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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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傲軍武版軍規2006春季版~

本論壇只討論軍事科技,不談論政治運作;任何無關軍事科技或論壇版務的發言(含灌水)一概刪除。
第 1 條
為確保論壇和諧,維護各版域環境安定,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得以隨時增訂有關法律之規定。

第 2 條
論壇成員發言、討論,須遵守以下版規:一、請以繁體字或簡體字發文,二、不允許打口水戰三、不允許因個人立場去攻擊訕罵任何人或是任何事物四、不得作出分化論壇成員情感,破壞論壇和諧之行為五、人身攻擊、發言不當、言詞偏激六、發布未經證實消息,破壞個人或團體名譽者七、將新聞剪報、他人作品與資料公開張貼未註明來源出處者八、本版管理人員,有權對任何有問題之貼文直接刪除,或移送審查管理組審理九、本版嚴禁惡意使用粗言穢語,違者經勸告無效,經管理組審核認定,立即封帳號及IP碼。

第 3 條
論壇應邀請公正人士組成審查委員會,審核第2、3條違反規定事項。

第 4 條
論壇管理團隊於必要時,對下列行為違規人員,交付審查委員會審核其違反規定事項,經核定後交付論壇管理團隊執行懲戒。如有必要,可加重刑責。一、發言不當、言詞偏激者,且經論壇兩位以上成員勸告仍未更改發言者,停止發言權三日。二、發布未經證實,破壞個人或團體名譽者且經論壇兩位以上成員勸告,仍未更改發言並向相關人員道歉者,停止發言權六日。三、將新聞剪報、他人作品與資料公開張貼未註明來源出處,且經論壇兩位以上成員糾正仍未改進者,停止發言權三日。四、三次違反本管理基本法與其他版面版規者,予以永久停權處分。

第 5 條
對前項違規者之停權設定,論壇成員於論壇管理人員尚未處理時,得直接通報論壇管理人員協助執行之。

第 6 條
遭檢舉成員於停止發言權期間得將說明以電郵方式提交至管理團隊之壇主處,說明事由原因進行辯護。

第 7 條
本法施行有不足之處,由論壇成員提出建議,並經討論後得修改之。

第 8 條
各版面得依各版主管理之便利性,另行制定討論規則,對於規則不服之成員得於此區提出申訴。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政治立場~

在下最多准許您發表自己的政治立場~

但不許攻擊任何人~

另外~這是軍事版~

不是政治幹譙版~

別忘了!

在這~”軍事”大過一切!”政治”只是延伸!!

很抱歉!您觸犯第 2 條軍規!在此口頭告誡!並象徵性扣一分聲望!

[ 本文最後由 ViewSonic 於 06-9-11 05:29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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