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轉貼!蘋果日報餐館為51元!脅客「留下小孩」!  [列印本頁]

作者: 雞婆佛劍    時間: 09-3-23 12:44
標題: 轉貼!蘋果日報餐館為51元!脅客「留下小孩」! 
號稱路邊攤價格、餐廳級品質的台中市知名赤鬼炙燒牛排館,遭民眾游小姐投訴,只因她身上錢帶不夠,少了五十一元服務費,店家不僅要求她把小孩留店「當人質」,又派員「跟監」她去提款,她痛斥:「又不是不付錢,幹嘛把我們當小偷,以後誰還敢來消費!」消基會董事李鳳翺也批:「太離譜!」

處理失當

游小姐向《蘋果》投訴指出,前天下午,她帶著就讀國小的兒子與友人的小孩到赤鬼炙燒牛排館公益店用餐,三人共點了一百七十元的牛排、豬排、雞排各一份、總計五百一十元,「以前到『赤鬼』用餐並未收服務費,那天結帳時店家才告知要另收一成服務費五十一元,我身上正好只帶了五百一十元,該店又無刷卡服務,只好要求店長出面」。

堅決帶小孩領錢

游小姐說,邱姓店長出面後執意要收取服務費,她只好帶小孩準備到一百公尺遠的便利商店內提款,「不料,邱姓店長竟要我把小孩留在店內,否則就要報警處理,我當然不願把小孩留在店內」,因此她帶著小孩出去領錢,但邱姓店長不僅跟著她、最後還是報警。游小姐說:「 我並不在意業者加收一成服務費,但這麼知名的餐廳,處理的態度竟如此惡劣,實在讓人氣不過。」

邱姓店長則表示,該店以前曾有客人白吃白喝,當時游小姐的小孩又說:「我們沒有錢!」擔心他們全部離開後不再回來付錢,才會要求她將小孩留下,加上公司規定凡遇消費糾紛需立刻報警,才會報警;但警察還沒到,游小姐就帶著兩名小孩步出店外,「我只好跟在她後面等著她領錢」。

大墩派出所長武志峰表示,當天接獲邱姓店長報案指稱店內有客人未付清款項,處理警員到場時,游小姐已付清帳款離開,「現場未見糾紛及衝突,因此未處理」。

服務太差可拒付

消基會董事李鳳翺指出,服務費是贈與行為,消費者若認為服務品質好,可「歡喜甘願」支付一成甚至更高的服務費,若認為業者毫無服務品質也可以拒付。律師呂勝賢則表示,店家若真的將游小姐的小孩留置在餐廳內,恐涉《刑法》強制罪和妨害自由罪嫌。

「赤鬼」食品有限公司經理林芳如昨表示,該店去年四月起加收一成服務費,可能服務人員未主動告知,造成顧客誤會,昨也與邱姓店長一起向游小姐致歉。

消費糾紛求助管道
消基會:
(02)2700-1234
(04)2375-7234
(07)225-1234
消保會:1950
公平交易委員會:(02)2351-7567
縣市警察局:110

來源摩尼網


嗯!其實景氣不好,不少服務業都把來店消費的客人當賊一樣看待,雖然是少數幾家但遇到還是不爽!

明明花錢消費,而服務人員卻是用"心情"做事,"選擇性"的服務客人讓人不禁想問,該店是否有對員工進行教育訓練

,那些不適任的店員他們的行為都是砸自家招牌,那些老板我想應該要多少有危機意識,自己請多少天兵應該注意一下!

不然所有員工因自家天兵的服務態度,讓自家人因他個人行為連帶所有人受罰,甚至客源減少實在不值得!

我自己最近就遇到暗示:某地下街日式飲食店跟自己住家附近理髮店!
                                  雖我不是擺架子的奧客但該讓他們明白的態度我還是會讓他們知道
                                  砸錢處理讓他們知道我不是沒能力消費!

(ps:我自己也有在服務業打工過,我也明白做這行的辛苦!但路是自己選的怪不得別人。吃不了苦,也就別再待了!
      這樣服務客人不砸招牌!難矣!況且現在一堆人加盟開業!也沒人差你這間店!所以想想吧!至於我待的那間店!呵呵~很溫暖
       店長很照顧新人而且又對員工上課~提示:國內大型咖啡連鎖店)


[ 本文章最後由 雞婆佛劍 於 09-3-23 12:50 編輯 ]
作者: 冰 戀    時間: 09-3-23 13:56
店家應主動在店面上張貼加收服服務費公告
還有當客人進入時,應主動告知
或餐點表上應也註明

這種事情應該要處理好,以免壞了店名聲
作者: 水藍coffee    時間: 09-3-23 15:09
原文由 冰 戀 於 09-3-23 13:56 發表
店家應主動在店面上張貼加收服服務費公告
還有當客人進入時,應主動告知
或餐點表上應也註明

這種事情應該要處理好,以免壞了店名聲


看過了新聞....
店家是位於台中....
加收服務費的標註..是在菜單上就有註明....
在我懷疑那位太太是否有注意到這點之前....


我也只能認為是店家在問題處理方面出了問題
作者: 冰 戀    時間: 09-3-23 15:44
標題: 回覆 3# 水藍coffee 的文章
如果有注意到的話= =,明知自已身上錢不夠,也會先去領吧


這種事情真的很難處理
如果各位是那位店長會如何處理呢?
我原本是在想如果可以要信任客人,不用跟著去,不要扣留小孩
如果客人沒拿回來還的話,店面應該也有一些零用金吧?
不過我們不是當時在現場,有時要看情況處理
我有點疑慮,他不是說跟友人一起去用餐
為何不留友人在那,而是說要留小朋友在那
店長說有人白吃白喝過,但那位小姐不是白吃白喝吧,只是少了服務費51元
這個新聞有好多可疑的地方
作者: 水藍coffee    時間: 09-3-23 15:55
原文由 冰 戀 於 09-3-23 15:44 發表
如果有注意到的話= =,明知自已身上錢不夠,也會先去領吧


這種事情真的很難處理
如果各位是那位店長會如何處理呢?
我原本是在想如果可以要信任客人,不用跟著去,不要扣留小孩
如果客人沒拿回來還的話,店面應該也有一些零用 ...


她可能...是忘了計算..或根本沒看到....菜單上的註明....
當然也有可能是不知道自己身上的錢不夠...(這種粗心的人挺多..我也常忘了領錢就去買煙囧)

根據當時店家的說法..是她去付費時..店家發現錢不夠..
而當時..店家發現小孩子的餐點尚未食用完畢..故先叫小孩子回去坐著吃完..母親可以去附近領錢..

不過這種事..通常很難去了解誰是誰非....
畢竟二方說法不一阿...

話說要是我是店長的話...
我一定會說..少51元阿..唔!!看在您的公子這麼可愛的分上^^..這51元就當做免費服務吧(笑
多好....搞不好這51元還能有宣傳之效果?
(俺不是正太控!!)
作者: stool    時間: 09-3-24 02:44
這家餐館牛排品質等同於路邊70元的低價牛排。
卻訂了一個250的價格。
靠著新潮的裝潢,就要賺上一般數倍的利潤。
外加幾個日文,事實上跟日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老闆娘講話還台灣國語,低賤下流。
真是噁爛,我難以理解,為何還有人要去這邊吃?
說真的,我寧可去貴族世家。
有消費水準的會去貴族世家,像赤鬼這種不是靠品質,而是靠噱頭生存的店家。
我是不會讓這些人得逞的。
作者: stool    時間: 09-3-24 03:04
原文由 冰 戀 於 09-3-23 15:44 發表
如果有注意到的話= =,明知自已身上錢不夠,也會先去領吧


這種事情真的很難處理
如果各位是那位店長會如何處理呢?
我原本是在想如果可以要信任客人,不用跟著去,不要扣留小孩
如果客人沒拿回來還的話,店面應該也有一些零用 ...


這種是一點都不難處理。
只有處理完後的後遺症的問題而已。

1. 就統計而言,若要遇到真正白吃白喝地機率很小。
本來就是在可耗損的範圍內。

2. 區區一次51元的利潤,與整天的營業額相比,這種耗損比例實在太小,小到可忽略之。

3. 就經驗法則,由該顧客的外表,即可斷定他賴帳的機率多大。進而採取適當的作為。
而不適當的作為,耗損將高於這51元。

4. 單就此一事件而論之,顧客既以付帳,510元。他就難以有賴51元道理。且51元乃由不能刷卡而生。
此表示該顧客就此事件中,他本就有權數付清的意願。問題在於店家的不能刷卡。

5. 單就此店的經營模式,他是沒有店長的。單一店面都是老闆兼員工兼會計。只有服務生、廚房會另外請人。
此事的決斷者就是老闆娘,所以並無所謂對雇主負責的問題。

我對這種中小類型的店,頗有經驗。深知這些店的經營概況。
這種店主學歷通常很低,道德感也不高。
卻級油條、刻薄而不自覺。
常做一些損人不利己的事情。原因在於情緒用事。
幾百萬的生意卻計較幾十塊的輸贏,這大有之。
我相信,此事件中的員工...也只是被迫聽命行事而已吧...
作者: stool    時間: 09-3-24 03:13
這種經營者的生意多以失敗收場。
反正倒是倒家裡的,倒股東的。
若剛好賺錢,就當是撿到的。
他們根本就無心創業,只當簽賭一般的心態做生意。
而品質當然不能領教。
顧客去吃新鮮的感覺,骨子裡卻只有七十~一百元的價值。
十足的冤大頭。

比如王品牛排經營模式,也算物無所值典型...純粹吃心理。
但其燒烤店,卻真是高品質的服務。
相同的招牌,卻有不同的價值。
這就要看消費者高不高明了...
作者: 就是喜歡    時間: 09-3-24 22:43
我想大家在關注店內人員服務態度的同時也該注意一下消費者的言行
現在的新聞媒體大多把焦點放在消費者受到的所謂的不公平對待
卻鮮少有人去維護店家的權益...

一些疑點上面已經描述的頗清楚了
她有沒有注意到menu上的服務費問題?
或許那些字寫的跟螞蟻一樣大小,以至於他完全沒有注意到
但是他身上為什麼就剛剛好只帶了三人份的費用?
51元,難道多帶兩張孫中山會發生天倫慘劇?
好吧,這是個人習慣。

撇開上面不談
她的友人不會連錢包都剛好不帶在身上吧?
只是50元硬幣再+1塊,我想再怎麼吝嗇的人應該都不致於計較這一點錢
事情發生的時候他在哪?

整篇內文從來沒有過對話內容
也許,我說也許。實際上那位小姐的語氣不甚友好
再怎麼溫順的人一旦受到不友善的對待,相信他的反應也不會太好
這只是猜測,當然也可能反過來。

很多人都在看完報紙之後信誓旦旦的說自己如果遇到那種狀況會怎麼做
我也一樣,我甚至覺得店長跟出去的動作十分魯莽
但是...有時候情況一來不是自己能控制的,不是?
如果是在爭吵之後,我相信大多數人都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
跟去領錢,或許尚在情理之中?

我不是袒護店家
更不是想要引發筆戰...
只是,提出一種不同的觀點讓各位參考

只是,石頭不會為了一陣輕拂的風而動搖...
作者: 雞婆佛劍    時間: 09-3-25 20:34
嗯!要筆戰請來文的說服他人~

開這版意義就是讓大家不吐不快,尤其是在這不景氣的環境下

,到很多地方難免會受到不平等待遇或被賊看待過。所以開這版要

讓服務者跟被服務者都有吐苦水地方,甚至讓彼此知道你是人我也是人!

花錢花時間是來受氣嗎?所以請來文的方式吐苦水(謝絕國罵~感溫)

我再舉個例子,這例子是發生在上週我到公司工作的事。

由於週二我通過面試,週三我就正式上班,當時他們電梯有貼了張告示說

本棟樓最近有小偷出沒,要注意之類的警告語,也有貼出那小偷的樣子。

我上班時間是九點,但我因為還要辦理開戶的事情,所以八點到哪一到哪

那警衛很沒禮貌的說,你是這的人嗎?你來這做甚麼?很不客氣的態度在問我

我想說算了他可能還不認識我,就不跟他計較把自己的身份跟公司說給他知

。隨後我把腳踏車停好,趁八點半之前到銀行排隊等開戶。開戶完!ok我就去上班

到公司電梯口,那警衛阿北這次更沒禮貌還咬檳榔詢問我說你剛不是說來這上班嗎?

你怎麼又走出去又走進來?你是在哪上班?之類的話問我!x的~我火了!我想說我的事還

要跟你報備嗎?我當兵時都見過縣長、役政署副署長其他公務員了我還會怕

你這種芝麻綠豆的小保全嗎?火了!換我問他你哪間保全公司的叫甚麼名?其實我這用意大家都知了

我如真有心要把這事鬧大他鐵定被炒!到公司之後先跟主管說一下本樓樓管水準很低

很沒禮貌哈哈~

不出我所料~

中午我外出只見他乖的跟條狗一樣電電的~

事後我想說!算了年紀一把看他這樣如果把事鬧大跟立委民代說的話他會沒工作,而且他也是在防賊

就放他一馬好了!

其實我舉這例並不是說要所有的人擺架子去欺壓他人

而是我覺得當他人對我們服務態度不好或耍流氓把我們當賊時第一時間內我們一定要反制回去

不能讓他們認為我們是沒有發言權的我們是被動的

[ 本文章最後由 雞婆佛劍 於 09-3-30 09: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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