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誌
網路空間的隱私權與自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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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空間的隱私權與自由權
核心問題:網路空間的基本權?該如何保護?
序言
1、網路空間的特性:網路空間的本質是「自由」,它依靠著技術與制度創造了一個分享的國度。也因為這個「自由」與「分享」的特性,導致侵犯了傳統自由權的界限。相對的,對於國家這個政治掌控者而言,網路空間所侵犯的權利成為政治保護者必須要捍衛的對象。
2、國家對侵犯者的規範:網路的混亂性導致問題本身的複雜性,這種情況下似乎無法依賴傳統權利保護的方式--以司法作單一解決點。雖然美國以「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核心為由,否決了直接控制網路的做法,但是科技的發展仍帶給國家間接控制的方式。
3、間接控制的方法與後果:雖然國家採用科技來控制科技,藉此保護過分擴張的自由權(相反的來說,也是確定國家權力界限),但是,民間科技發展也反制著這種情況,甚至保護自由與隱私成為一種商業結果;於是網路上的「自由之戰」形成一種科技的拉鋸戰。
控制的科技
1、控制科技的種類:因應著科技拉距的情況,多樣的控制技術不斷產生,我們大致上可以分為--識別、監視與調查的技術。在這種情形下,我們可以知道--首先,網路上的訊息是被假定再不對稱的前提下;第二,這個空間是可以控制的。
2、 識別的科技是什麼?所謂的識別科技是一種奠基在「編碼」技術上的識別能力,它透過密碼的不同,讓機器作分層的檢定,藉此作到安全防護的作用。最常使用的是「Cookies」的程式。
3、 監視的科技是什麼?其實監視的科技必須仰賴發達的識別科技,因為監視的科技除了攔截訊息之外,還必須追蹤這個訊息來源,以防有不法作為出現;這便需要依賴辨識的科技程式來搜尋。
4、 調查的科技又是什麼?而與監視科技不同的是,調查科技是將監視下的不法作為者作更深一步的調查,試圖作個人化的追蹤。
5、 這種控制科技侵犯了什麼?這樣同樣侵犯了網路中的「隱私權」與「自由權」。這是為什麼呢?我們由上面很清楚的知道,技術操作者藉著編碼的技術,了解網路上的每個個體,這樣不但消滅了網路的「匿名性」,無疑也侵犯了隱私權,而且相對的,進入這個網路空間的人成了網路空間中的被控制者;換句話說,這個空間被控制的科技重構成一個不自由的網絡空間。
隱私的終結
1、 為何無法阻止侵犯隱私權的行徑?隨著網路世界的急速成長,經濟形式也漸漸改變。控制的科技不再只是政府對於民眾的控制手段,控制的科技背後隱藏著一片美好的商機,這使的大量的商業公司投入這片處女地的開發。因為大量的客戶資料致使商業公司容易鎖定目標客戶群的需求;相反來說,公佈自己的資料換取免費資料的情況履見不鮮,人們通常願意放棄隱私來換取商業誘因,這對人們而言卻是便捷的行為,但是往往沒有人去思考到數位識別的支配問題。縱上所述,網路的商業誘因導致了人們被動的放棄隱私權,以至於整個監控的電子系統就在網路技術的發展下擴展,網路企業掌握了整個系統,甚至對抗政府官僚;但是我們可以思考的是--「這個網路王國的建立似乎是建築在侵犯隱私權的基礎上」。
當隱私權漸漸消失時的統治權、自由權、財產權
1、隱私權消失所帶來的影響:當網路王國的擴張是藉著侵犯隱私權而來,也就是說,網路的使用者依賴著網路來進行大部分的互動行為時,掌握網路的控制技術成為現實的權力展現。所以我們清楚的知道,網路的商業控制科技發達時,相對的對於國家的統治權是一種威脅,因為科技的無國界性,網路行為的掌控成為國家展示權力的新場域。例如:中國法輪功的例子,便是一個跨越空間的網路動員。
2、統治權的因應對策與帶來的後果:網路世界中,統治權為了加強控制的技術成為一個全面性的防範,跨越國界的合作是必要的。如此一來便會導致「控制權」與「自由權」兩者被犧牲掉。首先,「控制權」的部分是因應網路的無國界性,傳統國家無法單獨藉由自己的控制來達到全面的網路控管,所以必須藉由國際的相互合作達成網路的全面控管。第二,「自由權」的喪失,跨國的組織便勢必犧牲掉自我的一些空間,這樣才能夠共同達成夥伴間的普遍同意標準;藉著這些分享與聚集資訊來保全各國間的權力控管。
3、 人民的網路權利:跨國的政府合作監視著各國使用者的網路行為,這無疑的使人們的網路行為成為玻璃屋內的動作,這或許代表了商業公司的科技成果,但是沒有人能永遠生活在這種透明的監視之中。所以這種權利的被侵犯是唯一可以確切的是--企業與政府為了堅持自己的利益,高舉著安全的名義來威脅、迫害隱私權與自由權。
網際網路自由的爭論
1、網路的符碼之戰:雖然技術操作者藉著編碼的技術,了解網路上的每個個體,但是尋求自由的慾望仍會透過人們的行動被展現出來。所以,為了維護自由權,科技的挑戰是必要的,比如原始碼的開放與網路隱私保護程式的使用;除此之外,人們渴望自由的心。
詳細請參考
http://www.nhu.edu.tw/~society/e-j/31/31-5.htm
核心問題:網路空間的基本權?該如何保護?
序言
1、網路空間的特性:網路空間的本質是「自由」,它依靠著技術與制度創造了一個分享的國度。也因為這個「自由」與「分享」的特性,導致侵犯了傳統自由權的界限。相對的,對於國家這個政治掌控者而言,網路空間所侵犯的權利成為政治保護者必須要捍衛的對象。
2、國家對侵犯者的規範:網路的混亂性導致問題本身的複雜性,這種情況下似乎無法依賴傳統權利保護的方式--以司法作單一解決點。雖然美國以「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核心為由,否決了直接控制網路的做法,但是科技的發展仍帶給國家間接控制的方式。
3、間接控制的方法與後果:雖然國家採用科技來控制科技,藉此保護過分擴張的自由權(相反的來說,也是確定國家權力界限),但是,民間科技發展也反制著這種情況,甚至保護自由與隱私成為一種商業結果;於是網路上的「自由之戰」形成一種科技的拉鋸戰。
控制的科技
1、控制科技的種類:因應著科技拉距的情況,多樣的控制技術不斷產生,我們大致上可以分為--識別、監視與調查的技術。在這種情形下,我們可以知道--首先,網路上的訊息是被假定再不對稱的前提下;第二,這個空間是可以控制的。
2、 識別的科技是什麼?所謂的識別科技是一種奠基在「編碼」技術上的識別能力,它透過密碼的不同,讓機器作分層的檢定,藉此作到安全防護的作用。最常使用的是「Cookies」的程式。
3、 監視的科技是什麼?其實監視的科技必須仰賴發達的識別科技,因為監視的科技除了攔截訊息之外,還必須追蹤這個訊息來源,以防有不法作為出現;這便需要依賴辨識的科技程式來搜尋。
4、 調查的科技又是什麼?而與監視科技不同的是,調查科技是將監視下的不法作為者作更深一步的調查,試圖作個人化的追蹤。
5、 這種控制科技侵犯了什麼?這樣同樣侵犯了網路中的「隱私權」與「自由權」。這是為什麼呢?我們由上面很清楚的知道,技術操作者藉著編碼的技術,了解網路上的每個個體,這樣不但消滅了網路的「匿名性」,無疑也侵犯了隱私權,而且相對的,進入這個網路空間的人成了網路空間中的被控制者;換句話說,這個空間被控制的科技重構成一個不自由的網絡空間。
隱私的終結
1、 為何無法阻止侵犯隱私權的行徑?隨著網路世界的急速成長,經濟形式也漸漸改變。控制的科技不再只是政府對於民眾的控制手段,控制的科技背後隱藏著一片美好的商機,這使的大量的商業公司投入這片處女地的開發。因為大量的客戶資料致使商業公司容易鎖定目標客戶群的需求;相反來說,公佈自己的資料換取免費資料的情況履見不鮮,人們通常願意放棄隱私來換取商業誘因,這對人們而言卻是便捷的行為,但是往往沒有人去思考到數位識別的支配問題。縱上所述,網路的商業誘因導致了人們被動的放棄隱私權,以至於整個監控的電子系統就在網路技術的發展下擴展,網路企業掌握了整個系統,甚至對抗政府官僚;但是我們可以思考的是--「這個網路王國的建立似乎是建築在侵犯隱私權的基礎上」。
當隱私權漸漸消失時的統治權、自由權、財產權
1、隱私權消失所帶來的影響:當網路王國的擴張是藉著侵犯隱私權而來,也就是說,網路的使用者依賴著網路來進行大部分的互動行為時,掌握網路的控制技術成為現實的權力展現。所以我們清楚的知道,網路的商業控制科技發達時,相對的對於國家的統治權是一種威脅,因為科技的無國界性,網路行為的掌控成為國家展示權力的新場域。例如:中國法輪功的例子,便是一個跨越空間的網路動員。
2、統治權的因應對策與帶來的後果:網路世界中,統治權為了加強控制的技術成為一個全面性的防範,跨越國界的合作是必要的。如此一來便會導致「控制權」與「自由權」兩者被犧牲掉。首先,「控制權」的部分是因應網路的無國界性,傳統國家無法單獨藉由自己的控制來達到全面的網路控管,所以必須藉由國際的相互合作達成網路的全面控管。第二,「自由權」的喪失,跨國的組織便勢必犧牲掉自我的一些空間,這樣才能夠共同達成夥伴間的普遍同意標準;藉著這些分享與聚集資訊來保全各國間的權力控管。
3、 人民的網路權利:跨國的政府合作監視著各國使用者的網路行為,這無疑的使人們的網路行為成為玻璃屋內的動作,這或許代表了商業公司的科技成果,但是沒有人能永遠生活在這種透明的監視之中。所以這種權利的被侵犯是唯一可以確切的是--企業與政府為了堅持自己的利益,高舉著安全的名義來威脅、迫害隱私權與自由權。
網際網路自由的爭論
1、網路的符碼之戰:雖然技術操作者藉著編碼的技術,了解網路上的每個個體,但是尋求自由的慾望仍會透過人們的行動被展現出來。所以,為了維護自由權,科技的挑戰是必要的,比如原始碼的開放與網路隱私保護程式的使用;除此之外,人們渴望自由的心。
詳細請參考
http://www.nhu.edu.tw/~society/e-j/31/3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