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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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大眾捷運法修法規定以後禁止帶氣球上捷運(包括車廂、車站站體、出入口)
換句話說就是捷運車站內部禁止出現任何氣球
氣球禁止帶入出入口
否則罰款3000到60000元不等
原因是因為昨天我搭文湖線
看到一個紅色衣服的先生帶了一個小孩
該小孩手上拿著氣球
我看不順眼就跟紅色先生有口角
紅色先生自己小孩管不好
還敢怪我
我真的很不高興
紅色先生的行徑根本跟鄭捷沒兩樣

所以我建議大眾捷運法修法規定以後禁止帶氣球進入出入口
否則罰款3000到60000元不等

為什麼我提議禁止帶氣球進入捷運出口
因為文湖線車廂空間有限
如果有人帶氣球進入車廂
萬一氣球爆炸
不是只是被嚇到這麼簡單
嚴重一點還會出人命
當然會出人命啊
因為氣球裡面可能裝了不明氣體
那個不明氣體搞不好還會把車廂炸掉
所以我覺得禁止帶氣球上捷運
連出入口都不能帶進去
 
我:教官,抱抱好不好?
教官:抱抱喔......不行,教官不能愛你
歐尼爾 來台灣 選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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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最先進的跳動筆

也沒有那麼誇張吧
想得太多囉 既然沒有禁止就代表說是可以帶上去的
至於危險的問題
什麼東西都會有危險 不用那麼大驚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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