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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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DUST1987

其實,我是覺得,目前的社會,把「體罰」看的太廣泛了~

體罰,說穿了,也不過就是一個「賞善罰惡」的手段,差別只在於「適當」與「過度」罷了!

適當的體罰,可以達到懲罰、加深印象等作用,過度則成為個人的惡習。

我個人是贊成體罰的,因為我知道,除了小孩,就算是成年人,小過也罷,但是最購成大問題的人,僅以口頭溝通,也難有成效,這時候,如果沒有給予一個會讓他「有所反應」的刺激,是不會讓他有所警惕的!

問題是,現在有部分的家長,總會因為一點小處罰而有所過度的反應,這些過度的反應,又給社會一個過當的表現,但是這些問題,真的有嚴重到犧牲需要犧牲一個身為教師應有的威嚴與權力嗎?

現在很多人都說新世代的青年是草莓族,因為他們沒耐力、沒毅力、不禁打、不禁罵,沒有勞動能力,甚至還任性妄為,想來就來想去就去,這些問題是怎麼造成的,說穿了,除了家庭的放縱外,就是學校的管教不足,使他在受教育的年代,沒有學習到「共同生活」應有的態度與責任心。

那麼現在的政策,不能體罰、不能責備,甚至老師不能對學生臨時性的例行檢查,那麼,我們要怎麼教育我們的下一代?

這問題不需要作比喻,大家自己捫心想看看,今天我們父母、師長、長官,如果沒有權力對我們的行為作出質疑與處置,那我們的自己會怎麼去生活?

套一句常聽到的話:「叫你做點事情而已是會死喔?」

通常我們心底偶爾會偷偷回一句:「就是不會死才可以拖拖拉拉的吧!」

當然,在體罰的立場上,是不能任意的去做這樣的動作,這點我同意,正所謂:「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如果身為一名老師,沒有正確的去執行自己應有的責任,這是應被鄙視、齒冷的。

所以,在目前的「體罰」議題上,我認為比起這個更重要的是,師資的條件與家庭的輔導,來的重要許多!

就像一名有酗酒習慣的父母,就算他不打小孩,家庭也不會美滿,小孩依舊會行為偏差,我們應該關心的,是對這些小孩的家庭予以輔導,對於會濫用職權的師長,應該透過教育單位介入,約束及懲處,甚至是對其資格提出質疑並予以處置,而不是強制性的介入應有的權力,而影響所有的人。

[ 本文最後由 膽小鯊魚 於 07-6-29 03:44 AM 編輯 ]
 

不寫情詞不寫詩,一番小品望君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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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司馬仲謀 於 07-6-30 10:33 PM 發表
即使學童受罰後乖了聽話了,亦只是出於受到暴力對待而產生的恐懼,不敢反抗罷了。
那麼一旦「解除」了這威脅、束縛,那些兒童還會否不做錯事,實在很難保證。
因此是否真的能達到體罰的目的─學業與道德的教化,我個人認為有值 ...


體罰,只是給學童或小孩一個規定的獎懲依據,我個人認為,一個有道理、有規則的懲罰,是不會造成所謂的「反抗」的!

相對的,從獎懲中,讓他了解予以獎懲的原因,潛移默化,讓他了解何者該為,何者正確有哩,才是獎懲的最大目的!

我所認同的,就是這樣一個有目的的體罰,並非所謂無緣由或者是隨個人心情施加在他人身上的「暴力」!

而我所要說的,就如同qq520tom1314大所表示的,說體罰太嚴重了,事實上,我們所看到、所注意、所反對的「體罰」,根本是被過度使用的「暴力」,所以目前這些所謂被禁止的體罰,根本已經過度影響了所謂「規則」的效力!

所以,我個人認為的是,我支持規則下的「體罰」,但是反對私人因素的「暴力」!

就如同我之前舉的例子,小孩被叫去做事情托托拉拉的,為什麼,就是因為缺少了約束的力量!

再者,我個人認為,很多人把體罰的效果看的太多層面,卻又太單純了!

很多人說體罰會影響孩子的心靈!

沒錯,我承認,但是那是因為長輩在懲罰的時候,沒有一個依據準則,忘了「糖與鞭子」的規則,讓自己的教育成了一種暴力,事實上,這類的暴力在目前的社會上,已經減少很多很多了,現在的父母總是過度溺愛,放任的教育,讓小孩不知道什麼該注意什麼不用注意,只有當小孩長大個性變的無法管教的時候才會後悔當初的溺愛是對還是錯!

然而,目前一再推行的反體罰等方針,正式擴大這樣行徑的規定!

就如同司馬大說的,當我們加諸在孩子身上的束縛,很難保證他們是否還會做錯事,但是,如果一開始就不去束縛他,他會一開始就犯錯,而且缺乏約束的力量,只會讓他們的錯加深、擴大!

台語有一句厘語,叫做「小時偷摘瓠(瓜),長大偷牽牛」,意思是小時候會偷摘菜瓜之類的小東西,如果沒有好好管教,長大了就會偷牽牛之類的大東西了。

也許有人會說,用講的就好了!

我敢問一句,不要說現在的小孩子,就拿我們自己小時候,別人跟我們講不能那樣做,我們就真的不會那樣作嗎?

習慣,是需要培養的,而且培養的越久,他就越牢靠!

透過體罰的約束,除了讓他們透過身體了解每一件他們曾做錯的事以外,也是希望他們透過這樣的一個約束,養成會去隨時注意這樣的事,然後成為無意識下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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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矮  道理很精闢阿,說中了我的心聲  發表於 07-7-26 20:30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小心肝乖乖  動口有效又何必動手呢?  發表於 07-7-26 11:23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香腸攤老闆    發表於 07-7-26 01:09 聲望 + 2 枚  回覆一般留言
zgmfx30a    發表於 07-7-5 06:54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qq520tom1314  說的不錯~~正是在下想表達的@@  發表於 07-7-3 18:45 聲望 + 3 枚  回覆一般留言

原文由小心肝乖乖 於 07-7-26 02:32 PM 發表

大大留意到這句話嗎?(如果孩子成熟懂事…何需人動手呢?)把事做好、功課優秀、會做人做事的道理,這樣的孩子你會体罰嗎?体罰是為了糾正孩子不良行為的最不得已的方式大大留意到:適當的需要,而不是隨便打玩的,請看清楚大 ...


當然,如果不需要動手,當然可以不用動手阿。

在任何體罰之前,一定都會具備一個「寬容」的界線,而體罰往往是超過這種界線而被執行的。

就拿考試分數來舉例,一般來說,師長總會以「六十分」當作及格的標準,六十分以上不做懲罰,未滿六十分則是按到規定處罰,我個人曾經有20分打一下,以及1分打一下過,雖然20分的那個一下就讓我的手指頭瘀青,我同學也曾經考各位數,那五十幾下的板子還分期付款!

這個,就是所謂的寬容界線,因為一般來說,會考不及格,通常就是我們沒有在用功,平常打混導致,當然,在學習的道路,師長總希望你全部吸收,所以真正的及格在師長眼中其實是100分,而100分到60分這中間就是寬容界線,也就是容許你失誤的範圍。

而通常我們做事情,或者小孩子做事情,失誤難免,大家想想,真的是第一次犯錯就會體罰嗎?

不,至少我是這樣!

第一次師長往往會原諒妳,相信你是因為沒經驗或並非故意導致,所以會原諒妳,但是第二次、第三次,就代表你有習慣性的疏忽,這時候就會採取較激烈的方式讓你去了解這樣是不對的。

這也就是我所說的「糖與鞭子」的用意!

你可以不用體罰就讓他了解,代表他有注意這樣的事情,這樣的經驗它有吸收到,這時候就用「糖」來獎勵她;相對的,我們提醒過他,教導過他,他的錯一然依犯再犯,這就代表他並沒有把這樣的事情放在心上,也不會去注意這樣的錯誤,這時候就只好用「鞭子」來制約她,讓他知道「即使他不認為這是錯的,也能明白這樣的事情是不可以做的」!

就如同我所說的「有目的的體罰,並非所謂無緣由或者是隨個人心情施加在他人身上的「暴力」!」,這是我所堅持的體罰方向!

當然,我不能否定,體罰可以算是下策了,然而更不能否定的是,體罰也是最直接而且有效率的方式!

就像警察執法,如果犯人願意乖乖跟他走,就不需要用暴力壓制他。

同意體罰,並非同意以「體罰教育小孩」,只因為體罰是一種身為師長的權力與手段,再怎麼樣也不可以將這樣子的權力剝奪,這就向剝奪了警察的配槍,若小孩頑劣不堪,因此渾不將師長看在眼裡,那麼師長要怎麼向孩子表達糾正他的錯誤行為?

就我之前所說,就像一名有酗酒習慣的父母,就算他不打小孩,家庭也不會美滿,小孩依舊會行為偏差,我們應該關心的,是對這些小孩的家庭予以輔導,對於會濫用職權的師長,應該透過教育單位介入,約束及懲處,甚至是對其資格提出質疑並予以處置,而不是強制性的介入應有的權力,而影響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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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矮  我很贊同  發表於 07-7-28 16:57 聲望 + 1 枚  回覆一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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