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美西族規討論 [列印本頁]

作者: ATOS    時間: 07-1-14 12:45
原文由蘿莉天皇 於 07-1-14 09:43 AM 發表

1.族規第一條明定:禁止主動對其他任何玩家嘴砲ˋ侮辱ˋ謾罵   但是被動反擊允許!!

2.內戰時  無論是打路人或同族  都請保持風度 禁止嘴砲ˋ嗆聲

很明顯的,這2條規定產生了矛盾。


您覺得您的做法沒錯的話,就請貫徹,

因為感到遺憾的不是你,而是族員。
作者: 星落之子    時間: 07-1-14 13:05
標題: 美西族規討論
原文由ATOS 於 07-1-14 12:45 PM 發表

1.族規第一條明定:禁止主動對其他任何玩家嘴砲ˋ侮辱ˋ謾罵   但是被動反擊允許!!

2.內戰時  無論是打路人或同族  都請保持風度 禁止嘴砲ˋ嗆聲

很明顯的,這2條規定產生了矛盾。


您覺得您的做法沒錯的話,就請 ...

其實並沒有產生矛盾

就像正當防衛的定義一樣

我國刑法第23條規定:『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保護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即在防衛不過當之條件下,承認正當防衛為一種阻卻違法事由。
作者: ATOS    時間: 07-1-14 13:12
原文由星落之子 於 07-1-14 01:05 PM 發表

其實並沒有產生矛盾

就像正當防衛的定義一樣

我國刑法第23條規定:『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保護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即在防衛不過當之條件下,承認正當防衛為一種阻卻違 ...



刑法跟族規其實不能混為一談..

重點在那2條族規,

第一條允許反擊,

第二條是全部禁止。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4 22:33
2條規定並無衝突

第一條  允許被動反擊  但是這主要針對非部族成員

第二條  內戰規範  禁止嘴砲


內戰  同族的人都可以互嗆  那樣同族的意義在哪裡?

更不用說是互相諷刺  而不是戰術衝突

就算有路人或他族參雜 你也要表現出gez的風度吧?


因此2條規定並無衝突  族規執行也無不妥

還有問題  歡迎申訴  我很樂意解釋所有問題

1.族規第一條明定:禁止主動對其他任何玩家嘴砲ˋ侮辱ˋ謾罵   但是被動反擊允許!!

2.內戰時  無論是打路人或同族  都請保持風度 禁止嘴砲ˋ嗆聲

很明顯的,這2條規定產生了矛盾。


您覺得您的做法沒錯的話,就請貫徹,

因為感到遺憾的不是你,而是族員。
從頭到尾貫徹始終

相關解釋亦有之

遺憾則雙方皆有之


族長要親自動用族規去懲罰族員 豈能沒有遺憾?  尊重是互相的ˋ態度也是
 
遺憾自己為什麼當初會加入部族,

遺憾自己當初為什麼付出那麼多心血,

大概吧?


起碼我看到你當初很努力,

相較之下顯然不值得。
在說風涼話之前

先看看自己做了些什麼?  以及  別人做了些什麼?


我也發現我的解釋與苦心似乎真的不怎麼值得  尤其是人們堅持己見的時候



人是一種群居的動物 當大家要去成為一個團體 就要服從團體的規範  

有事情都可以溝通 如果自斷後路堅持己見 就會造成衝突 而衝突的根本就是雙方的不包容與不尊重


有些人無法溝通 那就自動漠視 難道因為無法溝通就可以大打出手? 那這個社會還需要警察幹什麼?

容忍是這麼困難的事情嗎?


當身在一個團體 就是要尊重ˋ溝通ˋ包容

一個不尊重他人的人應交與團體制裁 而不是單方面的以不尊重相待 如果大家都這麼做 團體就會四分五裂 那團體的意義何在呢?




而且 從頭到尾 一直觀察 似乎沒有人打算找我溝通 

如果單方面認定某些事情的時候 就等於自己關閉溝通的大門

當你自己自閉了大門時 別人又要如何溝通呢?


還是  又是聊天版的那一套  你不懂呢?(笑
 

[ 本文最後由 蘿莉天皇 於 07-1-14 11:12 PM 編輯 ]
作者: ATOS    時間: 07-1-14 23:51
原文由蘿莉天皇 於 07-1-14 10:33 PM 發表

那我只能說你的族規規範,容易讓人引起誤解,

因為不只我一個人誤解。


關於團體...嗯

如果叫不合的人跟不合的人一起組成團體,

那組成團體的樂趣在哪?

當然我指的是部族,不要跟現實混為一談,

有句話是這麼說,

『道不同,不相為謀』

你也可以說這是身為一個NEET的選擇,無所謂。



我承認包容很重要,但是當有人打你右臉時,

你還要照耶穌的話,

露出左臉再給他打一次嗎?

然後再說聲 謝謝?

我不認為這叫做包容。


你是族長,如果你當時在場你就應該主動勸阻,

如果你都不勸阻,那該由誰來勸阻?


正因為每個人都懂得堅持己見,才叫做社會不是嗎‧_‧?

難道你的理想是一黨獨大嗎?

那就沒有討論的必要了吧。

附註: 很抱歉! 我不常跑聊天版。

這篇我也不打算跟你長篇大論,

你認為你沒錯,那就貫徹你的想法,

我說再多也沒有意義。
作者: ro25545    時間: 07-1-15 00:15
原文由ATOS 於 07-1-14 11:51 PM 發表

那我只能說你的族規規範,容易讓人引起誤解,

因為不只我一個人誤解。


關於團體...嗯

如果叫不合的人跟不合的人一起組成團體,

那組成團體的樂趣在哪?

當然我指的是部族,不要跟現實混為一談,

有句話是這麼說,

『道不 ...


非常支持你的見解...

不合的人...就是不合....

組成團體也不會快樂..



第一條  允許被動反擊  但是這主要針對非部族成員

第二條  內戰規範  禁止嘴砲



紅色那條...真的...我是說真的喔..

非常的多餘...

[ 本文最後由 ro25545 於 07-1-15 12:18 AM 編輯 ]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5 00:31
原文由ATOS 於 07-1-14 11:51 PM 發表

那我只能說你的族規規範,容易讓人引起誤解,

因為不只我一個人誤解。


關於團體...嗯

如果叫不合的人跟不合的人一起組成團體,

那組成團體的樂趣在哪?

當然我指的是部族,不要跟現實混為一談,

有句話是這麼說,

『道不 ...
個性不合  可以互相漠視  沒有人要求你們一起

就算因為內戰而同隊  也是一樣  


你在內戰嘴砲  就是違規  誰先動手都一樣


你在路邊被打  你的動作就是找人打回去?  這是幾歲小孩子的行為呢?

社會上  法院ˋ法官ˋ警察ˋ檢察官  難道都只是放著好玩嗎?

社會上的道理難道不能了解?




我有沒有勸阻?  我有

剩下的呢?  當著族長的面照樣吵  

還有強硬勸阻的意義嗎?  直接族規處置   


每個都堅持己見就不叫做社會  那叫做"混亂的社會"  社會有老闆與員工  每個員工都堅持己見  那老闆要聽誰的?  公司要怎麼前進?

社會的穩定  在於調和   公司的成長  在於合作  而不是單純的堅持  每個人都各自堅持  那團體注定四分五裂  既然是一個團體  加入的一份子就要放下自己的堅持去找尋團體的調和   

既然當初團體決定了規範  那大家就要確切去遵守  規定可以修正  但是在修正前團體的每一份子都有遵守目前規定的義務

沒有任何人有權利用"自己的堅持"去推翻"團體的規範"  難道因為你堅持  你就可以無視團體的決議?  這才叫做一黨獨大!!

究竟是誰自己先關上了溝通的門呢?
作者: ro25545    時間: 07-1-15 00:42
原文由蘿莉天皇 於 07-1-15 12:31 AM 發表
個性不合  可以互相漠視  沒有人要求你們一起

就算因為內戰而同隊  也是一樣  


你在內戰嘴砲  就是違規  誰先動手都一樣


你在路邊被打  你的動作就是找人打回去?  這是幾歲小孩子的行為呢?

社會上  法院 ...


閣下也望了一點...

你現在所說的話...

也代表了一件事情..

你在堅持己見..

真照你所說的...每個人都會遵守..

那要你這個族長做什麼

就像...每個人都會遵守法律..

要警察做什麼?

還有...這只是遊戲...沒什麼可以吵的..

如果我是你..面對這種狀況..

我放著他們狗咬狗..打完..

再問問他們心得...不和解就兩個一起滾蛋

和解?不就什麼事情都沒了..

這種方法就跟打官司沒兩樣..

誰請的律師有實力誰就贏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5 00:43
原文由ro25545 於 07-1-15 12:15 AM 發表


非常支持你的見解...

不合的人...就是不合....

組成團體也不會快樂..



第一條  允許被動反擊  但是這主要針對非部族成員

第二條  內戰規範  禁止嘴砲



紅色那條...真的...我是說真的喔..

非常的多餘... ...
不合與不合  可以互相漠視  就像你生活在社會中也會漠視許多人  

部族也是一樣   

你在社會上可以做到  你在部族中為什麼做不到?

這點百思不得其解


規範就是規範  犯規就是會被懲罰    怎麼能因為與他人不合就去破壞團體決議呢?

   

可能我解釋的不是太詳細

首先  第一條主要是規範部族成員的個人行為

第二條 則是針對內戰

內戰的時候  都已經是自己人了  還嗆聲實在說不過去



你所謂的多餘是指什麼呢?
作者: ro25545    時間: 07-1-15 00:51
原文由蘿莉天皇 於 07-1-15 12:43 AM 發表
不合與不合  可以互相漠視  就像你生活在社會中也會漠視許多人  

部族也是一樣   

你在社會上可以做到  你在部族中為什麼做不到?

這點百思不得其解


規範就是規範  犯規就是會被懲罰    怎麼能因為與他人不 ...


這樣說話...就代表你能理解了..

我以理解你所說的..

至於什麼..多餘?

第一條  允許被動反擊  但是這主要針對非部族成員

第二條  內戰規範  禁止嘴砲

允許被動反擊..針對非族人的人員..

以及內戰規範..

兩者..相衝...

你有仔細解釋內戰規範?

還有允許被動反擊...(這點..

誰會對認識的人互打...所以非常多餘..
作者: ATOS    時間: 07-1-15 00:51
原文由蘿莉天皇 於 07-1-15 12:31 AM 發表

所以離開在尋找志同道合的人也是一種方法,不是嗎?




我是不會找人打回去啦!

事後打人可以說算是觸犯刑法,

以當時的情況,我會採取自我防衛,

而不是坐以待斃,給人家活活打死。

話說我們討論的好像部族的事哪,怎麼討論到現實去了?


再針對你後面那段話,

現實跟網路似乎不能混為一談吧?

網路也有所謂的『社會』。


我也不會笨到去頂撞自己的老闆,哪個笨蛋會拿自己的工作開玩笑?

我們能做的是適當的表達意見而已,並不能取代上頭的決策。

原文由蘿莉天皇 於 07-1-15 12:31 AM 發表

沒有任何人有權利用"自己的堅持"去推翻"團體的規範"  難道因為你堅持  你就可以無視團體的決議?  這才叫做一黨獨大!!

你所謂的團體,似乎是有共同理念的人組成的團體。

再者現在好像不是只有我自己的堅持?

已經可以說算是多數人對你族規有偏見了,

然而你現在做的,正是堅持己見。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5 00:51
原文由ro25545 於 07-1-15 12:42 AM 發表


閣下也望了一點...

你現在所說的話...

也代表了一件事情..

你在堅持己見..

真照你所說的...每個人都會遵守..

那要你這個族長做什麼

就像...每個人都會遵守法律..

要警察做什麼?

還有...這只是遊 ...
我並沒有堅持什麼己見  我並沒有對誰的是非對錯評論任何東西 我只按照目前的規範進行公權力的執行

處罰原因很簡單:觸犯內戰禁止嘴砲的規定

你身為團體一份子就要遵守決議規範  你違反  我就可以執行公權力

我並沒有說每個人都要遵守  而是每個人都有義務去遵守

當你違反你的義務的時候  就不要怪人家剝奪你的權利


今天你們吵架  族長勸阻  無效   自然直接執行法律賦予的公權力

就像  警察勸阻少年不要吸毒  無效  警察就必須把少年關進勒戒所


今天大家是團體  那團體的決議就是至高無上  已經決議的事情大家就有義務去遵守於執行  個人的堅持不能推翻團體的決議  否則大家就不叫做團體

而當有人破壞團體的決議  公權力就會執行  

這到底哪裡有問題呢?

我是一點都看不出來的
作者: ATOS    時間: 07-1-15 00:58
原文由蘿莉天皇 於 07-1-15 12:51 AM 發表
我並沒有堅持什麼己見  我並沒有對誰的是非對錯評論任何東西 我只按照目前的規範進行公權力的執行

處罰原因很簡單:觸犯內戰禁止嘴砲的規定

你身為團體一份子就要遵守決議規範  你違反  我就可以執行公權力

我 ...

需要我告訴你嗎?

如今你的規定已經產生了相衝,

就跟法律漏洞是一樣的道理,

你當初也沒有做詳細的說明跟規範,

如今被人產生誤解,也是理所當然。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5 01:03
原文由ATOS 於 07-1-15 12:51 AM 發表

所以離開在尋找志同道合的人也是一種方法,不是嗎?




我是不會找人打回去啦!

事後打人可以說算是觸犯刑法,

以當時的情況,我會採取自我防衛,

而不是坐以待斃,給人家活活打死。

話說我們討論的好像部族的事哪,怎麼討 ...
沒錯  這是每個人自己的選擇  我尊重

你旁邊就有警察  你還是要跟人打架  結果當然是你們一起被抓  罪名:互毆

有何不對?


你所謂的團體,似乎是有共同理念的人組成的團體。

再者現在好像不是只有我自己的堅持?

已經可以說算是多數人對你族規有偏見了,

然而你現在做的,正是堅持己見。
恩 多數??

我看看  本族目前71位族員   不知閣下所謂"多數"是從哪裡來的資料呢?



我並沒有堅持己見  我只跟你敘述我執行公權力的正當性

目前族規有問題  可以要求更改  

但是  現在族規就是如此  我就照如此去執行我的公權力

問題在哪裡?

沒有問題..........

難道警察照著法律上的公權力去抓人就算堅持己見嗎?


團體的決議  至高無上  目前的族規公權力就是如此執行

如果要求更改   請等部族會議召開  或者  另外發文要求這方面的檢討

而且  我已經解釋過2條族規的用途  兩者並無相衝  不知閣下還還有疑問否?
作者: ro25545    時間: 07-1-15 01:06
原文由蘿莉天皇 於 07-1-15 12:51 AM 發表
我並沒有堅持什麼己見  我並沒有對誰的是非對錯評論任何東西 我只按照目前的規範進行公權力的執行

處罰原因很簡單:觸犯內戰禁止嘴砲的規定

你身為團體一份子就要遵守決議規範  你違反  我就可以執行公權力

我 ...


沒有人說問題在於這阿...

我想他們所指的問題是...

關於你的管理條例的問題...

以及接觸問題會員的問題吧...

我個人認為...

真想號令一群人...

自己本身就要很強大...

我自己所創的部族...(打日本戰國時代的

我自己是用實力...來做出一個代表性的象徵..

讓他們了解..誰是王...誰是統治者..

在某點..對於威嚴你沒做到..對於條例..你做到了...

但並不是要你強到無人能敵..而是要在他們心中..

碩照出一個不可為抗的事物..

就社會來說..那事物就等同政府..

就以前來說...就好比皇帝..天皇(不用懷疑...就是天皇)....

反義就是..用實力去威嚇應該是沒啥效果..

反同可以改變處罰內容?加重處罰..


以上是個人當族長的見解...我自己本身是還沒有族員

敢違抗我..

[ 本文最後由 ro25545 於 07-1-15 01:08 AM 編輯 ]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5 01:07
原文由ATOS 於 07-1-15 12:58 AM 發表

需要我告訴你嗎?

如今你的規定已經產生了相衝,

就跟法律漏洞是一樣的道理,

你當初也沒有做詳細的說明跟規範,

如今被人產生誤解,也是理所當然。 ...
相衝問題在第三頁#33即有解釋
作者: ATOS    時間: 07-1-15 01:14
原文由蘿莉天皇 於 07-1-15 01:03 AM 發表
沒錯  這是每個人自己的選擇  我尊重

你旁邊就有警察  你還是要跟人打架  結果當然是你們一起被抓  罪名:互毆

有何不對?


恩 多數??

我看看  本族目前71位族員   不知閣下所謂"多數"是從哪裡來 ...

你可以把這篇主題從頭看完一次,


不是部族成員的意見就不是意見?

那我跟你講那麼多幹嘛啊(攤手

仔細看看到底有幾個人對你的族規產生了偏見,

不包括行醫跟夏風,估計有5人,

然而現在正在堅持這套族規是正確的,

只有你。


另外,你是事後說明,

事情已經發生了,做了處分再事後說明有用嗎?

別人捅你一刀,再跟你說對不起,你能接受嗎?




你的確有使用公權力的正當性,

但是警察抓人,可以拿無法構成犯法的理由來抓人嗎?

那樣才叫做冤枉,

然而我現在看到的是,行醫很冤枉的被你判決,

因為他並沒有做錯。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5 01:19
原文由ro25545 於 07-1-15 01:06 AM 發表


沒有人說問題在於這阿...

我想他們所指的問題是...

關於你的管理條例的問題...

以及接觸問題會員的問題吧...

我個人認為...

真想號令一群人...

自己本身就要很強大...

我自己所創的部族...(打日本 ...
其實這好像離題了=.="...........


要號令一群人者  必須要有管理能力ˋ實力等等  但是這不是什麼重點


因為我們是論壇部族  而且屬開放性

一個論壇就是要互相尊重  這是基本的

所以  我號令ˋ我皇帝  只是暫時的成長與過度期的一個必要

就像世界無論哪種體制  最後終會走向民主


因此  法規條例的決議必須詳細  這也是為什麼gez美西部族族規特別繁雜的原因

論壇不歡迎小白  但是歡迎各種打法  

如果因為打法不同就罵人腦殘  這還叫做論壇嗎?  這叫做一言堂.........


部族也是同理   你不能因為你自己的堅持就去破壞團體的本身  

團體決議出來的東西就是要遵守


如此簡單
作者: ro25545    時間: 07-1-15 01:21
原文由蘿莉天皇 於 07-1-15 01:19 AM 發表
其實這好像離題了=.="...........


要號令一群人者  必須要有管理能力ˋ實力等等  但是這不是什麼重點


因為我們是論壇部族  而且屬開放性

一個論壇就是要互相尊重  這是基本的

所以  我號令ˋ我皇帝 ...


我並不是說..那樣...我只是比喻..

要你用另外一種方式去規範...

我個人是因為我討厭在我手下做事的人..

膽敢以下犯上..

-----------------

簡單說...我認為..

處罰..太輕了..

確實是有點離題..

但主要是建議你換另外一套系統去領導..以及規範

晚了..得要先睡了...慢慢討論吧..

晚安

[ 本文最後由 ro25545 於 07-1-15 01:24 AM 編輯 ]
作者: ATOS    時間: 07-1-15 01:26


有一件事情我很納悶(騷頭

族規到底是由誰制定的?

我沒記錯的話,族規都是由族長自己制定的不是嗎?

我記的沒錯,大M當初制定族規也只是參考美西的族規唷(指

那美西族規不就是由您親手制定的嗎?

恕我這麼一問,

那這樣還叫做團體嗎?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5 01:29
原文由ATOS 於 07-1-15 01:14 AM 發表

你可以把這篇主題從頭看完一次,


不是部族成員的意見就不是意見?

那我跟你講那麼多幹嘛啊(攤手

仔細看看到底有幾個人對你的族規產生了偏見,

不包括行醫跟夏風,估計有5人,

然而現在正在堅持這套族規是正確的,

只有 ...
我乾脆一點問你

你們當初對族規都沒有意見  發生事情才來找我算帳公平嗎?

當初團體就是通過了法規  那時候沒有人提出問題

那我現在按照族規執行了公權力   我絲毫沒有過錯  不是嗎?




5人......  71個人對此族規沒有意見  你們就5人?  然後呢?  我為了你們5人就要修改族規?

你自己去想想這樣公平嗎?

我說過  要修改族規可以   但是請按照程序來  要嗎開主題提出  要嗎部族大會提出

這點非常彈性  我們可以再溝通




我並沒有堅持這套族規的正確  我只為我執行公權力的合理性做敘述

警察抓人  法律明明寫著權利  警察當然可以進行抓人動作

而行醫與夏風犯了族規   我罰

對於法律上有爭議  我就像法官解釋  你對這個解釋還有任何問題嗎?



法律有爭議  我也提出了"釋憲"的解釋  還有什麼問題?還有什麼冤枉?

還是乾脆說明白  因為我就是不接受?

我已經做了法律上的解釋  你究竟還有怎樣的問題?怎樣的冤枉?

說具體一點
作者: 魔流小白    時間: 07-1-15 01:31
哪麼乾脆 , 另行決定新族規定

或稍做更改 , 再以投票表決

投票人(老鳥最少都要投到

至於有人沒投就是默認族規

這樣也可以以防下次有同樣事情
作者: 行醫救人    時間: 07-1-15 01:36
原文由ro25545 於 07-1-15 01:21 AM 發表


我並不是說..那樣...我只是比喻..

要你用另外一種方式去規範...

我個人是因為我討厭在我手下做事的人..

膽敢以下犯上..

-----------------

簡單說...我認為..

處罰..太輕了..

確實是有點離題..

但主要是建 ...


姆 我沒有以下犯上吧(大囧

還是說那句話不是說我(?)

原文由瀨戶柊平 於 07-1-15 01:32 AM 發表
唉~族長也有族長的為難阿~行醫大大~其實我也不是你們不了解~但是就別在吵了吧~就此結束了好嗎~唉~


不要講的好像我從那之後還有一直再嗆他一樣好嗎?


還有你這個一萬六的叫我大大= =@m

[ 本文最後由 行醫救人 於 07-1-15 01:38 AM 編輯 ]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5 01:36
原文由ATOS 於 07-1-15 01:26 AM 發表


有一件事情我很納悶(騷頭

族規到底是由誰制定的?

我沒記錯的話,族規都是由族長自己制定的不是嗎?

我記的沒錯,大M當初制定族規也只是參考美西的族規唷(指

那美西族規不就是由您親手制定的嗎?

恕我這麼一問,

那 ...
族規草稿是我定  接下來召開了第一次美西的部族會議

經由投票ˋ討論  大約2-3小時後  定出 部族精神ˋ大綱  規範ˋ內戰ˋ巫醫選拔  目前族規就這樣呈現


不否認  族規通常是我在提出   不過都會經過族會的討論才會更新與執行  



因此  我能挺胸的說:我們就是團體

這是無庸置疑的
作者: ATOS    時間: 07-1-15 01:39
原文由蘿莉天皇 於 07-1-15 01:29 AM 發表
我乾脆一點問你

你們當初對族規都沒有意見  發生事情才來找我算帳公平嗎?

當初團體就是通過了法規  那時候沒有人提出問題

那我現在按照族規執行了公權力   我絲毫沒有過錯  不是嗎?




5人......  71個人 ...

部族成員有71人,不代表71人都會再此發言提出意見,

說真的,

要過半數41個人提出意見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要我說明白一點也可以,

今天族規有問題就是要更改,

而不是處罰後才說,

『喔!原來我這套族規之前是錯誤的』

那這樣被罰的人能接受嗎?

我只針對你對行醫的判決感到不滿而已,

不然,說實在我也沒什麼好為難你的。


不早了,我也是要上班的人,

就此打住。
作者: ro25545    時間: 07-1-15 01:43
原文由行醫救人 於 07-1-15 01:36 AM 發表


姆 我沒有以下犯上吧(大囧

還是說那句話不是說我(?)



不要講的好像我從那之後還有一直再嗆他一樣好嗎?


還有你這個一萬六的叫我大大= =@m ...


當然不是指你

我是指我部族的人員

就以前來說

我在七龍珠的部族...

也是靠實力在壓人..

誰對誰錯..讓他們打..打輸就錯..

對我有意見...只要打贏我  我就是錯的..

比較是偏向以實力還證明一切的統治方式

問題都靠自己解決...

而現在這部族就是用實力去統治..

日本戰國時代玩過哀?

不管你有沒有玩過...我都要睡了

在不睡明天我會被店長幹掉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5 01:44
原文由ATOS 於 07-1-15 01:39 AM 發表

部族成員有71人,不代表71人都會再此發言提出意見,

說真的,

要過半數41個人提出意見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要我說明白一點也可以,

今天族規有問題就是要更改,

而不是處罰後才說,

『喔!原來我這套族規之前是錯誤的』
...
恩  哪裡有問題?

我說了  內戰規定是特別規範  部族內戰的時候就是不准嗆聲  當初大家也同意這條規定

哪裡不合理?哪裡有問題?


請說具體而明白

要人更改法律  不是一句:司法不公   就可以更改   

哪裡不公?

你必須要具體說出來


當初大家決議的時候沒有問題  當初你們也沒有問題  我現在當我在執行公權力的時候  怎麼能這時候才說自己冤枉呢?

今天行醫與夏風被我罰   就是因為他們觸犯內戰中禁止嗆聲的族規

而我執行了公權力


沒有冤枉的地方  除非你認為內戰中也可以嘴砲反擊

如果你這樣認為  我們可以對此點展開族規的討論作業



目前美西gez部族的型態偏向君主立憲  管理階層有絕對的權利  但是其行為之合理與否則是以族規為主  而族規的制定與更改 則是部族會議的工作  

族規方面有部族會議的相關規範  可以去看看  

這是美西gez部族的系統運作型態

[ 本文最後由 蘿莉天皇 於 07-1-15 01:56 AM 編輯 ]
作者: 瘋行~    時間: 07-1-15 13:35
我就是你所說的那"1/71"
我在這裡先從最關鍵的問題先問你這名族長:你真的有當族長的能力嗎?你有所謂族長該具備的"肩膀"嗎?

"先撇開其他問題不說",單純從族規上面,沒錯,嘴砲或許是不被允許的,但是,我想請問您唷,你真的有了解事情嗎?你真的是從"領導者"的身分處理事情嗎?

在我看來,你不過是個"霸者",只是純粹抓著權力當玩具的小孩罷了,你只是從自己的角度看事情,你只是懶得把整體的情況考慮清楚,你只是懶得把事情看長遠一點,你不過就是懶的有屬於你自己的理想!!

在嘴砲之餘,請問你,你認為用隨隨便便用個"族規",就能夠把事情平息,從此就會和平安樂?還是你認為這樣做以後就不會再有嘴砲?你只是"治標不治本"!!最好的方法,只要有點眼光的人都知道,應該是把她們為何嘴砲的原因先搞清楚,並且用最適合的方式將其解決,如果你只能想到"族規"解決,你就不配當領導者!

「成功的人找機會,失敗的人找藉口」,如果這個時候,沒有這種能力的你,第一個閃過的想法是「你這麼懂,為啥不是你來做?」的話,恐怕從你一開始被選上族長就是個錯誤,我的話沒有輕重之分,我只是純粹將最赤裸的真實描述出來而已,如果你真的想要當好這個"領導者",那麼你"現在"就要開始學習,「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這句話人人都懂,是不是人人都能實現,就看各自造化了,可是身為"領導者"的你,是一定要會,沒有任何推辭的權利。

以上,就是我個人對於所謂的"族長"所發表的感想,也是我給的一個建議。

[ 本文最後由 瘋行~ 於 07-1-15 01:50 PM 編輯 ]
作者: ATOS    時間: 07-1-15 13:39
原文由蘿莉天皇 於 07-1-15 01:44 AM 發表
恩  哪裡有問題?

我說了  內戰規定是特別規範  部族內戰的時候就是不准嗆聲  當初大家也同意這條規定

哪裡不合理?哪裡有問題?


請說具體而明白

要人更改法律  不是一句:司法不公   就可以更改   

哪裡不公?

你 ...

要是沒有問題就不會討論至今了,

你現在則在問哪裡有問題,不是自欺欺人嗎?

你的族規解說不詳細引起他人誤解也是事實,



你要我鑽漏洞也可以,

我大可以說

部族規定

1.禁止主動對其他任何玩家嘴砲ˋ侮辱ˋ謾罵   但是被動反擊允許!!


部族規定可以算是整體規範,但是內戰中又不允許被動反擊,

還有第二條

內戰規定

2.內戰時  無論是打路人或同族  都請保持風度 禁止嘴砲ˋ嗆聲

既然第一條是主動對其他任何玩家嘴砲,但是被動反擊可以,

但是內戰中又規定打路人或同族禁止嘴砲且保持風度,

那任何玩家是不是包括部族成員?

你難道還要說這2條規定『完全沒有』產生矛盾嗎?

你要是有做詳細解說,我相信行醫的謹慎不會去犯這種錯誤。


老實說其中一項根本是多餘的,

你大可以說,部族強調保持風度,不管打路人或內戰都請保持一定風度跟水準,

這樣很好不是嗎?還可以讓外界知道部族有一定的風度存在不是嗎?

你不也說因為被打而還手是小孩子的行為,那被動反擊允許是什麼意思?

要就全禁嘛!

省的給人說閒話。



你可以說我是堅持己見,刻意找麻煩,

但是事實就是如此,

公道自在人心,

認為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如果你打算貫徹你的理念,

請!

我不會再有二語,講再多也是多餘的,

僅此。

P.S. 這是最後一篇回覆。
作者: frank2211    時間: 07-1-15 14:24
.....爬文好累

TO:ATOS  好久沒看到你了 HI~~

印象中~~最後一次跟你玩是我期中過後不久(我最近掛很大XD)

之後少看到你了^^"

TO:蘿莉~~不如辦個投票看大家的意見

規定剛開始是大家一起討論的沒錯

不過畢竟一開始~~久了難免會發現一些小問題

這時在投一次票  局部作修改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5 21:23
原文由瘋行~ 於 07-1-15 01:35 PM 發表
我就是你所說的那"1/71"
我在這裡先從最關鍵的問題先問你這名族長:你真的有當族長的能力嗎?你有所謂族長該具備的"肩膀"嗎?

"先撇開其他問題不說",單純從族規上面,沒錯,嘴砲或許是不被允 ...
嘴砲原因你又清楚了?

如果我沒有肩膀  我大可不必在這裡與你們爭論  浪費我自己的時間   我何必如此神經?


今天的族規方式如此  我按照程序來進行懲處動作

我是族長  但是領導者之所以權力可以被人認同是來自於團體的同意才具有合理性   否則不是領導者  是暴君


團體當初的決議就是如此   而我使用公權力給予懲處

於法有據ˋ於法有理   

今天嘴砲的原因是什麼? 我希望盡力去排解  但是其實狀況一看就知道不可能

勸導已經無效  族規處理

有什麼話好說呢?


法律這種東西本來就是治標不治本  族規規定不准使用破壞遊戲公平性質的外掛  真的就沒人開嗎?  要怎麼治本? 只能抓一個踢
一個

你有聽過警察在古惑仔打人的時候還特別先去問原因嗎?

先抓了再說  不是嗎?


違反法律   就是違法  法律可以講人情  但是違法就是該被懲罰

[ 本文最後由 蘿莉天皇 於 07-1-15 09:27 PM 編輯 ]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5 21:29
原文由ATOS 於 07-1-15 01:39 PM 發表

要是沒有問題就不會討論至今了,

你現在則在問哪裡有問題,不是自欺欺人嗎?

你的族規解說不詳細引起他人誤解也是事實,



你要我鑽漏洞也可以,

我大可以說

部族規定

1.禁止主動對其他任何玩家嘴砲ˋ侮辱ˋ ...
這點前文已經有相關解釋

我是不大懂還有什麼問題?

還是這個解釋不被接受?

如果是說要改  我下次在部族會議中會討論

[ 本文最後由 蘿莉天皇 於 07-1-15 09:49 PM 編輯 ]
作者: zoids-wwz無限制    時間: 07-1-15 21:57
天皇. 你的族規應該更改...
更改成,部族成員.無論內戰.或是對外.都不可和自己人嘴砲.(部族人員在此限)
當彼此之間有問題, 再進行解決..解決的方法在看事情大小分別處理
小的-單挑.大的-族群會議.或是進行投票
只有對上路人.或是對外部族中.別人先行進行違反禮儀的行為.才可以被動還擊...
問題並不是5個對上71個的問題...
而是你的規則解釋有人無法理解!!
而且...案上述的說法.確實是出了問題!!
因為.任何1條.分開看.並沒有問題.但是合在一起.分歧就出現了...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5 22:38
原文由zoids-wwz無限制 於 07-1-15 09:57 PM 發表
天皇. 你的族規應該更改...
更改成,部族成員.無論內戰.或是對外.都不可和自己人嘴砲.(部族人員在此限)
當彼此之間有問題, 再進行解決..解決的方法在看事情大小分別處理
小的-單挑.大的-族群會議.或是進行投票
只有 ...
如果是這樣的話  

我們這個月在族會上會在討論
作者: 瘋行~    時間: 07-1-16 12:30
埃...我在這裡只能說"你不配當領導者"

如果你連文章都看不完、看不懂,你所領導的人之心聲,你懶得聽,或懶得聽完,你就不配回我的話!

「嘴砲原因你又清楚了?」這句話就已經代表你根本沒看完我的文章,你還有臉回我這句話?

「如果我沒有肩膀  我大可不必在這裡與你們爭論  浪費我自己的時間   我何必如此神經?」
你只是拿族規當擋箭牌,你根本沒有處理事情!

「我是族長  但是領導者之所以權力可以被人認同是來自於團體的同意才具有合理性   否則不是領導者  是暴君」
你現在就是暴君!

「團體當初的決議就是如此   而我使用公權力給予懲處 於法有據ˋ於法有理 」
據何在,理何依?不就是你之前的"草稿"?現在出問題應該是要解決,而不是在這費話說"這沒錯",沒錯那為何出現今天的問題?你知道原因嗎?最重要的原因其實就是你!

「今天嘴砲的原因是什麼? 我希望盡力去排解  但是其實狀況一看就知道不可能」
沒去試著用各種方法了解,沒去試著用最好的方法解決,你只會說"不可能",現在你唯一的可能叫做"你當上了族長"!

「你有聽過警察在古惑仔打人的時候還特別先去問原因嗎?」
現在你才是那個古惑仔!你的武器叫做"族規"!

「違反法律   就是違法  法律可以講人情  但是違法就是該被懲罰」
可以講人情,那你為啥只會說"不可能"?還是說你的"不可能"就是人情?
再或者,你所謂的人情是"懶惰"?
違法?你不是說"回擊允許"?那為啥回嘴也被懲罰?法律永遠是對的?還是...『你才是對的』!?

如果你現在還在醉生夢死的狀態下,還想繼續逃避問題,繼續給自己台階下,你根本沒有任何資格當所謂之王者!
你最好現在就把問題搞清楚在回答,別再躲避了!沒肩膀的傢伙!

[ 本文最後由 瘋行~ 於 07-1-16 12:59 PM 編輯 ]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6 16:53
[quote=瘋行]埃...我在這裡只能說"你不配當領導者"

如果你連文章都看不完、看不懂,你所領導的人之心聲,你懶得聽,或懶得聽完,你就不配回我的話![/quote]我也跟你說 你沒資格當個質問者  連RP可能都沒看  就隨便嗆人  你真的值得我去回應嗎?

「嘴砲原因你又清楚了?」這句話就已經代表你根本沒看完我的文章,你還有臉回我這句話?
你清楚什麼   公正分析一下  看看與我有何相差?

你講這句話才是不負責任

「如果我沒有肩膀  我大可不必在這裡與你們爭論  浪費我自己的時間   我何必如此神經?」
你只是拿族規當擋箭牌,你根本沒有處理事情!
族規處理  事情處理完畢

還有什麼問題處理?

「團體當初的決議就是如此   而我使用公權力給予懲處 於法有據ˋ於法有理 」
據何在,理何依?不就是你之前的"草稿"?現在出問題應該是要解決,而不是在這費話說"這沒錯",沒錯那為何出現今天的問題?你知道原因嗎?最重要的原因其實就是你!
當初大家決議如此  我照族規去執行  草稿=經所有人同意的草稿  我絲毫沒有錯  族規有問題  我們可以改   但是我的處罰行動  "目前"法理有據  還有什麼話好說?

「今天嘴砲的原因是什麼? 我希望盡力去排解  但是其實狀況一看就知道不可能」
沒去試著用各種方法了解,沒去試著用最好的方法解決,你只會說"不可能",現在你唯一的可能叫做"你當上了族長"!
我說過   根本是羅生門的型態

夏風說:我沒有諷刺的意思 是行醫神經找我嗆聲
行醫說:他的話語不是擺明在諷刺?


好了  公正的你  給我一個判斷  誰是誰非?

言語在每個人的認知上都有所不同  這點很難有客觀的標準

因此   我處罰他們  在於族規上的規定   

我沒有辦法與時間去管族員之間的恩怨情仇   我要做的  就是確切執行族規的規範  確保所有族員的權利以及整理整個部族的調和


某甲與某乙互毆  我要知道原因  但是知道原因前  他們必須要為"互毆"這件事情遭到懲罰  因為規定不准互毆

這完全合理  

「你有聽過警察在古惑仔打人的時候還特別先去問原因嗎?」
現在你才是那個古惑仔!你的武器叫做"族規"!
警察  是人民的褓母  外加  掛牌的流氓

古惑仔打人   抱歉  沒法律的保障  準備坐牢

警察打人  法理有據  為什麼不能打?  甚至必要狀況下  警察可以直接槍擊

這都是法律規範的執行許可


沒錯  如果你要說我是流氓  也可以   

我就是拿族規去打人  因為你犯了族規就該被打

就像你犯了法律就要遭受不好的待遇


「違反法律   就是違法  法律可以講人情  但是違法就是該被懲罰」
可以講人情,那你為啥只會說"不可能"?還是說你的"不可能"就是人情?
再或者,你所謂的人情是"懶惰"?
違法?你不是說"回擊允許"?那為啥回嘴也被懲罰?法律永遠是對的?還是...『你才是對的』!?
我先問你  誰是回嘴?誰是先開砲?

按照前文所述   你真的看完RP了嗎?

我當初還找某巫醫一起看  

我不諱言   我認為行醫太敏感  這種言語確實可能不帶諷刺  但是 某巫醫認為  是夏風太白目

誰對誰錯? 到底誰先開砲?誰先回嘴?

這種判斷都是  個人的ˋ主觀的  而不是一個客觀的懲罰依據

因此  2個都處罰  原因:內戰互相嘴砲


相關解釋在之前就有回應  你有爬文看看再來問嗎?

法律在2方有不同之規範  原因我也寫了

如果還有問題  我們可以針對法律上做些修改

但是  我的行為  絲毫沒有錯


就像每次社會新聞說警察執法有問題  到最後還是要訴諸法律或請法官釋憲

在某些狀況下  警察可以槍擊或使用暴力刻制犯罪行為   法律給這樣行為一個合理依據

法律也許是錯的  這世界很少有對的事  因為大家都認為別人是錯的

就算法律是錯的  當初大家同意了法律的規範  那就應該去遵守  犯了錯被懲罰  你說懲罰者有什麼過錯呢?

法律如果是錯的   那就討論更改  但是  當初執行這套法律的人為什麼也錯了呢? 這合理嗎?公平嗎?

你自己好好想一想吧.............


如果你現在還在醉生夢死的狀態下,還想繼續逃避問題,繼續給自己台階下,你根本沒有任何資格當所謂之王者!
你最好現在就把問題搞清楚在回答,別再躲避了!沒肩膀的傢伙!
我不是王者   是統領

要別人搞清楚問題前  你自己先搞清楚前因後果才是吧?


當初制定族規  就是大家討論表決的結果   

我照著族規執行公務  我絲毫沒錯  你能否認這點嗎?


生活在台灣卻連民主法治的基本道理都不懂?誰才在醉生夢死?誰才看不懂問題?

想清楚問題  爬爬文章 你再來問吧!!
作者: 行醫救人    時間: 07-1-16 17:37
既然你拿警察來比喻的話....

今天上班的時候我打字+腦內播放音樂+想事情的時候突然想到的

你們看看就好



這篇的重點在於"我工作的時候很涼"(汗





A攻擊了B
但是A不知道他這叫做"攻擊"


警察看到了 沒有制止

B受到了攻擊 廢話當然不會等死 所以"反擊"

警察依舊在旁邊看
一陣子之後看不下去 把兩個人分開


然後 A又攻擊了B
但是A不知道他這叫做"攻擊"

警察依舊在旁邊看

B又受到了攻擊 廢話當然不會等死 所以"反擊"

B被反擊了 以為是A攻擊他 所以A"攻擊力UP"




然後警察看了一陣子
等這兩個人打完了 把她們抓起來丟進了監獄



--他們犯法了--







至於警察是不是掛牌的流氓 我沒有興趣知道

以上

[ 本文最後由 行醫救人 於 07-1-16 05:39 PM 編輯 ]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6 18:07
原文由行醫救人 於 07-1-16 05:37 PM 發表
既然你拿警察來比喻的話....

今天上班的時候我打字+腦內播放音樂+想事情的時候突然想到的

你們看看就好



這篇的重點在於"我工作的時候很涼"(汗





A攻擊了B
但是A不知道他這叫做"攻擊"

...
這點是我反應太慢   我很專注在進行遊戲

這點我真的很抱歉  這是我的錯


因此 初期你們在互相攻擊的時候   我並沒有很快的會意

我處理的太慢  這點我承認


但是  到了後期  勸阻無效之後  我不想多說什麼  連族長的勸導都不聽了   還有什麼好說?

內戰就是自己人的遊戲  可以無視其他所有人甚至包誇族長互相嘴炮   這種行為到底多不尊重?

重點來了   最經典的   竟然沒有半個人試圖與我檢舉與反應問題   大家自顧自的吵

可見你們都沒有人試圖用理性的方式解決問題  就如同在社會上看人不順眼就去打群架

無論你打架的理由多正當   打架就是不對   就是要罰


因此  族規處理   二話不說    尊重族規與他人是基本常識難道需要我教嗎?

請你們去閉門思過好好反省
作者: gm01111    時間: 07-1-16 18:13
本章討論重點

族規 是否需要修改

如要 請討論出個結論

也希望 大家給天皇點時間 先讓他開個部族會議


還有請注意

如果不滿意 請提出罷免

否則

在鐵傲魔獸版 版主為大

在魔獸部族 族長為大


不是說 高位很了不起

主要是提醒各位 你們不是再質問會員

既然是有關部族 那麼天皇的身分就是族長

有意見當然可以反應 但別像質問犯人這樣

如果有缺失當然可以點醒

我也常會詢問會員意見 再不給壓力下 來處理事情

也希望大家給點時間吧 無改善再提出 也不會太遲
作者: 行醫救人    時間: 07-1-16 18:23
原文由蘿莉天皇 於 07-1-16 06:07 PM 發表


很簡單的原則


被戳個幾下之後
我才了解到 原來他一直認為我針對他個人

因為認識 所以想要把誤會講清楚(我沒有針對他個人)


我講話格式就這樣 個性很直



我脾氣不暴躁 講話格式就這樣 個性直 帶有一點心眼





然而 我也不是好先生

多次被刺之後 刺回去就是本能了



我被動不主動 就這麼簡單





我承認我錯估了可以說服對手的機率
大錯特錯 閉門思過

沒錯沒錯(點頭

ignore無上


對鐵傲要用路人的方式的話 我感到有些悲傷
(第二次說了)







話說不對 這篇的重點是"我工作很涼"阿
淦麻扯到非重點(茶

[ 本文最後由 行醫救人 於 07-1-16 06:24 PM 編輯 ]
作者: 瘋行~    時間: 07-1-16 18:45
我說阿...某天皇...你還"真"的配當"統領"?
王者是能領導所有人的心,而非支配!王者跟統領你又是如何定義的呢?

你所說的話,不過就是一直自相矛盾,繞著我的文章打轉!你連回覆答案都會自相矛盾!

再者,我還沒有去評論對錯,只是告訴你方法!

如果你要我來處理這件事情,那你這"族長"當來幹嘛的?有名無實!?

你提的例子也有夠扎!我可以老實說,如果真是你說的這樣,警察為啥還是有被關的?不就是犯法?你要一直繞著這廢材的例子也可以拉,但我不想陪你拿著這種沒有立足點的例子找台階下!

你連立足點都沒有,何以駕馭他人?你連一點肩膀都沒有,何以讓人跟隨?

你到現在仍然只是隨便回話來試著躲避我的問題,你還要躲多久?『你真的對嗎?』
你真的有尊重我嗎?你根本只是把我發的文隨便瞄過去,根本沒有用頭腦想過裡面的涵義!

簡單而言,你就是『懶』!

補充:對前文某天皇之回答所加聲望的內容如下
你根本沒看清楚我發的文,還敢做到如此自相矛盾的回答,還可以用這麼高姿態的眼睛回我所發的文章,實在令人佩服!

你真的很懶,你只差懶得回我文了!如果看到這裡還搞不清楚我嗆你的原因,你只差可以下臺一鞠躬了!

順帶一提~預防你還拿警察流氓拿濫藉口繼續回話,所以:
警察  是人民的褓母  外加  掛牌的流氓
也就是說,你已經承認你是掛著名為"族規"牌子的"流氓"!?

[ 本文最後由 瘋行~ 於 07-1-16 07:10 PM 編輯 ]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6 19:31
原文由瘋行~ 於 07-1-16 06:45 PM 發表
我說阿...某天皇...你還"真"的配當"統領"?
王者是能領導所有人的心,而非支配!王者跟統領你又是如何定義的呢?

你所說的話,不過就是一直自相矛盾,繞著我的文章打轉!你連回覆答案都會自相矛盾!

再者,我還 ...
我說過   法律就是保障執法權力與合理性

我哪裡自相矛盾?  請你條理分明的來分析  否則只是顯示自己的無知

沒立足點  哪裡沒有?  話不講清楚?

警察會被關 是因為他自己違法   我哪裡違反  你說阿  說出個所以然阿^^



我真的對嗎?  我是對的  因為我按照法規作事   對的起天地良心   而你呢?  你只是無知的嘴砲 說人迴避問題  你自己又迴避我多少問題? 連道理都講不贏人  還敢在這大聲嗆聲說人沒肩膀?

不覺得自己幼稚又可笑嗎?



你評論不出對錯   那你要我去評論  我已經做了評論:2個都錯而且2個都罰

你評論不出來  我評論了   你還有什麼意見?

你現在有意見  就代表你對我的做法有意見  既然你對我的做法有意見  你就要提出你的意見讓我參考

而不是說  司法不公ˋ族長不義    哪裡不公?哪裡不義?

你不說   只說我不義    要我改  改什麼?  自己都說不出來的東西要人改?  可笑阿!!



順帶一提~預防你還拿警察流氓拿濫藉口繼續回話,所以:
警察  是人民的褓母  外加  掛牌的流氓
也就是說,你已經承認你是掛著名為"族規"牌子的"流氓"!?
沒錯   警察就是掛牌的流氓

族長 你可以當我是正義的執行人  也可以 當我是拿著族規的流氓


但是  就算我耍流氓  族規仍然允許我耍  怎樣?  族規就是同意我有這份"職權"  而且經過大家同意而具有合理性  

警察可以只要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就能打人甚至槍擊  族長也可以在法律保障的權力內行使自己權力

要怎麼用  是我家的事   要怎麼執行  在法律符合的前提下  也都是我的自由   這對每個管理階層也都一樣

因此  正義使者或是掛牌流氓  在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答案



我覺得目前看到你的文章   你只是在踢皮球!!  

你只說我們應該要改  卻沒提出哪裡要改  
你只提出我錯了  卻不說出到底哪裡錯了  
你只說我逃避問題  卻沒說我哪裡逃避問題  
你只說我無能  卻不說哪裡無能
你只說我自相矛盾沒有立足點  卻沒說到底哪裡自相矛盾沒有立足點


簡單說  你不只沒肩膀 你連擔當都沒有


你只把問題丟給別人解決  自己卻連一點可供參考的意見都沒有

既然你沒意見  我們從何改之呢?


還是  你只是個高喊著司法不公  卻連哪裡不公都不知道的無知者呢?
作者: 行醫救人    時間: 07-1-16 20:18
既然沒有回音

那我就幫你做個結尾吧

因為我不習慣主動開話頭 不過我想我還是說出來


我想的是


如果今天Palading只是某個族員的朋友
被拉來一起玩
(我也不是GEZ的 不要跟我說這種情況不可能 除非你禁止)

打成這樣
這個朋友的心理大概只會有一個想法
"來參加比較高級的族戰 還被諷刺 打嘴砲"
"那跟路人有什麼差別?"

你怎麼處置他就不重要了
你也不用禁止他兩個禮拜 他跟你的族沒有關係 只是跟著朋友來打他認為"比較高級"的對戰而已

甚至你就算只有處置他好了 一樣沒有用

他的想法是
"才打一次 這個族就遇到這種事情"
"那其他人..."
在心理學上 這稱之為"投射作用"
(這四個字不深 我記得是國中課本)<<離題





他當然不會再來
甚至還會到處宣傳他的感受


確實 言語傷害這種東西沒有對錯
就算神經質好了
但是傷害是造成的


不可否認 人與人熟悉的程度 會影響"神經"的"質"


今天走在路上 A對B說了一句話
B覺得他被諷刺了
A說他沒有諷刺B


就算A無心 A不知道
B被諷刺 被攻擊的事實會改變嗎?

被諷刺的人當然會生氣 修養再好都一樣
次數問題而已


你喜歡說聊天版 我就拿聊天版實例來說

有個人 他住在國外留學
來鐵傲熟悉中文

有一次在跟人聊天 說了一句話
他不知道那句話在台灣的髒話史裡面有比較深一層的涵義
他說出來了

那人生氣了 封鎖他的訊息

雖然他事後道歉很久 他依舊是不高興的
(也許有的人知道ID 請不要公佈 因為未經過允許)




也許不知者無罪
但是你"不知"  傷害 攻擊力不會"消失"
甚至連"降低"都不會

[ 本文最後由 行醫救人 於 07-1-16 08:20 PM 編輯 ]
作者: 蒼紅弦月    時間: 07-1-16 20:25
族長該有的立場是什麼。

雖然你是族長,我不能對你批評什麼,

但是希望好好想一想,什麼是族長。

其實只要一句話

"你們覺得問題到底是什麼"以及到底如何解決"

恩。

但是我現在看到的只是一個普通的人在吵嘴而已。

而不是族長。
作者: gm01111    時間: 07-1-16 20:38
標題: 回覆 #44 蒼紅弦月 的文章
贊同月的意見  真的我本來是不想管的 可是每次都會變成這種局面 吵嘴吵完了又沒個結論

我給各位2個方向

1.修改族規(請提出修改事項與理由) -發在這

2.罷免現任美西族長-另開主題  

如果二者皆無意見 請閉嘴

只要讓我覺得該篇回文不符合 我可能就會砍了

感覺我太放任了 雖說這是部族的事 但我感覺只是各據一方的吵嘴

看久了 什麼感想感覺就不說了

[ 本文最後由 gm01111 於 07-1-16 08:40 PM 編輯 ]
作者: 夏健    時間: 07-1-16 20:53
唔...到此為止了吧
看了這麼久
大家給的意見都不錯
嗆聲的部分我不予置評
關於GM大給的方向
我想罷免族長 是多餘的
他認真的做事 幹麻罷免他
我們美西GEZ部族只是管理方面還未成熟
需要時間討論ˋ進步
作者: gm01111    時間: 07-1-16 20:59
標題: 回覆 #46 夏健 的文章
我知道啊 但是一堆人似乎對他不滿

老實說吧 很多根本不是美西部族的...

只是大家要發言 我也不能說什麼....
作者: 行醫救人    時間: 07-1-16 21:25
原文由gm01111 於 07-1-16 08:59 PM 發表
我知道啊 但是一堆人似乎對他不滿

老實說吧 很多根本不是美西部族的...

只是大家要發言 我也不能說什麼....


倒是不一定

看過RP的有發言權 這是一定的
有意見的 你也不能阻止他(茶

辛苦了 我要講的都在上面那篇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6 22:07
原文由蒼紅弦月 於 07-1-16 08:25 PM 發表
族長該有的立場是什麼。

雖然你是族長,我不能對你批評什麼,

但是希望好好想一想,什麼是族長。

其實只要一句話

"你們覺得問題到底是什麼"以及到底如何解決"

恩。

但是我現在看到的只是一個普通的人 ...
族長也是人  有七情與六欲

什麼是族長?  而什麼是版主?

族長有義務回答所有質問與處理事情  但是不代表可以無理的要求以及不尊重的嘴砲

就如同指著版主的鼻頭罵人   那不叫做批評而叫做白目  版主也不會接受這樣的"批評"


族長與版主都相同  是無薪的付出  而不是拿錢辦事的辦事員

你無權對我不尊重  也無權對我有無理的要求

要求別人作事前   先要懂得尊重別人

尊重是互相的  態度也是

[ 本文最後由 蘿莉天皇 於 07-1-16 10:12 PM 編輯 ]
作者: 蒼紅弦月    時間: 07-1-16 22:20
原文由 蘿莉天皇 於 07-1-16 22:07 發表
族長也是人  有七情與六欲

什麼是族長?  而什麼是版主?

族長有義務回答所有質問與處理事情  但是不代表可以無理的要求以及不尊重的嘴砲

就如同指著版主的鼻頭罵人   那不叫做批評而叫做白目  版主也不會接受這樣 ...


自己想想吧...

如果我不尊重您,那我就拿很多之前你之前發的文章來做文章了不是?

我只是希望,你能找回 什麼是族長..

畢竟,我看到的只有吵嘴。

我不希望是我或gm跟你說該怎麼做你才去做的,

這也是某種程度的尊重。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6 22:42
原文由蒼紅弦月 於 07-1-16 10:20 PM 發表


自己想想吧...

如果我不尊重您,那我就拿很多之前你之前發的文章來做文章了不是?

我只是希望,你能找回 什麼是族長..

畢竟,我看到的只有吵嘴。

我不希望是我或gm跟你說該怎麼做你才去做的,

這也是某種程度的尊重。 ...
我同意

但是  理性的回應僅止於對有禮貌的人

嘴砲的批評則是針對沒禮貌的


我是族長  我有義務回答所有問題  如果想講理  我可以慢慢講

如果想嘴砲  我也很樂意奉陪


禮貌的與否與尊重的有無  是人與人之間態度轉變的差異性

就像版主給人指著鼻頭罵的時候  也是會反擊的  不是嗎?
作者: 行醫救人    時間: 07-1-16 22:48
原文由蘿莉天皇 於 07-1-16 10:42 PM 發表


我只能說


我那兩篇希望你有看到
作者: gm01111    時間: 07-1-16 22:49
天皇 你現在要做的不是一直回文

而是好好思考 並在部族會議提出

假設你們認為沒有疑問或是哪裡有修改

就公告一下

在那公告

對族規有意見者 請提出具體看法與理由

如果沒有 請乖乖遵守

事後放馬後炮 照樣處罰

基本上 如果連族規都不認同 也不必待了

另尋他處吧...
作者: ATOS    時間: 07-1-16 23:14
原文由蘿莉天皇 於 07-1-16 10:42 PM 發表
我同意

但是  理性的回應僅止於對有禮貌的人

嘴砲的批評則是針對沒禮貌的


我是族長  我有義務回答所有問題  如果想講理  我可以慢慢講

如果想嘴砲  我也很樂意奉陪


禮貌的與否與尊重的有無  是人與人 ...

因為你的這句話,我很想再講一段話,

你真的有把瘋行的文章完整的看完嗎?

對於你的行為,瘋行則說,

『這是一種不尊重。』


我所看到的是,你每一個問題最後的回覆都是,

『我以族規行事,族規是由大家決策出來的,

我絲毫沒有過錯。』

你這樣的回覆讓我感到很敷衍,

你並沒有去回答別人真正問的問題,

而是簡略帶過,繞著這句話來做基準回覆。


或許以部族的立場,你拿族規來定罪沒有錯,

但是麻煩請你換個方式來想,

這樣做當事人能服嗎?

這樣做事情就真的解決了嗎?

我理性的告訴你,

你需要的東西叫做『變通』,

你是族長沒錯,但是族規不是事先為你寫好的『腳本』,

因為你不是機器人,

就像你說的,族長跟版主也是人,

那難道族長跟版主都不會做變通,都不會有自己的考量嗎?

這不能否認吧?


瘋行的話,

簡單帶過就是,

『你不想去做變通,你只打算以族規來做考量。』


最後的建議

『你是族長沒錯,部族的確要有制度,

但是當你堅持這套制度的時候,失去的是什麼?』


以上這段話,我希望你能用心去思考,

而不是再做一樣的回覆。
作者: k0286    時間: 07-1-16 23:45
話說....當時我和另外一位巫醫都在場,算是當事人

我並不覺得天皇有處置失當

禁止參與族內活動是為了讓當事人冷靜下來

當時的情況兩邊都是以不理智的言語相互攻擊

不安的導火線是由於言語的誤解錯誤

讓當事人冷靜下來叫做處置失當?!


行醫大自己也說了,他第一時間沒有停下來是錯誤

這個決定和族長所下的決定並無不同

我強烈建議,認為沒看完文章=不尊重的他人的人

先去把rp用1/2的速度看一遍,了解一下當時情況

再來質疑族長的決定!!

[ 本文最後由 k0286 於 07-1-16 11:46 PM 編輯 ]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6 23:47
原文由ATOS 於 07-1-16 11:14 PM 發表

因為你的這句話,我很想再講一段話,

你真的有把瘋行的文章完整的看完嗎?

對於你的行為,瘋行則說,

『這是一種不尊重。』


我所看到的是,你每一個問題最後的回覆都是,

『我以族規行事,族規是由大家決策出來的,

我絲毫沒 ...
基本上  我認為該轉換思考角度的是你們

族規就是個至上的原則   這個原則不會改變   我們可以藉由族會的方式去修改法律

但是法律的執行就是正義  我執行正義是完全沒有錯誤


你無權指責說我這樣做是錯誤

因為法規目前如此  執行上沒有問題可言

提議修改法律可以  但是現在仍然照法律來


就像因法律而被處以刑罰   然後再說司法不公  司法不公可以修改法律  但是也不能說因此犯錯者可以立刻被釋放


這就是民主法治  法律雖然死板卻是社會上最正義的天枰

對族規就如同對法律  身為族長必須堅持族規的執行  這是理所當然的

法律要客觀ˋ族規要公正

族規有問題可以改 ˋ法律有問題可以修   但是不代表執行法律者有任何錯誤


這不是堅持  而是原則



我所看到的是,你每一個問題最後的回覆都是,

『我以族規行事,族規是由大家決策出來的,

我絲毫沒有過錯。』

你這樣的回覆讓我感到很敷衍,

你並沒有去回答別人真正問的問題,

而是簡略帶過,繞著這句話來做基準回覆。
沒錯  就是如此

因為此並沒什麼好解釋  你犯了族規而我懲罰

族規給了我一個依據  讓我自由行使這份職權


這就是你們所有問題的答案:不合法ˋ所以被罰


這句話就是基準   我不需太多修飾的贅言   只需要用族規我就可以為我的職權找到合理的依據  那你們有什麼?

自己的堅持ˋ自己的原則ˋ自己的判斷?

還有什麼?  客觀一點的  舉出來?



我看到的是只是有人指責我不應該  要立刻修改   對我的解釋不加聞問  甚至無理要求  擺明就是已經未審先判

這種行為  我不接受!!

討論與溝通都是雙向的  如果認定某些事情  大家無所好談

剩下交由機制處理


美西部族有他的機制存在  請按步就班進行動作

我執法  有理有據  這點  沒有問題可言

只有法律上的相衝  我們可以繼續檢討


法官不能憑一面之詞就修改法律  族長也不能只聽某些人的反對就修改族規

機制就是如此  大家要按照機制來

就這麼簡單


這不是敷衍ˋ也不是逃避   而是理性處理事情的方法  請大家照著方法去做




我不尊重瘋行?  請問你尊重的定義是什麼?

開頭就說人沒肩膀  這算是一種尊重嗎?

說人家不配當個族長   這就算是一種尊重嗎?

無理取鬧  怎麼可能得到人家的尊重呢?

難道因為我要尊重他  我就可以讓他顛倒是非?  

尊重是互相的 ˋ態度也是



不想遵守族規就離開 ˋ沒有什麼好談

族規上有疏失   大家都可以討論   這點是彈性的

但是  不代表你的意見就是完全要被接受  這是無理的


今天  我執法   我就是無情  因為我就是捍衛族規的執行人

一個族長沒有辦法堅持自己的族規   他就稱不上是個領導者

族規可以講情理   但是情理不能顛覆族規

只用情理就想推翻族規的決議  是不可以的

就像你不能說陳水扁是個濫人   就用武力強迫讓他下臺    要按照罷免機制投票才能合法合理讓他下台


這是生活在台灣的我們都應該知道的  "民主法治"  的道理

[ 本文最後由 蘿莉天皇 於 07-1-16 11:57 PM 編輯 ]
作者: 行醫救人    時間: 07-1-16 23:50
原文由k0286 於 07-1-16 11:45 PM 發表
他第一時間沒有停下來是錯誤


你也覺得我用路人的方法對付鐵傲的人應該的 正確的嗎?

太好了 我不用在煩惱了



誤會不用解釋 禁掉就好


這次我連有點悲傷都沒有呢(茶
作者: k0286    時間: 07-1-16 23:56
原文由行醫救人 於 07-1-16 11:50 PM 發表


你也覺得我用路人的方法對付鐵傲的人應該的 正確的嗎?

太好了 我不用在煩惱了



誤會不用解釋 禁掉就好


這次我連有點悲傷都沒有呢(茶 ...



行醫,是你教我只就有救的人的

三勸不聽,就當沒這個人吧!


事實上.....萍水相逢的路人的受教度遠大於族員.........

這是我上任巫醫二個月來的最大心得!!

[ 本文最後由 k0286 於 07-1-16 11:59 PM 編輯 ]
作者: ATOS    時間: 07-1-17 00:12
那我舉個簡單的例子,

『今天假設你是一位加油員工好了,

由於人手不足,導致你常常被客人客訴,

而內部主管卻不會因此而對你做懲處。』

知道這意味什麼嗎?

你我明明都知道誰其實是對的,

而卻依據那套標準來做懲處,

這樣對被懲處的該怎麼說?


P.S. 服務業以客為尊,客人說的就得都是對的,

但是對於內部的變通,其實是在我們的手上,

如果這樣還沒達成共識,那就沒有再討論的必要。


對於瘋行 嗯

有些話其實有道出重點,但是也有些話是很衝,

他講話也是硬直派,

我就不便幫他做回覆了,要看他自己怎麼做回覆。
作者: 行醫救人    時間: 07-1-17 00:31
原文由k0286 於 07-1-16 11:56 PM 發表



行醫,是你教我只就有救的人的

三勸不聽,就當沒這個人吧!

事實上.....萍水相逢的路人的受教度遠大於族員.........

這是我上任巫醫二個月來的最大心得!! ...


我承認我心軟了




不過既然我已經決定了 一切都無所謂 不重要
作者: 蘿莉天皇    時間: 07-1-17 01:47
原文由ATOS 於 07-1-17 12:12 AM 發表
那我舉個簡單的例子,

『今天假設你是一位加油員工好了,

由於人手不足,導致你常常被客人客訴,

而內部主管卻不會因此而對你做懲處。』

知道這意味什麼嗎?

你我明明都知道誰其實是對的,

而卻依據那套標準來做懲處,

這 ...
你的假設我看不出所以然來

人手不足被客人投訴  然後主管又不會因此懲處?


這代表???

員工做的很濫沒差?

反正主管不會管?


這跟主題的關係在哪裡?


是不是寫錯了一些地方?=.="
作者: frank2211    時間: 07-1-17 03:28
原文由瘋行~ 於 07-1-16 12:30 PM 發表
埃...我在這裡只能說"你不配當領導者"

如果你連文章都看不完、看不懂,你所領導的人之心聲,你懶得聽,或懶得聽完,你就不配回我的話!

「嘴砲原因你又清楚了?」這句話就已經代表你根本沒看完我的文章,你還有臉回我 ...


= =  這篇不是.....族規討論嗎??

GM也給方向了.....

而且猦行再#35這篇我自己解讀是(XD覺得人在氣頭上會看不清楚真正意思所以我直說).....

現在不要在吵....先把問題解決(就現況來說)....才是主要的....

不要再說....我依照族規行事.....之前族規怎麼樣就照那個走是OK的

既然有人覺得有問題....那就解決.....之前的事.....沒必要再討論= =

在吵傷感情阿(自己想法)....

[ 本文最後由 frank2211 於 07-1-17 03:35 AM 編輯 ]
作者: gm01111    時間: 07-1-17 08:33
現在是怎樣

又跑回去討論處罰

夠了 我不想放任了

我要鎖文了

絕不開


天皇 等你部足會議開完  再發公告

那時你們要討論 再繼續


另一篇 再提到族規 我通殺....只可以討論懲罰是否得當

基本上 受罰者都認同了  請給點時間吧 整天回是沒意義的

理論再多 沒去做 都是空的

[ 本文最後由 gm01111 於 07-1-17 08:36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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