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我想請問一下在討論區毀謗的定義 [列印本頁]

作者: 如月劍次    時間: 05-7-18 00:58
標題: 我想請問一下在討論區毀謗的定義
如在討論區中,貼文說一個玩家在遊戲中用外掛,BUG或一些惡意說話.

那被罵的人能否告開板貼文的人?

因為貼文的人是用遊戲中的名稱才毀謗的話.(沒可能會知真實性名的吧)

這樣還會有法律保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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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我能轉貼你們這的文章嗎?

因我覺得有幾編法律的文章很好,想給我常去的討論區貼文給其他人看

如可以,我又應該注意甚麼?

先THX解答^^
作者: star7533967    時間: 05-7-22 20:57
標題: 回覆: 我想請問一下在討論區毀謗的定義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10     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基本上,本罪所要處罰的重點是在某人對於另一人有法條所描述的情形,而原PO所謂的遊

戲名稱與真實姓名等等,這些都不是法條所要注重的,簡而言之,只要有誹謗的情事,受誹謗

者即有權向誹謗之人提起該罪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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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文,要跟作者說一下喔,若是找不到作者(潛水),要轉的時候,要把出處及作者的名

字附上較好。
作者: 如月劍次    時間: 05-7-26 10:26
標題: 回覆: 我想請問一下在討論區毀謗的定義
thx大大的解說^^

現在我大約明白了.我會繼續支持本板的^^

(資料真的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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