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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潔妮的冒險日誌 https://www.gamez.com.tw/?99166 [收藏] [複製] [分享] [RSS] 就算看似荒誕無稽,只要相信自己的能力繼續對抗下去,這個世界一定會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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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太惡質!有錢人可以不用負責任嗎?

熱度 1已有 120 次閱讀13-11-1 00:14 |個人分類:雜七雜八

原文所在

文來自 Jackey Huang
這種事情竟然發生在我女兒身上嗎?
我是一位平凡不過的一位父親。
原本一切也都這麼的平凡、平靜直到...(2013/09/26)那天下午,一個原本應該是學童們快快樂樂玩耍的下課時間。
發生了一件令我非常不捨的事情。我的女兒被同學“故意”推倒在地上。而推人的同學竟然還在旁邊很自得的笑著,
甚至覺得自己做的事情是對的,好玩的。殊不知我女兒頸背部已經受傷了...當天放學,女兒就跟我說他的頸背部很痛。但是表示吃吃止痛藥就好,並說『爸比你不要擔心,不會有事情的。』
我還是因為擔心所以在聯絡簿上跟老師說明了此事。
(9/27)下午當事人(推人同學)的母親打電話來,說這件事情是他兒子不對,並且他會負起全責,請我們放心。所以當天晚上我就先帶女兒去台北馬偕醫院看骨科,且做了相關檢查並於7天之後再回診看報告。

(9/30)這天女兒“終於忍受不了多天來的疼痛,邊大哭邊老實的跟我說他頸背部非常的痛,痛哭到讓我看得非常難過與心疼。”
於是想說先是改去林口長庚做看診動作,也做了相關的檢查。
但是,結果都是找不到痛因?而且感覺很消極?

(10/1~10/9)這期間跑了好幾次長庚醫院一直的做檢查動作,卻都只有相同的消極、相同的完全沒有痛因,更不用說任何治療了。
有天我突然發現,很像女兒看診要看哪個醫師“總是有個女護理人員剛好出現並先詢問,然後又很巧的出現在診間或急診室,讓我不得不懷疑有內情?
果然,對方母親曾經是長庚的護理人員。”難怪他如此的專業,哪個醫生可以去看;哪個醫生不能去看都會知道並且推薦?
在知道對方母親是長庚的護理人員後,心有懷疑下決定,另找權威醫院自行看診並且不告知對方。
(10/17)在醫生診斷下,創傷症候群併臂神經叢損傷(前者需要長期看心理醫師,後者要長期復健)。
這樣,是否證明了我的懷疑是對的?干預我女兒看診醫師導致結果錯誤?
(10/8)我跟對方說,馬偕的醫師說應該是臂神經叢損傷。
對方“無情冷漠的說”,不太可能推一個就這樣吧?然後就開始連續的都不接電話...
(10/9)我實在氣不過對方的態度又加上不接電話毫無聯絡。於是我前往派出所報案並提告。原本想說警察會傳喚對方做筆錄並有所動作。
(10/9~10/22)這漫長的兩週來,派出所沒有任何消息,對方也沒有任何聯絡。我開始覺得不對的,前往派出所詢問情況。
結果,員警竟還未傳喚對方來做筆錄!?
還叫我放心說他會處理,要再等學校回覆。
回覆?原來警察查案還要等學校開心、等學校爽才會給你資料嗎?
都過了這麼多天了...難道學校遲遲不給你回覆這案子就要這樣草草的被吃掉了?
(10/24)過了這麼多天,想說打打看對方電話好了。依然沒有接,而我也依然的心疼女兒。
我只好無奈的傳了簡訊跟對方說明我女兒最新的診斷證明你們要怎麼處理?
原本想說又要石沉大海的一封簡訊。
對方竟然回覆了。卻只是不停的追問著是哪間醫院開的證明!?那個醫師開的!?難道你們又想要干預什麼嗎?
這診斷證明是我上法院最後最後的保命符了,我怎麼可能讓你們知道是誰開的。後來,對方竟然傳簡訊說他有影片證明我女兒很正常!
並說他兒子造成的意外,他們也付出關懷與愛心。事情就這樣吧!
原來,醫院人來人往,你們都能守株待兔的搞偷拍了。
這樣叫付出關懷與愛心?
原來,偷拍完傳簡訊意圖恐嚇我要我取消提告也是關心?
我女兒從五年級被對方霸凌到六年級。發生推倒事件後變成連我們父母都在被精神霸凌。學校你能介入讓他不給我們資料。
醫院你能介入干預醫生的診斷。
甚至連警察辦案你都能介入,讓他們過如此多天毫無作為。或許我只是一個平凡的爸爸。或許對你們有錢人來說我女兒跟我的生命不值一提。
我們該死,而你兒子是寶。我女兒該死,活該被你兒子欺負嗎?對,我們沒有錢。
你可以用錢,這整個期間盡力的打壓,盡力的汙辱我們。但是,我們就應該認命嗎?
不,我不行也不能,而且我沒有退路了。這只是一個平凡的爸爸,平凡的希望女兒能好好的長大成人...
請大家可憐可憐我這個女兒!我已經連醫藥費跟律師費都無法承擔了...近來為了醫治我女兒,家裡經濟狀況現在已經陷入困境,連租處都無法再住下去……我們一家五口就快要過露宿街頭的生活了!我只能靠網路了。希望大家發揮你們的愛心幫忙轉貼。幫我想想辦法如何救我的女兒還我們公道……和…………如何解救我們快要睡在公園的急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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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叢損傷臂神經叢損傷越來越常見,一旦發生後將造成當事者暫時或永久的殘障。
臂神經叢的生理結構複雜,若受傷型態為神經根完全斷裂,則復原機率渺茫。
同時,手的主要功能在於一些精細動作,不像腳只要能負重及行走就很有功能了,
因此臂神經叢損傷是所有週邊神經損傷疾病中,最容易造成殘障的傷害。』
『創傷症候群指人在遭遇或對抗重大壓力後,其心理狀態產生失調之後遺症。
這些經驗包括生命遭到威脅、嚴重物理性傷害、身體或心靈上的脅迫。
有時候被稱之為創傷後壓力反應(post-traumatic stress reaction)
以強調這個現象乃經驗創傷後所產生之合理結果,而非病患心理狀態原本就有問題。』

===以下是感想===

實在太惡質
明明對方都只是一個平凡的十一二歲小女生
居然被一個男生故意推倒在地還害這名小女生脊椎疼到差點快殘障
還可以認為這是很好玩的事情?

推倒女生的當事人母親自己身為長庚醫院助理
不只是為了包庇自己那個推人的兒子
還可以讓醫生故意不接聽受害女父親的來電
還守株待兔的偷拍女生說女生很正常
怎麼?有錢就賠償不起是嗎?
原來不只是推人的人惡質
就連身為為人父母的都可以這樣害人真是太不應該
應該當事人連同為人父母都要確實賠償對方應有的精神損失才對,而且越高越好,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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