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冤獄問題討論 [列印本頁]

作者: 天下創世    時間: 07-3-31 09:32
標題: 冤獄問題討論
https://www.gamez.com.tw/viewthread.php?tid=385601&page=13&extra=page%3D1

接續上述問題的分支


這是贊成廢除死刑的人與反對鞭刑的理念

就是假如身體刑一執行下去,一旦誤判便會造成難以挽回的後果

特別是當世界越來越文明的現代,與注重人權立國基本價值的文明國家(大多數啦= =)


我想聽聽你們的意見

關於冤獄的任何問題都ok
作者: ICE-12    時間: 07-3-31 09:56
任何傷害,任何誤判,皆可用錢補足。
作者: yenpao79426    時間: 07-3-31 09:59
原文由ICE-12 於 07-3-31 09:56 AM 發表
任何傷害,任何誤判,皆可用錢補足。

因此在賠得出錢的情況下,死刑、鞭刑、無期徒刑都是不必要的?!
反正死者家屬、受暴者等等的傷害,用錢就可以補足?!
二二八、慰安婦也不用吵,給錢就好?

[ 本文最後由 yenpao79426 於 07-3-31 02:01 PM 編輯 ]
作者: 夜星旋風    時間: 07-3-31 10:02
錢或許可以解決很多事

你想想十多年的牢 多難過下去

這對一個人的名聲.家人 ..等等傷害有多大

萬一是死刑呢?

可以救的回嗎?


我認為重大刑案 要仔細 慎重的判決

不要草率的判斷!
作者: 遊戲MAN    時間: 07-3-31 14:39
我只有一個問題,如何能夠不造成"冤獄"?

我不解...證據再在顯示一個人都有涉入犯罪,但是其實他是無辜的,但...

是要相信當事人?

還是要相信證據?

冤獄比例是很低的,但是還是不希望不願意他發生,

但是會造成冤獄往往是當事人真的"提不出"真的可以反駁的證據,

當然藉著現在科技越來越進步,犯罪鑑識科學也日月新異,冤獄問題我相信一定會再逐漸減少,

但是這不關乎修改刑罰類型的原則。

審判問題歸審判,修改或是新增刑罰歸修增!!!

一碼歸一碼!!! 這是兩種不一樣的事情。
作者: 招才貓    時間: 07-3-31 14:59
對了,  我想到一件事,
我記得某個國家(我忘了是哪個國家,知道的大大請告知,感恩)不是說如果查到攜帶毒品入境就唯一死刑嗎?

此舉我是不知道是不是有效地減低毒品攜帶入境的比例,但就我所知,
被冤枉的案例好像也不在少數,所以…   

依上述的情形…    會讓我覺得死刑很讓人沒有人權的感覺。
作者: ICE-12    時間: 07-3-31 19:03
那我換個說法好了。
任何傷害,任何誤判,也只能錢補足。
作者: HOLMESLEE    時間: 07-3-31 19:06
原文由ICE-12 於 07-3-31 07:03 PM 發表
那我換個說法好了。
任何傷害,任何誤判,也只能錢補足。

也就是
給了錢,就可以進行任何傷害?
給了錢,就可以允許誤判產生?
作者: HOLMESLEE    時間: 07-3-31 19:19
標題: 回覆 #9 行醫救人 的文章
就我所知,政府的冤獄賠償不單單只有賠錢了事而已
作者: ICE-12    時間: 07-3-31 19:25
原文由HOLMESLEE 於 07-3-31 19:06 發表

也就是
給了錢,就可以進行任何傷害?
給了錢,就可以允許誤判產生?


要是如此解讀,就變得過分曲解我的本意了。
作者: 閒雲野鶴    時間: 07-3-31 21:34
冤獄阿...
的確是大問題一個...
現今科技發達還是免不了有冤獄阿...

如果一個人受冤獄數十年...
從少年到白頭...
到後來才知道是冤獄...
不但青春不在~
而且還會被人貼上前科標籤...
不管你是否冤獄...
只要入過獄都會被貼上有色標籤~
台灣的社會就是這樣~


試問?
錢能解決這一切嗎?
還他青春~
還有撕掉社會的有色標籤?
不可能~
錢不是萬能的...
作者: 灵魂熔炉    時間: 07-3-31 21:35
標題: 回覆 #11 閒雲野鶴 的文章
把冤犯拿去Clone...

[ 本文最後由 灵魂熔炉 於 07-3-31 09:44 PM 編輯 ]
作者: eric0956    時間: 07-4-1 00:04
不過很現實的

通常錢拿夠多

受害者往往會拿錢了事

與其計較上半輩子的痛苦

不如好好拿這筆錢度過餘生
作者: HOLMESLEE    時間: 07-4-1 00:18
標題: 回覆 #13 eric0956 的文章
討論冤案,我想應該從兩個層面來著手
1.如何防制冤案?
2.如何補救冤案?

目前的討論,似乎都偏於後者
作者: 閒雲野鶴    時間: 07-4-1 01:02
標題: 回覆 #14 HOLMESLEE 的文章
預防方面比較困難吧....
技術層面上...
還有多方潛在因素影響案情發展...
尤其是政治因素...
扯上政治的幾乎都是羅生門...
作者: 招才貓    時間: 07-4-1 01:06
標題: 回覆 #14 HOLMESLEE 的文章
1.如何防制冤案

我覺得關於這點,法律應採取“無罪推定”的原則,
亦即在法官還未判決前,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且證據不足時,被指控的犯罪行為,也不能成立。

這樣,才得以確保將冤案發生的比例降低。


2.如何補救冤案

若一旦造成了冤案,要賠償當事人的名譽損失費和家屬在冤案期間的生活費,
且如果當事人已不幸死亡,就應該發給撫恤金,並對造成冤案的當事人,除了
要追究原告和證人的誣告罪和偽證罪外,

凡是審理此案件的人員,應當分別情況來擔負責任~  

嗯…   就這樣。

[ 本文最後由 招才貓 於 07-4-1 01:09 AM 編輯 ]
作者: 上帝使者    時間: 07-4-4 13:12
世界各地討論的數千數百年都討論不出來的話題!

再完善的制度都有漏洞!

只是有沒有人去鑽的問題!
作者: eric0956    時間: 07-4-4 15:17
証人證物都指向某人的同時

能判他無罪嗎?

判了卻是冤獄

誰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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