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廢除死刑? [列印本頁]

作者: 後悔的人    時間: 06-4-1 11:29
標題: 廢除死刑?
昨天在報紙上看到,小小的一欄
法務部似乎要推動廢除死刑的方向,以漸進方式修法
先廢除唯一死刑,再透過配套措施,逐步爭取民眾支持全面廢除死刑

為了表達反對廢除死刑,女兒白曉燕慘遭歹徒綁架撕票的藝人白冰冰
上週寫了陳情書,表明堅決反對的立場

文中提到:
人權是讓人使用的,如果做了非人的事,請問還適用人權嗎?
如果政府執意廢除死刑,她將號召民眾走上街頭
今天寫這封信最大目的,就是請總統(行政院長)幫忙
現今的台灣廢除死刑絕不可行,有人說亂世用重典是對的
難道殺人放火要用愛的教育來鼓勵他嗎?

針對上面的投書,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表示,總統會聆聽人民的聲音,仔細考慮

藝人(白)強調:
監獄的待遇愈來愈好,逢年過節慰問探訪的團體絡繹不絕,吃太胖了還有減肥基金
而那些受害的人呢,這絕不是政府該做的事

人權律師提到:
廢除死刑可能變相鼓勵犯罪,對治安恐有不良影響
因此他建議暫時保留死刑,待各項主客觀條件成熟,再全面廢除


我個人是覺得,死刑不該廢除的說 ..
現在判死刑,不是都還會經過三審四審,如果不是做的太壞,也不容易判決死刑吧
整個廢除掉,好像不太對耶..
很好奇,如果廢除,要拿什麼替代方案

大家的看法呢?
作者: 天下創世    時間: 06-4-1 11:33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販毒應當要判唯一死刑 我認為~其他可以再談~

況且現在死刑一槍斃命~已經十分人道了~盡量不讓受刑人痛苦.....

我不知道執刑前有沒有打麻醉藥啦~好像有的樣子...

最早提出廢除死刑的主張 好像是證嚴法師~

這主題不錯~版友可以多多抒發自己的感想~~
作者: -掠-    時間: 06-4-1 11:51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我還是認為理當存在...

「以牙還牙,以血還血」

雖然可能有人說太殘忍,可是做出那種事的就不殘忍嗎?

廢除的話..感覺上真的有點變相鼓勵犯罪..
作者: 墮落天翼    時間: 06-4-1 12:43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我認為死刑應該要存在...

但是要"適度量刑"

當然對於現行法律上死刑的判決有點瑕疵..比方說理應死刑論楚但是念在罪犯有悔意...

所以判處無期.....諸如此類的事情常發生...

但是不是代表只要我殺人了,但我在法庭上深表悔意(先姑且不論真毀還假毀,也姑且不論殺人動機是蓄意還是...)

只要爭取到無期徒刑的刑罰,那我是不是可以在表現優良在爭取假釋機會出獄呢?

我覺得某些角度上的死刑是不可以免的,因為基於社會公平正義...

但是某些角度上的死刑卻應該做適度的修正.....
作者: 920    時間: 06-4-1 13:47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我的老師說
"刑"的目的並不是在處罰犯罪的人
而是在嚇阻下一個想犯罪的人
除非那個人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
否著,"刑"還有有作用的
所以,如果真的廢除死刑的話
整個社會會天下大亂

所以,理當存在+1
作者: tryit77117    時間: 06-4-1 13:55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個人是認為死刑不該廢, 不然作壞事的想說又不會死,作一票大的被抓到還有免費牢飯吃....
實在不該廢!
作者: ~翔宇~    時間: 06-4-1 16:44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一. 死刑存在的討論應該與具體個案的正義需求分開來看

" 反對死刑者的最主要依據 , 便是人權保障 ; 而支持死刑者的主要依據 , 則是符合人性情感的正義 " .

然而 , 死刑存在的討論應該與具體個案的正義需求分開來看 ,
理由如下 ,

在具體個案中有辦法透過死刑來達到滿足被害人家屬之人性情感上的需求(合乎正義的) , 但是卻無法避免死刑制度本身的重大缺失---誤判 , 即因無實之罪而遭受死刑(不合乎正義的) , 如此一來整個司法正義即遭受質疑 , 英國有一句法律格言"十名犯人脫罪也總比一名無實之罪者被處刑好" .

而在死刑制度本身 , 從本身之缺失---誤判來檢討 , 達到合乎司法正義的需求 , 因此產生死刑廢止之理論 , 然對於具體個案中 , 仍不排除有所謂罪大惡極者 , 而必須以死刑來處斷 , 方能合乎正義 , 是故 , " 死刑廢止者所欲解決的問題便是 , 是否有其他的手段能取代死刑來懲罰罪大惡極者 , 且又能夠合乎人性情感的需求 , 以及司法正義 " . 因此非謂廢止死刑就無法提供一合乎正義的制度來懲治罪大惡極者 , 而是要找尋一個合乎人性尊嚴的制度來代替死刑之缺誤 , 目前廢止者有提出所謂的終身刑(不得假釋) ; 或者是將死刑之處斷以"緩死刑"之方式來降低可能會產生之缺誤 .

死刑制度之廢止或是大幅度的降低 , 已是基於近代人權保障思想而漸被重視的 , 在國際上由於國際人權宣言之作用 , 以及國際大赦組織的宣揚 , 大部分的聯合國會員國(尤其是歐洲各國)皆是"事實上之死刑廢止" , 而也有不少是規定在法律之中來廢止 , 即"法律上之廢止" , 然而聯合國之大國 , 美國與日本以及中國 , 雖然一直以來廢止聲浪不斷 , 卻始終無法推行 , 不過可以確知的是 , 大部分國家是朝著廢止之路來前進的 .

從死刑本身的制度來看 , 其存在的價值的確是受到很大的質疑 , 不管是從現今刑法體系之犯罪再社會化 , 或是近代高漲的人權保障思想 , 抑或是刑事政策學說來看 , 皆是備受批評的 ; 但對於一般人民原始的人性情感上的需求 , 即報復思想來看 , 那麼死刑似乎又有存在的必要 , 而這也是目前死刑存廢論中主要的爭議處 .

死刑存廢論一直是現今有關人權最大的爭議 , 我們應該了解的先決問題 , 那就是死刑制度本身的缺失與個案之中死刑所帶來的符合人民情感之作用 , 兩者應該是要分別以觀 ,



二. 近代刑法之思想 - 教育刑(犯罪再社會化)

確實沒有人能夠剝奪他人的生命權 , 可是一個殺人犯難道我們就有資格剝奪他的生命權嗎 ? 這是一個值得去思考的事 , 沒有人生來就是該死的 , 因為每個生命本身都是等價的 ,

早期刑法是應報思想 , 是一種報復的手段 , 藉由給予犯罪人直接的刑罰而達到威嚇犯罪人以及其他的人們 , 進而促進大眾遵守刑法的規範 , 然而顯而易見的這樣的手段其效益並不彰顯 , 因此犯罪行為仍舊層出不窮 , 近代以來 , 刑法揉入人權思想與法治思想 , 進而導出法益保全原則以及罪刑法定主義 , 且由傳統的應報思想轉入犯罪的再社會化 , 因為刑罰本身便帶著濃厚的報復色彩 , 這是很難加以抹滅的 , 因此為了調和這種純粹的報復思想 , 故以犯罪之人的再教育使其再回歸於社會便成了近代刑法的目的 , 我們從刑罰之外的保安處分制度便可以窺知一二 ,

每個人生而平等 , 但因為後天生活環境的不同而產生差異 , 甚而是產生偏差於社會生活規範的行為(即犯罪行為) , 此種行為不僅僅是要處罰 , 且要罪所當罰 , 罰所其罪 , 更要使之再社會化 , 此方是刑法的目的所在 ,

從上以觀 , 我們來看看死刑的制度 , 便會發現一個顯而易見的漏洞 , 那就是人死了要如何使其覆歸於社會呢 ? 因此這個問題成了近代刑法學者以及人權擁護者極力彌補的漏洞 , 不管是否廢除死刑 , 我們都應該想想死刑本身的價值為何 ? 是否在現代的民主法治以及人權保障與自由多元的價值之下還有其存在的價值 ?

以法益權衡來看 , 處以死刑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權而來彌補已死的被害者 , 這樣的方式是否真的有達到橫平乎 ?

若以目的論出發 , 處以死刑的手段能有效達到抑制犯罪的目的嗎 ? 站在現今的犯罪再社會化的立場來看 , 能站得住腳嗎 ?

近代刑法處罰的並非是人的思想 , 而是經由思想所實行的行為在刑法規範的評價上產生了侵害法益的負價值 , 所以才處以刑罰 , 而刑罰的目的不僅僅是報復主義而已 , 處以死刑外難道沒有其他手段比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還有效的手段嗎 , 且被處以死刑之人是再也無法復活的 , 這樣對社會的幫助完全是正面的嗎 ? 在美國 , 每年都有因為誤判而被送進死刑監牢的犯人 , 即便平反後人已經死了 , 似乎也無多大實益 , 此點更是在美國反對死刑者最有力的批判 ,
作者: ~翔宇~    時間: 06-4-1 16:45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三. 人權保障思想 - 刑法之罪刑均衡原則

重大侵害法益的行為 , 一般來說其法定刑當然會比較重 , 而刑罰程度最高的便是死刑 , 我們經常聽到"有罪必罰' , 但也必須注意"罰所當罪" , 因此犯罪行為與刑罰之間的權衡一直是整個刑法的重點 , 稱之"罪刑均衡原則" .

從上述的罪刑均衡原則來看 , 還必須加上幾個前提 , 就是罪刑法定原則與法益保全原則 , 以及刑罰處斷的再社會化 , 綜合這幾個基本的核心價值方能建構起近代刑法體系的整體架構 .

因此從這些核心價值重新來檢調整個刑法制度 , 包括刑罰 , 才猛然發現死刑制度的合理性漸漸受到質疑 , 近代刑法為了跳脫出傳統的應報思想 , 進而導入了上述所提及的幾個原則 , 然而死刑卻大大的挑戰了近代以來所發展出的刑法抑謙思想 , 這也就是為何現今死刑一直都是刑法或者是道德及宗教上的爭議問題 .

看待死刑制度 , 應該從其本身的價值出發 , 而後以現今之憲法精神所發展出的各種價值來一一檢討 , 因此死刑會有違憲之疑 .

唯須強調的是 , 討論死刑之合理性時 , 必須排除傳統的應報思想 , 這應該是相當值得去注意的 , 畢竟法的情感與一般人對於法的情感是有出入的 , 因此死刑制度才會有如此大的爭議 .

最後所謂的法律規範 , 其背後的確是為了要保障大眾的利益 , 然而人民在享受權利之際也須負擔義務 , 而義務即是一種限制 , 而這樣的限制則又是來自於法律規範 , 因此法律規範一方面要確保所欲保障的人民權利 , 然而另一方面則又限制人民權利使之負擔義務 , 兩者之間的價值衝突 , 便是法益權衡的重要性了 , 因此在法律規範所隱藏的其實是一種價值的橫平 , 是故沒有至高的大眾利益 , 也無絕對的限制 , 這也是我們在了解法律時首應注意的 .
作者: ~翔宇~    時間: 06-4-1 16:49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四. 死刑之嚇阻力是否具有合理之目的性?

犯罪抑制的嚇阻力量 , 死刑是否係為程度最高者 , 我們可以先保留 , 而從比例原則之手段與目的的權衡來檢討 , 看看死刑的合理性 ,

1. 適當性 , 手段是否有效達到目的 , 死刑是否能有效達到嚇阻犯罪的效果 , 當刑罰將一些重大侵害法益的非法行為以死刑處斷時 , 是否能真的使得社會生活上的人們因為死刑的處斷而將非法的行為轉換成適法的行為 , 所謂的嚇阻指的應是事前非法行為的轉換 , 刑法期待一個人能夠遵守其規範要件 , 而以刑罰處罰能夠遵守而不遵守之人 , 這是在原則上的刑罰原理 , 也就是具有責任能力之人(能夠遵守者)刑法才能期待其能為一個適法行為 , 如此一來方有嚇阻之效力 , 然若是無責任能力之人呢 ? 刑法已不能期待其能為適法行為 , 因此刑罰(包括死刑)已無任何嚇阻作用 , 因此近代以來之刑法才會著重於犯罪的再社會化 , 亦即事後的保安處分制度 , 且同樣是具有責任能力之人 , 其責任能力與認識違法性行為的程度依然有著高低之分 , 因此若純以死刑處斷 , 可能有違刑法的目的思想(犯罪的再社會化) , 所以死刑制度其效力是否能達到嚇阻犯罪行為的目的 , 似乎有高估了死刑之虞 .

2. 必要性 , 在眾多可能達到目的之手段之中 , 是否選擇侵害法益程度最小者 , 在犯罪的嚇阻效力來看 , 死刑的最高抑制效果已是受到質疑(見上述) , 而同樣在刑罰手段之中 , 能到達到嚇阻效力的手段之中 , 死刑侵害法益是程度最重者卻是顯而易見的 , 是故死刑剝奪人之生命權 , 然而是否的確有效達到嚇阻之作用 , 不無討論之虞 .

3. 挾義比例性 , 手段所侵害的法益與目的所欲保護的法益兩者在價值權衡下是否有達到橫平 , 此點更是死刑制度合理性最大的挑戰 , 死刑侵害人之生命權 , 一個人已無生命 , 那麼即便憲法上賦予其眾多的基本人權保障也無從附麗 , 因此其侵害法益程度之重實為刑罰手段之罪 , 而死刑制度之目的 , 亦即近代以來刑法所欲建構之犯罪的再社會化 , 從此點以觀 , 死刑制度已的的確確地給了刑法之犯罪再社會化一個極大的諷刺 , 是故 , 若以目的論之合理性的嚴格審查以觀 , 死刑制度才會與現代刑法體系的總價值顯得如此扞格不入
作者: ~翔宇~    時間: 06-4-1 17:20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我以為死刑之存否不能僅以簡單之理當存在or堅決廢除的二分法來解決 , 因為死刑造成的爭議 , 不管是存在與廢止都有可能會有不合乎正義之虞 , 逝者已矣 , 刑法的核心目的應該放在活著的人身上 , 去顧及被害家屬與犯罪人兩者之間的利益權衡 , 而非僅是以極端之手法來滿足某一方之需求 , 所以我們可以說死刑廢止與否之問題 , 主要是欲解決被害家屬與犯罪人間的價值衝突 , 而在死刑制度本身之缺誤 -- 誤判 , 這種可能會造成無辜之人遭法律剝奪生命的慘忍現象 , 應該是要置於被害家屬與犯罪人之上來作檢討 .

最後的結果 , 可能會是死刑廢止 , 而以終身刑來處斷重大犯罪之人 ; 或改以緩死刑之制度 , 而將死刑處斷個別地獨立於刑罰的判斷之外 , 從嚴格審查之角度 , 來降低死刑之宣告 , 避免因大量死刑所帶來之誤判效應 .
作者: 天下創世    時間: 06-4-1 17:49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翔宇大這篇寫的不錯~~你可以把這幾篇文章刪除再另開一主題重發~我再封精華~~
作者: 玄武神    時間: 06-4-1 18:30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死刑不能廢

夢想是很好

但注定不實際的幻想是不可行的

廢除死刑

只能說是個偉大的幻想
作者: ~翔宇~    時間: 06-4-1 18:46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我想這已不是夢想了 , 因為在國際上不管是事實上的廢止或是法律上的明文廢止 , 都已是趨勢 , 尤其在共同簽署國際人權宣言的國家 , 比例更是高 , 況且即便是夢想 , 也應該朝向它前進 , 不是嗎 ? 死刑廢止當然不是快速的急就章 , 是漸進的 , 我想法務部也已經表明了這樣的立場 , 再來要做得便是 , 告知一般人民死刑存廢論的種種議題 , 以及內涵 , 因為不可否認的 , 大部分人都僅僅是存與廢的極端立場 , 但對於為何存?為何廢?始終是以一種情感上的訴求來作為依據 , 在民主政治之中 , 民意並非是全部 , 希望大家不要被(白目政客)誤導了 .
作者: 雷斯魔    時間: 06-4-1 18:58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廢了

相信台灣必會大亂

殺人的殺人 搶劫的搶劫 放火的放火 強暴的強暴 賭博的賭博 販毒的販毒

作姦犯科的人勢必會大增 並且無視於法律的存在可能率增高

想不透為何要廢死刑

如果真的廢了的話

最可怕的就是

走在路上都有可能被車撞 被人砍 被圍毆

說不定被警察看不爽還會被開槍射殺

女性就比較危險 走在路上都會被拖到車內強暴

尤其是遇到我這種人

所以 絕對不能廢

犯罪就是犯罪

我不希望有人犯了強姦罪或是殺人罪

被抓去關 還能活在牢裡吃牢飯

也更不想有人去探望他們之類的事情

讓他們這樣太輕鬆了

嚴重的犯罪 本應該死

現在的政府無腦的到底在想些什麼

廢了到底有什麼好處?

好人變多?還是說 這樣就會比較愛台灣?

縱囚論從演?
作者: ~翔宇~    時間: 06-4-1 19:08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因為死刑並非完全合乎正義 , 所以要找尋其他方式來代替死刑 , 廢止死刑不代表不處罰犯罪 , 更不代表不合乎正義 , 廢死刑與犯罪率之升高無必然關係 , 在美國(各州立法不同 , 有的廢止 , 有的無)這是已被統計證實的 ; 且死刑存在與抑制犯罪兩者間之關聯性 , 亦非毫無爭議 , 之所以廢止 , 除了人權保障思想外 , 最有力者便是來自於死刑本身之缺誤 , 也就是誤判(不合乎正義) .
作者: 雷斯魔    時間: 06-4-1 19:13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難道犯強暴或是殺人罪

進了監牢就能使用無期徒刑?

死刑我到覺得比較恰當

畢竟犯的錯比較大條

要是假釋出獄又不改過

照樣犯罪 那該怎辦

況且監獄容量有限阿
作者: ~翔宇~    時間: 06-4-1 19:15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所以死刑反對者 , 所提出之方式有 , 一. 可能會是死刑廢止 , 而以終身刑(不得假釋)來處斷重大犯罪之人 ; 二. 或改以緩死刑之制度 , 而將死刑處斷個別地獨立於刑罰的判斷之外 , 從嚴格審查之角度 , 來降低死刑之宣告 , 避免因大量死刑所帶來之誤判效應 .
作者: 天下創世    時間: 06-4-1 19:17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quote=雷斯魔]難道犯強暴或是殺人罪

進了監牢就能使用無期徒刑?

死刑我到覺得比較恰當

畢竟犯的錯比較大條

要是假釋出獄又不改過

照樣犯罪 那該怎辦

況且監獄容量有限阿[/quote]

安啦~就算是以前綠島也是關一堆政治犯 也沒有聽說過爆滿~

台灣不是菲律賓~不用擔心囉~
作者: 玄武神    時間: 06-4-2 01:06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死刑存廢本就是相當極端的路線了

死刑的審判拿捏等或許有很大的空間可以協議

但說要完全廢除

遲早會出問題
作者: 八雲橙    時間: 06-4-2 04:45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基本上,大致上看了各位的發言跟投票數字好像都是反對廢除,認為死刑有它存在的必要佔大多數
那麼我就站在中立的角度發言吧

死刑其實可有可無,或許有人認為廢除死刑=犯罪率升高?...會這麼想的人其實也沒錯

英國在一九七二年廢止死刑,立即發生恐怖分子瘋狂殺人的事件
其後十幾年間,英國的犯罪率比廢除死刑前上升百分之六十
菲律賓在一九八七年廢除死刑,但因犯罪率節節升高
國會於九四年通過恢復死刑的法案,並於今年初依法處決一名強暴犯

死刑雖不是最好的方法,但還是有其存在的價值
其理由除報應理論.嚇阻理論等之外就人道跟刑事角度來看
除了減少出獄後再犯的可能性,滿足社會上對公義的呼求外
對於毫無矯治可能的人,就應該給永久性的隔離,死刑可以一勞永逸確實可以除害(例如陳X興)
一方面也合乎經濟原則,想想監獄裡養一大票無期徒刑犯,既不能殺,還得給他吃免錢的牢飯吃到死
民眾所納的稅,每年有多麼龐大的數目的血汗錢,是用在那些作姦犯科者身上
如果廢除死刑,未來獄政單位又得增加多少預算.耗費多少民眾血汗錢呢?

同樣的,也並沒有因為維持死刑,犯罪率就會明顯下降的情況或例子,維持死刑=扼止犯罪的仙丹?

如果死刑對犯罪有遏阻的效用,那麼,現在世界上治安最好的國家,理所當然應該是中國.台灣.以及伊拉克
因為這三個國家的死刑率高居全球之冠,再比人數,中國的死刑犯就佔全世界死刑犯三分之二
但是,死刑真的達到了犯罪率下降嗎?...其實也不盡然
死刑是亂世用重典觀念下的產物,時代變遷,社會進步的情況下,衍生出的犯罪問題也跟著多元化
過度倚賴重刑,尤其是死刑,實證觀察也並不能徹底打擊犯罪

聯合國曾經對100多個國家做長期的研究調查,結論有四個

殺人犯罪率正下降的國家 廢除死刑後並不會減緩其下降的速度
殺人犯罪率正上升的國家 廢除死刑後並不會增加其上升的速度
殺人犯罪率維持平盤的國家 廢除死刑後犯罪率仍然維持不變
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在廢除死刑後出現異常無法解釋的殺人犯罪率升高的現象

或許是太看重於"廢不廢除死刑"對於往後的治安的影響
其實不管死刑廢不廢除多少會有其弊端存在,雖然廢除死刑並不代表安全,但也不代表維持死刑就代表安全
世界上確實已有許多國家廢除死刑,亦有不少國家雖未廢除死刑,卻已有十年以上未執行死刑
也是有不少國家是廢除死刑後又恢復死刑的

死刑本身並非有其絕對的必要性,除了死刑標準需訂的更嚴謹外
對於廢除死刑,應採取漸進式的方式,先致力於死刑執行方式的改進,並進而研擬相關的過渡替代方案
同時也要考量到環境及社會現實的價值觀,最後再談死刑的全面廢除會比較妥當
作者: pedigree    時間: 06-4-2 19:47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雖然說死刑是不人道的行為...

但是會被宣判死刑的人...會應有何種人道的行為呢?

俗話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但是還有一句話『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你能保證這人犯會改過自新,不再犯案嗎??

就算他改過自新,難免不會被社會的人猜忌.鄙視!!

如此要如何在社會中生活下去??(這是可以討論的)

最好是擁有一種完美的輔助犯人步入社會的控管機制,如果沒有這種機制....

只怕受害的平民只會越來越多!!

如果能夠有這種有效的行為方式來控管,相信死刑是可以避免的!!

所以目前,本人還是認為死刑還是應該存在!!
作者: 雷斯魔    時間: 06-4-2 20:04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可恨之人 必有可恨之處

就像是 石山本院寺

身為和尚 竟然還成天喝酒玩女人

信長阿

幹的好阿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6-4-2 20:24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quote=天下創世]安啦~就算是以前綠島也是關一堆政治犯 也沒有聽說過爆滿~

台灣不是菲律賓~不用擔心囉~[/quote]這其實非常需要擔心=.="

台灣的監獄現在幾乎是爆滿....  主要除了經濟不景氣的犯罪以外 最大問題在於"偷渡客"...

這些偷渡客從大陸來台 有的賣淫 有的來找工作 但是重點是....

中共的態度是:既然想離開國家 就不必再回來了!!

SO~~~只好把這些偷渡客放在拘留所與監獄  還不能讓他們餓死.... 也不可能要他們偷渡回去吧....

造成嚴重的問題阿....>.<"
作者: 天下創世    時間: 06-4-2 20:45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quote=蘿莉天皇]這其實非常需要擔心=.="

台灣的監獄現在幾乎是爆滿.... 主要除了經濟不景氣的犯罪以外 最大問題在於"偷渡客"...

這些偷渡客從大陸來台 有的賣淫 有的來找工作 但是重點是....

中共的態度是:既然想離開國家 就不必再回來了!!

SO~~~只好把這些偷渡客放在拘留所與監獄 還不能讓他們餓死.... 也不可能要他們偷渡回去吧....

造成嚴重的問題阿....>.<"[/quote]

阿~真的阿~但也沒辦法 我們台灣是有人權的

跟中國是不一樣的 = =
作者: ione31    時間: 06-4-2 22:43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現在的治安已經遠遠比不上台灣經濟起飛的那個時代
之前看了一部記錄片(內容是在講台灣少棒隊出國比賽的歷程  也講當時的時代背景)
就有提到當時治安良好   雖不是夜不閉戶那種   也是比現在好很多
像報紙    現在每天翻開報紙  兇殺  搶劫  @$!$%@#@#$%$#@
每天都有   
我在看那影片時   看到那些新聞  當場笑翻orz
例舉幾個:
打赤膊上街的男子  不雅觀  上報
某對夫妻感情不佳  上報
兄友弟恭之類的  上報   
只要一個小小的兇殺案  就可以變成好幾日的頭條

現在呢?
兇殺只會有小小~~~~~~的一塊

只有政治人物被偷拍  鬧烏龍會報導很大(扯遠了  拉回)

=======================================
如果廢除了死刑  那犯了罪   最多就是關了一輩子......(判了百餘年有用嗎?  那個判3個死刑一樣)
關進牢裡  不用擔心食衣住行育樂   
食   納稅人出錢
衣   納稅人出錢
住   納稅人出錢蓋的  免錢  包水電的房間喔  orz
行   搬家時會有專車  還有專人護送  納稅人出錢
育樂   有電視之類的  也有書看  就是不用付錢


有看到一位大大說  監獄夠大  住得下
要是以後犯罪率持續攀升   犯人關不下
那是不是又要蓋新的監獄?  首先  地方人士會先抗議
另外   現在台灣人多   都要和死人爭地了  還要再跟犯人爭地?
(乾脆蓋在海裡算了(笑)


還有一個小小的問題     現在我們英明的檢察官  常會輕判或當庭釋放犯人
死不了  總是會被某個腦袋裝醬糊的傻瓜放出來


還是別廢的好   
中國人還是只怕嚴法重罰
看看新加坡吧
作者: ~翔宇~    時間: 06-4-3 03:08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以下論述包含高度個人的評論 , 若有侵犯他人權利之虞 , 敬請諒解 .

一. 死刑存廢討論的先決認知

我想再多做說明一下 , 死刑存廢的問題不僅要與個案正義來做區分 , 更要與刑事政策上之所謂監獄人犯過多的現象區分 , 容我再次強調 , 死刑在近來因此會產生廢止之聲浪 , 主要原因有二 , 一是人權保障思想(先驗性的) , 二是死刑制度本身之缺誤 , 即誤判 .

因此將死刑存廢問題 , 混雜過多的爭議問題 , 無非是以問答問 , 沒有結果 , 關於死刑存廢 , 應該是要回歸到制度本身來做檢討 , 倘若捨本逐末 , 不僅違反了邏輯審查的順序 , 而且更會導致真正的問題被模糊了焦點(誤判以及剝奪人之先驗性的生命權) .

二. 關於監獄人犯與死刑存廢

關於監獄人犯的問題 , 本身便是屬於監獄制度以及觀護制度所應致力解決的 , 若以此而作為支持死刑存在的理由 , 不免有著不當連結之疑 , 且死刑能否減輕監獄人犯過多的問題 , 我想這也是值得商榷的 .

三. 關於終身刑與死刑存廢

而有關終身刑之處斷的問題 , 可能會耗費人民納稅之虞 , 此亦係監獄制度所應致力的 , 若以此作為支持死刑存在的理由 , 依然會有著不當連結之疑 , 況且國家使用人民納稅不當之情形在所多有(註一) , 超額收取之爭議亦非無(註二) , 而僅以未來"可能"發生疑義的問題來作為否定現今廢止死刑的理由 , 亦不敢使人茍同 .

四. 關於法官刑之裁量與死刑存廢

關於檢察官常會輕判或當庭釋放犯人的問題 , 首先要說明的是 , 輕判或當庭釋放犯人並非檢察官之權限 , 而是屬於法官之權限 , 兩者不應混同 .

而關於法官審理案件所產生刑之裁量的疑義 ,
1. 若無涉及死刑 , 理當不該作為死刑存廢之理由 , 否則實有不當連結之疑 .
2. 若涉及死刑 .
a. 而將應該處死刑之人 , 僅處以無期徒刑甚或是更輕者 , 此點僅關於法官刑之裁量的爭議 , 尚與死刑存廢無必然關係 , 亦不可混同之 .
b. 而相反來看 , 如果將不該處以死刑之人 , 處以死刑者 , 此雖亦屬於法官刑之裁量的爭議 , 然而卻有死刑制度本身之缺誤產生了競合效應 , 進一步暴露出了死刑的缺失 , 亦即誤判所但來的不公義之情形 , 且不該處以死刑之人 , 因遭誤判而處以死刑 , 即便事後翻案亦於事無補 , 而這種將無辜之人處死的情形 , 更是不能容許有絲毫發生的可能(人之生命權的價值是先驗且可貴的) .

由上述b點來看 , 可以明確地看出為何死刑制度本身之缺誤 , 再加上近代人權保障思想的高漲下 , 會產生死刑廢止的聲浪了 .

五. 從新加坡之刑罰反觀何謂遵守法律之迷思 - 代結論

最後 , 有關新加坡之刑罰 , 眾所週知 , 是相當嚴厲地 , 或許有部分人認為亂世應用重典 , 然而有件事卻是必須先說明的 , 刑罰之量的多寡以及質的寬嚴與抑制犯罪是否具有密切的關聯性 ? 這是值得商榷的 , 一個刑罰種類甚多且嚴酷的國家 , 人民因為害怕受刑而遵守法律 ; 與一個刑罰單純 , 然而人民卻都深深了解法律精神與意旨而遵守法律的國家 , 兩者是否能相提而論 ? 一切制度的缺誤 , 其實到最後還是得回到每一個個人來做檢討 , 每一個人都必須了解在現今民主法治之下 , 他所擁有的地位與資格 , 他所有的權利與義務 , 他所必須肩負的責任 , 這些東西都必須發自於每一個人的心中 , 而不是僅僅只以刑罰制度來教導人民所謂的守法概念 , 畢竟不違反刑法規定與遵守法律仍然是有差距的 , 不能相等而論 . 因此 , 若說今天台灣也效法新加坡採用重刑 , 難道說台灣人民就會深刻地了解到身為一個公民所應該擁有的民主政治法治的思潮嗎 ? 還是僅僅害怕酷刑而不敢碰觸法律紅線 , 那這麼一來 , 不就更加深了今日台灣人民普遍共有的迷思-喜事為非 , 甚至還教導人民要被動的遵守法律 , 消極地不違反法律 , 試問 , 這是符合現今民主政治思想下的公民嗎 ?

且有關新加坡的酷刑 , 一直以來便受到聯合國的譴責 , 受到國際人權組織的責難 , 敢問台灣已經脫離了國際許久 , 是否在刑罰上也要更加遠離國際的共識呢(人權保障) ?



註一 , 軍購案件所造成之國庫支付失衡的現象 , 一般來說 , 國庫所為之支付是有一定比例而分別應用在國家不同層次的運作 , 軍事只是其中之一 , 以特別預算方式試圖打破這樣的限制 , 強制地剝奪國家其他行政的運作預算 , 這在國際各國間已是少見 , 基於福利國思想 , 國庫的支付更應該致力於民生福利等等的措施 , 僅以軍事上之政策而強制性地忽略民生福利等行政事項 , 是否能得到國際間之認同 , 實在令人質疑 .



註二 , 國道高速公路之爭議 , 這是一般人民所忽視的(其實人民一直忽視了很多事 , 因為您冷漠政治 , 而政治也會對您冷漠之) , 高速公路之興建完工後 , 之所以收費主要是基於使用者付費的觀念 , 然而這樣的觀念是否是無限上岡 , 其實是值得讓人深思的 . 高速公路的興建主要是基於憲法148條之貨暢其流的本旨 , 為了國內貨物人力能得到順暢通訊的效用 , 因此興建了高速公路作為貨暢其流的工具 , 然而顯而易見的 , 高速公路上設置了許多的收費站 , 其實是違背原本意旨的 . 而收費站之收取規費 , 在法律上的關係是屬於一種工程受益費 , 因為國家興建工程 , 人民使用該工程必須在國家興建工程所支付的費用範圍內繳交工程受益費用 , 換言之 , 若今天國家花費10億元興建高速公路 , 那麼國家僅能在10億元的限度內徵收工程受益費 , 不得超過 , 因為公共工程的意旨並非是要營利而是為了實現憲法上所保障人民的權利(憲法148之貨暢其流) , 這些是在工程受益徵收條例第7條中明文規定的 , 不過現實的政治運作之下 , 卻是令人失望的 , 從早期高速公路興建完畢至今 , 實際上其所徵收的規費早已超出當初興建所支出的費用範圍 , 可是一直以來卻都無人驚覺 , 國家早已將高速公路作為營利事業來擴充國庫 , 人民卻還以為自己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 這其實也已經曝露出一般人民對於政治參與的消極性 , 任由國家恣意妄為 , 最後的結果仍就是要人民承受(人類之一切罪惡 , 最終都是要由自己來承擔) .

或有部分論者認為 , 現今高速公路之徵收規費 , 是為了維護高速公路之管理 , 然而這其實不完全正確 , 因為人民在購買汽車而致使用汽車之際 , 有所謂的牌照稅燃料稅 , 而這些稅的徵收中其實早已包含了公路的維修整頓 , 亦當然地包括了高速公路 , 因此若以論者之解釋 , 似乎不能合理地解釋高速公路徵收規費之爭議 .
作者: ~翔宇~    時間: 06-4-3 03:50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關於死刑廢止容我多做贅述 , 不支持死刑廢止者 , 大都提出若有某些罪大惡極之人勢必以死刑處斷方能合乎正義公理之際 , 倘若無死刑制度那麼即無法消弭一般人民以及法律上的情感訴求 , 其實這是值得加以注意的 , 但若以此來反對死刑廢止 , 似乎並不完全地碰觸到核心的爭議 .

死刑廢止的核心爭議 , 主要就是基於人權保障下所產生的誤判現象 , 不可否認的 , 我們可以因為死刑來處斷十個罪大惡極而應該處死之人 , 但卻無法彌補因為誤判而使一個無辜之人遭受死刑處斷所帶來的不公 , 人的生命在人權保障思想下 , 是無法評價出價值多寡的 , 因為它是人之一切權利義務的歸屬 , 若無生命 , 那麼談什麼也沒有用 , 而這邊所指的人之生命 , 指的應是受誤判而受死刑處斷的無辜之人 , 此方是核心的意義 , 逝者已矣 , 已死之被害者 , 即便將加害人處死 , 其亦無法復活 , 之所以處死也僅是符合了一般人性情感的需求 , 並無多大意義存在 .

因此死刑廢止者 , 是欲排除死刑本身所帶來之缺誤 , 而又在符合一般人民情感的需求下 , 找尋一個能夠妥適替代的制度 , 再次強調 , 廢除死刑並不代表著犯罪合理化 , 更不代表著不合乎正義 , 這絕對是大家必須要瞭解的 .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6-4-3 18:02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quote=~翔宇~]關於死刑廢止容我多做贅述 , 不支持死刑廢止者 , 大都提出若有某些罪大惡極之人勢必以死刑處斷方能合乎正義公理之際 , 倘若無死刑制度那麼即無法消弭一般人民以及法律上的情感訴求 , 其實這是值得加以注意的 , 但若以此來反對死刑廢止 , 似乎並不完全地碰觸到核心的爭議 .

死刑廢止的核心爭議 , 主要就是基於人權保障下所產生的誤判現象 , 不可否認的 , 我們可以因為死刑來處斷十個罪大惡極而應該處死之人 , 但卻無法彌補因為誤判而使一個無辜之人遭受死刑處斷所帶來的不公 , 人的生命在人權保障思想下 , 是無法評價出價值多寡的 , 因為它是人之一切權利義務的歸屬 , 若無生命 , 那麼談什麼...[/quote]說真的 我認為 寧可殺錯100 不可放過一個......

雖然死刑有時會有誤判 但大部分來說 該死的都是些罪大惡極之人..... 今天假設死刑廢除了 哪麼無辜的人得到拯救 可是罪惡的人呢??

看看日本與新加坡吧 你永遠不可能指望每個人都"遵守法律" 就連在鐵傲你都不可能要人全部"遵守版規" 何況你要整個社會去遵守法律??

法律必須要有強制性 合乎情理的嚴刑峻法 我認為才是真正的治國之道......

俗話說的好:

醫生之所以為人治病 絕大多數並非因為良心 而是因為可從病患身上獲得利益!!

律師之所以為人打官司 大多數也並非因為正義 而是因為金錢!!

人民之所以遵守法律 絕大多數也並非因為守法 而是因為害怕懲罰!!
作者: 玄武神    時間: 06-4-3 18:30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現代人的眼中...

如果你殺了100個人,99個是壞人,1個是好人,你還是壞人=.=
作者: 墮落牧羊人    時間: 06-4-3 18:40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quote=蘿莉天皇]說真的 我認為 寧可殺錯100 不可放過一個......

雖然死刑有時會有誤判 但大部分來說 該死的都是些罪大惡極之人..... 今天假設死刑廢除了 哪麼無辜的人得到拯救 可是罪惡的人呢??

看看日本與新加坡吧 你永遠不可能指望每個人都"遵守法律" 就連在鐵傲你都不可能要人全部"遵守版規" 何況你要整個社會去遵守法律??

法律必須要有強制性 合乎情理的嚴刑峻法 我認為才是真正的治國之道......

俗話說的好:

醫生之所以為人治病 絕大多數並非因為良心 而是因為可從病患身上獲得利益!!

律師之所以為人打官司 大多數也並非因為正義 ...[/quote]

法律最主要的目的並不是用來懲罰人的,它是給予我們在限定範圍內的權力及保障權力(限制超越的權力),主要目的是保護我們.

死刑的廢止並不是簡簡單單的反對及贊成才能去解決的,同時它也探討被害者與加害者的價值關係,以及誤判(人權保障)的問題.

如果今天殺錯了100人,這100人的人權就沒有受其保障,那麼在此法律也就因此失去其價值.
作者: 後悔的人    時間: 06-4-3 19:28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就算是誤判一案,也必須為這一案
重新審視整個法律,這就是法律的價值吧
作者: xhiphoprapx    時間: 06-4-3 19:57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關於死刑的誤判.........
台灣是三級三審制,畢竟誤判的機會不多
而且死刑就算法官判決,也要經法務部長同意(沒記錯的話好像是這樣)
有人會說改以判終身刑的方式來代替死刑
但是在我們國家這個貪污橫行,有錢有權就是大的社會
難保某些被判終身刑的人不會不能假釋
(也許誇張了點)
廢除死刑也許是個趨勢
但是還是要依國家民情來看的
作者: 後悔的人    時間: 06-4-3 20:07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如果以終身監禁來替代,應該是不可行的
因為一直關著,養那些人的錢,似乎是納稅人的,等於全民買單
社會的人一定不希望自己的錢,變成來養這些罪人(姑且不論真判誤判),這應該是一般人的直接想法
作者: 墮落天翼    時間: 06-4-3 22:19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quote=後悔的人]如果以終身監禁來替代,應該是不可行的
因為一直關著,養那些人的錢,似乎是納稅人的,等於全民買單
社會的人一定不希望自己的錢,變成來養這些罪人(姑且不論真判誤判),這應該是一般人的直接想法[/quote]

其實這是具備很多爭議性的....

於情...於理...於法...於俗.....

為什麼我會極力反對死刑的廢除....

也許理由很簡單:台灣不是一個單靠完善的配套措施就可以完成死刑廢止的國家

曾經看到過一篇很令人發笑的新聞報導:一名婦人犯案只因為想要吃免錢飯(理由可能逃債,家庭因素.....)

這個代表了什麼?代表的是"只要入獄人不是死刑,他在獄期間的所有支出必須由納稅人負擔"

我換個很實際的例子:可以請詳予大及其他人稍微深思ㄧ下..

*這不是要挑起雙方對於廢止的筆戰文!只是我個人但純看到"後悔的人"的文以後的想法*
任何罪則只要非死刑,都有其判決上線(好像最高單罪可以判處15年為最高上限吧,但可以累加)那麼唯一沒有上限的,就是無期徒刑(這跟終身監禁好像又不太一樣 = = 如果懂這個的大大拜託請私下告訴我到底是怎麼回事...我搞不懂所謂的無期徒刑和終身監禁的差異在哪裡...)
但是代表的就是他被褫奪了公民權(包含了選舉........和納稅義務)這代表了只要現在共100位受刑人是無期徒刑,那我們所有的納稅義務人的納稅金就得撥出這100個人的照養金(可能食衣住.....甚至還說有娛樂設備...)但是這100個人本身並不需要擔憂這個,因為他們是受刑人...
這樣說代表了什麼?
不知道大家如果把這個模式套回再現在的台灣......你發現可怕性了嗎?
台灣現在有多少人很有可能會走上入獄服刑以避免追債或是生活困境?(其實很多吧...至少被討債得就是很可能成為下一群的不定時炸彈...)
那麼只要最上綱的"死刑"一但廢除了....
那代表即使罪行再重大,也不會被判處死亡...取而代之的只是要蹲到老死的苦窯....(而且還不用擔心蹲個幾年就得出來再被追債或是...反正永久嘛...那我只要不爭取現在的假釋機會就好啦~~)
或是其他的"配套措施"......
那大家也不要納稅了....為什麼我這個納稅人的稅金要養這一群人?
國家崩壞的日子也近了....
**********************************************************
立法的目的只是在於敬告現行人勿踰越這一條規戒線...
但是如果把它套用在現在的台灣....這一條線變的模糊不清.....
只因為台灣的法治下,還參雜了"人治"和"情治"...
那即使執法再嚴格,一但廢除了死刑這一個最高警戒,在其他國家也許這並不具備多大的意義
但是在台灣,監獄很有可能會淪為大家躲避的另一個避風港....

這才是台灣應該要考慮在廢除死刑後的配套,而不是怎麼樣的法條再搭配怎麼樣的命令來達到與死刑同等的嚇阻效果.....

要在台灣廢除死刑,最先要調整好的就是經濟與社會因素,而不是單單只著重在法條的隻字片語上....
作者: ~翔宇~    時間: 06-4-3 22:19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關於寧可錯殺一百人 , 也不願錯放一人 , 這樣的思想 , 其實已經與整體的法律秩序互相違背了(見上述牧羊人兄所言) , 這種想法在中古時期的法律可能還說得通 , 不過在近代的法律價值的醒思下 , 是很難容許的 . 誠如我上述所言 , 人之生命的價值 , 幾乎是難以評價的 , 它是一切權利義務的歸屬 , 今天一名無辜之人因誤判遭受死刑處斷 , 可能說是法律體系上應該去極力反省的 , 這樣誤判的結果應該是要徹底根除 , 而不能有絲毫的空間存在 .

關於誤判 , 在日本與我國其實都是三審制度 , 而日本一直以來便有著反對死刑的聲浪 , 誤判在三審制度下更是無法根除的 , 以下就誤判的結構作簡單的論述 ,

一. 隱藏於證據之中的誤判要因

法官裁判的事實認定都是要靠證據 , 然而證據本身的證明力並非毫無商榷餘地 , 如犯人的自白 , 主要是來自於搜查中警察階段所取得 , 然而針對自白所作成之證據 , 其實並非毫無陷阱存在 , 這些因素可能會導致法官在裁量中偏向死刑的一方 , 造成法官裁判可能會產生的誤判機會 ; 如證人之證言 , 也並非完全無錯 , 不管證人是有意或無心 , 因為事後認定的模糊記憶所造成的缺誤 , 在所多有 , 更遑論偽證的情形 , 這些情況在一般案件所造成的誤判情形 , 或許還有機會能夠以國家之力量來彌補 , 然而若在死刑案件之中的誤判 , 因為人之生命已遭剝奪 , 似乎在多作補償也已經無事無補 .

二. 證據之限度是有限的

在刑事審判所能利用之證據的範圍 , 是有其限度的 , 因為事實上有些人知道案件的關鍵證據 , 然而卻怕牽涉案件而不敢出來 , 或者是證物沒有被實際的發現出來 , 這些情況都有可能造成被告人因為有利證據的不足 , 而產生法官偏向死刑處斷的方向 , 造成誤判的結果 .

三. 訴訟上的真實並非絕對是真實的

一二審的法官能夠直接審理而接觸到保持原貌的事件真相(不過這一方面亦有問題存在) , 而第三審後 , 只有書面的審理 , 必須依靠閱讀紀錄和辯護人的上訴理由書 , 來加以檢討作種種的判斷 , 因此一般來講 , 上訴理由書寫得"好壞"是具有關鍵性的地位 , 具有影響法官判斷的強烈因素 , 然而凡是關審理 , 人的因素便相當的強 , 審判是一種全人格性質的行為 , 所以審理過程中本身就無法避免可能會發生的誤失 , 因此訴訟上的真實自始也就不能完全的認定是絕對的真實 , 是有可能造成誤判產生的因素之一 .
作者: ~翔宇~    時間: 06-4-3 22:34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quote=墮落天翼]其實這是具備很多爭議性的....

於情...於理...於法...於俗.....

為什麼我會極力反對死刑的廢除....

也許理由很簡單:台灣不是一個單靠完善的配套措施就可以完成死刑廢止的國家

曾經看到過一篇很令人發笑的新聞報導:一名婦人犯案只因為想要吃免錢飯(理由可能逃債,家庭因素.....)

這個代表了什麼?代表的是"只要入獄人不是死刑,他在獄期間的所有支出必須由納稅人負擔"

我換個很實際的例子:可以請詳予大及其他人稍微深思ㄧ下..

*這不是要挑起雙方對於廢止的筆戰文!只是我個人但純看到"後悔的人"的文以...[/quote]

如果反對廢除死刑的原因是因為監獄人犯的關係 , 那麼這樣的關聯性其實是受到質疑的 , 如上述我所言 , 監獄人犯一來並不會因為死刑的存在而有舒緩的現象 , 這是現今可以了解的 , 因此廢止死刑與監獄人犯的過度膨脹兩者之間的關聯性其實相當的小 , 關於監獄膨脹的問題 , 應該是監獄政策所應致力於解決的 , 以此作為反對死刑的論說 , 真的讓人覺得有不當連結之疑 ,

"要在台灣廢除死刑,最先要調整好的就是經濟與社會因素,而不是單單只著重在法條的隻字片語上"
這樣的觀念是值得注意的 , 而這的確也是解決監獄人犯過度膨脹的方法之一 , 然而這並非是死刑廢止的核心問題 , 也就是死刑本身所無法避免的缺誤--誤判 .

至於終身刑指的是絕對的身體刑 , 沒有假釋 , 這是與無期徒刑最根本的差異 .

最後 ,關於死刑的廢止 , 一直以來都是爭議不斷的 , 然而可以確知的是 , 必須往這條路上來前進 , 不管是基於國際人權思潮的影響 , 更是因為作為一個具有現代意義的民主法治國家 , 在憲法(法律秩序下)內所高諸的種種人權保障下 , 卻存在著一種不合乎正義的 , 破壞整體憲法精神的奇異制度(死刑) , 這絕對是種詭譎的矛盾 , 廢止死刑可以是漸進的 , 但絕不能忽視它的重要性 , 使用死刑制度 , 本身便是一種不得已的手段 , 而不是一種合理的手段 .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6-4-3 22:51
標題: 回覆: 廢除死刑?
[quote=xhiphoprapx]關於死刑的誤判.........
台灣是三級三審制,畢竟誤判的機會不多
而且死刑就算法官判決,也要經法務部長同意(沒記錯的話好像是這樣)
有人會說改以判終身刑的方式來代替死刑
但是在我們國家這個貪污橫行,有錢有權就是大的社會
難保某些被判終身刑的人不會不能假釋
(也許誇張了點)
廢除死刑也許是個趨勢
但是還是要依國家民情來看的[/quote]我贊成這個論點 三審制度 如果你三審還是被判死刑 而且還很冤 那你的運氣也真是太背了點....=.="

寧可錯殺100 不可放過一個  這只是一個比較激進的形容詞!! 很抱歉造成一些誤會.......


我講白話一點  人類是一種 不見棺材不掉淚 的生物....   

例如平常一些年輕人 騎車不戴安全帽  很酷的騎快車....  結果有一天他看到跟自己一樣的年輕人 當場輩車撞死 腦漿噴裂!!  我想該位先生恐怕以後不可能騎車不戴安全帽了.............

上述例子 不甚枚舉!!  法律固然是保護人民安全 但是如果不威嚇 還是會有"不自愛"的人去犯...  畢竟法律的標準只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當然必須要有懲罰措施才行....

死刑 是罪惡??  那這樣 政府也是必要之"惡" 那我們是不是應該廢掉政府? 這樣子啟不本末倒置?

有些人被殺掉 我認為有益於社會  當然 基於人道立場 不能這麼做 但是這確實是一個事實.... 有些人如果消失 對這個社會的多數人來說無疑是莫大的幫助......

為什麼以前人會常說 做壞事會有天遣? 做壞事會有報應?  這就是一種威嚇  法律與死刑只是讓這種威嚇條文化與實行化而已.........


而個人認為 做壞事 就必須付出代價!! 政府應該要 殺雞儆猴!! 有些人不值得給他人權 我認為像以前的遊街示眾這類  很適合..........

也可以讓大家體會 犯罪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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