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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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DUST1987

名望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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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懲戒引導學生學習,實際上真得有引導到嗎?還是只是老師這麼認為?

  我可以理解當一個人受到懲戒後真心悔改是會發生在什麼情況下,即當懲戒後,老師深刻地模擬或透過其他手段來讓學生激發起同理心;在小孩不笨2的影集裡,小孩對家庭的不滿,衝突也是基於發現父親的辛苦與關愛而化解(反倒是先前的暴力相向造成反效果)。換句話說,這種懲戒不會是讓學生明白道理的管道,如果單單只有那些可以激起學生同理心的手段,一樣是可以達成的,所以我不覺得懲戒有何必要性。讓學生靜一靜?如果是當學生正要攻擊其他同學,老師用相當的力量來阻止,在這種情況的確可以讓學生冷靜下來,而且也是合理的正當防衛。不過懲戒不同,懲戒是事後的懲罰,是一種對學生的指責。

  不管體罰也好,懲戒也好,都是一種懲罰手段,而反體罰論者根本不認為懲罰性的手段能有教育效果,換言之,我也不相信「懲戒」這種東西能有什麼引導學生學習的功能,就算有,它還是體罰,因為體罰定義不在於有沒有教育效果,而在於手段是透過肢體暴力與各種傷害的方式來達成。

  所有關於懲罰的心理學或社會學討論,都一致認為懲罰沒有教育效果,這並不是只有涉指那些重大的懲處方式(好比重傷或是鞭刑等等),而是包含所有透過毫不相干的處罰方式(也就是做的錯事與被處罰的事是兩回事,之間沒有任何關係;有關係的則是,好比我不守信用,因此大家從此都不相信我,這樣的關係就不是懲罰)。

  然而體罰最大的問題根本不在於有沒有教育效果,就算有,它還是必須面臨到其他挑戰;這個道理就跟法律規範一樣,我們不可能基於重刑可以有效預防犯罪,而讓所有犯罪全部處以死刑。換言之,有教育效果的懲戒行為,在教育的角度也許說得過去,但從一個法律規範的角度而言,懲戒根本無法被主張。

  如果我是體罰論者,我必須對以下兩個問題做出合理的說明:

1. 體罰(或懲戒也好)有沒有教育效果?對於那些社會科學研究的結論我該如何攻擊?或者我可以找出支持體罰有教育效果的論述?而非靠自己的直覺。

如果有教育效果,那我就可以正大光明地主張體罰在教育現場的需求性;反之,我挺多只能說體罰可以拿來維護秩序。

2. 就算體罰可以有教育效果,我必須解決這樣的行為與法律的衝突,否則一樣沒有施行的空間。

  關於第一點,在我們之間的討論已經充分論述過了,有待你透過合理的說明來闡述體罰的教育效果究竟是怎麼呈現。

  而第二點,在我的原po裡面其實也論述很清楚,一個沒有合理的懲處環境,永遠會造成體罰過當的社會悲劇。你要主張適當的體罰,可以,但要具備以下條件:

1. 體罰有教育效果。

2. 明文規定犯什麼錯給予什麼程度的處罰(並且全國一致)、公開的審判過程(具有專業的審判能力)、沒有規定者不罰、不溯及既往。這是刑法的基本要件。

3. 懲罰的內容不能對兒童(12歲以下)造成身心傷害,這是兒童福利法的規定,包含老師、父母皆適用,除非立法把兒福該法規廢除,或者修正成老師例外。

4. 該懲罰必須禁得起刑罰論的考驗,法律幾乎完全不允許身體刑,這是體罰論者必須去說服法律學者的。

5. 不可以與刑法法規衝突,好比傷害罪、重傷罪、重傷致死,這都無法基於體罰權的主張而阻卻違法。所以要嘛修正刑法內容,要嘛體罰不能超過這個範圍。

6. 體罰的嚴格性不能比刑法嚴重,刑法對無責任能力人是不追溯的,但會有保安處分,這不是處罰,而是教育手段,它的功能在於矯正違法者可以「再社會化」。因此,體罰作為一個懲罰,如果未滿十四歲的無責任能力人打傷了別的學生,體罰無法施以肢體傷害的懲處,挺多只能透過司法途徑讓他接受保安處分,如果動用身體刑,則超越了刑法的規範。刑法對於無責任能力人的不處罰在於保護他們,而不是放任他們,這點是必須強調的。

  再者,提出體罰法規時,必須顧及到學生的差異性,學生原本就心智不成熟,並且不一致(我們會說,在心智發展成熟後,每個人的心智程度是相當的,反之,在還沒成熟前,心智發展的速度是有差異的)。審判人員必須徹底了解學生的心智程度與其背景、價值觀,予以合理的審判,這個部分當然也必須由體罰法規來規範。

  如果上述問題都解決了,體罰才有實現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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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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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提到的「指責」是為了與該段文字前述的正當防衛做出區別,在其中的意思是,責任歸咎並且加以處罰,而不是廣泛地指所有指責行為(好比糾正學生錯誤也是一種指責,但這並不是我要說明的部分)。

  關於你提到效率的問題,實際上是可以解決的,在某些西方國家已經有類似的輔導機制,當老師臨時遇到特殊狀況而需要花不少時間好好教導,但卻會影響到其他學生的學習時,可以立即要求該學生到類似我國的輔導室,由輔導人員處理,老師只要將狀況稍加描述,並且由輔導人員透過導師平常對學生的觀察記錄來掌握該學生的經歷與背景,判斷是否為個案或是累犯加以輔導即可。

  另外,零體罰政策,是由於人本等相關團體對立法委員一個一個地說服、說明,座談會一場一場地辦,才有今天這樣的結果,反觀反對者,沒有人願意組成組織,也沒有人願意花時間來說服立法者;全國教師會也是主張零體罰,而旗下許多老師老是在網路上抱怨,牢騷著全教會獨裁、罵人本為社會亂源,這些人並非少數,但他們卻不願意聚集新的力量,來說服社會、說服政府。這種歷程是台灣所有弱勢團體或民間團體在主張自身權益而必定須要走的路,但沒人在努力,我認為體罰論者根本沒認真在看待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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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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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小我是沒什麼印象,不過國中的輔導課是科任制的,應該還不至於淪落到由導師來接手,我想這部分應該有相關的教育法規限制,學校必須聘任相當人數的輔導老師。

  真要實施這種制度,自然需要變動每間學校的輔導機制功能,現在輔導人員少,自然是因為沒有這種需求的關係,這有待政策執行者自己去構思,如何調配人員以及其所需要的專業能力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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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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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宜蘭人: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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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望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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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該下地獄。

認為不打不行的人好像都沒看到教育界在教導方法上的努力與實踐,而僅憑著個人的經驗就認定「世界上不可能有可以適用在所有人身上(不管多頑劣的小孩)的非體罰式教育方法」,也沒見到其他學術界對「懲罰改變人性」的看法評價之低。反體罰的人不是隨口說說,而是有理論與實務作為憑藉,既然有人做得到,那就應該讓所有老師都學看看這類方法。

體罰問題之多不僅僅是對學生造成可能的身心影響,還包含了不平等、暴力行為合理化的教育意涵。只要有人表現差或者做錯什麼事,那就能用暴力制裁他,而從來不用去想什麼環境因素、先天因素、後果,就算體罰真能發揮教育效果,我也不認為它好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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