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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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大家贊成強姦犯實施閹刑嗎..誰能幫幫忙

我個人的觀點 ..

剛剛看了一些人的回覆,注意 ..
[QUOTE=Lime=萊姆]
近來出現了許多
類似以不正當方式教訓別人的相關文章
已經與本版的訐譙精神脫節
請各位自己節制節制......
必要的時候我不得已會採取D文的手段
當然......這是最壞的打算[/QUOTE]本版不是耍壞打人教學版,請各位好自為之
剛剛看到了一些 .. 很殘忍的

連十大酷刑都出現了,

這樣並不適合 ..

強姦有分輕重,法律如下 :

第 221 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22 條
犯前條之罪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 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 對十四歲以下之男女犯之者。
三 對心神喪失、精神耗弱或身心障礙之人犯之者。
四 以藥劑犯之者。
五 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六 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
七 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者。
八 攜帶兇器犯之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91- 1 條
犯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百二十九條、第二百三十條、第二百三十四條之罪者,於裁判前應經鑑定有無施以治療之必要。有施以治療之必要者,得令入相當處所,施以治療。
前項處分於刑之執行前為之,其期間至治癒為止。但最長不得逾三年。
前項治療處分之日數,以一日抵有期徒刑或拘役一日或第四十二條第四項
裁判所定之罰金額數。


不管是多麼重的懲罰,他們 .. 照樣不會遵守

人們,是自私的 .. 每個人都是 .. ( 這不是在罵人 ..

隨便舉個例子,例如 .. 當你在插隊,你有想到其他人的感受嗎?

就以這個例子,人們都做自己喜歡的事,當然 .. 強姦這種事,是性衝動引起

不過,自己也可以在家解決 .. ( 孩子 .. 聽不懂就算了XD"

這不是搞笑,真實的,當強姦犯在強姦別人,

他們有想到 .. 別人的感受嗎?

性行為,人們和海豚是唯一以性行為為樂的

不過,強姦、強暴 .. 是被逼迫的,

這會造成一輩子的創傷 ..。
[QUOTE=藍極光]把他殺了,不就好了嗎 ! 一舉數得......[/QUOTE]
事情沒那麼嚴重 ..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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