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天二版版規 Ver3.0版(最後更新2008.02.29)
[列印本頁]
作者:
孤單的洛
時間:
04-8-13 17:03
標題:
天二版版規 Ver3.0版(最後更新2008.02.29)
目前板上已無板主
如違規文章出現,請按下報告功能通知超版處理
1.除了版主跟管理員之外,請勿使用
『公告』
此主題,違者更改主題並禁言。
2.
禁止使用
注音文、
語助詞等
,違者一概
刪文
。
3.
請尊重每個版主跟管理者
,有意見可以溝通。
4.禁止
討論外掛、私服或提供網址
,發現刪除並禁言。
5.
交易文
請至交易版發文,並
遵守交易版版規
。
6.文章發現
惡意灌水、挑起筆戰、毀謗
,刪文並禁言。
7.文中嚴禁含有
猥褻不雅
字眼,一經發現即刻刪除,發文者禁言。
8.本版限制發文長度為20000字元,唯請充實發文內容,
切勿以「三行」[如題]等字眼充行數
,或將回文拆成一行一字來充行數,違者一律刪除。
9.
問題文
如於發文後3日內
無適當回覆者
,予以刪除。
10.發表轉貼文章前,請用轉貼文章的一小段
搜尋
看看有無相同文章,搜尋在本論壇的右下角。
11.發問前也請擅用本站強大的
搜尋系統
,例如要詢問寵物相關問題,請打入關鍵字"寵物"。
12.標題請
說明"問題或內容大綱"
例如:"要問到哪升級",標題不能寫成"各位救救我"。
"要說明一件消息",標題不能寫成"我聽朋友說"。
13.請大家專注於遊戲內容的探討,
聊天式討論串將移轉聊天版
,這點在天二版非常嚴重,
簡單說就是要閒聊的話,請到聊天版或是用悄悄話,初犯扣聲望,累犯禁言。
14.請愛用
悄悄話系統
,禁止在版上留下個人信箱,一經發現即刻刪除。
15.相關時效文於發文
一週後
即
失去時效性
,因此禁止回文,避免造成版眾閱讀之困擾,在失效之時效文內回文者視為惡意灌水。(失去時效性與否,版主會以版眾的意見為主)
16.嚴禁
自推文
,違者以惡意灌水論,刪文並扣除聲望。
17.轉載之文章、檔案,需
提供出處、作者以及相關資訊
,違者一律刪除。
另,所轉載之圖片、檔案等只得使用自己的空間來分享,直接使用轉載處之空間連結者,
初犯者給予警告,二犯者停權處分
。
18.聊天、詢問伺服器、找人等
相關伺服器發文
請到聊天板發文
並且附加屬性框[遊戲名稱][伺服器]
如:[天二][第二伺服器]
19.
發問請詳細發問
,如沒在6小時內修正,
給予刪除[例如練功地點,沒有提供自己的裝備&能力數值,如何請其他版眾給予正確的回答?]
20.
發表木馬文,砍帳號一途,推木馬文的輕者扣聲望,嚴重者禁言。
21.發問問題前
請先爬文
,很多文章都已經很版多友回答過了,擅用搜尋系統,或是
https://www.gamez.com.tw/showthread.php?t=34327
在此討論串爬文或發言。
22.
請注意置頂文章
。
23.請勿在
簽名檔打廣告
。
24.即日起將禁止"挖古文"之行為,即回覆超過一定時間之文章,古文判定為"
1周
"。
25.
禁止筆戰
,個人或群體的恩怨請自行於私底下解決,挑起筆戰者絕不寬待!
26.閒聊不是不行,不過請別太過火,待交流區子板開放後將開放該區聊天
27.練功問題文章請務必註明
角色等級
、
職業
、
裝備
、
經濟狀況
,若遺漏任何一項將
直接刪除
。
[
本文最後由 冰 戀 於 08-2-29 04:32 AM 編輯
]
作者:
墮夜
時間:
05-8-6 23:23
標題:
回覆: 天二版版規 Ver3.0版(最後更新2005.08.25)
為了怕某些好戰份子又找阿洛麻煩
(因為我修改還是算阿洛的文章)
第27條以後的版規將由我和"鐵騎侍衛隊長"接手修訂
24、25、26是我訂的,所以要申訴請找我,別再找阿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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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練功問題文章請務必註明
角色等級
、
職業
、
裝備
、
經濟狀況
,若遺漏任何一項將
直接刪除
。
作者:
獵犬
時間:
05-8-25 14:58
標題:
回覆: 天二版版規 Ver3.0版(最後更新2005.08.25)
須注意的公告事項連結:
『公告』 昏倒...別再給我亂用檢舉系統...
『公告』 別以為...我沒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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