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無聊的廢死聯盟 [列印本頁]

作者: 97531666    時間: 10-6-3 17:45
標題: 無聊的廢死聯盟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03/131/26rno.html
看完這篇新聞
我突然很想問
那今天可不可以國家不依法徵稅?
講話用點腦筋好嗎?
不都是高知識留外的文明人在推動廢死嗎?
怎連一句中文話都不會經過大腦講出來呢?
今天
我的立場當然不贊成廢除死刑
當然
對廢死聯盟說:死刑 治安不會變好
我無法反駁
可是相對的我問一句
:廢死 治安就會變好嗎?
今天
我國刑法有明文規定
被告也被更審 審到不能再審
才有死刑判決
你今天
是文明人
是應該要努力推動改革大家價值觀
去研議修改刑法
偏偏
一堆人像嘴砲X (為何用X 因為我不想汙辱其他動物的尊嚴)
還兼會告洋狀 (搞的別國來函說幾句)
很爽嗎?
很棒嗎?
這麼不削台灣人的法律
請滾出台灣好嗎?

[ 本文章最後由 97531666 於 10-6-4 15:48 編輯 ]
作者: zgmfx30a    時間: 10-6-3 17:51
廢死聯盟?

寫錯了吧?

不是廚二聯盟嗎?
作者: 埠靆媌    時間: 10-6-3 21:32
原文由 97531666 於 10-6-3 09:45 發表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03/131/26rno.html
看完這篇新聞
我突然很想問
那今天可不可以國家不依法徵稅?
講話用點腦經好嗎?
不都是高知識留外的文明人在推動廢死嗎?
怎連一句中文話都不會經過 ...



本人本來是沒意見
但是
自從低等人白X冰後
偏向支持廢死刑
因為
只要是低"月金戈戈"異人白X冰反對的
我就支持

廢死刑最好廢前先判白X冰 千萬個死刑+褫奪公權永世
藝界的敗類   混亂社會之源
作者: 月‧獍    時間: 10-6-3 21:42
原文由 埠靆媌 於 10-6-3 21:32 發表



本人本來是沒意見
但是
自從低等人白X冰後
偏向支持廢死刑
因為
只要是低"月金戈戈"異人白X冰反對的
我就支持

廢死刑最好廢前先判白X冰 千萬個死刑+褫奪公權永世
藝界的敗類   混亂社會之源 ...

意見隨著你所謂的低等人而改變,我很想說聲你很可悲
因為你的想法終究也只是被你看不起的低等人操控而已
沒自我想法,跟活死人沒兩樣
作者: RolikonMan    時間: 10-6-4 08:56
你們有沒有發現,當初廢死聯盟一出來反對,馬上就執行四名死刑犯的處決,現在廢死聯盟再出來抗議,大法官馬上駁回四十起非常上訴,要是沒有廢死聯盟以反面、激烈的態度讓這些事曝光,我想這些案件將會永遠不見天日,重複著無數次非常上訴的輪迴;關於這一點,我反而要向廢死聯盟致敬,雖然結果不是它們所想要的,但是它們逼迫法官一定要有個交代,所以法官們用死刑做為交代。



死刑執行,廢死聯盟功不可沒。
作者: voxfriend    時間: 10-6-4 11:26
我覺得應該先把目光放在一點


為什麼他們會領到「死刑」?

一定做了什麼驚天動地的事情對吧?


難不成都是被冤枉的? 若是如此那法院那些是在作啥的?

上班 中餐 上班 晚餐 下班  這樣子?


沒做什麼事情應該不會領到死刑這種東西。




另外

倘若你今天是受害者家屬,你會堅決廢止死刑嗎?
作者: kaisiyu    時間: 10-6-4 14:34
死了一了百了,不用被關在一個地方,毫無自由,
如果是我犯了20年以上的重罪...那我一定把它衝成死刑...
至少不用每天關在牢裡面壁思過。
死了一了百了...就跟畏罪自殺幾乎是一樣意思了...(只差在是怎麼死的而已)
所以...還是有死刑比較好...
無期徒刑太不人道了!!!!

不要廢除死刑!!!!

0604 1700 補充道:

依據中華民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 (無期徒刑加重之限制與減輕):無期徒刑不得加重。無期徒刑減輕者,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2006年7月1日施行最新版中華民國刑法時,將改為無期徒刑減輕者,為二十年以下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七十七條 (假釋之要件):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十五年、累犯逾二十年,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2006年7月1日施行最新版中華民國刑法時,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始得許假釋出獄。

引用於
維基百科 無期徒刑


故...無期徒刑者...少說15年以上!!!!!
15年間做著同樣的事...看著同樣的風景...
出獄後...
18歲無知少年+15年漫長刑期=33歲
前途光明的更生人!!!

OS:如果是我...我還是去死好了...


[ 本文章最後由 kaisiyu 於 10-6-4 17:28 編輯 ]
作者: xs7724    時間: 10-6-4 14:45
標題: 站在生命的角度上,的確萬物平等,
任何生命都是獨一無二的。
廢死聯盟正是站在此立場大聲呼籲要尊重生命。
只要立場不對,堅持的立場就會是矛盾的,
不是說廢死聯盟沒有用腦,
只是,死刑這種東西,在現在的台灣來說,
仍是必要存在的。
作者: 97531666    時間: 10-6-4 15:47
其實
我會說廢死這個問題
是一種很清高的想法
是一種理想的型態
(我只聽說過有一位死刑犯 被害人家屬寬恕了他)
畢竟
受害者的怨恨
是希望用社會的法律正義來伸張的
要推動廢死
ok
很好的理想

很棒的理想
是應該用更好的想法去推動
今天
我只看到廢死聯盟就像一個吵不到糖吃的小孩
哪來理想?
哪來崇高?
不要啥都扯上國際 不要啥都扯上別國(坦言說 國際是一種趨勢 不過請參考本國的"社會型態"及"法律")
如何去推動
如何去實現
應當是廢死聯盟的目標
偏偏要用最不得體的方法
只是讓社會大眾更加的無法接受而已(群眾心理學了沒? 如何運用弱勢優勢學了沒? 書都還給老師了是吧!)
作者: 西餅    時間: 10-6-5 07:38
一句話我覺得就足以不可動搖了

這句話足以打倒廢死聯盟所有的論點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你敢做,就敢承受,否則就是孬種

[ 本文章最後由 西餅 於 10-6-5 07:43 編輯 ]
作者: ~CN~    時間: 10-6-5 13:14
一句話

國家政策不是一群人揮舞著什麼口號就能改變的


既然如此,個人對他們抱持無視的看法
作者: 西札爾    時間: 10-6-19 09:35
死是生的一種,時間的快慢而已。

對於廢死聯盟我不能反駁什麼,
但是今天如果廢死聯盟裡面的人有親人因為受刑人殺人,
進而因此家破人亡,這不是很可笑嗎?

我不懂廢死聯盟跟死刑聯盟的差異點在哪裡?
不過就只是想讓自己深愛的人獲得解脫,不是嗎?

這實在是很無聊的話題,
有這些時間不如把剩餘的精力拿來賺錢或是做其他事情 ..
作者: Kanaru    時間: 10-6-19 11:51
個人覺得如果要廢死就要有配套....

如果沒配套還是繼續執行死刑比較好.....

什麼配套呢?

簡單~

虐待就好哩....在殺不死的範圍內或許比死刑更痛苦呢  真是爽~

別談什麼人權簡直是可笑~

那他以前殺人時就很有人權了嗎?

套句以前(秀斗魔導士)莉娜的名言~(壞人還想講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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