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谁不吭不声地永禁【心灵之声】的号? [列印本頁]

作者: 台海风云2    時間: 09-8-12 17:39
標題: 谁不吭不声地永禁【心灵之声】的号?
呵呵,不吭不声地永禁账号是此处讨论区的特色吗???

版规第二條:

(3)抗辯之權利。

是摆设吗?

直接永禁,OK?有公开张贴永禁的理由吗?有公布采证吗?

呵呵?

真是可笑,就不知道是哪一方让人笑了。。。

或者干脆连这个【台海风云2】也直接永禁,,,

呵呵,你们在做,大家在看。。。



[ 本文章最後由 黑崎 玄 於 09-8-12 20:23 編輯 ]
作者: 水羽    時間: 09-8-12 18:14
標題: 回覆 1# 台海风云2 的文章
哪有永禁?
有效期限至2009/08/17

[ 本文章最後由 TSUBASA672302 於 09-8-12 19:06 編輯 ]
作者: 台海风云2    時間: 09-8-12 18:36
呵呵,给一个链接,再给一个事由,还有所采用的证据。。。

而且,【心灵之声】一进去就被屏蔽了,如何能看到你能看到的东东呢?

呵呵,一声不吭地【永禁】??哦,不对,不对,应该成一声不吭地【禁止发言】。。。

而且,未经网友同意,私自公开网友的IP和地址,很好玩吗?不知道*号是用来干什么的吗?

呵呵,而且还公开email地址,这个网站真的有点邪门。。。。

[ 本文章最後由 台海风云2 於 09-8-12 18:38 編輯 ]
作者: 行醫救人    時間: 09-8-12 18:51
反正本來就是個鬧版者
作者: 黑崎 玄    時間: 09-8-12 19:01
去你mail收
所有系統決策都用mail聯絡,除非你mail是假的

[ 本文章最後由 黑崎 玄 於 09-8-12 19:05 編輯 ]
作者: 台海风云2    時間: 09-8-12 19:03
原文由 行醫救人 於 09-8-12 18:51 發表
反正本來就是個鬧版者


呵呵,【反正本來就是個鬧版者】。。。

这就是版主给的【答复】。。。

秘密警察当起来是不是很爽,版主【大人】。。。

还有其他版主给的答复吗?

另外,,,未经本人允许,私自公布他人IP及地址,email地址,,,

是不是该打一下【马赛克】。。。

还是这就是这个版的【习惯】?


作者: 水羽    時間: 09-8-12 19:08
標題: 回覆 6# 台海风云2 的文章
給你看個證明而已,不是習慣!! 別亂說話!!  
目前已經刪除,你以後還是看清楚再來說!!
作者: 台海风云2    時間: 09-8-12 19:09
原文由 黑崎 玄 於 09-8-12 19:01 發表
去你mail收
所有系統決策都用mail聯絡,除非你mail是假的


是email吗?

对不起,没有收到,而且本人提供的email地址如假包换,,,

不然也不会很介意有人私自公开。。。

不过上面副版主编辑修改了,很值得肯定。。。

下次别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至于超级版主的mail,

那么不如发到我【台海风云2】的【悄悄话】里吧。。。

我等着收。。。


对于前面副版主所谓【看清楚】再说,

OK,你是否【看清楚】我所说的吗?

就算是一声不吭地【禁止发言】。。。而不是【永禁】。。。

给出申辩的机会了吗?是否给出【禁止发言】的理由和证据???

还是,版规本来就是个摆设???

本版习惯一声不吭地【永禁】,哦不对,是【禁止发言】???



[ 本文章最後由 台海风云2 於 09-8-12 19:12 編輯 ]
作者: 黑崎 玄    時間: 09-8-12 19:12
原文由 台海风云2 於 09-8-12 07:09 PM 發表


是email吗?

对不起,没有收到,而且本人提供的email地址如假包换,,,

不然也不会很介意有人私自公开。。。

不过上面副版主编辑修改了,很值得肯定。。。

下次别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至于超级版主的mail,

那么不如发到 ...

那你等吧
作者: 台海风云2    時間: 09-8-12 19:13
原文由 黑崎 玄 於 09-8-12 19:12 發表

那你等吧


【那你等吧】这四个字说得很爽吧。。。

哈哈,真是【官腔十足】。。。

你们在做,大家在看。。。


作者: 黑崎 玄    時間: 09-8-12 19:18
原文由 台海风云2 於 09-8-12 07:13 PM 發表


【那你等吧】这四个字说得很爽吧。。。

哈哈,真是【官腔十足】。。。

你们在做,大家在看。。。


我在忙被call來的
簡略就好,你們在討論我們也都在看
作者: 行醫救人    時間: 09-8-12 19:18
原文由 台海风云2 於 09-8-12 19:03 發表


呵呵,【反正本來就是個鬧版者】。。。

这就是版主给的【答复】。。。

秘密警察当起来是不是很爽,版主【大人】。。。

还有其他版主给的答复吗?

另外,,,未经本人允许,私自公布他人IP及地址,email地址,,,

是不是该打一下【 ...


鬧版者本來就該桶
是不是我桶都無所謂
作者: 台海风云2    時間: 09-8-12 19:19
原文由 行醫救人 於 09-8-12 19:18 發表


鬧版者本來就該桶
是不是我桶都無所謂



谁来定义呢???

呵呵,,,

那闹版的证据呢?

判决的理由呢??

还是习惯【未审先判】???


作者: 行醫救人    時間: 09-8-12 19:25
原文由 台海风云2 於 09-8-12 19:19 發表



谁来定义呢???

呵呵,,,

那闹版的证据呢?

判决的理由呢??

还是习惯【未审先判】???


當初很會引戰 怎麼現在弱掉了呢?

被桶也是會怕的?
作者: 台海风云2    時間: 09-8-12 19:32
原文由 行醫救人 於 09-8-12 19:25 發表


當初很會引戰 怎麼現在弱掉了呢?

被桶也是會怕的?


哈哈,还看不出来吗????

显得你,,,很无知。。。。

这个版规,,真是废掉了。。。。
作者: 小黑旺旺    時間: 09-8-12 19:36
原文由 台海风云2 於 09-8-12 19:19 發表



谁来定义呢???

呵呵,,,

那闹版的证据呢?

判决的理由呢??

还是习惯【未审先判】???



有點再用坳的
要記錄的話可以直接請AQ大去調看看
因為伺服器都會有紀錄以前的資料的
就算修改或是刪除都一樣有紀錄
作者: 台海风云2    時間: 09-8-12 19:39
原文由 小黑旺旺 於 09-8-12 19:36 發表


有點再用坳的
要記錄的話可以直接請AQ大去調看看
因為伺服器都會有紀錄以前的資料的
就算修改或是刪除都一樣有紀錄


看清楚了吗???

版规第二條:

(3)抗辯之權利。


是摆设吗?

直接禁止发言,OK?有公开张贴禁言的理由吗?有公布采证吗?

呵呵?

真是可笑,就不知道是哪一方让人笑了。。。

或者干脆连这个【台海风云2】也直接禁言,,,

呵呵,你们在做,大家在看。。。


又谁来定义【闹版】呢???

呵呵,,,

那闹版的证据呢?

判决的理由呢??

还是习惯【未审先判】 ???
作者: 行醫救人    時間: 09-8-12 19:39
原文由 台海风云2 於 09-8-12 19:32 發表


哈哈,还看不出来吗????

显得你,,,很无知。。。。

这个版规,,真是废掉了。。。。


反正妳本來就是無視板規的人

無視板規桶你也是剛剛好
作者: 水羽    時間: 09-8-12 19:43
標題: 回覆 17# 台海风云2 的文章
你如果沒有鬧版之類的行為也不會發生這種事情!!
自己怎不去檢討一下 ??  再那邊一直說未審先判........   明顯的就是在鬧=.="
作者: 台海风云2    時間: 09-8-12 19:43
原文由 行醫救人 於 09-8-12 19:39 發表


反正妳本來就是無視板規的人

無視板規桶你也是剛剛好


好一句【無視板規桶你也是剛剛好】。。。



你是版主吗???

無視板規】的你还适合当版主吗??

呵呵,还是这个版就需要【恰当时候】【無視板規】的人当版主???

:lol: :lol: :lol:

引用來自 :
原文由 TSUBASA672302 於 09-8-12 19:43 發表
你如果沒有鬧版之類的行為也不會發生這種事情!!
自己怎不去檢討一下 ??  再那邊一直說未審先判........   明顯的就是在鬧=.=

【无视版规】【未審先判】,,不是事实吗???

难道在这是不能讲【事实】???

还是你和【行医救人】“版主”一样

认为【無視板規桶你也是剛剛好】。。。



無視板規】的人还适合当版主吗??

呵呵,还是这个版就需要【恰当时候】【無視板規】的人当版主???

[ 本文章最後由 台海风云2 於 09-8-12 19:46 編輯 ]
作者: 冰 戀    時間: 09-8-12 20:00
此主題內容不足以申訴板主,因無明確申訴任何板主
僅為詢問為何被禁言與禁言通知是否以悄悄話送出

其它相關問題請等待禁言板主告知禁言原因

另板禁言通知,並不明確規定一定要公布在板上
基本上僅以悄悄話通知

請會員們勿進行無關主題之回覆行為
如情況繼續將關閉主題
作者: 黑崎 玄    時間: 09-8-12 20:18
請問你是否有看見將近一個禮拜前的警告訊息?
我記得那時同篇主題在多篇回文以漢奸等等謾罵字眼攻擊會員
在內文中有警告再犯禁言


 1.文章中,純粹針對網內會員的邏輯能力、人格做批評者,依離題之規定,刪除之。情節重大者,視同破壞版內秩序,扣除三聲望。

第四款所稱人身攻擊,泛指純粹惡意攻擊、跂視性語言而言。其判斷以人身攻擊之判斷與處理原則所定之所由判定之。




心灵之声:
你指的笨蛋是他吗?


原文由 遊戲man發表

他回覆aleksejpskov的文之時,

aleksejpskov文之意是指說不要再對氣頭上的人在行挑釁之動作,根本沒提及到我,

而 心灵之声並扭曲其文意,在拿我對中國憤青一文影射我為笨蛋,即使他使用問號,

但其實很明顯就是針對我,也很明顯就說我是"笨蛋"囉,

這針對我人身攻擊的意圖非常之明顯。


今日受到遊戲man申訴,以累犯者禁言三天作為處理
再一次就是永禁
作者: 台海风云2    時間: 09-8-12 20:44
原文由 黑崎 玄 於 09-8-12 20:18 發表
請問你是否有看見將近一個禮拜前的警告訊息?
我記得那時同篇主題在多篇回文以漢奸等等謾罵字眼攻擊會員
在內文中有警告再犯禁言










原文由 遊戲man發表



今日受到遊戲man申訴,以累犯者禁言三天作為處理
再 ...


遊戲man所言就,,,无犯版规之嫌疑??。。。。


引用來自 :
心灵之声:
你指的笨蛋是他吗?



我所用问号看不明白,那去看看遊戲man所言吧,,,何谓【拿我對中國憤青一文影射我為笨蛋】,我还被这人称之为【影射】,他所言呢?
【好, 你現在可以拿槍阿, 去幹掉你家人, 幹掉你朋友, 幹掉萬惡共產黨, 幹掉所有跟你一樣理念的人, 這使命就交給妳了, 加油啊!!!

記得每一槍都要打中太陽穴, 之後在把你家人, 朋友, 還有胡锦涛,等等的頭一個一個割下來,

以宣誓你要希望台灣獨立的決心, 加油, 我會看著CCTV報導這件事情, 我替台灣人感謝你的犧牲奉獻, 感恩~

想扛槍阿? 以後有的你扛, 你這憤青想打仗? 來阿!!! 怕你啊? 網路嘴砲誰不會? 誰不敢? 媽的敲敲鍵盤而已,

他媽的真的打起仗就不要尿了褲子, 拉了屎, 這麼想扛槍殺人啊? 就先從你父母兄弟姐妹下手阿, 我等著看!!! 操你媽的~

你這悲哀的中國憤青豬

我看啊,不是【隐射】吧。。。

我指其所言为【扭曲其文意,在拿我對中國憤青一文影射我為笨蛋,即使他使用問號,

但其實很明顯就是針對我,也很明顯就說我是笨蛋囉,

這針對我人身攻擊的意圖非常之明顯。】则被禁言,,而所言出处之遊戲man,则是申訴人???


呵呵,况且,,到底是谁让【心灵之声】禁言,,报出名来。。。

更何况,,,

版规第二條:

(3)抗辯之權利。


是摆设吗?

更何况,禁言通知僅以悄悄話通知,,,在哪里?不声不吭地禁吗?

有警告【第二次累犯则禁言吗】?

拿出证据!!!!


作者: 黑崎 玄    時間: 09-8-12 23:45
原文由 台海风云2 於 09-8-12 08:44 PM 發表


遊戲man所言就,,,无犯版规之嫌疑??。。。。


引用來自 :心灵之声:
你指的笨蛋是他吗?



我所用问号看不明白,那去看看遊戲man所言吧,,,何谓【拿我對中國憤青一文影射我為笨蛋】,我还被这人称之为【影射】,他所言呢?
【好, 你現 ...

你的文章有夠亂的,我都不知道從何看起


          這是由論壇系統自動發送的通知悄悄話。

以下您所發表的回覆被 黑崎 玄 執行 刪除回覆 操作。

    [quote]原文由 fangshanxin 於 09-8-7 10:21 發表
    你这个人真在这里讨骂

汉奸啦,不奇怪啦。。。。。

不知道【投胎】了没有???



發表時間: 09-8-7 10:24
所在論壇: 兩岸探究交流區

操作理由: 數日來已連續攻擊本論壇會員
在此警告再三次永禁

如果您對本管理操作有異議,請與我取得聯繫。



還有很多我還給您顏面理由只寫連續發文呢,我現在才算您第二次犯,不錯了吧
永禁前的警告就是這次三天,下次就是五天,在下次就是永禁。共三次


遊戲MAN底下主題列不是就有了嗎?因為種種的原因以及言論被禁言了好幾天
誰知一回來沒多久就有人對他人身攻擊。


我啊,我都跟你這麼耐心解釋了不夠明顯嗎?
以閣下的言論似乎要恐嚇我如何如何?光這點以通用版規來說就可以把隔下永禁了


這有什麼好抗辯的,文是你發的ID是你的,難不成你帳號被盜嗎?
還是現在要大笑啊哈哈其實我是開玩笑的啦這樣?這條根本不適用於閣下犯下的罪責
這時候才翻出版規,平常有看就不會被禁言了吧。

以上已經做出充分的解釋了,為防不必要的人出現模糊焦點,本文鎖文。

[ 本文章最後由 黑崎 玄 於 09-8-12 23: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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