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好大力氣才將整樓看完,對於文言文與白話文之爭,我認為「比例」應該不是重點,這只會侷限了文學的發展與無限可能,或許這麼說,如果說白話文佔優勢,那也許剛好因此產生了一個白話文學家,但這是否意味著,也許我們喪失了另一個文言文的研究專家?那如果比例各佔一半呢?有可能皆勝嗎?亦或是落得兩頭空?「學習思考與邏輯能力?」我這麼質疑老師:「我不認為數學家會比哲學家聰明,然而聰明的哲學家在社會學上也是毫無用武之地,因為社會學是需要解決問題的能力,而不是思考、論證問題的過程。」我可能說得武斷些,但我仍然需要傳達一個概念:「數學就算可以幫助思考與邏輯,然而我們還是可以透過其他的學習來達成!」如果我透過我有興趣的領域來學習邏輯能力,不但效果好,而且還能學以致用(我學政治學,看政治哲學導論,我提升思考能力,而且還順便學了政治,而不是由數學來提供這種訓練,更何況我數學並不好),我的刑法老師也說過,法律邏輯很重要,但他數學是差到了極點。
一個人若是有機會接觸音樂,他或許因此投入音樂的領域,當然,這個接觸,可以是短暫的,也可以是歷經長久的衝擊,才讓他置身於其中。如果說那位非洲小孩沒有撿到數學課本,那他就不會成為數學大師(我忘了是誰),那我們有什麼資格,去要求別人「應該學什麼」、「又應該學多少比例」?這教育目的的問題:「我們要培養怎樣的學生?」
很同意likewinter1987(雖然不是本人)說的:「不應該只把自己侷限在高中或是學制內。」但這也僅限於對這個結論的認同,在整體思維上,還是有所差異。
容我更廣泛地說,這樣的教育思維(比例、應該學什麼),實實在在浪費了人才的創造,如果說教育規定我們義務教育應該學國、英、數、理化、史地、健生這些科目,進而成績優秀者才有機會再更進一步升學,這不僅忽視了人類智力成長期的不同,更是限制了這個社會不同領域的成長(台灣的畫家?在台灣只能開畫廊!!除非你與眾不同,你才能在這個社會擴展這個領域,甚至改變它在這個社會的比重與價值),用個淺顯易懂的例子,台灣就是因為沒有專業的漫畫教育學校,所以很難產生像日本那麼大市場與足以代表日本文化之一的動漫圈。在台灣,國中生對哲學有興趣,但他功課不好,自然也就無法到大學深究,或許有人會說:「對哲學有興趣就是喜歡思考,那沒有理由他功課會不好。」這種思維很奇怪,就好像一個漫畫家就一定要很有美術天份,不管國畫、油畫、水彩,樣樣都很行。也有人會講說:「既然這麼想讀哲學,那就好好用功唸書!」難道就沒有更好的方式,讓他可以順利地接觸他所想要學的東西?
現在的問題就在於,我們是否可以提供更完善的教育領域?當然,這不是說要求所有人樣樣都學,而是我們應該提供「選擇」的環境;同時也不應該侷限於學制,要求在某些階段就一定要學會某些等級的東西,如果說一定要學會排組機(排列、組合、機率),為何我不能把它放爛到大學再學?如果說現在文言文比例只有一半,哪一天我看到很深的古文,我想瞭解它,有什麼理由我不能再學更高階的文言文?學習不應該侷限,而是要提供更廣泛的空間!!(2006/3/1)
我個人的想法有三個,不過這是有優先順序排列的。我們嘗試建構一個全新的體制來實現這個教育目的,這同時也是從新政主義對教育問題所延伸出來的解決之道。而且這些建構也意外地解決了許多目前教育的問題(例如,文憑主義帶來的升學主義)。
首先是「個人在社會當中的生存」,其次是「個人的生活目的追尋的思考培養」。這兩個目的達到了,才能附加第三個:「個人對於社會整體福利的增進」。
如果說人類無法離群獨居,而必須在社會上生存,那麼他就必須了解、並適應社會的規範,而且在社會當中找到一項分工合作下的技能,而這項技能必須是具備競爭性的,因為不可能在社會當中只有一項技能是讓一個人獨佔的,他必須在這項特殊技能下和其他「同業」競爭。
其次,如果一個人只是為了在社會當中存在而活,那麼他的功能和機械就沒有什麼差別了,不是嗎?人類和動物、機械不同的最大地方,就是人類有超越自我,追求完善的念頭,因此如果不加以開發個人這方面的思考,那麼人類的教育就不能說是完整的教育,而只是一種訓練,適應社會的訓練好比訓練貓狗大小便來適應整個居家環境的整齊;訓練謀生技能彷彿只是一種覓食的制約訓練而已。
個人追求自己生活目標的實踐往往就會「意外地」帶動整個社會的進步和革新,楊振遠只是因為實驗,在自家車庫發明了搜尋系統,比爾蓋茲也是因為好玩而發明了微軟作業系統,連ebay的創辦人都只是為了幫女友蒐集泰迪熊而發明了拍賣網站。在遠一點的愛迪生、瓦特...很多人都只是好奇才發明了一堆東西。
但是這些追求個人目的往往意想不到的開發了社會的進步。當然社會也不能只是期望個人的「意外」開發了社會的進步,因為後續的研發工作還是必須由社會投入資源來進一步發展。
有了這三項教育目標,我們回過頭來檢視我們的教育環境,哪些部分會和這三個目標發生矛盾呢?
首先我覺得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我們的教育抹煞了個人的存在,所以我們追求一致的標準,思考教育體系的設計與教育內容(我不認為用教材能全盤來形容)的時候,我們想的就是如何能呈現全體的一致性。
在教育行政單位來講,這種思考是很方便管理的,因為檢驗的標準很簡單;對於好面子的父母來講,這也很容易拿來做比較,可以知道自己小孩在群體當中的地位。但是對於受教育者(學生)來講,這就十分辛苦,尤其是要符合整體的一致性,每個學生必須去壓抑自己擅長的科目,並且努力去提升自己不太擅長的科目,這裡沒有考量學習者的學習動機與興趣,考慮的是行政方便與國家需要,尤其「國家需要」是很好笑的一件事,因為這是十分籠統的,甚至是有點牽強的,或許本來大家認為國文、數學兩科是小學一年級基本會的東西就好,一定會有人馬上加入:「怎麼可以不了解社會、歷史呢?」另一派的人馬上又會強調:「怎麼能不加入自然科學呢?」接著外文學習很重要、母語學習也很重要、美術、音樂的基本訓練也要有啊!...一個個東西一直堆上來,原來要討論六歲的小孩要學習什麼東西的議題不見了,只剩下要加什麼標準,國家的基礎教育才不至於落後。(以下省略).......(2005/3/29)
因為不管是學術研究或是職業訓練,學習應該都可以適用於兩者,而學習的實質內涵,在於一個人人格的自我發展,因此,必須由教育來提供完整的資訊來幫助每個學習者,能夠自由地發展其人格,教育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學習的權利,而其權利內涵,就是基於學習者的求知權利,以及獨特價值與自我決定,而這樣的教育概念,我認為是無法在學術與職業中作切割,換句話說,一般在建構教育的實質意義時,雖然總是強調學術這一領域,但是,也不表示,在職業訓練的領域中是沒有一種實質教育的概念存在。———————————————————————————
因此,所謂的「教育與職業是兩回事」,只能說兩者彼此獨立,卻又互相關聯,且,更精準的說法,應該是學術與職業,而教育則是兩者之間的上位概念,所以如何的去權衡學術與制職業之間,彼此獨立,而又互相關聯的性質,我想這對於體制的建構是重要的。
文中,強調了彼此獨立的特性,因此主張將兩者分離,但是兩者之間獨立的特性,並沒有解釋的很清楚,而就立即地進入細則的操作,如此容易因為概念之間模糊,而造成日後體制運作中的矛盾產生,再來,在兩者之間的關聯性則又有些忽視,因為在彼此間的關聯性中,是否也能做如此切割?或是保持這樣的關聯性?並沒有明確的解釋。
而這樣的忽視,我覺得是因為將教育之實質意義給特意地作了限縮解釋有關,偏向了學術,而有點忽略了職業訓練也必須重視教育之目的,即學習;兩者之間的獨特性,一是學術自由,一是職業自由。
且若將兩者分離,一個會遭遇到的問題,一個本質為學術自由,一個本質為職業自由,這是獨特性;同時包含於教育之中,重視人之學習的知的權利,這是關連性,然而現今在學習自由的解釋上,通說,皆是將其視為包含於學術自由,所以學術自由的解釋,具有三種內涵,一是研究自由,一教學自由,一是學習自由,因此在現今通說的解釋上,若將學術與職業分割,那麼所謂的學習自由,便無法適用於職業自由,然而,即便是職業訓練學校,之中的學生也應該仍享有學習自由,而這些就是我認為的矛盾之處,目前通說對於學習自由的解釋,其實是很狹義的,然而,這依然是通說,由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下所發展的。
而我個人則是認為,學習自由,應該以知的權利來作為發展的內涵,從憲法概括性條款中(憲法第22條),重新地來賦予學習自由一個更為寬廣的解釋空間,也才能夠保障人之獨特價值,以及自我決定權與人格自由發展權,理由如下:
就目前通說的解釋,確實會對於學生的學習權造成莫大的犧牲,往往在大學自主權利之下,偏向於教授老師的研究自由與教學自由,學生的學習權成了學生應該要自我主動的堂皇藉口下被忽視,忽視的是,學習應該是由教育來保障,由教育來提供學習者所需要的完整資訊,而這就是教育與學習之間的關聯性,現今通說的解釋,將學習自由納入學述自由,而學術自由則成為大學自治權的依據,然而同樣是身為大學自治權主體的學生,其權利的保障卻往往遭受不合理的忽視,大學自治權儼然成為學校與老師的保障書,學校以大學自治權來對抗國家公權力以及學生的抗爭,教授以大學自治權來主張研究自由與教學自由,學生無從依據,所謂的學習自由就成了學生必須主動學習的藉口中,被簡單的忽視了,這樣的現象發生在大學教育,更遑論高中國中小學的教育下,學生的學習權,知的權利,獨特價值,自我決定權,人格自由發展權是如何地被漠視了。
以前也有想過這樣的東西,不過後來覺得會遭遇的矛盾與衝突實在很多,於是作罷,總之,這樣的教育體制,會面臨許多的考驗,而且將要打破許多舊有思想與解釋,不過,站在一種質疑的態度上,我覺得仍舊是相當有意義的。
參考:
http://www.ck56.com/db/showthread.php?t=64090
第七篇摘要,論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之憲法保障-評析釋字380號解釋。
當我看到「如果有人完全學不會、找不到自己的專長、興趣怎麼辦?」這句話時,我著實嚇了一跳,因為這似乎正是在說我這一無是處的傢伙,我也看到了你的解決之道,應該是增加職業教育這一點吧。不過,如果不知道應當從事何種職業,這樣的情況,你又有什麼因應之道呢?這其實可以透過義務教育中的課程設計來解決,文中我提到課程應該採取多元領域、科目,讓學生自己選擇、安排喜歡的課程,曾經就有人質疑我:「毫無目的地亂選,或是一直改來改去找不到興趣,這樣不是很浪費時間嗎?」所以我後來覺得,或許應該在義務教育中提供「選擇」的訓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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