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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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司馬法》是我國古代流傳下來的一部著名兵書。據《史記·司馬穰苴列傳》記載:「齊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穰苴於其中,因號曰《司馬穰苴兵法》。」司馬穰苴,春秋末期齊國人。本姓田,名穰苴,曾領兵戰勝晉、燕,被齊景公封為掌管軍事的大司馬,後人尊稱為司馬穰苴。《司馬法》最早著錄於《漢書·藝文志》禮類,稱《軍禮司馬法》,計155篇。在長期流傳過程中,該書多有散佚,至唐代編《隋書·經籍志》時錄為3卷5篇,列入子部兵家類,稱為《司馬法》,即今本《司馬法》3卷5篇的原型。該書自問世以來,受到歷代統治者及兵家、學者的高度重視。

漢武帝曾「置尚武之官,以《司馬兵法》選任秩比博士。」司馬遷稱該書「閎廓深遠,雖三代征伐,未能竟其義,如其文也。」北宋元豐年間,《司馬法》被列為《武經七書》之一,作為考試武臣,選拔將領,鑽研軍事的必讀之書。由於《司馬法》年代久遠,亡佚嚴重,對於該書的真偽、成書年代、作者等問題,歷代學者均有各種不同的看法,特別是明清以來,辯偽成風,《司馬法》成了一部大有爭議之書。有的學者認為《司馬法》是一部偽書;有的學者認為史書中的《司馬兵法》、《司馬穰苴兵法》、《司馬法》、《軍禮司馬法》是幾種不同的書;有的學者認為今本《司馬法》可分為兩部分,前兩篇為古《司馬法》,後三篇為《司馬穰苴兵法》。目前,國內學者一般認為今本《司馬法》非偽書,歷史上的《司馬兵法》、《司馬穰苴兵法》、《軍禮司馬法》均包含於《司馬法》之中。作者為司馬穰苴及其追論者。儘管由於該書亡佚嚴重,155篇僅存5篇,內容不全,但它所揭示的軍事思想和存在價值是顯而易見的。


《仁本第一》


古者,以仁為本,以義治之之謂正,正不獲意則權。權出於戰,不出於中人。是故,殺人安人,殺之可也;攻其國,愛其民,攻之可也;以戰止戰,雖戰可也。故仁見親,義見說,智見恃,勇見方,信見信。內得愛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戰也。

戰道:不違時,不歷民病,所以愛吾民也;不加喪,不因凶,所以愛夫其民也;冬夏不興師,所以兼愛其民也。故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安,忘戰必危。天下既平,天下大愷。春嵬秋獼,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戰也。

古者,逐奔不過百步,縱綏不過三捨,是以明其理也;不窮不能而哀憐傷病,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爭義不爭利,是以明其義也;又能捨服,是以明其勇也;知終知始,是以明其智也。六德以時合教,以為民紀之道也,自古之政也。

先王之治,順天之道,設地之宜,官民之德,而正名治物。立國辨職,以爵分祿,諸侯悅懷,海外來服,獄弭而兵寢,聖德之治也。

其次,賢王制禮樂法度,乃作五刑,興甲兵以討不義。巡守省方,會諸侯,考不同。其有失命、亂常、背德、逆天之時,而危有功之君,遍告於諸侯,彰明有罪。乃告於皇天上帝日月星辰,禱於后土四海神祇山川塚社,乃造於先王。然後塚宰征師於諸侯曰:「某為國不道,征之。以某年月師於某國,會天子正刑。」塚宰與百官布令於軍曰:「入罪人之地,天暴神祇,無行田獵,無毀土功,無燔牆屋,無伐林木,無取六畜禾黍器械;見其老幼,奉歸無傷;雖遇壯者,不校勿敵;敵若傷之,醫藥歸之。」既誅有罪,王及諸侯修正其國,舉賢立明,正復厥職。

王霸之所以治諸侯者六:以土地形諸侯,以政令平諸侯,以禮信親諸侯,以材力悅諸侯,以謀人維諸侯,以兵革服諸侯。同患同利以合諸侯,比小事大以和諸侯。

會之以發禁者九:憑弱犯寡者眚之,賊賢害民則伐之,暴內凌外則壇之,野荒民散則削之,負固不服則侵之,賊殺其親則正之,放弒其君則殘之,犯令陵政則杜之,外內亂,禽獸行則滅之。

【註釋】

春嵬秋獼:春秋以前的軍事練習和演習,統常在農閒時以田獵的方式進行。其中春季田獵練兵為「嵬」,秋季季田獵演習為「獼」。

逐奔不過百步,縱綏不過三捨:追擊敗逃的敵人不超過一百步,跟蹤追擊主動退卻的敵人不超國90里。奔,逃走。綏,不戰而退。三捨,90里,古代行軍30里為一捨。

塚宰:周代官名,相當於宰相。

比小事大:親近小國,事奉大國。比,親近。

杜之:封鎖,孤立。


《天子之義第二》


天子之義,必純取法天地,而觀於先聖;士庶之義,必奉於父母。而正於君長。故雖有明君,士不先教,不可用也。

故之教民,必立貴賤之倫經,使不相陵;德義不相逾,材技不相掩,勇力不相犯,故力同而意和也。

古者,國容不入軍,軍容不入國,故德義不相逾。上貴不伐之士,不伐之士,上之器也。苟不伐則無求,無求則不爭。國中之聽,必得其情;軍旅之聽,必得其宜;故材技不相掩。從命為士上賞,犯命為士上戮,故勇力不相犯。既致教其民,然後謹選而使之,事極修則百官給矣,教極省則民興良矣,習慣成則民體俗矣,教化之至也。

古者,逐奔不遠,縱綏不及,不遠則難誘,不及則難陷。以禮為固,以仁為勝。既勝之後,其教可復,是以君子貴之也。

有虞氏戒於國中,欲民體其命也;夏後氏誓於軍中,欲民先成其慮也;殷誓於軍門之外,欲民先意以行事也;周將交刃而誓之,以致民志也。夏後氏正其德也,未用兵之刃,故其兵不雜;殷,義也,始用兵之刃矣;周,力也,盡用兵之刃矣。夏賞於朝,貴善也;殷戮於市,威不善也;周賞於朝,戮於市,勸君子懼小人也。三王彰其德,一也。

兵不雜則不利,長兵以衛,短兵以守。太長則難犯,太短則不及。太輕則銳,銳則易亂;太重則鈍,鈍則不濟。

戎車,夏後氏曰鉤車,先正也,殷曰寅車,先疾也;周曰元戎,先良也。旗,夏後氏玄,首人之勢也;殷白,天之義也;周黃,地之道也。章,夏後氏以日月,尚明也;殷以虎,尚威也;周以龍,尚文也。

師多務威則民詘,少威則民不勝。上使民不得其義,百姓不得其敘,技用不得其利,牛馬不得其任,有司陵之,此為多威。多威則民詘。上不尊德而任詐慝,不尊道而任勇力,不貴用命而貴犯命,不貴善行貴暴行,陵之有司,此謂少威,少威則民不勝。

軍旅以舒為主,舒則民力足。雖交兵致刃,徒不趨,車不馳,逐奔不逾列,是以不亂。軍旅之固,不失行列之政,不絕人馬之力,遲速不過誡命。

古者,國容不入軍,軍容不入國。軍容入國則民德廢,國容入軍則民德弱。故在國言文而語溫,在朝恭以遜,修己以待人,不召不至,不問不言,難進易退。在軍抗而立,在行遂而果,介者不拜,兵車不式,城上不趨,危事不齒。故禮與法,表裡也;文與武,左右也。

古者賢王,明民之德,盡民之善,故無廢德,無簡民。賞無所生,罰無所試。有虞氏不賞不罰,而民可用,至德也;夏賞而不罰,至教也;殷罰而不賞,至威也;周以賞罰,德衰也。賞不逾時,欲民速得為善之利也;罰不遷列,欲民速睹為不善之害也。大捷不賞,上下皆不伐善。上苟不伐善,則不驕矣;下苟不伐善,必亡等矣。上下不伐善若此,讓之至也。大敗不誅,上下皆以不善在己,必悔其過;下苟不善在己,必遠其罪。上下分惡如此,讓之至也。

古者戎軍三年不興,賭民之勞也。上下相報若此,和之至也。得意則愷歌,示喜也;偃伯靈台,答民之勞,示休也。

【註釋】

有虞氏戒於國中:虞舜在國都內舉行誓師儀式。有虞氏,傳說中的古代部落名,其首領為舜。戒,告誡,約誓。

有司陵之:主管者盛氣凌人欺壓下屬。有司,負責的官吏。

介者:身著鎧甲的人。

伐善:自我標榜,誇耀戰功。


《定爵第三》


凡戰,定爵位,著功罪,收游士,申教詔,訊厥眾,求厥技,方慮極物,變嫌推疑,養力索巧,因心之動。

凡戰,固眾相利,治亂進止,服正成恥,約法省罰。小罪乃殺,小罪勝,大罪因。

順天,阜財,懌眾,利地、右兵,是謂五慮。順天奉時,阜財因敵,懌眾勉苦,利地守隘險阻,右兵弓矢御,殳矛守,戈戟助。凡五兵五當,長以衛短,短以救長,迭戰則久,皆戰則強。見物與侔,是謂兩之。主固勉苦,視敵而舉。

將心,心也;眾心,心也。馬、牛、車、兵、佚飽,力也。教惟豫,戰惟節。將軍,身也;卒,支也;伍,指拇也。

凡戰,智也;鬥,勇也;陳,巧也。用其所欲,行其所能,廢其不欲不能,於敵反是。

凡戰,有天,有財,有善。時日不遷,龜勝微行,是謂有天;眾有有,因生美,是謂有財;人習陳利,極物以豫,是為有善。

人勉及任,是謂樂人。大軍以固,多力以煩,堪物簡治,見物應卒,是謂行豫。輕車輕徒,弓矢固御,是謂大軍。密靜多內力,是謂固陳。因是進退,是謂多力。上暇人教,是謂煩陳。然有以職,是謂堪物,因是辯物,是為簡治。

稱眾因地,因敵令陳,攻戰,守進,退止,前後序,車徒因,是謂戰參。不服、不信、不和、怠、疑、厭、懾、枝、柱、詘、頓、肆、崩、緩,是謂戰患。驕驕、懾懾、吟曠、虞懼、事悔,是謂毀折。大小、堅柔、參伍、眾寡、凡兩,是謂戰權。

凡戰,間遠觀邇,因時因財,貴信惡疑,作兵義,作事時,使人惠。見敵靜,見亂暇,見危難無忘其眾。居國惠以信,在軍廣以武,刃上果以敏。居國和,在軍法,刃上察。居國見好,在軍見方,刃上見信。

凡陳,行惟疏,戰惟密,兵惟雜。人教厚,靜乃治,威利章。相守義則人勉,慮多成則人物。時中服厥次治,物既章目乃明,慮既定心乃強。進退無疑,見敵無謀,聽誅。無誑其名,無變其旗。

凡事善則長,因古則行。誓作章,人乃強。滅厲祥。滅厲之道:一曰義,被之以信,臨之以強,成基一天下之形,人莫不說,是謂兼用其人。一曰權,成其溢,奪其好,我自其外,使自其內。一曰人,二曰正,三曰辭,四曰巧,五曰火,六曰水,七曰兵,是謂七政。榮、利、恥、死,是謂四守。容色積威,不過改意,凡此道也。

唯人有親,有仁無信,反敗厥身。人人、正正、辭辭、火火。

凡戰之道:既作其氣,因發其政。假之以色,道之以辭。因懼而戒,因欲而事,蹈敵制地,以職命之,是謂戰法。

凡人之形,由眾之求,試以名行,必善行之。若行不行,身以將之;若行而行,因使勿忘。三乃成章,人生之宜,謂之法。

凡治亂之道:一曰仁,二曰信,三曰直,四曰一,五曰義,六曰變,七曰專。

立法:一曰受,二曰法,三曰立,四曰疾,五曰御其服,六曰等其色,七曰百官宜無淫服。

凡軍,使法在己曰專,與下畏法曰法。軍無小聽,戰無小利,日成,行微曰道。

凡戰,正不行則事專,不服則法,不相信則一。若怠則動之,若疑則變之,若人不信上則行其不復,自古之政也。

【註釋】

厥:猶「其」。

右兵:注重兵器。右,古代右為尊。

堪物簡治:善於選拔任用各種人才去管理軍中的各類事物。

物既章:旗幟鮮明。物,這裡指旗幟。章,同「彰」。

厲祥:鬼怪妖魔。厲,惡鬼。祥,妖祥。


《嚴位第四》


凡戰之道,位欲嚴,政欲粟,力欲窕,氣欲閒,心欲一。

凡戰之道,等道義,立卒伍,定行列,正縱橫,察名實。立進俯,坐進跪,畏則密,危則坐。遠者視之則不畏,邇者勿視則不散。位下左右,下甲坐,誓徐行之。位逮徒甲,籌以輕重,振馬噪徒甲,畏亦密之。跪坐,坐伏,則膝行而寬誓之。起噪鼓而進,則以鐸止之。銜枚誓糗,坐,膝行而推之。執戮禁顧,噪以先之。若畏太甚,則勿戮殺,示以顏色,告之以所生,循省其職。

凡三軍,人戒分日,人禁不息,不可以分食,方其疑惑,可師可服。

凡戰,以力久,以氣勝,以固久,以危勝,本心固,新氣勝,以甲固,以兵勝。凡車以密固,徒以坐固,甲以重固,兵以輕勝。

人有勝心,唯敵之視;人有畏心,唯畏之視。兩心交定,兩利若一。兩為之職,惟權視之。

凡戰:以輕行輕則危,以重行重則無功,以輕行重則敗,以重行輕則戰,故戰相為輕重。

捨謹兵甲,行慎行列,戰謹禁止。

凡戰:敬則慊,率則服;上煩輕,上暇重;奏鼓輕,舒鼓重;服膚輕,服美重。

凡馬車堅,甲兵利,輕乃重。

上同無獲,上專多死,上生多疑,上死不勝。

凡人:死愛,死怒,死威,死義,死利。凡戰之道,教約人輕死,道約人死正。

凡戰:若勝,若否,若天,若人。

凡戰:三軍之戒,無過三日;一卒之警,無過分日;一人之禁,無過瞬息。

凡大善用本,其次用末。執略守微,本未唯權,戰也。

凡戰:三軍一人,勝。

凡鼓:鼓旌旗,鼓車,鼓馬,鼓徒,鼓兵,鼓首,鼓足,七鼓兼齊。

凡戰:既固勿重,重進勿盡,凡進危。

凡戰:非陳之難,使人可陳難;非使可陳難,使人可用難;非知之難,行之難。

人方有性,性州異,教成俗,俗州異,道化俗。

凡眾寡,既勝若否,兵不告利,甲不告堅,車不告固,馬不告良,眾不自多,未獲道。

凡戰:勝則與眾分善。若將復戰,則重賞罰。若使不勝,取過在己。復戰,則誓以居前,無復先術。勝否勿反,是謂正則。

凡民以仁救,以義戰,以智決,以勇鬥,以信專,以利勸,以功勝。故心中仁,行中義,堪物智也,堪大勇也,堪久信也。讓以和,人以洽,自予以不循,爭賢以為人,說其心,效其力。

凡戰:擊其微靜,避其強靜;擊其倦勞,避其賢窕;擊其大懼,避其小懼。自古之政也。

【註釋】

位欲嚴:職責要求做到嚴格明卻。位,士卒在行列中的位置,這裡引申為職責。

下甲:屯兵。

死愛:為報答恩愛而戰死。以下「死怒」、「死威」等語法結構與此相同。

使人可陳難:使士卒熟悉陣法有困難。

 
《用眾第五》


凡戰之道,用寡固,用眾治。寡利煩,眾利正。用眾進止,用寡進退。眾以合寡,則遠裹而厥之。若分而迭擊,寡以待眾,若眾疑之,則自用之。擅利,則釋旗迎而反之;敵若眾,則相眾而受裹;敵若寡若畏,則避之開之。

凡戰:背風背高,右高左險,歷沛歷圮,兼捨環龜。

凡戰:設而觀其作,視敵而舉,待則循而勿鼓,待眾之作攻則屯而伺之。

凡戰:眾寡以觀其變,寬而觀其慮,進退以觀其固,危而觀其懼,靜而觀其怠,動而觀其疑,襲而觀其治。擊其疑,加其卒,致其屈,襲其規,因其不避,阻其圖,奪其慮,乘其懼。

凡從奔勿息,敵人或止於路,則慮之。

凡進敵都,必有進路。退,必有反慮。

凡戰:先則弊,後則懾,息則怠,不息亦弊,息久亦反其懾。

書親絕,是謂絕顧之慮;選良次兵,是謂益人之強;棄任節食,是謂開人之意。自古之政也。

【註釋】

寡利煩:兵力寡少利於戰術變化而出奇制勝。煩,多,這裡指戰術變化頻繁,出奇制勝。

擅利:敵方已佔據主動。

兼捨環龜:晝夜兼程進佔。環龜,指四周有險可守。

選良次兵:選拔人才,配備兵器。次,排比,引申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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