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建構一個新的教育體制 [列印本頁]

作者: DUST1987    時間: 07-3-24 20:18
標題: 建構一個新的教育體制
  這篇文章是我在去年寫給李家同教授與人本教育基金會的信件,兩篇只有一部分的差別,而我選給李教授的這篇與各位分享。

  而這篇文章主要是討論個人關於教育的一些想法,同時也是結合新政主義的教育理念,是對新教育體制建構的想像。(因為字數限制,所以我用回覆的方式分成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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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教育的一些想法》

李教授您好,

  從第一次知道您至今,已經有四年多。最初是源於高中一年級時強迫要求購買的課外讀物《讓高牆倒下吧》,才開始注意到您的文章,雖然這也許是個不愉快的邂逅。我已忘了當時的情形,只記得,我剛好沒有買(我完全不知道有這件事),而班上的學生似乎都有,這是我到二年級聽到國文老師在批評時才知道的,因為校方強迫要求寫讀書心得(後來並沒有徹底執行這項作業,反倒是所有人都買了書,不過我想用意在於「唸它」,而不是因為沒有了作業而抱怨學校強迫購買),對於這樣的事情(強制性的要求),這位老師實在看不貫,因為他是位「異議份子」(請容許我這麼稱呼,因為這個詞對我而言是有正面的意涵)。我是大一學生,重考了一年,在世新大學唸法律,貨真價實的「後段學生」,我想這麼稱呼也不為過。

  從懂事以來,我過了大概有七年的歲月,都是處於「隨波逐流」的麻木狀態,不過我想我是幸運的,至少我看到仍然有許多人繼續地隨波逐流過了十多年,我對這事情一直有很深的感觸,「生命不過百年,這樣子的生活真的很可惜。」世界上有太多美好的事物可以追求與探索,沒有瞭解完這個世界就離開了,難道不會覺得非常遺憾嗎?不過也許這只是個價值觀,我也沒有理由說服別人必須非得信仰,畢竟這不是「真理」。另一方面,我覺得社會太低估了學生的能力(正確地說,應該是指青春期前後),而台灣的「教育」是限制這個能力的主謀(比較恰當的說法是,教育沒辦法提供讓學生激發出這項能力的教學),以致於浪費了許許多多的人才,特別是在「創新思維」這部分(我避免用「創意」這個詞,因為這似乎只能涉及個別性的「靈機一動」,而非一個整體的思維能力)。就算台灣的學生得到了所謂「創意優勢」的殊榮,我還是很悲觀,「應該有更多人可以做到的,而且是更廣泛地深入到各種理論的創新,而非只限於一個『物品』。」

  教育,台灣除了政治問題外,我想最大的問題莫過於她了吧。關於教育的省思、教育問題的探討、教育的方法論、教育改革…,已經過了好幾十年,不斷在台灣接力著,但卻都是「各自表述」,沒有一個共同的信仰。甚至,完全沒有信仰的言論(或甚至是「改革」)也比比皆是,只是應應景罷了。雖然教育理論我完全沒有研究過,不過有些東西是可以靠一個簡單的邏輯法則來思考的,再加上一些想法與經驗的撞擊,上位的信仰就會確立,而往往它會是一個一連串思維的前提。

  「教育目的」,我想這必須是思考教育的大前提,好比法律會以「維護某種價值」來作為其前提,就算是憲法也不能違背。我嘗試尋找一個比較合乎理想的教育目的來論述,如果有人能同意,我想許多教育問題,應該就可以邁向解決之路。

  我對教育的認知,主要是來自於「新政主義」所倡導的觀念,「重新建構一個新的社會」,這就是新政主義的創辦人所提倡的,我本身也算是新政主義的推廣人之一,但是我還在努力學習中。新政所強調的,人們可以對自己的生活作改善,而且他們樂於作這些事,小至社區議題、學校生活,大至國家政策、對世界的期待;人們透過行動(加入組織,或自己組織、里民大會、個人行動、自己尋求管道)來表達他們的意見,而非冷漠、無視,這是一種對生活的熱情,這種事在歐美國家已經是習以為常,在台灣,大多數的人可能里民大會連一次都沒參加過,學生面對不合理的規範,沒有多少人認真去反對、改善它們。對於教育的思考,就是在實踐這個理想的一部分。

  思考教育,我認為最大的、也是首要的問題在於:「教育的目的是什麼?」為了帶動國家發展嗎?為了配合人才規劃?為了提升國家競爭力?還是為了提升人民知識水準?我想這些目的都是有偏差的,然而台灣的教育就是以這些目的作為前提。大家幾乎忽略了一個很根本的問題:「如何培育一個人?」很多人會對我這番話感到疑惑,憑什麼說目前的教育忽略培育人的目的?我們應該問:「一個人需要什麼?」而不是看:「這個國家需要什麼人?」培育國家人才只能當作培育一個人的附加價值,這是不能本末倒置的。這就是「以人為本」的教育觀,目前許多歐美國家都漸漸往這個方向去施行教育政策。

  我們的教育,基本上是不足以培育一個人的,有人會說:「但是我們都還活得好好的阿。」當然活得好好的,重點不在於能不能「活著」,而是你是否能學到一個人在社會中生存該有的知識與能力;而目前的教育多了些什麼?又少了些什麼?這點是值得探討的。缺的部分,例如我們不能任由每個家庭狀況(單親、貧富、親子關係)不同亦或是社會環境(城鄉差距)不同,而帶來不同的教育「機會」(一個人該不該有教養?然而許多老師確認為教養應該是家庭教育該承擔的部分;我們如何去期待每個人都能有良好的人際關係、團體生活的能力,然而這卻是需要任由孩子們的個性自己去承擔?我想有半數老師是不願意在這方面主動拉學生一把的,畢竟這很麻煩,也不是老師的絕對職責,更不是學校的教材內容!)我甚至可以說,許多社會問題都是因為這樣的「機會」差異而產生的!!(看看中輟生的家庭,往往都有著特殊的家庭背景,像是經濟問題造成必須翹課打工養活全家大小,亦或是有著複雜的人際來往,然而這都只是一小部分而已。)

  而多的部分,根本是浪費學生的精力與時間,就算是配合升學的需求原則,也是多太多太多了!!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國文,如果我要唸理工科,為什麼我需要學會這麼多的文言文?今年大學學測的國文題目,您在2006/1/24的聯合報寫道:「我雖然國文程度不是很好,但也不差,絕對可以應付工作和學習上的需要!」對,很多科目都一樣,我想念政治系或社會學,我學三角函數幹嘛?我記得我問過數學老師這個問題,他回答了一個很妙的答案:「學這些的目的不見得是要你拿來用的,而是讓你培養思考與邏輯。」前陣子我在深藍學生論壇看到關於文言文與白話文比例的爭論(杜正勝部長與詩人余光中先生的新聞),我寫了一篇論述:
  花了好大力氣才將整樓看完,對於文言文與白話文之爭,我認為「比例」應該不是重點,這只會侷限了文學的發展與無限可能,或許這麼說,如果說白話文佔優勢,那也許剛好因此產生了一個白話文學家,但這是否意味著,也許我們喪失了另一個文言文的研究專家?那如果比例各佔一半呢?有可能皆勝嗎?亦或是落得兩頭空?

  一個人若是有機會接觸音樂,他或許因此投入音樂的領域,當然,這個接觸,可以是短暫的,也可以是歷經長久的衝擊,才讓他置身於其中。如果說那位非洲小孩沒有撿到數學課本,那他就不會成為數學大師(我忘了是誰),那我們有什麼資格,去要求別人「應該學什麼」、「又應該學多少比例」?這教育目的的問題:「我們要培養怎樣的學生?」

  很同意likewinter1987(雖然不是本人)說的:「不應該只把自己侷限在高中或是學制內。」但這也僅限於對這個結論的認同,在整體思維上,還是有所差異。

  容我更廣泛地說,這樣的教育思維(比例、應該學什麼),實實在在浪費了人才的創造,如果說教育規定我們義務教育應該學國、英、數、理化、史地、健生這些科目,進而成績優秀者才有機會再更進一步升學,這不僅忽視了人類智力成長期的不同,更是限制了這個社會不同領域的成長(台灣的畫家?在台灣只能開畫廊!!除非你與眾不同,你才能在這個社會擴展這個領域,甚至改變它在這個社會的比重與價值),用個淺顯易懂的例子,台灣就是因為沒有專業的漫畫教育學校,所以很難產生像日本那麼大市場與足以代表日本文化之一的動漫圈。在台灣,國中生對哲學有興趣,但他功課不好,自然也就無法到大學深究,或許有人會說:「對哲學有興趣就是喜歡思考,那沒有理由他功課會不好。」這種思維很奇怪,就好像一個漫畫家就一定要很有美術天份,不管國畫、油畫、水彩,樣樣都很行。也有人會講說:「既然這麼想讀哲學,那就好好用功唸書!」難道就沒有更好的方式,讓他可以順利地接觸他所想要學的東西?

  現在的問題就在於,我們是否可以提供更完善的教育領域?當然,這不是說要求所有人樣樣都學,而是我們應該提供「選擇」的環境;同時也不應該侷限於學制,要求在某些階段就一定要學會某些等級的東西,如果說一定要學會排組機(排列、組合、機率),為何我不能把它放爛到大學再學?如果說現在文言文比例只有一半,哪一天我看到很深的古文,我想瞭解它,有什麼理由我不能再學更高階的文言文?學習不應該侷限,而是要提供更廣泛的空間!!(2006/3/1)
  「學習思考與邏輯能力?」我這麼質疑老師:「我不認為數學家會比哲學家聰明,然而聰明的哲學家在社會學上也是毫無用武之地,因為社會學是需要解決問題的能力,而不是思考、論證問題的過程。」我可能說得武斷些,但我仍然需要傳達一個概念:「數學就算可以幫助思考與邏輯,然而我們還是可以透過其他的學習來達成!」如果我透過我有興趣的領域來學習邏輯能力,不但效果好,而且還能學以致用(我學政治學,看政治哲學導論,我提升思考能力,而且還順便學了政治,而不是由數學來提供這種訓練,更何況我數學並不好),我的刑法老師也說過,法律邏輯很重要,但他數學是差到了極點。

  黃永宏先生(新政主義創辦人)對「教育目的」的見解有很棒的論述:
  我個人的想法有三個,不過這是有優先順序排列的。

  首先是「個人在社會當中的生存」,其次是「個人的生活目的追尋的思考培養」。這兩個目的達到了,才能附加第三個:「個人對於社會整體福利的增進」。

  如果說人類無法離群獨居,而必須在社會上生存,那麼他就必須了解、並適應社會的規範,而且在社會當中找到一項分工合作下的技能,而這項技能必須是具備競爭性的,因為不可能在社會當中只有一項技能是讓一個人獨佔的,他必須在這項特殊技能下和其他「同業」競爭。

  其次,如果一個人只是為了在社會當中存在而活,那麼他的功能和機械就沒有什麼差別了,不是嗎?人類和動物、機械不同的最大地方,就是人類有超越自我,追求完善的念頭,因此如果不加以開發個人這方面的思考,那麼人類的教育就不能說是完整的教育,而只是一種訓練,適應社會的訓練好比訓練貓狗大小便來適應整個居家環境的整齊;訓練謀生技能彷彿只是一種覓食的制約訓練而已。

  個人追求自己生活目標的實踐往往就會「意外地」帶動整個社會的進步和革新,楊振遠只是因為實驗,在自家車庫發明了搜尋系統,比爾蓋茲也是因為好玩而發明了微軟作業系統,連ebay的創辦人都只是為了幫女友蒐集泰迪熊而發明了拍賣網站。在遠一點的愛迪生、瓦特...很多人都只是好奇才發明了一堆東西。

  但是這些追求個人目的往往意想不到的開發了社會的進步。當然社會也不能只是期望個人的「意外」開發了社會的進步,因為後續的研發工作還是必須由社會投入資源來進一步發展。

  有了這三項教育目標,我們回過頭來檢視我們的教育環境,哪些部分會和這三個目標發生矛盾呢?

  首先我覺得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我們的教育抹煞了個人的存在,所以我們追求一致的標準,思考教育體系的設計與教育內容(我不認為用教材能全盤來形容)的時候,我們想的就是如何能呈現全體的一致性。

  在教育行政單位來講,這種思考是很方便管理的,因為檢驗的標準很簡單;對於好面子的父母來講,這也很容易拿來做比較,可以知道自己小孩在群體當中的地位。但是對於受教育者(學生)來講,這就十分辛苦,尤其是要符合整體的一致性,每個學生必須去壓抑自己擅長的科目,並且努力去提升自己不太擅長的科目,這裡沒有考量學習者的學習動機與興趣,考慮的是行政方便與國家需要,尤其「國家需要」是很好笑的一件事,因為這是十分籠統的,甚至是有點牽強的,或許本來大家認為國文、數學兩科是小學一年級基本會的東西就好,一定會有人馬上加入:「怎麼可以不了解社會、歷史呢?」另一派的人馬上又會強調:「怎麼能不加入自然科學呢?」接著外文學習很重要、母語學習也很重要、美術、音樂的基本訓練也要有啊!...一個個東西一直堆上來,原來要討論六歲的小孩要學習什麼東西的議題不見了,只剩下要加什麼標準,國家的基礎教育才不至於落後。(以下省略).......(2005/3/29)
  我們嘗試建構一個全新的體制來實現這個教育目的,這同時也是從新政主義對教育問題所延伸出來的解決之道。而且這些建構也意外地解決了許多目前教育的問題(例如,文憑主義帶來的升學主義)。
作者: DUST1987    時間: 07-3-24 20:20
  要論述教育問題需要花很長的篇幅,這部分暫時先跳過(基本上這些問題在台灣也經過很長時間的探討,所以我想也不必多加贅述),我直接解釋新的體制:「學術教育與技職教育分流」。

  最近剛逝世的管理學大師-彼得.杜拉克曾經在他的書中提過一個觀念:「教育與職業是兩回事!」他所要表達的是,我們不能將職業教育寄託在正規教育的延續上,職業本身是另外一回事,而正規教育對一個人而言是很重要的,這剛好符合「以人為本」的教育觀。

  台灣的教育幾乎都是以職業為依歸,不管是走向技職的或是大學體系的都是如此,然而這樣的分流是承接在國中之後,這是很有問題的,人的思想不斷地在更新,憑什麼一瞬間就可以決定一個人的一生?如果我們將職業體系完全切割開來會怎麼樣呢(也就是另成一套系統)?它的角色變成類似「職業訓練所」,而大學、研究所將會成為完整的學術研究殿堂,而非就業文憑的供應商。以下分成兩個部分來說明:

  第一,把學校教育與職業教育「完全分流」。教育跟職業本來就不應該扯上關係(當然,除非該職業是當教授或研究學者之類的,就會有一些必要的關聯),現在升學主義旺盛,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文憑」所帶來的「就業價值」,而加上許多人學非所用,導至目前的教育變成是一種「資源的浪費」。當然這個「分流」還必須將「職業教育」與「證照制度」結合,加上整合社會企業承認證照制度(而不是看學術教育的文憑),這樣分流才有意義。

  而這個分流的意思是什麼?這跟目前的教育體系將高中、高職分流可不一樣。舉例來說,就是我們可以有會計系,但是他不是用來產生會計師!它是用來研究會計制度的發展,產生專家學者的搖籃的。那麼會計師呢?就是由職業教育來提供相關的課程教育,以及配合證照的考試來取得資格(部分內容也可以兼修)。當然,這個教育建立的重點在於如何去設計整個體系的運作及課程安排的內容,這個部分接下來會提到。

  我的想法是,一個學生讀完了國中,可以選擇高中繼續就讀(當然,若是九年國教就必須有考試機制,而十二年國教可以直升),或者是就此結束學術性求學生涯,不管有沒有讀高中,在國中畢業後的「任何階段」(比如像高中時期、大學時期、甚至是已經是社會工作者),隨時都可以進入職業教育體系進行受教,也就是說,現在我雖然在讀高中,但我視我自己的能力(想參加就參加,它並不是你一定非得馬上學的東西,我也可以等到大學以後再修),我假日有空,我就去學習職業教育學程(當然這個學程有分等級以及族群,比如說某科職業教育有分成初階、中階、高階,或者是A、B、C、D、E級;而族群分類是因應時間上的安排,比如像專門提供給高中生的職業教育課程是排在一般假日或寒、暑假,但教學內容上與其他族群並無差異)。

  所以在這個體制之下,讀高中、考大學,變成是真正「為自己學習」(也就是變成個人的事),而不是為了工作(追求文憑的動機消失)。而若要從事某職業,就透過職業教育來進修,進而考相關證照(而這個證照並不是像目前什麼XX系演變成XX證照那樣籠統,而是向下細分。比如現在每個科系都會有許多門課,而每門課就是獨立成一個證照。社會上企業主徵選人才,就是指定需要哪些證照及其等級,當然,政府還必須廣招各家企業、工會,研討我們需要哪些證照,每年修訂,每年來測驗,甚至改變研習課程,或者根本改變科系。

  而這個制度設計在於要將「職業教育」完全拉開教育部門的規劃之下,也就是另成一個系統,這個體系不再是被刻意分配,而是大家在學術教育以外,必須再修的另一種教育(當然,除非是要當教授或學者之類的)。

  第二,開放學校自由競爭。這是一種讓每個學校能意識到「品質的提升,才會有好的學生」的方法,以目前的狀況來看,現在教育部的經費補助措施,是根據每個大學本身的「績效」(類似某種排名)來決定補助金額的多寡(這是學校教育資源的來源),而我個人是認為這個做法不妥當,畢竟這會產生「正反饋效應」(與「正回饋」意思相同,指的是「正向加成效果」),舉台灣大學來說,教育部這個制度會使台大教育資源越來越多,而資源越來越多的同時,它的研究成果也就會越來越可能更好而產生「績效」,又再度得到優渥的經費補助;而相對於本來就缺乏教育資源,而研究素質不是很高的學校就會越來越居劣勢(研究素質提升有一大部分是來自於教育資源),而導致明星學校越來越明顯。

  當然,要開放學校自由競爭不單只是政府退居監督的角色,而是課程規劃自由化!這才是重點,讓每個學校展現出自己的特色來吸引學生,學校有自主權來安排自己的課程,這是什麼意思?也就是我是校長,我可以將系所合併,或者獨自創立另一種特別的系(這只是舉例),另外學校可以也可以尋找企業合作(包含企業也可以補助學校學術研究資金,如微軟在中國清華大學所設的講座課,一出手就是幾十億美金。所以他們的研究就越發達!然而在台灣還有其他因素影響著企業參與的想法,因為政府不鼓勵,民間捐款給教育單位只能折抵20%的稅金,所以企業大方不起來),企業可以只支持一個系,當作他的研發部門,也可以學補習班跟學校拆帳,也可以招募新進員工,端看學校本身如何去設計,法令的鬆綁、開放競爭,才會讓教育資源充分落實;讓社會及企業參與,我們的教育才能更貼近現實。而政府經費補助的部分,我想在一開始先採取平分的方式,然後等待新制度運作成熟後,再進行適當的績效調配,應該建立一個互助機制,在好大學正反饋的同時,較差的大學保持『小額正反饋』,在學校需要學生的情況下,自然會也有一定的競爭動力。

  這樣的體制之下,也就是「不採取類似計畫式經濟的概念」,對於不同領域人才比例飄浮不定的問題要怎麼辦(畢竟社會需求並不是隨著人才產生比例而改變,當然我在這裡指的是大方向的人才比例,也就是各種技職人才與學術人才的比例)?我是認為保持自然流動即可。簡單來說,當某個領域滿了之後,被擠掉(或淘汰)的人自然會往另一個方向發展(也就是人才分配計畫交給自由市場機制處理),所以不用擔心比例不定的問題,要擔心的是國家的產業結構以及就業機會是否與求業人口相當。

  學術教育的部分,也是採取與職業教育相同的方式,讓科目細分、提供更完善的領域,並且作出等級與分類,數學不再只是數學,而是由許多單元分門教學並排設等級,可以依照自己的需求與能力來選擇與排定所學的順序與內容,學習能力強的人可以不斷晉級,而學習能力差的可以慢慢學,或是換個類別,以後再慢慢研究(如我現在學不會三角函數,我先放著,然後先學沒有承接性的代數,以後再回來學三角)。這些都是可以透過設計來達成的。這樣一來,我們絕對可以發現每個學生在自己感到興趣與專長的科目表現上,甚至可以超越現在的相關科系大學生,而不是浪費時間在完全用不到、沒興趣、或是表現不佳的科目上打轉,然而後者就是現在台灣的教育型態,其實已經犧牲了許許多多的人才。

  然而這樣的設計會遭遇到一些問題,「如果有人完全學不會、找不到自己的專長、興趣怎麼辦?」或許這麼說,這些人往往在目前這個體制中就已經是被犧牲的,而且有部分的人甚至永無翻身的機會(如上了高中卻考不上大學的人,除非他重新讀職校一年級,不然即使上了科技大學或是專科學校,也很難跟上別人的進度,底子本身就不同了)。但是我們所倡導的體制,卻依舊還有另外一條路:「職業教育」。或許這麼說,現在的體制也是可以將成績表現不好的人分流到職業教育體系,然而我們不能確保「那個關鍵分流時期」是否來得太早或不恰當?人的一生有起有落,興趣也隨時會因機遇而改變(我自己切身體會過這個狀況),當我被分流到職業體系,哪一天我的智力提高了,亦或是興趣改變了,但我很難可以順利轉換跑道,甚至我更不能兩個跑道都想邁向終點,雖然現實上或許有機會,然而我相信那必須突破許多障礙才能達成。或許用高中生來說更貼切,上了高中的人一定是為了上大學才讀高中的(因為台灣教育將高中視為大學的跳板),但如果成績表現不好的高中生該怎麼辦呢?廣設大學或許解決了這個問題,但是可以看到的是所謂「後段」的大學在職場上是不吃香的,如果有機會,很多人可能寧可轉換到職業學校。現在的教育的確有提供互相轉換的機制,但都是階段性的,無法同時並進,高中生上科技大學或專科學校我相信在課業上是很難跟得上的,這也是很大的問題。

  我所倡導的方式可以算是並進的教育,互不關聯、毫無關係,職業教育人人都能唸,而且隨時都能唸,它提供人們謀生的基本技能。學術教育是則另一回事,是人追求知識、充實自我的管道。這點是與目前體制最大的差異所在。可能也是解決升學主義的唯一方法。

  再來是所謂的義務教育,義務教育無法完全採取相同的方式來執行,但我認為分設、細分種類與等級是應該納入義務教育的範疇,人的智力成長不一,用淘汰與懲罰(體罰、記過、用分數制裁)來要求一致的行為非常不可取。而義務教育的課程應該重新規劃,目前的課程都太過一相情願,「義務」目的為何?我們應該重新審視這個部分的教材內容與科目,至少在這個階段應該達到「培養一個人」的基本目的才是。

  當我以「以人為本」作為教育目的,那我們就必須考量到每個人的差異,作適性的安排,當然,要讓學校或老師來安排所有學生這種類似因材施教的方式實際上並不容易(最多只能做到如能力分班或才藝班這種變相的教育分類方式),所以改由強調學生有自主選擇課程的權利,並培養學生擁有這樣的能力,而體制上也設計更多元的課程來因應學生的需求。換個角度說,這個新體制的實施,學生即是為了自己學習,不再被升學主義所綑綁,這算是對這個體制下的學術教育所帶來的附加價值(雖然是由目的去設計,卻剛好解決了目前的升學主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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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義務教育---→(中等教育)*1---→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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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職業教育訓練)

說明:

  每個人都需要經過義務教育,而義務教育結束後,可選擇繼續往學術教育發展(紅字)。當然,不管有沒有選擇繼續學習學術教育,都可以進行職業教育訓練(黃字)。換言之,職業教育訓練只要有義務教育的學歷即可參加,在學術教育深究的人也可以同時進行職業教育訓練的課程。

註:

  *1:中等教育的有無要看國教的設計,如果是九年義務教育,則中等教育即是高中教育;如果是十二年國教,則無中等教育的階段。個人是偏向於九年國教,當然,前提是在這個新建構的體制才是如此,而高中的角色則是提供升大學的相關科目訓練,好比我的目標是政治系,那高中階段就是可以選擇政治史、公民這種類型的科目,當然不必樣樣都學。
作者: DUST1987    時間: 07-3-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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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以上這段體制的建構,一位輔仁法律系的朋友提出了疑問:
  因為不管是學術研究或是職業訓練,學習應該都可以適用於兩者,而學習的實質內涵,在於一個人人格的自我發展,因此,必須由教育來提供完整的資訊來幫助每個學習者,能夠自由地發展其人格,教育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學習的權利,而其權利內涵,就是基於學習者的求知權利,以及獨特價值與自我決定,而這樣的教育概念,我認為是無法在學術與職業中作切割,換句話說,一般在建構教育的實質意義時,雖然總是強調學術這一領域,但是,也不表示,在職業訓練的領域中是沒有一種實質教育的概念存在。

  因此,所謂的「教育與職業是兩回事」,只能說兩者彼此獨立,卻又互相關聯,且,更精準的說法,應該是學術與職業,而教育則是兩者之間的上位概念,所以如何的去權衡學術與制職業之間,彼此獨立,而又互相關聯的性質,我想這對於體制的建構是重要的。

  文中,強調了彼此獨立的特性,因此主張將兩者分離,但是兩者之間獨立的特性,並沒有解釋的很清楚,而就立即地進入細則的操作,如此容易因為概念之間模糊,而造成日後體制運作中的矛盾產生,再來,在兩者之間的關聯性則又有些忽視,因為在彼此間的關聯性中,是否也能做如此切割?或是保持這樣的關聯性?並沒有明確的解釋。

  而這樣的忽視,我覺得是因為將教育之實質意義給特意地作了限縮解釋有關,偏向了學術,而有點忽略了職業訓練也必須重視教育之目的,即學習;兩者之間的獨特性,一是學術自由,一是職業自由。

  且若將兩者分離,一個會遭遇到的問題,一個本質為學術自由,一個本質為職業自由,這是獨特性;同時包含於教育之中,重視人之學習的知的權利,這是關連性,然而現今在學習自由的解釋上,通說,皆是將其視為包含於學術自由,所以學術自由的解釋,具有三種內涵,一是研究自由,一教學自由,一是學習自由,因此在現今通說的解釋上,若將學術與職業分割,那麼所謂的學習自由,便無法適用於職業自由,然而,即便是職業訓練學校,之中的學生也應該仍享有學習自由,而這些就是我認為的矛盾之處,目前通說對於學習自由的解釋,其實是很狹義的,然而,這依然是通說,由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下所發展的。

  而我個人則是認為,學習自由,應該以知的權利來作為發展的內涵,從憲法概括性條款中(憲法第22條),重新地來賦予學習自由一個更為寬廣的解釋空間,也才能夠保障人之獨特價值,以及自我決定權與人格自由發展權,理由如下:

  就目前通說的解釋,確實會對於學生的學習權造成莫大的犧牲,往往在大學自主權利之下,偏向於教授老師的研究自由與教學自由,學生的學習權成了學生應該要自我主動的堂皇藉口下被忽視,忽視的是,學習應該是由教育來保障,由教育來提供學習者所需要的完整資訊,而這就是教育與學習之間的關聯性,現今通說的解釋,將學習自由納入學述自由,而學術自由則成為大學自治權的依據,然而同樣是身為大學自治權主體的學生,其權利的保障卻往往遭受不合理的忽視,大學自治權儼然成為學校與老師的保障書,學校以大學自治權來對抗國家公權力以及學生的抗爭,教授以大學自治權來主張研究自由與教學自由,學生無從依據,所謂的學習自由就成了學生必須主動學習的藉口中,被簡單的忽視了,這樣的現象發生在大學教育,更遑論高中國中小學的教育下,學生的學習權,知的權利,獨特價值,自我決定權,人格自由發展權是如何地被漠視了。

  以前也有想過這樣的東西,不過後來覺得會遭遇的矛盾與衝突實在很多,於是作罷,總之,這樣的教育體制,會面臨許多的考驗,而且將要打破許多舊有思想與解釋,不過,站在一種質疑的態度上,我覺得仍舊是相當有意義的。

參考:

http://www.ck56.com/db/showthread.php?t=64090
第七篇摘要,論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之憲法保障-評析釋字380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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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言之,他希望職業教育也能保障到學生的「學習」的權利,我想必須從體制建構的用意來解釋這個問題。

  首先是,因為他認為這樣的體制有保障到學術領域的學生學習、求知的權利;反過來講,這樣的體制為什麼能達到這樣的效果?原因在於,我們把根本的誘因轉到職業系統裡頭,所以我們不再為了就業而唸書,不再因此抹煞了教育的本質與意義,進而,學習是為了自我充實、求知。

  然而,要將職業教育也能蘊含這樣的概念,並不能透過體制的建構或變革來達成。因為職業教育有個重要的目的是提供就業的證明,因此,我們無法用相同的方式排除這樣的誘因(我是無法想像還有什麼方法),唯一可以改善的,就是價值的倡導。

  不過用另一個角度來想,現在的教育體制實際上也是蘊含著學習權利與職業價值。然而因為職業價值在求學過程中是被視為最重要的、最優先的目的,所以設計這套體制是為了排除這樣的困境。換言之,這個新的體制並不是把學習權利建立起來,而只是排除了干擾學習權利的其他價值。

          →學習權利
         |
現階段教育體制--|
         |
          →職業價值

        -學術教育→學習權利
       |
新的教育體制-|             →學習權利
       |            |
        -職業教育-------|
                     →職業價值

  所以,其實在職業教育中,這個體制實際上並沒有忽略了學習、求知權利,只要學生想學習,自然就擁有這樣的權利,所以這變成價值觀的問題,但我想我們並不需要要求學生一定非得在職業教育中以學習、求知作為最終目的,畢竟這還是一個文憑的提供管道。

  另外還有人提到:

  當我看到「如果有人完全學不會、找不到自己的專長、興趣怎麼辦?」這句話時,我著實嚇了一跳,因為這似乎正是在說我這一無是處的傢伙,我也看到了你的解決之道,應該是增加職業教育這一點吧。不過,如果不知道應當從事何種職業,這樣的情況,你又有什麼因應之道呢?
  這其實可以透過義務教育中的課程設計來解決,文中我提到課程應該採取多元領域、科目,讓學生自己選擇、安排喜歡的課程,曾經就有人質疑我:「毫無目的地亂選,或是一直改來改去找不到興趣,這樣不是很浪費時間嗎?」所以我後來覺得,或許應該在義務教育中提供「選擇」的訓練課程。

  這可以分成兩部分,義務教育中提供的選擇訓練課程是針對學術教育部份,可以透過開放旁聽,或是設計一小段通識課讓學生接觸該學校所有領域的學科(這裡其實還有延伸討論到每個學校的學科差異性,我之前沒提到),透過學校間聯合教學(比如說這間學校沒有人文學科,那我可以到擁有人文學科的學校參與課程,當然這還牽涉到各地區的課程規劃完整程度,不過這應該是可以解決的),教師培訓機制也可以增設一門專門提供選擇訓練的教師課程,讓老師可以完整地介紹各種領域的內容以及輔助學生生涯規劃等等。再來是職業教育,在職業教育的一開始(或是有需要的人可以選擇這門課),提供「選擇訓練」的課程,內容就跟學術教育的選擇訓練設計差不多,只是還可以多一個「實地參訪」的部分,我們可以帶學生參觀各種企業,到工廠觀摩、到立法院看稀有動物,到夜市、餐廳看廚師或老闆娘、到政府機關看各種職員的工作,這門課的老師也必須介紹所有職業的性質與工作內容來讓學生瞭解(等同於現在學校中的輔導老師MAX版),這是我的看法。

  現在的教育體制,本質上也是讓各領域的學科都學,不過其實說是多元,不如說是限制。通識教育我非常不認同,所以我希望儘量減少所謂的「每道菜多少看一點、嚐一點」的時間與量,這種課程充其量只能設計成一門課,而且不是正式的通識課程(設計上不記學分,也沒有評量與考試,因為根本不需要這種機制)。

  這整個教育體制,會面臨到兩個重大的問題。第一個是,關於「教育目的」,我完全沒有理由可以強制套用在其他人身上,也許有人認為目前的教育體制才是適合他的。「教育目的」只是一種價值,好比我無法去批評為了賺錢而讀書的人,「那些人只是想讓未來生活能好過一點,我有什麼資格去要求他、限制他不能這麼做?」這個問題我思考了很久,始終沒有答案。

  第二個問題是,這樣的體制只是一個雛型,也許還不夠完整,也或許這樣的教育目的是根本地「錯了」而我不自知;另一方面,我也沒有足夠的資訊來評估這個教育體制的可行性,更不知道或許執行起來會需要龐大的教育經費(我想這是一定的,因為這等同於是徹底地廢除了目前的體制)。而在現在體制與新的體制該如何銜接,又是個大哉問。

  不知教授您的看法呢?也許這終究只是個烏托邦?

靜候您的回覆,謝謝!
2006/10/22,凌晨


[ 本文最後由 DUST1987 於 07-3-24 09:46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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