反對南海問題的正式化,認為南沙問題應該先由雙邊談起,而且要在共同同意的原則和基礎上來進行。

馬來西亞自一九八三年實際佔領南沙島礁後,即積極經營彈丸礁,並將其發展成賞鳥、潛水、捕魚的觀光旅遊點。馬國國防部長拉札克曾表示:自一九八三年至一九九一年,馬來西亞花費了七千萬馬幣來發展所佔領的南沙島礁,此外,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迪(Mahathir Mohamad)於一九九四年七月、一九九五年五月兩度搭機前往彈丸礁,以示對南海島礁的重視。另馬來西亞亦引進日本、美國石油公司,開發沙勞越外海Jin Tan 油氣源區,以制衡中共對該區域的主權主張。

馬來西亞原來反對印尼主辦「處理南海潛在衝突研討會」,但目前已調整立場,支持印尼所主辦的多邊第二軌道對話,但是仍然反對將會談正式化,認為南沙問題應該先由雙邊談起,而且要在共同同意的原則和基礎上來進行。但美濟礁事件後,改變了馬來西亞的一些想法和作法,例如馬來西亞對中共也開始採取較強硬的立場,也支持向東協區域論壇提出南海問題,如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二日馬來西亞海軍巡邏艇向中共拖網漁船開火;一九九九年六月馬來西亞在榆亞暗礁(Investigator Shoal,馬來名Pawikan)建立一座兩層樓的結構體,配有天線和直昇機平台,引起越南於該年六月二十八日的公開抗議。馬來西亞仍然反對美國或其它第三者介入南沙主權爭端,然而馬來西亞似乎不反對其它爭端國共同開發油源。

5.4.        印尼的處理態度
印尼原非南沙主權爭端國,但其所佔領的位居南海南端、馬來西亞與沙勞越間的納吐納群島,所畫出的二百海浬專屬經濟區與我國、越南有主權宣稱重疊的部分,而一九九三年中共公布的南海主權地圖,將印尼在南海的納吐納群島北方之油田,納入中共主權中,使印尼可能成為潛在的爭端國。越南即曾對印尼在納吐納群島附近允許外國石油公司開採一事提出抗議。而印尼也對中共地圖畫入納吐納群島乙事於一九九五年七月派印尼外長阿拉塔斯(Ali Alatas)訪問北京,中共外長錢其琛表示:兩國間對南沙及其附近海域沒有主權爭執,而納吐納群島屬印尼。即使如此,印尼在該島已修建機場,派駐戰機,移居平民,積極有效佔領,經營該島。

此外, 印尼也在加拿大國際開發總署( Canadian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cy)贊助下,自一九九0起每年舉辦「處理南海潛在衝突研討會」,此一印尼南海會議雖屬非官方性質,但將環南海諸國納入,有助降低南海緊張情勢。印尼自一九九二年起,即一再提議將南海會議由非官方提升為政府間正式的會議性質,並希望南海區域之外的國家,如美國、日本參加南海會議,此類建議涉及台灣的參與地位,及中共不願區域外的國家介入,而未獲採納,因此在政治與安全議題,領土與主權管轄議題等都沒有具體成果,但在不涉及主權的議題上,如涵蓋海洋科學研究、資源評估、海洋環境保護、航行船運暨通訊安全等層面的五個技術工作小組(Technical Working Group),在印尼的推動下,已陸續出現具體的成果。惟最近該會議已漸淪為談話會性質,功能則日漸衰退,加拿大也不再出經費贊助該會,以致該會前景堪慮。

5.5.        中共的處理態度
中共在1987年即宣稱對整個南中國海盆地擁有主權,包括該地區的領空、領海以及所有其他該地區的生物與礦物資源。中共對南海諸島主權爭奪強勢積極,只是在目前無法武力收服下,採取的是「主權歸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策略」,但對南海島礁的工事,從未稍甚至有擴大的情形,而與南海諸爭端國的大小衝突也從未間斷過,隨時有爆發國際衝突的可能。

中共已逐漸穩固其所佔領的南沙島礁,儘管受到越南和菲律賓的抗議,但中共逐漸佔居有利地位。南沙問題已成為中共與東協打交道時的一個重要的籌碼,也增加中共在區域安全議題上的發言權、中共採取「先台灣、後南海」之策略,與台灣關係問題之解決,攸關南沙主權爭端解決之進程等安全戰略目標之達成,故台灣議題成為中共能否達成其在東南亞安全戰略目標之主要變數。

九0年代,台灣議題已排上中共對東南亞政策之優先議程。台灣透過經貿關係途徑,在東南亞擴展活動空間,引起中共疑慮,不僅對東南亞國家進行外交恐嚇,而且對東南亞各國政府施壓,要求其遵守「一個中國」原則,抗議其與台灣發展外交活動,反對讓台灣加入東協對話伙伴會議或東協區域論壇等組織。在金融危機發生後,更反對台灣以官方方式援助東南亞國家,並迫使東協外長會議發表遵守「一個中國」原則的聲明。中共與東協國家發展關係,主要的著眼點之一即是在打擊、封殺台灣,抑制台灣擴展國際活動空間。台灣議題攸關區域權力結構之變化,並與中共達成確保中共體制與穩固共黨政權、保衛國家領土主權與海洋權益、維護與實現國家統一等安全戰略目標相互糾纏。台灣議題成為中共能否達成其在東南亞安全戰略目標之主要變數。

5.6.        台灣的處理態度
中華民國目前控制東沙群島及南沙群島中的太平島。
兩岸基於歷史的首先發現、先佔及有效管轄,均同樣主張南海主權,唯由於兩岸政治現實的現狀,可以一九五0年為準劃分為兩個階段:一是兩岸對於一九五0年以前中國擁有南海主權的歷史事實及法理依據,持有顯著的共識;另一階段是一九五0年以後,由於兩岸分別在南海行使國家功能,即各自因應其它周邊國家的挑戰,以致造成中國在南海行使主權的重疊現象。

一九五0年後,由於國家分裂及兩岸對立的形勢下,台北的中華民國繼續原有的傳統,在南海執行國家功能,如:1.一九五六年六月改設「東沙守備區」及「南沙守備區」,繼於一九八0年十二月將南沙諸群島交由高雄市政府代管,並成立「區公所」以治之;2.一九七0年擴大東沙及南沙氣象台;3.一九七二年在南沙設置郵政代辦所;4.一九六三年、一九六
六年先後派艦巡視南沙群島。

5.7. 美國對南海中爭端的態度
雖然美國並不是南海主權的爭議國,但美國扮演南海問題的協調者與秩序維護者的角色。美國對於南海主權爭議的態度及與各國之間的互動,在此提出說明。

美國的亞太安全戰略是包括南海島嶼主權爭端之處理,以往美國在南海問題上是採取中立(neutrality)的立場,強調南海爭端必須以和平的手段來解決,海上航線安全不受主權爭端所影響,而且拒絕美菲共同防禦條約適用於菲律賓與各爭端國因南海主權而發生的衝突。但隨著南海緊張情勢的升高,美國改採「積極中立」(active neutrality)的南海政策,以較積極的態度防止南海衝突的擴大。例如美國國防部長科恩(Cohen)在菲律賓國防部長莫卡多訪美期間,表示美國願意斡旋南沙六個主權爭端國家間的爭議。一九九九年七月底,美國國務卿歐布萊特(Madeleine K. Albright)參加東協區域論壇時表示,南海的主權紛爭「厲害攸關太大,而不容可能會引發更大危險和嚴重後果的事件周而復始的發生」。

到了二千年,美國已由「積極中立」的立場轉向「積極關切」(active concern)南海情勢的發展,並走向積極介入南海問題的方向。如二000年七月,出席第七屆「東協區域論壇」的美國代表,曾主張該論壇應將南海問題納入討論議程。此外,美國也表示,南海問題之處理,除了中共與東協所進行的磋商對話外,也應考慮採取其它有用的多邊外交途徑,或信心建立措施,美國也提出要求東協放棄對「東協區域論壇」主席地位之壟斷權,要求與東協分享領導權,主張「東協區域論壇」加速機制化過程以及儘早將「東協區域論壇」之信心建立措施推進至預防性外交階段。除此之外,美國也經由與東南亞國家進行聯合軍隊演習,一方面加強這些國家之戰備和應變能力,增進彼此軍事合作默契;另一方面牽制中共在南海地區軍力擴張的戰略目標。如二000年二月美國與菲律賓進行代號為「肩並肩」的聯合軍事演習,五月,美國與泰國、新加坡舉行代號「金色眼鏡蛇2000」(Cobra Gold 2000)的大規模聯合軍事演習;美國也與澳洲、馬來西亞、印尼、汶萊和新加坡等國進行「年度海上戰備與訓練合作軍事演習」(The Annual Cooperation A Float Readiness and Training Military Exercises),同時美國也計畫未來在東南亞地區進行一次大型的軍事演習,取名為「團隊挑戰」(Team Challenge)的軍事演習。

二00一年美國繼續在南海地區發揮影響力,除自己進行的軍事演習外,美國也持續擴大與東南亞國家的軍事合作交流與聯合軍事演習活動。
如二00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至五月十日菲律賓與美國在呂宋附近海域進
行本年度之「肩並肩」聯合軍事演習,由於本次演習正值美國與菲律賓慶
祝美菲協防條約五十週年期間,其重要性特別引人注意。五月間美國與泰
國進行「金色眼鏡蛇」聯合軍事演習,演習項目包括了特種、兩棲、陸海
空作戰演習。六月與七月之間美國與菲律賓、美國與新加坡也分別進行了
「年度海上戰備與訓練合作演習」。此外,二00一年四月間的中美軍機
在南海上空擦撞事件,雖然和平落幕,卻也使得各國注意南海航行與飛越
問題。此也間接導致八月間美國兩個航空母艦戰鬥群首度在南海的「穿越
演習」(Passing Exercise),美國指出此演習的目的主要在維護亞太地區穩地與和平,以及南海的航行自由。
   美國在整個亞太安全戰略上,二000年以後美國採取一系列外交、軍事措施,主要目的在增加其南海和東亞的影響,鞏固其軍事存在,及加強其安全主導權,此與南海情勢之發展與南海問題之處理是息息相關的,值得密切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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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東南亞的南海爭議討論!

六、中國對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主權之理由
6.1.        中國最早發現、命名南沙群島,最早並持續對南沙群島行使主權管轄。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發動侵華戰爭,佔領了中國大部分地區,包括南沙群島。《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及其他國際檔明確規定把被日本竊取的中國領土歸還中國,這自然包括了南沙群島。1946年12月,當時的中國政府指派高級官員赴南沙群島接收,在島上舉行接收儀式,並立碑紀念,派兵駐守。日本政府於1952年正式表示"放棄對臺灣、澎湖列島以及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從而將南沙群島正式交還給中國。

6.2.        中國對南沙群島擁有主權的歷史依據
中國是歷史上最早發現並命名、最早開發經營和最早管轄南沙群島的國家。
中國人民對南海諸島的最早發現可以上溯到漢朝。東漢楊孚《異物志》有"漲海崎頭,水淺而多磁石"的記載。這裏的"漲海"是當時中國人民對南海的稱呼,"崎頭"則是當時對包括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的島、礁、沙、灘的稱呼。 三國東吳將領康泰所著《扶南傳》不僅提到了南沙群島,而且對其形態描述道:"漲海中,到珊瑚洲,洲底有盤古,珊瑚生其上也。" 唐宋年間,許多歷史地理著作將西沙和南沙群島相繼命名為"九乳螺洲"、"石塘"、"長沙"、"千里石塘"、"千里長沙"、"萬里石塘"、"萬里長沙"等。宋元明清四代,以"石塘"、"長沙"為名記述南海諸島的書籍多達上百種。 元代,對南海諸島地理位置的記載更為詳細。汪大淵所著《島夷志略》中有"萬里石塘,由潮洲而生,迤邐如長蛇,橫亙海中......原其地脈。歷歷可考。一脈至爪哇,一脈至渤泥及古裏地悶,一脈至西洋遐昆侖之地"。其中"萬里石塘"指包括今南沙在內的南海諸島。 明代《混一疆理歷代國都之圖》中標有石塘、長沙和石塘。從圖中標繪的位置看,後一個石塘是今南沙群島。 清代《更路簿》記載了中國海南島漁民所慣用的南沙群島各個島、礁、灘、洲的地名具體方位,其中南沙計73個地名。

6.3.        中國最早開發經營南沙群島
中國人民至遲明初就到南沙群島從事開發漁業生產了。早在明代,有海口港、鋪前港和清瀾港漁民及文昌縣漁民到南沙群島去捕撈海參等物。

1868年《中國海指南》記載了我國漁民在南沙群島活動情況,鄭和群礁有"海南漁民,以捕取海參,貝殼為活,各島都有其足跡,亦有久居礁間者,海南每歲有小船駛往島上。攜米糧及其他必需品,與漁民交換參貝。船於每年十二月或一月離海南,至第一次西南風起時返。"清末以來,我國海南島和雷州半島各地漁民都有人到南沙群島去捕魚,其中以文昌、瓊海兩縣最多,每年僅從此二地去的漁船就各有十幾條到二十多條。

《更路簿》是中國人民明清以來開發南海諸島的又一有力證明。它是中國海南島漁民在西沙和南沙群島進行生產活動的航海指南,積累了許多人航行實踐經驗的集體創作,它孕育於明代,後不斷完善,記載了漁民從海南島文昌縣的清瀾或瓊海縣的潭門港起,航行至西沙、南沙群島各島礁的航海航向和航程。

民國以來我國漁民開發經營南沙群島的史實,中外史料均有記載。日本小倉卯之助《暴風之島》記載1918年他組織的探險隊到達北子島時發現三位"文昌縣海口人"。1933年日本三好和松尾到南沙調查時看到北子島有中國人2名、南子島有中國人3名住在那裏。日本《新南群島概況》記載,中業島有漁民"栽種之甘薯","昔時有中華民國漁民居住于此島,並種植椰子、木瓜、蕃薯和蔬菜等"。

6.4.        中國最早對南沙群島行使管轄
遲至元代,南沙群島已歸我國管轄。《元史》地理志和《元代疆域圖敘》記載元代疆域包括了南沙群島。其中《元史》記載了元朝海軍巡轄了南沙群島。

明代《海南衛指揮僉事柴公墓志鉻》記載:"廣東瀕大海,海外諸國皆內屬","公統兵萬餘,巨艦五十艘",巡邏"海道幾萬里"。表明南沙群島屬於明代版圖,明代海南衛巡轄了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島。

在清代,中國政府將南沙群島標繪在權威性地圖上,對南沙群島行使行政管轄。1724年的《清直省分圖》之《天下總輿圖》、1755年《皇清各直省分圖》之《天下總輿圖》、1767年《大清萬年一統天下全圖》、1810年《大清萬年一統地量全圖》和1817年《大清一統天下全圖》等許多地圖均將南沙群島列入中國版圖。 1932年和1935年,中國參謀本部、內政部、外交部、海軍部、教育部和蒙藏委員會共同組成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專門審定了中國南海各島嶼名稱共132個,分屬西沙、中沙、東沙和南沙群島管轄。

6.5. 中國對南沙群島擁有主權的法理依據
        1.大量翔實的中外史料對中國人民最早發現、命名南沙群島提供了豐富的                證據。早在二千年前的漢代,中國人民在長期的航海和生產實踐中發現了南沙群島。這在東漢楊孚《異物志》、三國時萬震的《南國異物志》、東吳將領康泰的《扶南傳》等書裏均有記載。這些記載是中國人民對自己居住和生產經營的土地的認識,在國際法上具有重要意義。從國際法發展的過程來看,古代中國對南海群島的發現足已證明中國對南沙群島享有無可爭辯的領土主權。南沙群島不是"無主地",而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任何其他國家都無權以任何名義改變南沙群島屬於中        國這一法律地位。

        2.中國人民對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的開發經營以及中國政府對南沙群島的實際管轄進一步加強了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中國人民在發現南沙群島後,最遲自唐宋以來就一直在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從事捕撈、種植等生產經營活動。晉代的斐淵在《廣州記》中對中國漁民在南海捕魚和采珊瑚作了記錄。明清以來,海南島文昌、瓊海的漁民經常于每年冬季利用東北信風南下至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捕撈水產,至第二年颱風季節到來之前利用西南信風北返。中國漁民在南沙群島居住並從事捕撈、種植等生產活動,從自發到有組織,得到中國政府的准許和支持。                即使南沙群島在古代不適宜居住,仍有中國漁民長年居住于南沙群島。在漫長的歷中,中國人民常年往來於中國海南島、廣東省與南沙群島之間生產經營,並向中國政府繳稅納賦。

        3.中國政府對南沙群島行使管轄還表現在一系列持續和有效的政府行為。自唐貞元以來,中國已將南沙群島列入了中國的版圖,至明、清則進一步明確了這一點。大量的中國官方檔、地方誌和官方地圖都記載了中國歷代政府對南沙群島的管轄,並將其列入中國的領土範圍。直至本世紀初,中國政府一直在沒有爭議的情況下對南沙群島行使著和平管                轄。

        4.二戰期間,日本侵佔了中國的南沙群島。中國為收復被日本佔領的南沙群島進行了不懈努力。1943年中美英三國《開羅宣言》宣佈,此次戰爭的宗旨之一是"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當時的南沙群島被日本劃歸臺灣管轄,《開羅宣言》要求日本歸還的中國領土當然包括南沙群島。1945年《波茨坦公告》再次確認了中國收復失地的立場。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精神,中國於1946年收復南沙群島,同時以一系列法律程式向全世界宣告中國恢復行使對南沙群島的主權,包括舉行接收儀式和派兵駐守,繪製南沙群島地圖,重新命名南沙群島及其群體和個體的名稱,編寫和出版最早的南沙群島地理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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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此次作業討論之結論
就中共取得南海主權的必要性及可能性,以下列論述本報告的結論。
7.1.        主權的堅持
中共面對南海問題這個國際爭端,始終堅持南海群島主權無論依據歷史或法理是屬於中國。就中共而言面對主權糾紛的問題,向來都是堅持到,不容逾越的。只可擱置,不會放棄。即使有「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之宣示,但也未曾在主權認定的上作過讓步。

7.2.        領海的權益大於領土
中共與東南亞國家之間,雖仍有未界定完成的邊界,但勘定也不會是很大的難題。然而海洋權益的計算方法則與陸地完全不同,根據「聯合國海洋公約」,沿海國對二百海裏專屬經濟區享有主權權利。一平方公里小島的主權,可能意味著十二萬五千六百平方公里的經濟區域!如果海底蘊藏著石油和珍貴礦產,如果計算軍事價值,一個小島的價值可能影響到一個國家的前途。

7.3.        與日本之間的競爭
過去一貫以對付前蘇聯潛艇爲主要任務的日本海上自衛隊,已經把目光轉向了中國南海,一再提出所爲保護「一千海浬」運輸線的新目標。精明的日本人明白,誰掌握了南海的制海權,誰就控制了整個東亞的經濟命脈。

中共海軍具有地理上的優勢,如果中共能夠先日本控制南海,就能處於十分有力的地位。因爲與南海艦隊爭鋒的日本海軍不得不穿越北海艦隊、東海艦隊的防區進入南海,是必陷入腹背受敵的境地。反之如果南海被日本海軍控制,也就意味著中共的三大艦隊被牢牢地封鎖在了第一島鏈之內,成爲十足的黃水艦隊。

7.4.        時間的壓力
根據國際法,收復被佔領島嶼的最後期限約有二十年。然中共內陸油田的生産壽命只有二十年,也就是說中共必須在二十年內完成海上油田的開發。若給佔據南海的東南亞國家足夠的時間,使會製造繼承事實。如果他們以利用外資爲名把第三國家捲入南海,使南海主權更加複雜化。

7.5.        目前軍事情勢的相對優勢
中共有一個良好的和平環境。中俄問題處理好了,沒有後顧之憂。中共周圍其他可能引發的問題的地域相對平靜,比如朝鮮半島、印巴、海峽兩岸。中共經濟持續發展。中共基本有財力應付一場有限度的局部爭端。相反,東亞遭受了經濟危機,一方面限制了與中共爭端國家的整體實力,同時大大削弱了它們進口先進武器的能力。由於美國海軍經費的縮減和其利益點的轉移,美國在東南亞的力量急劇減退。俄羅斯窮得沒有任何作爲。他們除了用武器來換物資之外,看不到其他出路。這樣中共至少不太擔心武器上面遭到制裁。中共在南海有絕對優勢的反艦力量,就單純海戰和奪取小島來說,所有周邊國家的海軍合在一起也無法對抗南海艦隊。

7.6.        東協對南海問題,力顯薄弱
涉及南海問題的東南亞國家,並非全部,而只有越南、馬來西亞、菲律賓、汶萊、印尼數國。東協雖不排斥涉及南沙主權爭端國以雙邊方式與中共進行談判,並謀以集體力量與中共交涉。除在外長會議後所發表的聯合公報,對南海情勢表達關切外,另相繼發表「南海宣言」、「東協外長對近期南海情勢發展的聲明」,以及提出「南海行為準則」。惟東協在以集體外交手段使中共在作出讓步方面顯得有氣無力,加以中共推展「分化,征服」之策略,東協成員國利益不一致,採取的解決途徑也有分歧。且涉及主權爭端之東協成員國間的衝突於一九九八年十月之後,呈現深化趨勢,甚至引發菲、越之小型軍事衝突,菲、馬爆發軍事對歭,未來東協難以集體多邊方式迫使中共在南海爭端上作出讓步。

7.7.        經濟發展可能是唯一阻止或延緩的因素
東協自成立以來所發布之「曼谷宣言」等各項文件內容,顯示東協不僅希望在平等、相互尊重主權之基礎上,經由經濟合作建立東南亞為一個進步、和平與繁榮的地區,更希望能免東南亞地區命運操縱在區域外強權的權力互動之中。

中共與東協存在外資與市場之競爭,惟90年代開始,雙方採取成立多項強化經貿合作關係之措施,使雙方貿易額每年雖約以20%的比例成長,惟佔雙方的對外貿易總額的比例均未達10%,在中共與東協相互的投資方面,佔各自外資之比例仍低。此外,中共雖不斷重申將積極參與「湄公河流域開發計劃」等區域經濟合作計劃,惟湄公河流域開發計劃,以及連結新加坡與中國大陸昆明之跨國鐵路計劃均末有顯著之發展。顯示出東南亞國家在「中國威脅論」的思想下,對中國仍有些許的敬鬼神的心態。而中共當前以發展經濟為主軸,企藉富國達到強兵的目標,故在軍事戰略上強調避免戰爭,尤其是大規模或中規模的戰爭。而破壞或影響目前的經濟成果及未來發展。因此,除非中共繼續維持與發展經濟改革,增加國力以平等地對待東南國家,在南沙主權爭端做出包括享主權讓步,否則中共難以恢復在歷史上在東南亞之地位。而中共如何在發展經濟、儲存國力與取得南海主權的時間壓力下,作出一個適切的策略及方案,將是最難的一項課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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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由於怕一直開新主題大家會看到吐血,所以在同一篇文章下把此次小組作業的結果貼完了。
排版不好看的話請多包涵囉!
大家也可以針對這個題目在多發表一些意見,因為個人認為這件事的發生是有前因也導致了現在的情形,且未來仍有許多變數,不論是在經濟或是軍事上均有衝突,研究東南亞的歷史背景也是一個以後台灣中小企業在東南亞投資建廠的一個重要課題,種族(華人、馬來人、印度人..........)、經濟、文化也是一個投資風險的考量點。



當然此篇報告也是參考了許多的文獻,附註於此!
同組的同學就先不公佈他們的名字了 ..........@@"
1.中華民國91年度國防報告書。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網站。
3.台灣綜合研究院 龍村倪 南沙群島彈丸礁 。
4.United States Energy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 “ South China Sea Region, “January 2000。
5.宋燕輝,〈2001 年南海地區安全情勢〉。
6.〈中共處理南海爭端的可能模式〉,李志剛,中山大學大陸研究所論文。
7.〈東南亞區域安全研究兼論中華民國南向發展策略〉,吳衡,政治大學外交系碩士在職專班論文。
8.〈後冷戰時期中共與東協安全戰略關係之研究>〉,謝福進,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博士論文。
9.國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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