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吳老奸 [列印本頁]

作者: 北歐主神-奧汀    時間: 07-1-16 08:48
標題: 吳老奸
淦,害死學姊,你他M的還裝無辜 什麼叫做不會用網路,你他媽的BJ301是誰,我糙。自己要當全民公敵,就小心別波及你無辜的家人,我操,你還是不是人,對一個素未蒙面的女孩子以刑法相逼,還想說自己無辜,做慈善事業,你的公司只是一個空殼公司(聽說該地根本是補習班 ,裡面沒人聽過吳XX),做你他M的狗屁慈善事業! 還有報紙記者,你是在爆三小,幹麻不斷強調美女,學姊是美女沒錯,可是那不是重點,可以再腦殘一點沒關係,說得好像學姐全因憂鬱症自殺,他媽的你是唸東華嗎?你跟學姊很熟嗎?說什麼鳥話! 今天沒發生什麼事情的話,學姐也不會走上絕路,她遺書寫得一清二楚,妳們就愛歸罪於憂鬱症嗎!? 糙你M的。 憂鬱症是身理、心理、社會三方面的問題,搞清楚,不只是單純的一個病狀,妳們濫用的太誇張了。 學校是在做什麼? 學生因為BBS被老奸告,這時候更該主動關心啊! 說得好像息事寧人全是學姊的問題,淦你媽的老機掰,糙! 黑特版就是老子開頭鬧的,學校沒魄力,就靠學生來。 校長說得好像很誠懇很中肯,可是就算再中肯十倍換得回學姊的命嗎? 可以嗎?                             歪姐,妳這麼做真不值得,不值得,這樣傷了你自己,支持你的朋友們,妳家人,真正該懲處的人逍遙法外呀....      

[ 本文最後由 北歐主神-奧汀 於 07-1-17 09:49 AM 編輯 ]
作者: 北歐主神-奧汀    時間: 07-1-16 09:06
很好,檢察官說到目前為止你"並沒有撤回對任何一個人的告訴",很好,狐狸尾巴終於露出來了。愛告學生是吧? 學生好欺負是吧? 有本事把全黑特版的人都告上法院啊! 18個被你告的人都沒被撤銷告訴,意思就是想拿這個當把柄,以備機會再發"神威"是吧?  吳老奸,天理不容,全國人等著瞧!
作者: 神秘的白熱法師    時間: 07-1-16 10:08
這種事我昨天在蘋果日報上也有看過...
好像是因為租屋糾紛上的關係吧...
還有,粗話請改...
作者: 蒼紅弦月    時間: 07-1-16 10:12
這件事情非當事人..

我也不清楚實況,不過現在大致上了解..

能引起500位學生串聯果然不單純...

之前有去過東華,學校不是說要蓋宿舍..結果蓋了很多個棒球場= =\\\
作者: 遊戲MAN    時間: 07-1-16 10:32
話說惡劣房東,我見識多了,但是這位自殺的女學生,說實在的為這種人自殺???

唉~~真的太不值得了,太不值了...

其實只要BBS裡面陳述的是事實,也的確這名房東就是這麼惡劣的話,不用怕被他告妨礙名譽,

現在用自殺,說不定還會落得人家口舌說:畏罪自殺!!!

:悲傷 總之這名女學生用自殺來對付這名房東,說實在的這樣很不明智也很不理性了。

事情經過當然我們局外人都不了解情況,總之應該有更好解決的方式,

用自殺的方式,說真的"太偏激"了。(當然長年以來憂鬱症對她的影響也加重了自殺的執唸~~~唉~~~)

而且如樓主最後一句所說的,這樣只是徒增還在世關心這位女學生的親友的悲痛罷了。(原來奧汀是東華的唷@@!)

年紀還這麼輕,就這麼輕薄自己的生命,唉...:悲傷

惡人會有惡報的。:怒

提外話:所以要號召各大小學生都要來這鐵傲留言,因為中老年人一定不可能會來這個網站的= =+。
------------------新聞------------------
「開庭時,我告訴房東,就算告贏了,你也會很慘;沒想到,楊姓女生卻自殺死了,結果更慘!」偵辦東華大學學生楊超甯被房東控告妨害名譽的花蓮地檢署檢察官張立中,昨天恰巧又相驗楊超甯屍體,十分難過。
「她在網站上對房東的批評,或許只是善意的評論,是不是構成誹謗,還需進一步了解。」張立中說,開庭時楊超甯沒講幾句話,上周寄了些證據到地檢署,沒想到案子還沒偵結,她竟然尋短了。
住台北的吳姓房東說,去年三月看到東華大學「東方小城」BBS站有影射罵他是「吳奸頭」的標題才告到學校;因校方保護學生,沒有指出是誰,才又向檢方申告。
吳姓房東分別向北檢及花檢提起妨害名譽告訴,併案由花蓮地檢署偵辦,檢察官透過電腦網路帳號資料查出留言者資料,楊超甯是第一個被查出身分的留言者。
張立中說,本案偵查時,為避免原告與被告發生摩擦,第一次傳喚吳姓房東,第二次是兩周前傳喚楊超甯,本案還未偵結。楊超甯在開庭時表示,不認識吳姓房東,而吳姓房東在東華大學很有名,她提醒同學、學弟妹租房子時會遇到一些問題,不是針對吳姓房東,而是舉「吳老奸」的例子。
張立中表示,開庭時,楊超甯的情緒很穩定,看不出有憂鬱症的樣子;當聽到楊尋短的消息,「震撼而難過」,並檢視在偵辦過程中有什麼環節沒注意到。
他曾勸過吳姓房東,但吳似乎沒有撤回告訴的意願,他也就不便要楊超甯道歉。
對於吳姓房東在媒體上自稱,本案共有十八名學生挨告,只有楊超甯不願道歉,他才堅持不願撤回告訴;張立中說,到目前為止,還未見到吳姓房東撤回對其他被告提控的聲請。

[ 本文最後由 遊戲MAN 於 07-1-16 10:52 AM 編輯 ]
作者: alex0000    時間: 07-1-16 10:55
新聞上是寫說:「開庭時,我告訴房東,就算告贏了,你也會很慘;沒想到,楊姓女生卻自殺死了,結果更慘!」

這是代表祂其實知道它會告贏吧?

再加上這裡:楊超甯在開庭時表示,不認識吳姓房東,而吳姓房東在東華大學很有名,她提醒同學、學弟妹租房子時會遇到一些問題,不是針對吳姓房東,而是舉「吳老奸」的例子。

基本上就算是真的搞上了 也不會是學生輸阿? 不過再說這些也沒用了....
只能希望以後不要再發生這種事  
房東也真是的  退一步 不就沒事了 現在搞的身敗名裂 以後房子也不用租了  臭名遠播摟~
作者: 北歐主神-奧汀    時間: 07-1-16 11:01
吳老奸 告了十八個東華的學生

還口口聲聲自己無辜

被全校公幹的時候 還自以為慈悲被人譙 狗咬呂洞賓

他不是一兩天這樣了 根據已經畢業的學長姐說法 早就這樣了

就是今天我在這個版發這個文 都有可能被他告!

他愛對號入座然後告上法院,學校的BBS本來就是大家的討論空間

說話都可能被告,有種被監視的感覺


為那種人死真的不值得,當然事情不會這麼單純,正如jeffrey學長說的,這只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罷了


一根稻草,卻罪無可赦


另外 根據校方說法 誰贏誰輸 還很難判定 要看法官

[ 本文最後由 蒼紅弦月 於 07-1-16 12:08 PM 編輯 ]
作者: 蒼紅弦月    時間: 07-1-16 11:32
原文由 北歐主神-奧汀 於 07-1-16 11:01 發表
吳老奸  告了十八個東華的學生

還口口聲聲自己無辜

被全校公幹的時候 還自以為慈悲被人譙 狗咬呂洞賓

他不是一兩天這樣了 根據已經畢業的學長姐說法 早就這樣了

就是今天我在這個版發這個文 都有可能被他告!

他 ...



不要指名道姓喔ˇ

[ 本文最後由 蒼紅弦月 於 07-1-16 10:31 PM 編輯 ]
作者: ViewSonic    時間: 07-1-16 11:55
原文由北歐主神-奧汀 於 07-1-16 08:48 AM 發表
淦,害死學姊,你他M的還裝無辜 什麼叫做不會用網路,你他媽的BJ301是誰,我糙。自己要當全民公敵,就小心別波及你無辜的家人,我操,你還是不是人,對一個素未蒙面的女孩子以刑法相逼,還想說自己無辜,做慈善事業,你的公司只是一個空殼公司( ...



到(人文版)國內外新聞區發上述新聞吧!

最好能附加網址~

我就給它來篇專題評論!

順便在報紙社論來一發!

他要告?

來吧!

我最喜歡找這種人麻煩!

[ 本文最後由 ViewSonic 於 07-1-16 12:06 PM 編輯 ]
作者: 蒼紅弦月    時間: 07-1-16 12:07
原文由 ViewSonic 於 07-1-16 11:55 發表



到(人文版)國內外新聞區發上述新聞吧!

最好能附加網址~

我就給它來篇專題評論!

順便在報紙社論來一發!

他要告?

來吧!

我最喜歡找這種人麻煩! ...


說的好,但是這裡是鐵傲,

如果因此帶給鐵傲麻煩...

恩。
作者: ViewSonic    時間: 07-1-16 12:45
原文由蒼紅弦月 於 07-1-16 12:07 PM 發表


說的好,但是這裡是鐵傲,

如果因此帶給鐵傲麻煩...

恩。



他要告?

也是告我本人....



只怕他.在台灣毫無容身之地!

要告?

誰怕誰?

只怕他.告不成反被視為全民公敵~



[ 本文最後由 ViewSonic 於 07-1-16 12:52 PM 編輯 ]
作者: 異形    時間: 07-1-16 14:56
人生活在社會上

就該對自己所說的言論負起責任

而且不要沒事就去自殺

這是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最不負責任的作法,也是大家最不想看見的
作者: BECKMING    時間: 07-1-16 18:11
奧汀大大是東華大學的學生?


老實說...

我看了報導後...感觸滿深的...

楊小姐這麼做實在是不值得...(因為我反對自殺這種行為

既然她這麼不願屈服於你們口中所說得「吳老奸」房東...

就更應該要與他抗爭下去...


雖然在報導中...

「吳老奸」那種深感惋惜的態度...

誰知道他心裡對於楊小姐的死又是怎麼想的?

或許他人前一副模樣...人後又一副模樣...


奧汀大大提到的...

「吳老奸」先生有所謂的「空殼公司」...

或許你們也可你爆料給媒體...

畢竟經媒體查證屬實的話...又會加油添醋的報出來...

讓那位「吳老奸」嚐嚐被反咬的滋味...

[ 本文最後由 BECKMING 於 07-1-16 06:12 PM 編輯 ]
作者: mood1987    時間: 07-1-16 19:17
我是ptt的鄉民

看那麼多討論後~真的覺的他很不應該

我沒指名道姓,也請他不要對號入座

最好是不會用網路還會看bbs

為東華學生加油!!!
作者: zgmfx30a    時間: 07-1-16 19:49
說真的
實在是因為人不熟
不然絕不會這樣坐視不管
我最討厭不公的事...

無能為力
難道我只剩一隻嘴XD

若有同學
有那傢伙詳細資料的
請PM給我


原文由 蒼紅弦月 於 07-1-16 12:07 發表
如果因此帶給鐵傲麻煩...

你對軍人的資訊(情報)處理沒信心?
XD

原文由 ViewSonic 於 07-1-16 11:55 發表
我最喜歡找這種人麻煩! ...

去我無名貼吧?
不然可否轉貼V大你的評論?
作者: 蒼紅弦月    時間: 07-1-16 20:48
原文由 zgmfx30a 於 07-1-16 19:49 發表
說真的
實在是因為人不熟
不然絕不會這樣坐視不管
我最討厭不公的事...

無能為力
難道我只剩一隻嘴XD

若有同學
有那傢伙詳細資料的
請PM給我


你對軍人的資訊(情報)處理沒信心?
XD


去我無名貼吧?
不然可否轉 ...


因為之前有人上來鐵傲找碴,

而且不是找當事人,

也不是找我這個板主,

而是找管理員。
作者: zgmfx30a    時間: 07-1-16 20:57
原文由 蒼紅弦月 於 07-1-16 20:48 發表
因為之前有人上來鐵傲找碴
而且不是找當事人,
也不是找我這個板主,
而是找管理員。


我的意思是
V大會考慮到
而我也是這樣所以在論壇說話有節制

用心感謝


?:我幹麻那麼認真?
我都是要退隱的人了XD
作者: 蒼紅弦月    時間: 07-1-16 22:22
原文由 zgmfx30a 於 07-1-16 20:57 發表


我的意思是
V大會考慮到
而我也是這樣所以在論壇說話有節制

用心感謝


?:我幹麻那麼認真?
我都是要退隱的人了XD


平常的v叔我是不擔心的,

但是就怕v叔過於激動...

就這樣吧..雖然心中一直想不要管..但是手卻不聽話..
作者: 瀨戶柊平    時間: 07-1-17 00:12
這位吳老先生也真的很糟糕~雖然我不是很懂~但是看完大大們的回文~覺的這位吳老先生真的是罪業深重阿~唉~大家為那個輕生的小姐默唉三秒吧...
作者: ViewSonic    時間: 07-1-17 10:23
原文由蒼紅弦月 於 07-1-16 10:22 PM 發表


平常的v叔我是不擔心的,

但是就怕v叔過於激動...

就這樣吧..雖然心中一直想不要管..但是手卻不聽話..


請放心~

知法玩法.

在於手法是否巧妙?

他想玩?

只怕他玩不起這場法律文字.新聞社論.遊戲..

前獅子會會長?

富商?

那又如何?

這社會還有公義存在!

想玩?

來吧~

以彼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而且是數倍奉還~

要告?

就把全報導過的文字.攝影記者.名嘴主持人.報社一併給告進去~

想玩這場遊戲?

三思而後行吧!

[ 本文最後由 ViewSonic 於 07-1-17 10:24 AM 編輯 ]
作者: 右尹瀾弓    時間: 07-1-17 18:37
原文由北歐主神-奧汀 於 07-1-16 08:48 AM 發表
淦,害死學姊,你他M的還裝無辜 什麼叫做不會用網路,你他媽的BJ301是誰,我糙。自己要當全民公敵,就小心別波及你無辜的家人,我操,你還是不是人,對一個素未蒙面的女孩子以刑法相逼,還想說自己無辜,做慈善事業,你的公司只是一個空殼公司( ...


可以理解你把髒話罵出口的理由...

先冷靜下來吧...
作者: sistyhgji    時間: 07-1-18 12:36
改天去CALL IN
點一首張學友的"你好毒"
給老奸聽聽好哩: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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