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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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第五屆漫畫金像獎

報名注意事項: 1. 所有報名作品之作者,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2. 出版社代表申請報名時,需加附該作品作者之書面同意簽名。
3. 參賽單位及個人繳交作品報名時,需提供作者與出版品之高畫質電子圖檔(作者照片或自畫像、出版品封面及內頁至少各一頁。大小為實際印刷尺寸,解析度300dpi),統一以光碟形式繳交,未提供者以不符合報名資格處理。
4. 為配合日後國際宣傳及推廣,報名團體或個人需提供作者姓(筆)名、書名、出版社之中英文正確資料;出版社聯絡方式、作者聯絡方式及作者作品簡介之中文版(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英文版)。為尊重原作,作品中相關名詞(主要角色姓名、團體名稱)請由原作者提供英譯。
5. 本屆每個獎項,同一報名者以報名五份作品為限。
6. 曾於各屆金像獎得獎之作品,不再受理報名。但該作品之續集符合報名規則者,得以報名。
7. 參選作品涉及違法情事者,即取消報名資格。
8. 報名者所填各項資料如有虛假不實,大會即取消報名資格;如於頒獎後發現,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座及獎金。
9. 為配合媒體加強宣傳推廣,報名單位或個人如獲入圍,即視同將作品及相關資料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作免費推廣之用,得於「第五屆漫畫金像獎」相關之活動、宣傳物、非商業性週邊產品作公開播放或刊登。
10. 報名本活動之所有作品資料均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11. 報名書請至漫畫工會網站( http://www.comicartist.org.tw )之「附件」下載使用。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1. 各獎項報名自活動公佈日起至 2006年11月15日 止
        2. 參加最佳創作新人獎投稿截止日為 2006年12月1日
※遇例假日或不可抗拒因素宣佈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一辦公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參選者應於申請時間內檢具相關文件寄(送)達台北市 104中山區長春路15號5樓,封套正面註明「漫畫金像獎評選」。

評審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組成專業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
(二)評審標準由第五屆漫畫金像獎評審委員會決定,並依初審、複審、決審程序進行評選。
(三)評選入圍名單於 2006年11月17日 公告於漫畫工會網站( http://www.comicartist.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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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最後由 悠~ 於 06-10-31 09:59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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