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標題: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列印本頁]

作者: 旁觀    時間: 06-5-1 13:25
標題: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蘋果日報 2006.5.1

強暴增5成 1天6人受害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甯其遠╱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蘇貞昌誓言拼治安,但警政署公布的最新統計數字卻顯示,台灣今年第一季
性侵害案,較去年同期增加近五成,平均每天有六人遭強暴,且多是熟人所為,時間
多在凌晨零時至三時,地點則以住宅最多;犯罪專家也分析,台灣被害恐懼感最高族
群是十八至三十歲的女性,原因主要為台灣婦女最怕遭強暴。

婦女恐懼

警政署日前公布今年第一季犯罪統計數據,其中婦女最憂心的性侵害案,有逐年增加
的趨勢。

凌晨時段警覺低

以今年一、二月份為例,警方分別受理一百七十一件及一百七十件案件,雖三月獲報
一百五十五件略顯下降,但與去年一、二月份的一百二十一件及一百一十四件比較,
增加近五成。性侵害案件發生率不減反增,對政府宣示改善治安形成一大挑戰。
去年度統計資料顯示,性侵害案被害人以十二至十七歲女性佔最多比率近五成
業多為學生
加害人則以十八至二十三歲無業居多且八成與被害人熟識。至於發
生時間以凌晨零時到三時最多,因為該時段被害人警覺性較低;而最常發生的地點則
在住宅
比率高達六成七包括加害人和被害人住處,其次是KTV、夜店等特殊營
業場所,另外,車站、車上、學校也是常發生的地點。

世新大學社會心理系教授謝靜琪也做了相關的研究報告。她指出,歐美國家不分男女
,其被害恐懼與年齡的關係曲線均顯示,老人及孩童因自我保護的能力最差,所以最
害怕成為暴力犯罪被害人;不過在台灣,十八至三十歲的女性,被害恐懼感明顯高於
其他族群,分析原因,主要來自於害怕遭強暴。

勇於報案相配合

不過,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認為,性侵害案件數增加也有可能是各方不斷宣導
以致產生覺醒效應或民眾對警方處理案件信任度增強因此願意報案者也增多
她指出,要防止性侵案件繼續增加,除了警方及相關單位的努力外,也呼籲受害民眾
要勇於站出來。

警方則表示,從公布的統計資料分析,民眾可看出最易遭受性侵害的各項情況,進而
提高警覺、加以防範;此外,警方也會加強預防犯罪及緝捕加害人的工作,以降低性
侵害案件的發生率,讓婦女有更安全的居住環境。

曬男衣 擺男鞋掩耳目

防狼之道

刑事局預防科指出,避免住處遭受性侵害的防範之道為,睡覺前檢查門窗獨居的女
性可在陽台曬掛男性衣褲
在門口擺放男鞋且要常更換

受害時保持現場

刑事局也提醒女性,外出時盡量不要落單,與異性單獨約會時,身上可攜帶防狼噴霧
、哨子、電擊棒等防身物品,並學習簡易防身術,充實自我的防護能力,且不要喝來
路不明、已開封或杯裝的飲料,以免遭下藥迷姦。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則表示,性侵害加害人以熟人居多他們通常利用熟人間的
信任
讓女性失去戒心因此要避免受害千萬不要以為只防陌生人或遠離偏僻陰
暗的場所就夠了
須對周遭的男性親友有警覺性,這些人還包括教師、社區警衛、鄰
居等,一旦與異性間感覺到不舒服的碰觸,就要勇於說不,找機會離開現場。

紀惠容說,過去的研究也發現強暴案件發生最多的為約會強暴場所則為住宅,所以
呼籲女姓朋友,約會時應選擇明亮熱鬧的場所,時間最好挑選在白天。至於要防止陌
生人侵入民宅性侵害,除了自身警覺性要高,門窗必須上鎖外,也可靠守望相助加以
防範。

刑事局預防科表示,若不幸遭性侵害,切記不要清洗及破壞現場,立刻報案,並前往
醫院驗傷,保存證據完整,以利警方追捕嫌犯。

記者甯其遠、李姝姮
作者: 狂亂之風    時間: 06-5-1 13:33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quote=旁觀]蘋果日報 2006.5.1

強暴增5成 1天6人受害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甯其遠╱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蘇貞昌誓言拼治安,但警政署公布的最新統計數字卻顯示,台灣今年第一季
性侵害案,較去年同期增加近五成,平均每天有六人遭強暴,且多是熟人所為,時間
多在凌晨零時至三時,地點則以住宅最多;犯罪專家也分析,台灣被害恐懼感最高族
群是十八至三十歲的女性,原因主要為...[/quote]
因這篇新聞所知
現代的社會還真是亂阿

作者: 落日餘暉    時間: 06-5-1 15:45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刑事局預防科表示,若不幸遭性侵害,切記不要清洗及破壞現場,立刻報案,並前往
醫院驗傷,保存證據完整,以利警方追捕嫌犯。
我們教官有強調,千萬不要立刻洗澡和破壞現場

這樣才能留下證據=ˇ=/


強暴案阿...希望能對那些強暴犯處以更嚴重的罪行

不要關個沒幾天又假釋出來犯案....OTZ
作者: 沒力氣的蟲    時間: 06-5-1 16:21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強暴阿....
唉....就是有一些心智不成熟的人...
為了一時的慾望..去做出這些事情....
難道說他們都不知道這對被害者的傷害有多大嗎...=.=
作者: 餓狼傳說    時間: 06-5-1 21:33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又上升5成

對現在的女性~真的是感到抱歉不已

身為男生~我也不知道該說甚麼

現在的人~好像越來越放縱~

好多姦殺~也是讓人畏懼

該說是司法的不周~還是要再度改革

才能平息現在的混亂與不安
作者: 哈娜    時間: 06-5-2 00:00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quote=落日餘暉]我們教官有強調,千萬不要立刻洗澡和破壞現場
這樣才能留下證據=ˇ=/
強暴案阿...希望能對那些強暴犯處以更嚴重的罪行
不要關個沒幾天又假釋出來犯案....OTZ[/quote]

老實說,說起來簡單,做起來難

女生在遭受強暴時所受到的精神壓力非一般人想像

在被遭受那樣對待之後,如何叫女生還能理智地不要洗澡或破壞現場?

哈娜十分贊成對強暴犯處以極刑,對於再犯者加重原本刑罰

利用先天的男性優勢對女性對出這種行為簡直天地不容!

除了口頭拚治安,政府更該重視的是這些被害女性的心理狀態,而不是一昧地高聲提倡強暴犯的人權

(說著一股怒火就要冒上來了Orz
作者: RockmanDS    時間: 06-5-2 00:05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quote=餓狼傳說]又上升5成

對現在的女性~真的是感到抱歉不已

身為男生~我也不知道該說甚麼

現在的人~好像越來越放縱~

好多姦殺~也是讓人畏懼

該說是司法的不周~還是要再度改革

才能平息現在的混亂與不安[/quote]

這個社會是不是生病了?居然上升50%!!...(消音)
作者: 〃καιηε〃    時間: 06-5-3 05:02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記得前一陣子,我在某個討論區(忘了)看到一個女孩子提出問題說,強暴的定義。

因為有些版友回了一些意見跟看法,我也提出我的意見跟看法。

女孩子碰到這種事情是一次傷害,旁邊的人或者是親密的另外一半用特殊的眼光看待她,那又是第二次傷害。

結果有一個男性版友回我說,那她的另一半呢?誰又來顧及他的感受?自己的女朋友碰到這種事情,為什麼還要強迫他接受自己的女朋友發生這種事情?(講成這樣,那不如跟她分手,總比跟她在一起還用不坦然的態度對待她來的好XD)

嗯…提出來當然不是想要發動男女戰爭,只是看完那段話之後很感慨。

真的很感慨,我卻不知道怎麼用文字表達我心中的感受…
作者: 愛群的無敵小賢    時間: 06-5-3 06:51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無論如何,也不能全部怪罪對方,以自己來說,出去玩就一定要穿那麼露,不管又身材沒身材,就是要這樣穿,那這樣不是引誘犯罪?

12歲~17歲     我看的時候幾乎都是這個年齡,短裙、小可愛、細肩帶、等等的...。

以裝扮來說,喜好保守穿著的男性大有人在,偏偏就要穿這樣,傷人眼睛??傷人家心?  

以有些男生角度來說,很無奈。
作者: Kirinoa    時間: 06-5-3 09:32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QUOTE=愛群的無敵小賢]無論如何,也不能全部怪罪對方,以自己來說,出去玩就一定要穿那麼露,不管有身材沒身材,就是要這樣穿,那這樣不是引誘犯罪?
[/QUOTE]

男生本來就要有自制力,而女生也有穿漂亮衣服的權利
不能因為這樣''好看、清涼'',就要色狼撲上來吧?XD

問:為啥男生可以打赤膊,女生就不能穿小可愛咧?XD
作者: 伊卡迪司    時間: 06-5-3 10:07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quote=〃καιηε〃]記得前一陣子,我在某個討論區(忘了)看到一個女孩子提出問題說,強暴的定義。

因為有些版友回了一些意見跟看法,我也提出我的意見跟看法。

女孩子碰到這種事情是一次傷害,旁邊的人或者是親密的另外一半用特殊的眼光看待她,那又是第二次傷害。

結果有一個男性版友回我說,那她的另一半呢?誰又來顧及他的感受?自己的女朋友碰到這種事情,為什...[/quote]
好傷人的想法阿…ˊˇˋ

俺一直覺得很奇怪,台灣社會有一些非常偏激的想法…

一個女孩子遭人性侵害後,為什麼演變到最後是勸導女生衣服不要穿太露?晚上不要出門?

這不是本末倒至嗎?

路上常常可一見到如何防治性侵害這一類的宣導海報,(這些都是貼給女性同胞看的)

俺卻幾乎沒看過什麼針對性侵害的宣導海報(指針對男性)

人權?性侵害犯的人權?

在強調這一點時,為什麼不去注意一下被害者的人權呢?

(俺激動了....)


俺非常厭惡那些性侵害犯,

政府面對這些人應該要採用極刑的,

要不在他們臉上烙個"淫"字也好 = w = /

作者: 愛群的無敵小賢    時間: 06-5-3 17:26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quote=Kirinoa]男生本來就要有自制力,而女生也有穿漂亮衣服的權利
不能因為這樣''好看、清涼'',就要色狼撲上來吧?XD

問:為啥男生可以打赤膊,女生就不能穿小可愛咧?XD[/quote]
恩,今天國文老師講課時剛好有提到,就算女生全身赤裸也不能侵犯。

雖然言之有理,但是這就像為什麼大家要搶銀行不搶貧民窟的道理一樣,方圓五百里只有你錢最多,方圓五百里只有你穿最露,加上動作挑釁,那真的被侵犯就算沒人說你不對自己也必須檢討才是。

沒有三兩三還敢上梁山,人家銀行有警衛,那你有防身術嗎?

雖然我說的很偏激,但是我看到被強暴的我也很憤慨,可是歸納一下,被強暴的人數總結穿保守的一定是少數,這就是我要說的。

不過又話說回來,女生當然也要有穿漂亮的權利,但是我還是要說,女生必須學會保護自己。

出門能帶個男伴自然比較安全,會防身術更好,人多不一定有用,因為別人也可以是結伴。

希望大家能夠用理性的方式面對這件事情。

漂亮,安全,要懂得拿捏。
作者: 哈娜    時間: 06-5-3 21:52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quote=愛群的無敵小賢]恩,今天國文老師講課時剛好有提到,就算女生全身赤裸也不能侵犯。
雖然言之有理,但是這就像為什麼大家要搶銀行不搶貧民窟的道理一樣,方圓五百里只有你錢最多,方圓五百里只有你穿最露,加上動作挑釁,那真的被侵犯就算沒人說你不對自己也必須檢討才是。
沒有三兩三還敢上梁山,人家銀行有警衛,那你有防身術嗎?
雖然我說的很偏激,但是我看到被強暴的我也很憤慨,可是歸納一下,被強暴的人數總結穿保守的一定是少數,這就是我要說的。
不過又話說回來,女生當然也要有穿漂亮的權利,但是我還是要說,女生必須學會保護自己。
出門能帶個男伴自然比較安全,會防身術更好,人多不一定有用,因為別人也可以是結伴。
...[/quote]

我可以理解你的說法,但我不能理解的是,若是「穿著清涼的衣物」走在路上是危險的,是「可能引發某些不良份子侵犯女生」的理由,那麼女生還有什麼地方能去?還有什麼安全可言?

今天數據顯示,穿著清涼的女生被強暴,總是她們也要負點責任,誰叫她們穿成這樣引人遐思、引人犯罪呢?換句話說,也算是她們活該是嗎?

還是如您所言,如果女生要穿著清涼服飾,就請妳一定要有防身術或保鑣

一個發展健全的社會,男性跟女性是彼此尊重,彼此關心,然而我們身處在台灣,竟然必須還得像戰亂國家一樣要有能力保護自己才能出門,老實說,活在這個社會的女生真是可憐

再者,這個主題是「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我想重點應該是放在「熟人」這個部分不是嗎

什麼叫熟人?爸爸、哥哥、弟弟、有親戚關係的兄弟及朋友,甚至是上司、同事、朋友、學長學弟,連男朋友都可以叫熟人

您的言論已經有點挑釁了,若不能用關懷及體貼的角度發言,那就請您安靜地看,請勿發出不當言論

建議很好,語氣再體貼一點如何?

(版規有寫,看完版規再謹慎發言如何?)
作者: 愛群的無敵小賢    時間: 06-5-3 22:17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挑釁阿....正所謂忠言逆耳阿..有點不知所云了...

今天數據顯示,穿著清涼的女生被強暴,總是她們也要負點責任,誰叫她們穿成這樣引人遐思、引人犯罪呢?換句話說,也算是她們活該是嗎?

當然不是活該,但是在社會的情況下,總是要學會保護自己,難道不是嗎?

如此這般的社會,人與人之間的落差懸殊越來越大,誰能有辦法表明一個人是好是壞呢?

我也直說了,我也有和我同年齡一對網路認識的情侶,2年前我們曾經是無話不說,還常常一起出去遊玩,但是呢?    可悲的是,女的喜歡男生的風趣,男生卻不是表面上的單純阿!

五個月前,女孩去夾娃娃,男生不在愛女孩了....。

當女生在想說只是穿好看罷了,沒什麼;不過男生都是這樣想嗎?

不要說今天台灣了,別國也是,從東南亞到歐美,犯罪案例數量越來越多,表面上優秀的日本,也是越來越腐敗了。

再者,這個主題是「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我想重點應該是放在「熟人」這個部分不是嗎

什麼叫熟人?爸爸、哥哥、弟弟、有親戚關係的兄弟及朋友,甚至是上司、同事、朋友、學長學弟,連男朋友都可以叫熟人
恩,多熟人所為,但     也有陌生人不是嗎?

難道說今天關懷熟人範圍內的那不是熟人就不用管了嗎...?    錯了,不管是不是熟人,保護自己都是很重要的。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幾年前的一句話,前段已經檔不住了,但是後面的一句怎麼說都要牢記才是阿!

關懷,恩....重點

今天我不是關懷的角度的話我想沒人會花長時間一個字一個字打文章希望大家能注意了。

或許娜姊(允許我這樣稱呼吧?)妳的思維是在男生必須自我管好自己不管如何都不能侵犯別人,

但是換個角度想的話,如果男生管不住自己了呢...?

以上言論真的太糟糕的話那真的很抱歉,但是苦口婆心,請相信我的言論都是為了你們好,女孩們。
作者: 冰 戀    時間: 06-5-3 22:56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XD

二位都說的很有道理。

男女生雙方都要做好,

女生要懂得保護自已,自已今天穿著清涼的衣物就不要往人煙稀少的地方去,不管是陌生人還是熟人都

要小心

男人們不要看到有女生人家穿著清涼的衣物就一付色咪咪的看。請自律。你想過嗎?如果是你的小孩遇這

樣的事,做為父母的會怎麻想(XD~離題了不好意思)
作者: 哈娜    時間: 06-5-4 01:34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quote=愛群的無敵小賢]挑釁阿....正所謂忠言逆耳阿..有點不知所云了...
略略略

樣的事,做為父母的會怎麻想(XD~離題了不好意思)[/quote]

(嘆

哈娜會這麼激動是因為周遭的人受過這種傷害,她才十多歲啊,只是因為跟朋友出去玩,想穿著流行的服飾,想跟一般的年輕人一樣,我並不覺得她應該要承受這種錯誤

以後她的人生該怎麼辦呢? 只要想到就很想哭啊,這個社會沒有給女性一個善意的環境,反而用一般道德去指責,似乎有些不應該

當然我沒有怪你,只是在語氣上可以再柔軟一點(啊,老實說剛才看你的文章時,眼淚差點要掉了)

這樣的說法或許真的頗具建議,但已經發生這種事的女生,叫她們情何以堪啊…(再嘆

今天這個版除了讓女生不吐不快之外,更重要的精神是讓男生女生們了解自己,男生們除了自己的女朋友,有真心關心過周圍的女性嗎?媽媽、姐姐、妹妹、女同學、女同事、女老師(哇啦哇啦…),對女性好一點吧

還有女生們,妳們真的了解自己嗎?

小賢其實說得對,在這種社會,保護自己重要,帶個什麼防身的東西,減少自己被侵害的機會,遺憾也就會減少了

(我要躲去棉被哭了……
作者: 八雲橙    時間: 06-5-4 03:56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嗯...雖然這件事之前也曾在鐵傲提過...

我一位女性友人也曾經是強暴陰霾下的犧牲者,事發當時她才國二的年紀...

他當時是被她的"好朋友"的生日派對上被下迷藥陷害,之後是被(好像是所謂的人口販子吧...)抓走

不但軟禁她,還強迫她吸食毒品,不吸就對她拳打腳踢,還打算把她賣去當妓女

由於她當時的年紀很潑辣,一些"買主"還不願買下"她",對於那幫"渾帳"而言不但賣不出去還是個"賠錢貨"

氣的把她的"好朋友"找來,然而她的"好朋友"本身就已經是重度毒癮者

在缺錢買毒的情況下就這麼把認她為朋友的"她"給出賣了,卻也是帶頭慫恿那幫"渾帳"並且在那位她的面前眼睜睜的看"她"被強暴!被羞辱!!還在一旁當"加害者"!!

雖然事後是"她"是被救出來了...而那幫渾帳也已經被警察抓起來了...

但是法院判決只有幾年的有期徒刑而已...

為何判這麼輕?因為"她"並沒有把被強暴的事實提報給法官,不然那幫人可以說是罪上加罪,重的勒!

但是"她"不能說...

為何不能說?她的父親本身就比較重面子,再加上對"她"這個女兒可以說是"撿角"兩個字來形容

然而她的父親還要為他這個"撿角"的女兒上法院去,已經讓他很沒面子了,如果還知道她的女兒被強暴...

別說是她的父親面子掛不住,恐怕早就被斷絕血緣關係了...她那敢講...

好不容易回到家卻還要被自己的父母給否定掉,那他真的是不知該怎麼活下去...

她只能選擇"掩蓋"...選擇用自殘的方式折磨自己...

雖然這些內容我已經簡略了,但是這是她在即時通上所告訴我的...

如今...她已經二十幾歲了...已經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但是提起當時那不堪回首的記憶時,她還是不經落下了兩滴眼淚...

雖然現在也有男友陪在身邊,但是我不知道她那位"男友"知不知道這件事情...如果知道的話,會有什麼樣的

反應,我真的不敢想像...真的...

我很想說..."她"做錯了什麼?到底有多大的罪孽必須要她在今生嘗到人性的醜陋,何為"背叛"?何為"出賣"?

以及受到那精神與肉體上的折磨,不被家人所諒解,無處宣洩的怨氣選擇的方式卻是"自殘"...

誰能告訴我...到頭來錯的是誰...?錯在她太傻?錯在她的"損友"?錯在那幫"渾蛋"?錯在法律不夠重?

錯在她不該隱瞞?錯在不諒解她的父親?....我不知道...

雖然有些離題的感覺...但是我真的是不吐不快阿...

目前是有一些防身的方法(防身術,防身工具,別出人煙稀少的地方,別穿太暴露等等..)

雖然還是有它一定的效用,但是實際遇到可能通通都沒用...(你就算全身包的像木乃伊也是一樣...)

對方會下手當然是處於對他有利的情況下,哪還怕你反擊?

我沒有要踢館或貶低的意思....但是真要遇到這種事,三四個壓上妳,到頭來也只能當"弱勢"的一群...

如果今天法律改成強暴犯必須光著身子在大庭廣眾下被亂石砸死!!那我鐵定衝第一個丟的!!
作者: 愛群的無敵小賢    時間: 06-5-4 06:47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quote=哈娜](嘆

哈娜會這麼激動是因為周遭的人受過這種傷害,她才十多歲啊,只是因為跟朋友出去玩,想穿著流行的服飾,想跟一般的年輕人一樣,我並不覺得她應該要承受這種錯誤

以後她的人生該怎麼辦呢? 只要想到就很想哭啊,這個社會沒有給女性一個善意的環境,反而用一般道德去指責,似乎有些不應該

當然我沒有怪你,只是在語氣上可以再柔軟一點(啊,老實說剛才看你的文章時,眼淚差點要掉了)

這樣的說法或許真的頗具建議,但已經發生這種事的女生,叫她們情何以堪啊…(再嘆

今天這個版除了讓女生不吐不快之外,更重要的精神是讓男生女生們了解自己,男生們除了自己的女朋友,有真心關心過周圍的女性嗎?媽媽、姐姐、妹妹、...[/quote]
娜姊別哭了拉....,這樣我有罪惡感呢...

我也是只有14歲呢....我會說我朋友的遭遇,也是希望大家能狗自我防範,除了衣服多注意一下,也要不時試著將眼睛睜大看清楚週遭的人。

而當朋友遇到這種事,雖然說,有人說往後的人生要怎麼辦,但是,日子依然要過阿,所以身為朋友的妳,扮演這比主角還重要的腳色,因為這個時候會直視的熟人就好比汪洋大海中的救生圈、流砂堆中的繩索,只有你們才可以協助他阿!  因為這個時候人的自癒能力並沒有那麼好

恩,關心熟人,我除了女朋友,週遭的媽媽、姊姊、妹妹都無一不努力關心(因為這是重點,巨蟹男很有家庭感((其實是沒女朋友

沒錯,男生確實也該看,不過倒是要坐下來專心聽才是,開版到現在的很多論點都相當棒,但是有些人可能會因為篇數太多、文章太長而錯過這個好機會,這是蠻可惜的地方。
作者: 〃καιηε〃    時間: 06-5-4 07:06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quote=哈娜](嘆

哈娜會這麼激動是因為周遭的人受過這種傷害,她才十多歲啊,只是因為跟朋友出去玩,想穿著流行的服飾,想跟一般的年輕人一樣,我並不覺得她應該要承受這種錯誤

以後她的人生該怎麼辦呢? 只要想到就很想哭啊,這個社會沒有給女性一個善意的環境,反而用一般道德去指責,似乎有些不應該

當然我沒有怪你,只是在語氣上可以再柔軟一點(啊,老實說剛才看你的文章時,眼淚差點要掉了)

這樣的說法或許真的頗具建議,但已經發生這種事的女生,叫她們情何以堪啊…(再嘆

今天這個版除了讓女生不吐不快之外,更重要的精神是讓男生女生們了解自己,男生們除了自己的女朋友,有真心關心過周圍的女性嗎?媽媽、姐姐、妹妹、...[/quote]


娜姐不要難過了…

原來大家身邊都有相同的故事存在^^"

看妳打的文章,我想起一個同學,很難過很難過…

連我都想哭了~""~

真的很想問,這些女孩,招誰惹誰了…
作者: 旁觀    時間: 06-5-4 23:22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講白了就是自由主義與道德主義之爭.
以前社會較封閉時,社會較保守,女孩子也比較保守,穿得也比較像現在的社會
那麼 "清涼". (或者暴露). 那時有強暴案嗎?有,一定有.
只是會被層層的遮蓋住,就算是犯人,被大家抓到了一定私刑而死.
女的被害人呢? 自己就會在社會論的壓力下,不是羞憤自盡,就是躲起來不敢見人.
以前的男人家裏就有兩三個,搞定家裏就已經凍未條了哪還有功夫去強暴別人?
現在呢?女性是解放了,穿著比基尼或 BRA 在大街大搖大擺.
男女關係也比以前亂很多,以前是男人公開搞兩三個.
現在是男女公平地私下搞兩三個.
以前是女人包得緊緊的,男人得冒著被眾人打死的危險去強暴.
現在是女人穿得少少的,男人強暴頂多受到法律的審判.
除非先姦後殺,不然一定罪不致死.
社會從封閉社會進步到民主社會,多元社會. 相互尊重 (表面上) 的社會.
男人的劣根性因為社會進步而消失了嗎?沒.
女人的劣根性因為社會的進步解放而增加了嗎?也沒. 只是浮上表面.
所謂的人類私心占有慾與獸性因為社會步而消失了嗎?看似更好,
只是換了另一種表現方式而已.
墮胎. 援交. 劈腿. 離婚. 婚外情. 多P. 性愛光碟. 偷拍. 都是這樣的產物.
沒錯,強暴的確是侵害個人人身甚至精神自由的一種社會犯罪.
但召妓呢? 劈腿呢? 你情我願甚至金錢交易打一砲呢?
再說就更多了.
我只說,強暴. 是犯罪. 是不被允許的侵害個人自由.
至於暴露,也是個人自由. 但是是在法律的保障範圍下.
你想想當法律不見的時候,你會不會被保護.

楚人無罪. 懷璧其罪. 最後的註腳.
作者: 由乃瓦多    時間: 06-5-8 10:46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那種身心受到創傷的殘酷事實
需要多久的復原期 只有自己心中知道
男人真的是無時不刻都有性慾嗎
連身邊的親人都加以柔躪

身為女人 對於眼中的男人又該如何生存呢
作者: 水光夢影    時間: 06-5-8 22:53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看到這個新聞我也蠻震驚的...
雖說男性本色 但是做到強暴實在太過火~_~
有這麼飢渴嗎??

我也覺得是因為女生穿太露的關係
漂亮的衣服應該不等於太露的衣服吧?
有露就會引起色狼的注意啊~~~
當然也不是沒露就不會被強暴...

所以我建議女生們都去學學防身術
不然強暴那些犯人通通閹掉好了!!
閹掉看你還怎麼囂張...@@
作者: rabbit_kyo    時間: 06-5-8 23:14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姆~穿的露不露這點先不說 我個人覺得強抱這件事是心態的問題耶 在外國強暴犯被視為疾病 必須做輔導跟治療 聽說要施打女性赫爾蒙 為雄性赫爾蒙過多衝動  如果心態正常的人即使看到全裸的女性應該不會說阿 我要強暴她 反正他在勾引我麻 (= = 呵

當然女性的衣著多注意些多少有些效用  說到這裡還是覺得強暴犯很討厭 恨之入骨 可是台灣的法律又.....埃埃埃 無法根治又放出來造孽 還累犯耶 可怕 有人說過全部判死刑就好了  我個人不同意

為什麼呢  比如說 有某個強暴犯 慣性強暴 累犯 被通緝中 他一定想 反正被抓到就怕死刑 做一次不如多做幾次 (這時這種懲罰就沒用 根本沒用
還有些強暴犯有報復心理 有人說把他們去勢就好啦 (割掉他的弟弟 ) 這可能更糟 為強暴不只是用那種方式 也許他會用其他方式虐待女性 以達到報復的心理

可怕!

再回到衣服的話題 呵 看了前面某大大說的搶匪都去搶銀行不搶貧民窟 那總不能叫銀行都關起來吧 ><呵
可能治標不治本 (個人意見 如有冒犯敬請原諒)
作者: veronica802    時間: 06-5-15 17:18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quote=愛群的無敵小賢]無論如何,也不能全部怪罪對方,以自己來說,出去玩就一定要穿那麼露,不管又身材沒身材,就是要這樣穿,那這樣不是引誘犯罪?

12歲~17歲 我看的時候幾乎都是這個年齡,短裙、小可愛、細肩帶、等等的...。

以裝扮來說,喜好保守穿著的男性大有人在,偏偏就要穿這樣,傷人眼睛??傷人家心?

以有些男生角度來說,很無奈。[/quote]
我很不能贊同這樣的說法,感覺根本就是在為強暴犯找藉口,女生也是有權利打扮自己的吧,愛穿什麼樣的衣服也是個人的自由,不能夠說一個女生今天穿了短裙跟細肩帶他就失去了人身自主權,就活該被強暴,該注意的是男生為什麼無法克制自己對女性外表的看法與重視,自己犯了錯還以對方穿的太少為藉口,試圖轉移自己犯罪的事實。不管是男或是女,愛美是人的天性與權利,可是女生要出門的時候,還必須不斷的檢視自己的服裝衣著,擔心自己外出時的安全,實在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之前看到新聞報導說捷運上要設置女性車廂,讓我想到有個女生做捷運時差點被強暴,已經被壓在地上了還沒有人願意伸出援手,就連在捷運車廂這種公眾場所都有人這麼膽大妄為,台灣的社會治安真的很令人擔憂呢。
作者: 最終奧義    時間: 06-5-17 16:01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QUOTE=愛群的無敵小賢]無論如何,也不能全部怪罪對方,以自己來說,出去玩就一定要穿那麼露,不管又身材沒身材,就是要這樣穿,那這樣不是引誘犯罪?

12歲~17歲     我看的時候幾乎都是這個年齡,短裙、小可愛、細肩帶、等等的...。

以裝扮來說,喜好保守穿著的男性大有人在,偏偏就要穿這樣,傷人眼睛??傷人家心?  

以有些男生角度來說,很無奈。[/QUOTE]
基本上來說, 女生有選擇穿著的權利

而男生們並沒有侵犯他人的權利.....

就算今天一個女生穿的再少, 也沒有人有侵犯的權利與理由

舉個例子來說, 很多青少年(尤其是學校的不良份子)看別人不順眼就打他們, 欺侮他們

難道你也要怪那個人長的衰? 要那個人負責嗎?

女生愛美是天性, 並不能因為男性的自制力差而牽涉到女生裝扮自己的行為

我身為男性, 倒不覺得以男生角度來說有什麼無奈的地方

發洩性慾的方法有很多, 難道一定要選擇性侵他人嗎?

我們是有理智的動物, 並不是一發情就隨便上的猴子

如果連這點基本的自制力都沒有, 那這種人也不配享有人權

因為本身自制力不夠就要求別人不能穿太少, 在我看來這就跟自己肚子餓叫別人也不要吃東西的無理做法沒啥兩樣.....

不過我同意你說的, 女生們多多少少要學會懂的保護自己

帶防狼噴霧器, 電擊棒之類的防身用具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作者: 千載惡魔    時間: 06-5-18 01:37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在我國小三.四年級的時後吧~
我們家樓上一間房間租給了我爸的一個朋友~
我們有四姐妹跟最小的一個弟弟~
剛開始大家相處也蠻愉快的~
記得那天....
有次下午放學回來~
忘了...(為啥沒人在家?)
當我要上二樓我們的房間~(那租的人的房間也在二樓)
他打開門~
要我進去一下.
我也不疑有它~進去了...
他要我躺下來!(為啥要躺下來?)
他也躺在我旁邊~
然後....他掏出了那個....嗯!
我第一次看到這種東西!
有點好奇!?又有點怕!?
他要我看~後又要我摸..
我忽然爬起來!(真的很怕!不是怕他對我怎樣!)
(是怕那個哇哥....)
他也很快的起來說~
不要跟我爸媽說~
我嚇死了~(也忘了怎樣回答他了)
到了晚上~我還是很怪~
(唉~那知那時後在想啥?)
最後小聲的跟我媽說了~
我只知道隔天他就離開我家了~~
過後有好大一陣子~
我對男的很排斥!(不知為什?想到那個東西...)
會想吐的感覺~
他們會問我!
為什麼會對女生笑~
對於他們...我只有很兇的表情....(?)
直到高中身邊的男男女女
來來去去後~
才讓我這樣走出來....
其實~
看到這個標題很久了~
不想說~(又怕想起這噁心的感覺~)
但看到哈娜姐或男生的立場下的對峙~
心很痛!!
阿~~必竟這是那麼小時的事了~~
越來越開放的現今~
除了一笑置之外!
是我想太多了~
我也算幸運的了!!


作者: 星期天    時間: 06-5-20 16:47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發生這種事絕對不會是被害人的錯!!
除非那個人有被害妄想症!!
Kirinoa小姐說的很對,女生本來就有穿漂亮衣服的權利!!
這明明就是那些犯罪者犯貝戈戈!
去援交還差不多!至少那個援交妹是願意的~
強迫別人,這種人真的讓人很厭惡耶!
作者: 愛群的無敵小賢    時間: 06-5-20 17:52
標題: 回覆: 【新聞】強暴增5成 12歲至17歲佔半數 多熟人所為

恩,有種東西叫做互相尊重,女生穿漂漂的權益是當然的。

但是給男生看男生一定這麼想嘛?

不要說女生們反駁我的立場,如果你們沒辦法保護自己那人家想對你怎樣你就沒辦法反抗。

這才是我要說的,不是公不公平,就像女生看男生噴古龍水很不適應,男生卻樂在其中,權益阿~

那是不是會影響到女生們?   

相對的,你把一個塊黃金丟在地上,你說什麼大道理好像自己很對,人家管你三七二十一還不是給你檢走?

那為什麼要把它丟地上,不要保管好呢?

沒有所謂的對錯,前因後果都有了,出事情怨不得人,也不要怪我沒講。


當然,女生穿這樣不是不行,這就好像抽菸一樣,當政府沒有全面禁止香菸前,你不能怪罪有人抽菸。
(新加坡連口香糖都不行
其實本來想說這兩段話的,但是想說女生們也該有權益喜歡自己的喜好。

是,女生應該有自己穿漂漂的權益。

是,男生不應該想入非非甚至動手腳。

是,遇到這種事情的女孩們真的很可憐,我也說過了我也有任是這種類似的女孩(還不只一個

但是,真的會發生這種事情時,女生不用負任何一點的責任嗎?

在座的各位有待多家思考,先仔細想完後回應吧。
作者: 酒追夢    時間: 06-5-28 20:17
提示: 作者被封鎖或刪除 內容自動遮蔽
作者: 飄飄~飛雪    時間: 06-6-10 13:00
唉  無言~= =||

可能是A片氾濫~
女生沒學好防身術  習慣性 带好電擊棒的關係!!@ˇ@a
作者: 紫銥~嵐    時間: 06-6-10 20:48
嗯...雖然這件事之前也曾在鐵傲提過...

我一位女性友人也曾經是強暴陰霾下的犧牲者,事發當時她才國二的年紀...

他當時是被她的"好朋友"的生日派對上被下迷藥陷害,之後是被(好像是所謂的人口販子吧...)抓走

不但軟禁她,還強迫她吸食毒品,不吸就對她拳打腳踢,還打算把她賣去當妓女

由於她當時的年紀很潑辣,一些"買主"還不願買下"她",對於那幫"渾帳"而言不但賣不出去還是個"賠錢貨"

氣的把她的"好朋友"找來,然而她的"好朋友"本身就已經是重度毒癮者

在缺錢買毒的情況下就這麼把認她為朋友的"她"給出賣了,卻也是帶頭慫恿那幫"渾帳"並且在那位她的面前眼睜睜的看"她"被強暴!被羞辱!!還在一旁當"加害者"!!.....



我覺得活在這個時代的女性真的很辛苦為什麼請生要遭受到這種不平等的對待呢我想不通現在社會的人到底是在想些為什麼這樣加害女性(想到就生氣有股超想罵人揍人的衝動要讓他們知道我們女人不是好欺負的(咬牙切齒中........ )
作者: 匿名    時間: 06-6-15 19:23
原文由 愛群的無敵小賢 於 06-5-20 05:52 PM 發表


其實本來想說這兩段話的,但是想說女生們也該有權益喜歡自己的喜好。

是,女生應該有自己穿漂漂的權益。

是,男生不應該想入非非甚至動手腳。

是,遇到這種事情的女孩們真的很可憐,我也說過了我也有任是這種類似的女孩(還不只一個

但是,真的會發生這種事情時,女生不用負任何一點的責任嗎?

在座的各位有待多家思考,先仔細想完後回應吧。

那我什辦?

14歲13X高

能看的只有腰子被眾人說成"小妹妹"

那我被推了是我的錯麼

長的小看似容易推的女生

我想長成這樣的麼?

說說個人的經驗:

我十二歲那天去網聚

回家坐網友的車時有個想對我動手腳

幸好另外兩個好男生阻止了他

證明好男生是存在的 (茶

這年我來了紐西蘭留學

上一個月晚上我走回家的時候有只黑人跟著我

奧克蘭晚上的街道冷清清的較危險

我在確認了甩不掉他後

就抽出劍袋裡的花劍唬他

他呆了一呆我再裝個凶一點的樣子

大概是嚇跑了他

現在手袋裡都裝著一支30cm長的匕首
作者: 瓶瓶    時間: 06-6-15 23:22
今天恰巧跟一位男性友人討論到這件事
日前他朋友也遇到這件事,一樣的,也是熟識的人所為
那人是日前追求她的,不過被拒絕
於是那人巧借明目約她出去,也不疑有他的去了...後來就...
所以現在的犯罪有時已經跟穿著清不清涼有關係了

跟他討論的時候
我們講到,當遇到時的心情
說真的,瓶也愈過變態,說要反擊真的很難
所學的花拳繡腿,其實當真正面臨時根本沒什麼用
再說廣泛流傳的防身術,男生也知道,更知道如何去防
再加上天生的差異以及當你要強暴他人必定是用偷襲的方式
所以女生三兩下就敗陣了

也有人會佩帶一些危險物品,可女生只要一慌,東西很容易就被奪走
此時,更危險的就是自己

此時討論到這,瓶不自覺感嘆了一下
說到底,若是學習的防身術不夠熟練,不夠高
本身力量又弱小的話,當遇到時很容易更絕望

只要男的從後面一個乙醚或是一把刀
再把雙手捆起來,一切都好辦事了ˊ︿ˋ

最後的結論是
男女還是不公平的...
作者: 帥氣a哇啦    時間: 06-6-17 15:42
種覺得現在某些男人有了年紀之後...想法特別的奇怪吧..
就對那些年紀比較小的有興趣= =川
真的該稍微檢討...
作者: 櫻桃 友藏    時間: 06-6-17 17:25
原文由 伊卡迪司 於 06-5-3 10:07 AM 發表
要不在他們臉上烙個"淫"字也好 = w = /
...


伊卡夠絕的XD/
我看到這句快笑倒了,這或許是個好方法呢!

你在她人內心烙下不愉快的記憶,我就在你身上烙下洗不掉的標誌

我也喜歡這個方法=ˇ=/
作者: 飄飄~飛雪    時間: 06-6-18 15:14
原文由 八雲橙 於 06-5-4 03:56 AM 發表
嗯...雖然這件事之前也曾在鐵傲提過...

我一位女性友人也曾經是強暴陰霾下的犧牲者,事發當時她才國二的年紀...

他當時是被她的"好朋友" ...



要是我是那女的    我會先把他們殺的精光   之後在跑去自殺 !

真好奇他是以什麼信念 活下去的!  QQ
作者: 魔流小白    時間: 06-6-19 10:49
如果現在政府的刑法 重一點我想怪叔叔才會減少吧

例如:...自宮0.0 或是 引用 十大酷刑= =....好像扯人權問題了

不過對於怪叔叔 人權應該無差吧!!

為什麼 刑法不重一點捏!!
作者: 遊戲MAN    時間: 06-6-19 17:19
很簡單,只是看政府要不要作罷了,

強姦強暴犯,一率處"宮刑",甚至極刑,一了百了,你惡意強姦一個女人,政府就殺一個,

就這麼簡單。

強姦女人,去死吧。
作者: ( ̄﹏ ̄)    時間: 06-6-19 18:46
原文由 遊戲MAN 於 06-6-19 05:19 PM 發表
很簡單,只是看政府要不要作罷了,

強姦強暴犯,一率處"宮刑",甚至極刑,一了百了,你惡意強姦一個女人,政府就殺一個,

就這麼簡 ...


= =a那有些是被栽贓或是被仙人跳的怎辦??那不就很"衰",還不是普通的"衰"( ̄口 ̄|||)r2
我以前也有這樣想過~強暴犯都去死啦~~~~~~~~~~~~但後來我想想現在金光黨、仙人跳那麼多,萬一有天被騙的人是我,我是不是也要被切去做醃蘿蔔?= =a

其實重點是~~多熟人所為~~
其實很多女性都會忽略這一點,以為認識就沒有侵略性,我以前有位女朋友也是都這樣傻傻的就常常跟男性朋友或許久不見的朋友單獨坐他車出去,後來我知道後都一直拿來唸她,因為那樣真的很危險(謎之聲:難怪會分手,太愛唸= =a)

我覺得啦,女生很不會防這點吧,常常以為認識了就單獨出去,雖然有些是突發性的犯案(隨機選擇被害人)但大多數還是"熟人"所為,我覺得這點女生真的要好好思考這一點,不要以為妳很了解一個人或朋友,而且不一定只有女性受傷阿,愛她的男朋友一樣也會很受傷的阿,所以要懂得不要讓愛妳的人擔心才好喔^^
作者: 遊戲MAN    時間: 06-6-19 19:00
原文由 ( ̄﹏ ̄) 於 06-6-19 06:46 PM 發表


= =a那有些是被栽贓或是被仙人跳的怎辦??那不就很"衰",還不是普通的"衰"( ̄口 ̄|||)r2
我以前也有這樣想過~強暴犯都去死啦~~~~~~~~~ ...

既然要判這麼重的刑罰,當然要仔細蒐證查證,才能決定摟,

畢竟有做就有做,沒做就沒做,一定查的出來,況且當然是要視當時的情況而判定罪行,

重刑不能亂判的,要判也是要判到罪犯無話可說,沒有理由反駁,這個時候給他死就對了XD~
作者: ( ̄﹏ ̄)    時間: 06-6-19 19:38
我也是這樣想....
可是有的仙人跳會收集你的體液,她事先避孕就好了、有的是感情糾紛女生報復告男友強姦,很多事情都是羅生門(除非有小叮噹的時光機..),所以除非是那種殺人魔殺了幾十條人命的才能判極刑,另外....有一點,是不是犯了一次錯就沒有重新來過或贖罪的機會?當然不是在偏袒強姦犯啦,而且論受傷程度當然是受害者比較受傷,但是不是就沒有了重新來過的機會?

還有一點,如果遇到了,妳會選擇什麼?我問過很多女性朋友,幾乎答案都是乖乖的接受,並還請對方載上保險套。老實講我聽到時有點火,因為我覺得這樣是在縱容他下一次的犯罪、是間接製造下一個受害者,但她們的觀點都是...反抗就一定會吃苦頭、不如乖乖配合並請他戴上保險套,至少自己事後是安全的,這我也無法說錯但我也不想承認是最好的。

只是希望給部分女生建議,很多文章、報導也有指出,受害者強烈反抗得救機率至少比較高、較容易使歹徒退縮,應該說沒得比吧,因為乖乖配合當然是100%沒要逃,但這點危險性當然比較高,至少敢肯定中間一定會受到不可預測的傷害,但我覺得這至少讓歹徒得多花時間、多花力氣、甚至他也會受傷、甚至會讓他不敢再小看女性、甚至妳可能救了下一個女性,但反抗是有相當程度的危險所以我只能建議,真的不行反抗保險套是下下策,畢竟一個要強暴妳的人要他配合戴保險套我想很難吧,我都討厭戴了= =a

以前有問過女朋友,我跟她說:有錢去買保險套讓人強x妳,我不如買防狼噴霧劑或送妳學空手道。有部片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莎莉賽隆演的叫"北國性騷擾"

[ 本文最後由 ( ̄﹏ ̄) 於 06-6-19 07:42 PM 編輯 ]
作者: 愛群的無敵小賢    時間: 06-6-20 01:19
原文由 匿名 於 06-6-15 07:23 PM 發表

那我什辦?

14歲13X高

能看的只有腰子被眾人說成"小妹妹"

那我被推了是我的錯麼

長的小看似容易推的女生

我想長成這樣的麼?
...

這麼容易受人注意那表示絕對有相當的外貌。

所以說越是細琢的琉璃製品有碎的危險。

要如何"安置"才是重點。

今天講殘酷一點的好了,妳說妳人在紐西蘭,那如果真的怎麼辦身在台灣的鐵傲眾要如何幫你?

對,帶把手劍是以安全為考量。但是你確定你有駕馭該器具的能力嘛?

不然被搶過去反而自找。

與其拿上好的裝備,不如磨練自己的策略。

這是最好的,朋友。

[ 本文最後由 哈娜 於 06-6-21 10:16 PM 編輯 ]
作者: 檸檬Lemon    時間: 06-6-20 10:53
極刑的話...

把他切片.然後...左臉烙"淫"右臉烙"賤"

好像還是不夠...@@"

[ 本文最後由 檸檬Lemon 於 06-6-21 09:57 PM 編輯 ]
作者: 匿名    時間: 06-6-20 16:15
原文由 愛群的無敵小賢 於 06-6-20 01:19 AM 發表

這麼容易受人注意那表示絕對有相當的外貌。

所以說越是細琢的琉璃製品有碎的危險。

要如何"安置"才是重點。

今天講殘酷一點的好䠮..

那殘酷了

這只是現實 Orz

出門都和表姊或朋友一起

晚上出門都只在五分鐘的範圍內

這樣的話比較安心

===============

黑人的表情好難解讀

都不知道他們在想什麼

今天就誤解了一次

我還以為她怒了我

真的好難懂
作者: 愛群的無敵小賢    時間: 06-6-20 21:26
原文由 匿名 於 06-6-20 04:15 PM 發表

那殘酷了

這只是現實 Orz

出門都和表姊或朋友一起

晚上出門都只在五分鐘的範圍內

這樣的話比較安心

===============

黑人的表情好難解讠...

是阿,所以說自己還是要好好保護自己。

別讓一刻有所鬆懈,畢竟你站的地方不是台灣(?

而且引用之後會出現匿名的名稱?

[ 本文最後由 哈娜 於 06-6-21 10:16 PM 編輯 ]
作者: ~CN~    時間: 06-6-21 22:09
請忍辱...裝配合...然後把"它"咬掉.......
作者: 魔流小白    時間: 06-6-21 22:43
原文由 ~CN~ 於 06-6-21 10:09 PM 發表
請忍辱...裝配合...然後把"它"咬掉.......



....好像蘋果就有報過.... 聽說 帶著哪個東西到警察局報案
......0.0" 想來就恐怖阿!!
作者: richardwww    時間: 06-6-24 09:19
我是男生
請問我可以轉po這一篇嗎
我想請大家注意一點應該可以有一點點渺小的改變
至少有可能讓某些人減少被害的可能
作者: 哈娜    時間: 06-6-25 21:44
原文由 richardwww 於 06-6-24 09:19 AM 發表
我是男生
請問我可以轉po這一篇嗎
我想請大家注意一點應該可以有一點點渺小的改變
至少有可能讓某些人減少被害的可能


我不是作者,所以請發悄悄話給開版的大大




歡迎光臨 鐵之狂傲 (https://www.gamez.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