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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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天會再進行整理,我先貼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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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代,歐洲鎖子甲的重量不過15公斤,15世紀時的哥特式全身甲也只有20公斤。雖然17世紀最重的盔甲達到了42公斤,但普通的重型四分之三甲也只是在20——30公斤的範圍內。以重量而言,中國宋代的步人甲(步兵鎧甲)是中國歷史上最重的鎧甲,根據《武經總要》記載,北宋步人甲由鐵質甲葉用皮條或甲釘連綴而成,屬於典型的札甲。其防護範圍包括全身,以防護範圍而言,是最接近歐洲重甲的中國鎧甲,但是也沒達到歐洲重甲那種密不透風般的防護程度。
   根據宋紹興四年(1134)年的規定,步人甲由1825枚甲葉組成,總重量達29KG,同時可通過增加甲葉數量來提高防護力,但是重量會進一步上升。為此,皇帝親自賜命,規定步兵鎧甲以29.8KG為限。此後,又把長槍手的鎧甲重量定為32-35KG;由於弓箭手經常捲入近戰格鬥,其鎧甲定為28-33KG;而弩射手的鎧甲定為22-27KG。同時期的歐洲步騎兵的鎧甲類型還以鎖子甲為主,沒有達到如此的重量。
   紹興十年前後,是宋朝軍隊最強大的時期。名將岳飛、韓世忠等,率領以鐵甲、長槍強弩為主要裝備的重步兵,以密集陣容屢屢擊敗金朝騎兵。包括兵器在內,當時宋軍重步兵的負荷高達40-50KG,由於裝備過重,機動性受到影響,如紹興十一年(1141)的祏皋戰役,以步兵為主力的宋軍,由於身被重甲,加上過於長大的兵器,負荷過重,因為未能全殲已潰不成軍的金朝騎兵。


鎖子甲最早在公元前6世紀,由凱爾特人發明,之後被羅馬人採用。十字軍東征時,騎士們幾乎全部披掛鎖子甲。其重量大約13公斤。另外,由於長時間被太陽照射,鎧甲發熱易灼傷皮膚。為此,騎士們都在外面罩上縫有紅十字紋樣的白色長袍,頭上的圓筒狀鐵盔上開著橫條視孔和用來呼吸的小圓孔。14世紀以後,為了提高鎖子甲的防禦力,在胸、臂和腿等容易受到攻擊的部分,增加了鋼鐵板金護甲。這些護甲成為日後盛行歐洲的板金鎧甲的前身。頭盔也由圓筒狀換成尖錐形。到了15世紀,板金鎧甲的製作技術變得愈加成熟,出現了全身披掛板金鎧甲的重裝騎士。但是,整套甲冑的總重量達50公斤。1585年,英國的甲冑匠人製作出新型板金鎧甲,以當時流行的紳士服款式為造型,表面塗成黑色,並刻有精美的鍍金裝飾,這種鍍金裝飾既美觀又可防鏽。在實戰時,還配備有緩衝面罩和護胸甲。此種造型的鎧甲凝集了當時甲冑匠人製作工藝的最高技術。


征戰中,歐洲士兵的護身盔甲得到了不斷改進,但也因此變得 越來越重。由於中世紀歐洲冶金技術的不斷提高,因此到了13世紀,制盔匠便製成了金屬片鎧甲。最初這種金屬片鎧甲是穿在鎖子甲裡面的,用來覆蓋肩和大腿這樣一些重要而容易受傷害的部位。到了13世紀中葉,金屬片鎧甲就穿在鎖子甲的外面,用來遮蓋肩、肘、膝蓋、小腿和大腿。13世紀末,金屬片胸甲或胸鎧開始取代鎖子甲。

  早期的金屬片鎧甲和鎖子甲使用時,它們的接合部以及肘、肩、膝蓋的內側有時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護。因此,到了14世紀時,制盔匠巧妙地製成了全套金屬片鎧甲,用來代替鎖子甲。

  靈巧的歐洲鐵匠在13世紀初製成了鎖子甲連指手套,接著又很快做出了五指分開的鎧甲手套。

  以上這些發明大大增加了騎兵盔甲的重量,以致於一旦騎兵被擊倒從馬上摔下來,如果沒有人幫忙拉一把,他就無法站起來。因此,人們千方百計想傷害敵人笨重的馬匹,這就導致人們設法增加馬的護具。到了14世紀末期,重騎兵的馬匹所馱載的盔甲和裝備重量至少達到一百五十磅。這樣,就必須選擇健壯而穩重的馬匹才能充當重騎兵的坐騎。即使這樣的馬匹,也只能進行小跑或慢跑式衝鋒。


還有誇張的小說:
每個騎兵臉上有著一種近乎傲慢的驕傲,他們身穿黑色的鎧甲,鎧甲是黑玄鐵做的,鎧甲重量達180斤,但他們卻輕鬆的像穿著一件外衣一樣的自在。手裡拿著鋼製的長槍,長槍重65斤、長2米6。而馬鞍上繫著一把厚背長刀,長刀重達55斤、長1米2。身後背著一把強弓,腰上掛著一壺箭。



這裡列出一些宋朝鎧甲的資料:紹興四年(1134年)規定全裝甲的重量是45—50斤,不得超過50斤。甲葉共計1825片,各部位重量如下:
披膊: 504葉 每葉重0.26兩 共重8斤3兩4分
甲身: 332葉 每葉重0.47兩 共重9斤11兩4分
腳裙鶻尾:679葉 每葉重0.45兩 共重19斤1兩5錢5分
頭盔簾葉:310葉 每葉重0.25兩 共重4斤13兩5錢
以上再加頭盔眉子等共重49斤12兩(實際上是48斤11兩6錢5分)
乾道四年(1168年)三種甲數據如下:
甲身 披膊 頭贠 總重
槍手甲 1610—1810葉 1028—1208葉 507—674葉 53斤8兩—58斤1兩
弓箭手甲1812—1818葉 646—850葉 349—420葉 47斤12兩—55斤
弩手甲 1178—1326葉 630—836葉 355—420葉 37斤10兩—45斤8兩
從數據上看宋朝的鎧甲發展是越來越重,而且甲葉越多。宋代的鎧甲防禦部位齊全,如保護脖子的護頸,保護手背的護背,保護大腿的腳裙,小腿的吊腿,甚至面具。《宋史.孟宗政傳》記載金軍和宋軍戰於棗陽,雙方的士兵都帶面具。另外製造一副鎧甲的工序很多,比如鑄造,粗磨,穿孔,細磨等,製造一副鎧甲需要工匠120名。

中世紀晚期[13世紀到15世紀]的歐洲重騎兵,人穿鐵質板甲,重70磅,約合64斤,同時馬還要穿30磅的鎧甲,約合27斤,全部的鎧甲重量約合91斤,內裡還要穿放弓箭的氈墊,吸汗的絲綢袍子——一百斤的盔甲總是要的,這是火藥武器大量運用以前的情況。


西洋中世紀防具簡介


作者:
David-Lee & 玖羽

[本·文·轉·載·絕·對·不·許·可]


  在人類戰爭的歷史中,與武器相對,護體的防具也隨武器的進步而不斷地改進、完善。矛與盾之間的爭鬥自原始時代即已產生;就是到了近現代,它也化身為砲彈和裝甲板、乃至洲際導彈和NMD之間的爭鬥,一直存在下去,直到戰爭終結——也就是人類消失的那一刻,永無休止,在任何時代、任何國家皆然。

  在歐洲的人類剛剛走出原始的矇昧之後,他們身上所穿淖鈐緄念祝怯燒じ鎦瞥傻鈉ぜ祝檬捫來梢淮嬙房:罄此孀趴萍肌⒂繞涫且繃都際醯姆⒄梗加辛肆奐綴徒鶚糝瞥傻耐房A奐資鞘瀾縞鮮褂米罟惴旱囊恢諸祝詮糯魑拿鞴鵲木又校加辛奐椎某魷幀J瀾綹韉氐拿褡宀輝級胤⒚髁奐椎腦潁贍蓯且蛭Σ鶚粢子詡庸ぃ瘓土啻┭鍬櫓蘋ぜ椎陌<啊⒀鞘齙裙氖勘嗖慌懦飭奐住2還諾涫貝縉詰牧奐自恫荒苡脛惺蘭偷耐嘞啾齲喝綺ㄋ故勘┬諾牧奐祝皇羌虻サ匕呀鶚羝煸諞路稀庋募纂校謔嫡街械姆闌ち上攵?br/>
  而在那些文明程度更高的民族中,士兵身上穿著的是防護性更好的整片鎧甲。青銅的胸甲和青銅的大盾,是希臘重裝步兵的象徵和自豪;在馬其頓征服之後的希臘化時代,各國的步兵基本上都以胸甲和鱗甲為主要裝備。對羅馬人而言也是一樣:早期的羅馬軍隊,樣式完全仿照希臘軍隊建成,鱗甲之類的鎧甲是羅馬士兵的主要防具。在羅馬之外,凱爾特蠻族很早就發明了鎖子甲。就防護力而言,鎖子甲的防禦效果並不比鱗甲強;但鎖子甲比鱗甲更為輕便,因此不僅蠻族使用,羅馬的軍官們也接受了它。後來,羅馬人在鱗甲的基礎上,發展出了著名的環片甲:它仍然靠一片片甲葉連接,不過,它把原來鱗甲的小甲葉放大成了大片的弧形甲片。這是向中世紀整體式護甲的過渡;不過這種過渡尚未完成,羅馬的文明就已經衰落了。帝國後期,隨著技術的失傳,鎧甲的工藝已然大不如前。盾牌方面,稱雄地中海長達數世紀之久、足以成為羅馬步兵標誌的大盾「斯庫圖姆」,也和重投槍一樣,與軍團的崩潰一起消失了。

羅馬士兵的標準裝備。


  當希臘羅馬古典文明毀滅之後,在中世紀早期的黑暗時代中,歐洲又重新回到了矇昧時代,人們幾乎沒有防具的概念。在皮革上縫上骨頭、金屬片,戴上一個可以保護頭蓋骨或鼻樑的頭盔,拿上一個木製的盾牌,就算是完成了防禦;就是在稍後的時代中,西歐的蠻族也無法製造工藝複雜的環甲。因此,鎖子甲和舊式的鱗甲就成了他們僅有的選擇。再加上拜占庭帝國繼承了優秀的羅馬鱗甲製造工藝,鎧甲的歷史開始在歐洲重複,鱗甲又逐漸推廣,很快就和鑲嵌皮甲一起流行起來。

  但是要注意一點:這時候的鎧甲和文藝復興之後的鎧甲在防護力上相差甚遠。皮甲的皮革基本沒有加工,活動不便,容易腐爛,防禦能力也不高,僅僅能抵禦遠射的箭石和吸收一些衝擊力;所謂「鑲嵌」皮甲也只是在粗糅的厚皮衣服上加厚某些部位,然後再鑲嵌上護心鏡等配件,而鱗甲則是用細小的鐵環將寬而厚的長方形金屬片連接起來。鱗片間有空隙,活動也不方便,就像是「麻將席」那樣;所以那時的鱗甲一般只做成背心大的一塊,由頭上套下去,再用皮繩紮緊兩脅,這樣的裝備直到查理曼時期才算有了一些進步:由更寬的弧型鐵片夾在延展性好的麻布袍子裡,互不連接,由鉚釘固定在袍子上,類似清朝的鎧甲。這樣的鎧甲可以比較自在地活動,但缺點是無論什麼季節都要穿著一身棉被打仗……

  在這個時代,鎧甲基本上不提供對四肢的防護。取而代之地,繼承自諾曼人的尖錐型頭盔和帶護鼻的整體鐵面具出現了,而鳶盾(KiteShield)也就是最早出現在這個時代。鳶盾長將近150CM,上部是橢圓,下部變尖,由輕、厚又有彈性的木材精製,四周包裹鐵片,中央把手處有半球型的金屬突出。因其防禦面積大,所以往往由重步兵和騎兵使用,在13世紀前都很流行。

  8世紀的時候,鱗甲的工藝有了長足的進步。魚鱗形的甲片互相直接連接,並且緊密覆蓋,無論是可動性還是防禦能力都比原來的鱗甲上了一個台階。但是這樣的鱗甲很沉重,製造時間非常長,而且必須完全定做,因此非常昂貴;即使是到了10世紀,也是領地1000英畝以上的大貴族才能夠擁有的防具,因此它也有一種身份的象徵在其中。同時,鎖子甲也逐步恢復過來:雖然5世紀時已經出現了由粗大的鐵圓環互相連接而成的鎧甲,但是巨大的空隙使得它的實用性並不高;羅馬時代的鏈甲製作技術失傳了很久,而也是在8世紀時,歐洲的鎖子甲終於再次達到了實用的程度。——可實際上真正登峰造極的工藝其實是被羅馬文化影響到的阿拉伯;當初是羅馬人把鎖子甲介紹到西亞的,阿拉伯人的鎖子甲工藝又隨著十字軍東征反饋回了歐洲,自此之後,歐洲的鎧甲製作工藝才真正地發展起來。

  以12世紀的鎧甲作坊為例子,讓我們來看看一件鎖鏈甲是如何製造的。

  首先,和做衣服一樣,需要量體裁衣,畢竟鎧甲其實就是金屬製的服裝,特別是軟甲類;一個熟練的鎧甲師傅,首先必須是一個好裁縫。由於對鎧甲的大量需要,基本上一件鎧甲必須在一個星期內完工,因此鎧甲作坊必須由好幾個師傅分工製造:鎖鏈甲是由直徑在2毫米左右的鐵絲,加熱後鍛打扭曲成直徑1釐米左右的圓環,並且敲打成寬3毫米左右的扁環,在環的兩端衝出直徑1毫米左右的小眼,在互相套住之後,用一毫米直徑的鉚釘連接起來。

  做鎧甲是非常辛苦的工作,因此一個鎧甲師傅一天內能完成10到20釐米見方的一塊「鐵布」就已經很了不起了。在鍛造出按製衣的方法畫出的裁剪圖上規定形狀尺寸的鐵布後,再由大師傅精心地用鐵環連接每一個部分;為了活動方便,鎧甲一般比設計的略大一點點。然後在領口,袖口等地方包上皮革,防止掛傷衣服和皮膚,一件鎧甲就完工了;知道鎧甲為什麼值錢了吧?11、12世紀時一名騎士的全套裝備價值相當於一個小型農場;鎧甲師傅在中世紀的農奴制度中,也是能夠和牧師平起平坐的上等平民,受到普遍的尊敬。

  在鎧甲的工藝方面,11到15世紀是個冷場的階段。除了一方面完善鱗甲和鎖鏈甲,並且發展出水桶一樣的全盔、金屬大盾牌——從12世紀開始流行,被後世稱為騎士盾——和佩帶舒適的豬臉盔外幾乎沒有什麼大的進步;但是鎖鏈甲工藝也在13世紀晚期達到登峰造極,就是所謂「編織甲」。這是一種將極細的金屬絲和亞麻絲編製成線,然後再以製衣方法製造的軟甲,看上去如同一件金屬色粗毛衣一樣,它對砍劈和穿刺的防禦力達到了驚人的程度,價格也一樣居高不下;常規的鎖鏈甲這時也達到了「縫隙中穿不過貓的鬍鬚,看上去如銀色的粗緞子」的程度……

  15世紀,鍛造大型弧型金屬的技術和冶金技術的大發展,奠定了後世整體式鎧甲的基礎。尤其是在1400年左右,在材料學上出現了重大突破,就是發明了高爐:燃燒溫度的上升使鑄造鐵的出現成為可能(在此之前使用的都是熔解鐵),這就奠定了這個時代中鎧甲工藝飛躍的基礎,此後一直到18世紀,在鎧甲的材料方面,都沒有重要的成就。而在應用方面,由於十字軍東征時受到了大量強弓勁弩的威脅,原來的鱗甲和鎖子甲都難以應付,歐洲人才重新開始整體式護甲的研製。在這個時代,米蘭的鎧甲工匠們率先嘗試用鋼板製造出整體的鐵手套、護臂、護腿和大型的護心鏡;但是這些東西並不是作為單純的鎧甲來穿著,而是作為鎖鏈甲和鱗甲的加強部件,靠皮帶固定在鎧甲的四肢上的。13世紀,局部的整體護甲如胸甲等開始出現;14世紀,帶活動面罩的頭盔問世,全身甲已具雛形。

  全身甲產生的意義,是在冷兵器為主的戰場上,雖然軀幹部的鎧甲往往是以雙層,乃至三層的防護來增加防禦力,但是四肢為了活動方便卻不能採用多層結構,因此死於四肢損傷造成的大出血或鐵環嵌入皮肉造成的感染的戰士甚至比被軀體創傷致死的更多;而原始的火槍也逐漸開始出現在戰場上,雖然機動能力不足,往往只能一次性發射,但是對軟質鎧甲來說卻已經足以造成巨大的破壞,即使沒有穿透鎧甲,彈丸巨大的衝擊力也往往會造成骨折。

  所以逐漸地,開始有人試驗製造能夠整體防護住整個身軀的防具,於是就開始製造出了全身的鎧甲。這時候做出來的並不是我們熟悉的整體式鎧甲,而是類似羅馬時代的環甲,或者是靠皮帶掛在肩膀上的護胸板。對於這種鎧甲,後世有專門的名稱——「織甲」;雖然防護性能很好,但是穿著這種鎧甲的騎士就像應試教育下的中國小學生一樣,由於幾乎所有的重量都由肩膀負擔,所以根本不適合長時間作戰,兼之護胸板非常干擾手腳的活動,使落馬或者跌倒的騎士甚至難以自己站起來。對全身蠻力的騎士來說,鎧甲的重量絕不是問題,但是一套將手腳的活動範圍拘束住的鎧甲卻沒辦法發力,甚至連翻身都很困難;在經過30多年之後,早期的全身甲逐漸被發展出來。但是也有嚴重的問題:由於「板甲是穿在鏈甲外面的」這種傳統思想,這時候的全身甲有著非常極端的「整體化」傾向。手臂和鐵手套被鉸鏈固定在胸甲上,而胸甲前後又是靠鉸鏈鉸接,然後護腰和護腿又是鉸接在一起,因此穿鎧甲非常地辛苦費事,一個人是絕對穿不了的;現在我們一般認識中的「中世紀的騎士都是運動不便的鐵皮人肉罐頭」,就是這個時期的產物。

  由於14世紀時的鎧甲就已經在強度上達到了很高的層次,所以此後對鎧甲的純材料性能的改善是緩慢的。雖然材料上的進步並不大,但是結構上和造型上的進步非常明顯,所謂的哥特式和米蘭式鎧甲就是從這時開始出現:因為前者是從米蘭開始流行的,而後者受哥特藝術風格影響很大,所以把這兩種鎧甲風格稱為米蘭式和哥特式。在所有的鎧甲中,大致來分的話就是最流行的這兩種了,別的風格不是沒有,但基本都是仿造這兩種的;米蘭式的特點是線條圓潤、貼身,優美,造型漂亮;而哥特式則簡潔、充滿機能美,多棱角,運動性好。——從這時開始,鎧甲所出現的大量的棱角狀設計,可以極大地改變箭石和彈丸的彈道,避免直接的撞擊,也可以偏轉分散近戰的力度。就像坦克裝甲的傾斜角度一樣,即使在厚度材料不變的情況下,也可以增加防禦能力。

  順便來談一下頭盔和盾牌。中世紀歐洲頭盔的起源來自諾曼人和維京人,是一種叫做Skull Cap的,保護頭蓋骨的半圓或錐型頭盔,之後又逐漸地產生了保護鼻樑的護顏。鎖子甲流行之後,在這種頭盔上又加上了鎖甲的護頸和圍巾。也有分開的單獨的鏈甲頭罩;雖然只用了很薄的鏈甲,但是意外地,在很多時候可以救穿戴者的命,特別是貼身肉搏的時候。12世紀左右,隨著騎兵的風行,頭盔也逐漸地大型化;同一時期,步兵使用的輕盔(Sallet),輕騎兵使用的開面盔(Barbute)和重騎兵使用的全盔都出現了。輕盔和原本的差別不大,其中最常見的一種叫帽盔(War Hat),外型和農夫的小草帽類似,由於加工簡單,而且實用,所以很受歡迎,也影響了英國的鋼盔。雖然到14世紀後逐漸發展到很類似二十世紀早期鋼盔的形狀;開面盔是早期頭盔往兩側和後頸延伸,包住整個頭部,全盔則在開面盔上加裝可活動的護面,整個頭部嚴絲合縫,完全被保護住。和鎧甲一樣,頭盔樣式中也分出了拉丁/米蘭式和哥特式。拉丁/米蘭風格的,喜歡整體的包住頭部的圓形,然後有前突的護面,和大型或者密集小孔的觀察眼;哥特風格的,面具拉上去的時候看上去很像二戰德國鋼盔,一旦放下面罩就能遮掩半張臉,有專門的護頸來保護,方便腦袋活動,觀察窗是一條窄縫。

  在手持防具方面,小圓盾(Buckler)是用整塊金屬鍛造研磨出的小型盾牌,綁在手腕上使用,防禦面積雖不大但是非常堅固。由於使用時手掌活動不受限制(不用握把手),所以弓箭手,火槍手等非常喜愛這種盾牌。決鬥中也常常使用;其實說起來它自羅馬時期即已出現,是希臘大盾的縮小版,直到19世紀早期才消失;騎士盾(Knight Shield)這種木製、包厚皮革,用金屬加固的盾牌在很長的時間內(12到15世紀)是普遍流行的,並且也產生了「塔式」(Tower)平頂和「鳶式」(Kite)尖頂的變化。而更有些盾牌為了方便士兵在左手握盾牌遮擋身體時的觀察,在一面加工出一個半圓形的凹槽,供衝鋒時候窺視用,免得瞎撞;應對火器的使用,14、15世紀開始出現了整體用鋼材製作的騎士盾,到了16世紀到17世紀,這種盾牌就成了主流,也就是全金屬盾(Plate Shield)。另有一種騎兵盾上沿加工成飛翔的羽翼,非常華麗,法國人、斯拉夫人都很喜歡,是純裝飾用的;至於步兵所使用的,則多是輕型的大木盾「塔爾奇」(Targe),以及形狀呈「凸」字形,上面變尖的帕武亞盾。這種盾可以放在城牆上當臨時雉堞用,配備給弩手和火槍手,但是在歐洲並不是很常見,反而在傳到日本之後,由日本人發明出了使用它的戰術:日本的鐵炮手往往一手提槍,一手舉著帕武亞盾前跑一段距離,盾牌往地上一插,就是一個個人掩體;一個小隊接著一個小隊短距離前移,就如一條活動的鋼鐵戰壕一般。

  就鎧甲的防護來說,到鱗甲和鎖子甲的時候,已經基本上能夠有效地防護當時主流的近戰武器長劍,長矛和長弓;但是對於火槍的彈丸來說,靠鎧甲的「打不穿」已經無法完全抵消其殺傷力。因為彈丸的「動能」是比「穿透」更可怕的一種效果,往往有彈丸被嵌在鎧甲裡,但是裡面的人已經內臟受傷失去戰鬥能力的情況;假如用火槍向頭盔開槍,雖然肯定打不穿頭盔,但頭盔裡面的腦袋所感覺到的就會是象把頭套在鐘裡然後再用力敲鐘的震動一樣——而且沉重而緊貼頭部的頭盔也極大的影響了戰士對周圍環境的感知力。

  此外,這時把騎兵作為「一次性衝鋒兵種」的思想非常嚴重。在火槍掩護下突擊,然後闖出敵陣,跑遠了掉頭再突擊的戰術佔了騎士戰的主要部分,騎士逐漸忽略了肉搏的需要,也往往懶於進行劍、斧、鈍器的格鬥訓練和步戰訓練,而且由於使用火槍逐漸提到了對騎兵的要求上,於是這時期的鎧甲往往只注重「正前方」的防禦。從15世紀中葉到16世紀中葉的鎧甲有一個很有趣的特點,就是四肢往往只有「一半」。也就是前部有完善的保護,而後面則只有幾條固定的帶子,而且腰開得很高,幾乎整個後腰都是暴露出來的。護腰甲也幾乎沒有包裹大腿側面;當時有句諷刺的話叫「鐵前肉後」,就是在說這樣的鎧甲。而在戰鬥中防護效果非常顯著的面罩,不是乾脆取消,就是改成橫8字的大型觀察孔。結果造成的結果是雖然方便瞄準了,但是防護性下降;被諾查丹瑪斯預言會死在決鬥裡的法王亨利二世,死因是在決鬥比賽中,被對手折斷的長槍碎片穿入腦部——如果他穿的是14世紀流行的、由大量觀察小孔而不是兩個大觀察窗構成的頭盔的話,不幸的君主也許只是犧牲一隻眼睛,甚至更微不足道的傷吧。但是巨大的觀察窗造成了防護的空白區,碎裂的槍桿直接穿進去,暢通無阻直透大腦——所以,在幾次這樣的不幸事件之後,不僅騎士間的比武被禁止,也很少有人願意採用這樣的鎧甲了。

  隨著火器的進步,騎士一次突擊後往往很難再有第二次機會;因此實際上,騎士游擊、肉搏的能力變得更為重要,這時四肢後半部的空檔就成了阿喀琉斯的腳踝。在戰場上,被刺殺型武器戳入腋下、膝蓋成了騎士們的噩夢,特別是隨著板甲的流行,斧子鈍器等沉重兵器再度興起反而使「在下」的步兵獲得了優勢。於是,在痛定思痛之後,到了16世紀晚期,鎧甲有了一個長足的,也可以說是最後的巨大進步:

  整體金屬鎧甲出現於16世紀晚期。在17世紀進行的主要軍事變革,包括由古斯塔夫、克倫威爾所推行的,都傾向於採用胸甲騎兵,而不是全身甲——這一方面是提高戰場機動力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由於火器的威力提高,促進了從全面防護到重點防護的改革,即犧牲非要害部位的防護,以便集中有限重量的金屬保護軀幹。這就是巔峰的四分之三甲:首先,胸甲、護領、肩胛板、護臂和護腿成了基本獨立的部件。其次,在對實際戰鬥的考慮下,內襯的鎖鏈甲被取消了,也就是說鎧甲不再作為鎖鏈甲的「附件」了;相應地,一種專門配套鎧甲使用的「Armour Suit」武裝服誕生了。這種服裝是輕便的絲綢或細麻布服裝,內部有防火隔熱兼作緩衝的石棉,然後有結實的皮帶,用來穿過鎧甲內側的扁口,可以紮實地將鎧甲固定住。為了彌補關節的弱點,這種服裝的關節部分,以鏈甲或鱗甲補足。這時代的鎧甲也出現了鉸接的四肢護具,同時,受東方鎧甲、尤其是日本鎧甲的頭盔影響,頭盔的形制有了很大的改變:圓弧型的顱頂和延伸並擴展以保護後頸的設計逐漸成為主流。而且,逐漸地,帽簷的設計,和可活動的整體面罩設計也流行起來。確切地說,二戰時德軍的鋼盔,基本就是繼承了這樣的設計。

  從外形看,關節甲片的出現是非常早的。但是和早期的鎧甲,關節甲片和其他零件一樣,甲片是由掛鉤直接連接在內部的鱗甲或鏈甲上;而自16世紀末開始,整體由脫卸式鉸鏈將各零件連接起來的設計開始流行,這一點使得鏈甲從內部的連接變成了關節部位的強化部件,讓鎧甲的重量減輕,而活動力大大增加。此外,從14世紀以來,鎧甲一直是受劍的大型化影響而大型化。而在16-18世紀,則是劍隨著鎧甲,因火器進步的大型化而大型化。

  在歷史普及讀物和許多文章中都說火器的運用使重甲立即消失,這是一個想當然的錯誤。17世紀火槍的鉛彈在50米上打胸甲上是一個坑,而同時代的鋼臂弩在100米上是把胸甲打個對穿,當時的火槍還不能對鎧甲造成致命威脅;但鋼臂弩開弓是需要N個大漢用絞盤來開弓的,裝填一支箭往往要4~5分鐘,這段時間裡一個熟練的火槍手往往已經開了20槍以上,這才是最大的問題。把17世紀的火器和拿破崙時代的火器相比是不正確的。拿破崙時期冷兵器已經基本進入2線,而弩發威的時候則是17到18世紀中的時代;當時的火槍只是因為比弩便宜,容易學習使用,威力和射程相近才被大量採用,16-17世紀時候弩是和火槍並列的制式裝備,狙擊手往往還是用弩。那種弩是狙擊步槍類的武器。不是弩砲,後坐力比火槍還大……一個熟練的17世紀火槍手,以法國近衛軍為例子的話,一般是讓隨從帶上5把裝好子彈的步槍,自己身上還掛著4把手槍,採用定量火藥壺和鹿皮包裹的精緻彈丸,可以達到一分鐘5發的射速,但是成本不菲。17世紀的火槍最多隔著胸甲打斷人的肋骨,但是無法穿透,這是當時火槍的問題:17世紀時候火槍手還被要求在50米左右的距離上射擊。而對弩手的要求則是100米左右。而且當時的弩,已經很少有純木的,或者說無金屬的,中國在戰國秦漢時代的手持弩到後期可沒辦法和歐洲那種穿鐵甲如奶酪的BT比:上個弦要4分鐘,單人持用的弩則用絞盤上,腳踩住前面的皮帶,雙手操作絞盤,用牙齒咬住槍托上的口帶,這樣的鐵弩可以平射200米,上一次弦,力氣大的人約需1分鐘。當然那還是不能和全鋼弩比,只能對付對付穿鏈子甲的人……

  鋼弩的價格不在鎧甲之下,因此比例一直不高,等同於反器材步槍在現代軍隊中的比例。當時的弩裝備數量不多,主要是用來射殺敵方的重要目標,但是仍然有很大的作用:例子就是17世紀德國工匠協會中,鎧甲匠,火槍匠和弩匠是最大的三個公會,著名的WALTHER公司當年也是其中一員。

德川幕府早期。約17世紀中葉

  這是在「百步」(30-40米)上用種子島火槍打的。當時所有的鎧甲都要用這樣的步驟進行測試。種子島火槍的水準比起同時代西歐火槍,破壞力更大,而這種鎧甲的鋼材和外型性能都遠不如歐洲胸甲。從圖上我們看到的是射了三槍,然後我們可以看到的是鎧甲上的坑的深度,最多造成淤血或者骨裂;這是大將用的鎧甲,是所謂的井伊赤備,所以質量鑑定只有嚴格,不敢放水的。日本的軍事發展和歐洲不是一個時間軸,但是日本火繩槍的確是精品,水平不在歐洲同時代產品之下。可鎧甲卻最多是14、15世紀板甲附件的強度。從這點我們就可以想見,歐洲金屬鎧甲的防禦力之強。而且由於火器的發展,帶棱角的鎧甲設計逐漸取代了整面的弧形,這對於防禦火槍確實非常有效,而可活動的面罩也不影響騎兵的射擊。鐵手套的分指型大為流行,可動性站到了歷史的頂峰:關鍵在於,這時鎧甲沉重的重量可以均勻地分配給全身承擔。筆者有個朋友,當年曾經花一萬多塊錢打了一套這種樣式的西方鎧甲;就實際穿著效果來看,儘管鎧甲重達數十公斤,但穿在身上卻和背普通的書包的感覺沒有兩樣。因為受力的是全身,所以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鎧甲的重量,當然,除了跑動時明顯感覺到腿比較重之外,行動也沒有什麼不便。

  但是,鎧甲畢竟還是漸漸無法適應時代了。這種趨勢從17世紀時其實就已產生:在瑞典的擴展戰爭中,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認為,相較穿四分之三甲的重騎兵的表現來說,他們太過昂貴,輕騎兵和火繩槍騎兵又無法形成獨自的戰力,因此古斯塔夫著力發展龍騎兵——騎馬的步兵。古斯塔夫的龍騎兵是支援步兵作戰的,屬於輕騎兵。他們的裝備往往不穿鎧甲或僅僅在軍服裡穿件鏈甲/胸甲背心來降低成本和重量,此外,戴一頂壺盔,備兩把手槍,他們衝鋒時規定用瑞典式的佩劍(比一般要長),第一列的騎兵才允許使用火器,最後一列騎兵作為預備隊。而全身鎧甲(War Suit)或者說板金甲(Full Plate)則是擔任突擊任務的重騎兵部隊的裝備,比如法國近衛軍(火槍手)。唯一的例外是瑞士重步兵,他們的裝備往往是長戟,火槍,和四分之三甲。16、17世紀,除了輕步兵外幾乎都至少裝備有胸甲和無面罩的頭盔,當然,全身甲在那時還是很貴的,但基本上也是中產階級能買得起的價格。

  從17世紀中期到18世紀早期,是強弩和整體金屬鎧甲、以及劍的大型化的頂峰。17世紀時候,劍的發展兩極分化,一方面,日常使用的劍輕型化,發展出了佩劍和軍刀,另一方面,重騎兵和步兵的劍則開始大型化。大劍產生於14世紀,而在這個時期達到流行的頂峰;唯一例外的是英國槍騎兵,他們使用一種短把寬刃的軍刀,並且不使用馬甲以提高機動性。典型的例子就是克倫威爾的「新模範軍」;英國因為地理原因,再加上使用長弓的傳統,重騎兵並沒有什麼發展,直到16世紀才緊急組建了一支重騎兵部隊,准槍騎兵。他們使用的鎧甲是從米蘭買來的,系米蘭鎧甲的一個分支;為了減輕重量和增加靈活性,這種鎧甲的四肢不採用整體的防護,而是用成塊的鐵片組成。非常靈活,但是相對也脆弱得多……這些准槍騎兵們,其實也只能算輕型的重騎兵。

  在法國,直到路易十四的時代,火槍手仍是法國最精銳的重騎兵部隊。和其它國家的火槍步兵不同,法國的火槍手是御前親衛騎兵團的名譽稱號,他們的制式裝備就要求他們至少準備胸甲(Cuirass),也就是沒有大腿和手臂零件,只有鐵手套和鐵靴的全身甲。重型四分之三甲在18世紀中葉退出戰場。甲冑之所以退出舞台,第一是因為鎧甲的昂貴:大多數的士兵是不裝備甲冑的。第二就是18世紀中葉火器的進步,使得火槍在50米距離上取得了對鎧甲的殺傷力,因此鎧甲和弩都逐漸失去了價值,大型的肉搏武器也逐漸淡去。

  隨著19世紀中後期線膛步槍的大量裝備,鎧甲逐漸失去了實戰意義。雖然在南北戰爭中北軍還有胸甲騎兵的配置,但是這種為了防禦來復槍而再三加厚的鎧甲反而阻礙了騎兵的動作,從此鎧甲就漸漸退出了戰場。鎧甲的復活,要等到一戰時的德國步兵護甲,才以現代防彈衣的形式再次出現了。


http://www.no1190.net/bbs/cgi-bin/topic.cgi?forum=21&topic=1531&show=0

記得前一陣看過記錄,生產一件騎士槍術比賽用的全身鋼甲(連頭盔)大約需要800個工日。

英國一幫研究人員找過4個志願者(其中包括一個英國軍人,一個騎警,一個馬術教練和一個年輕人)穿著全套的騎士鋼甲(無馬刺,重量大約80磅)作各種運動,經過測試發現影響並不象想像中的嚴重,穿著鋼甲的各位可以很輕易的作出貼地前滾翻,倒下起身,側身翻滾,跑步等動作,而要在沒人幫助下很輕盈地跳上馬鞍則顯得很勉強(但踩蹬上馬沒問題),至於純粹靠上臂的力量懸掛在梯子底部向上爬則非常困難。那幫人穿著鋼甲折騰了幾個小時後終於以其中一個腳部扭傷而收場。

這個測試證明以前的騎士象木樁一樣倒下就起不來的傳聞恐怕是不實的。當然如果被馬壓住腿那就很難說了。

不應該貶低板甲的威力。

80磅的板甲已經算很重,一般板甲重量50-70磅,厚度通常頭和胸部為2-3毫米,四肢為1毫米。據說意大利的先進冶金工藝造出過45磅而防護力絲毫不差的板甲。板甲出現在14世紀末,防護能力在同期世界上處於領先地位,肯定優於同期東方同樣重量的鱗甲。同樣重量下板甲優勢包括整體板甲分散打擊力,還有就是硬殼結構能減輕穿著者的不適。

至於下馬起不來那是早就被批駁的謠言吧,宋明時代的東方鎧甲也有50-60斤,況且同樣重量下板甲的負擔更輕。

按照上面的文章和手頭上的資料,大約1400年前後意大利出現了利用鋼鐵製造的全身鋼甲。這些鋼甲還應用了鍍金鍍銀的技術,使盔甲更加能抵抗鏽蝕。

我沒記錯的話,那個測試上使用的盔甲胸前的正面厚度為0.1公釐。按照上面的說法,鋼甲的防護能力不但來自材料,更主要的是來自於合理的形狀,一塊平整的0.1公釐厚的鐵板象可樂罐一樣脆弱,但如果鍛造成蛋殼一樣的曲面,則可以承受一個成年人的體重而一點變形的跡象都沒有。

得1834年時英國陸軍測試使用雷管的前膛槍時的記錄顯示,即使是技術純熟的士兵每分鐘射速也不過三發

同時記得在加拿大軍事博物館內陳列的Brown Bess前膛燧發火槍(該槍從拿破倫戰爭時期一直到鴉片戰爭都是英國陸軍的標準裝備)的射擊速度是20秒一發,和上面的記載相同。不過我不肯定這兩各數字是分別獨立測出來的,也就是說,後者也許是前者的引用而已啊^0^

17世紀用紙殼子彈的滑膛槍射速一般已經可以達到每分鐘2-3發了
這樣算的話5分鐘就是10-15發
這毫無疑問是平均數,熟練的射手,5分鐘達到20發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好像當時的火槍還有5%左右的啞火幾率呢。處理一支啞火的火槍的時間估計抵得上十幾次連射了,而且在齊射的情況下,大有可能根本發現不了自己的槍是否正確擊發。

17世紀法國出售的德國造全身甲是1500到1600利佛。這是無裝飾的實戰用甲價格。定做的,有貴金屬裝飾和寶石等的價格可以輪番地向上翻



中古後期,不獨歐洲,北非,西亞和印度的盔甲都有向整形鍛造甲發展的趨勢,只是技術不同,其他地方沒有歐洲發展得完善而已。比如帖木爾的騎兵無數次把蒙古騎兵打得七零八落,帖木爾的精銳騎兵跟蒙古騎兵完全不同,屬於重騎兵,他們「穿著大片胸甲,手持長劍和戰杖」(一般只有重騎兵作戰才用戰杖)。奧斯曼土耳其和莫臥兒的軍隊也類似,土耳其和印度禁衛騎兵的裝備俺見過,基本設計思想跟全套哥特式盔甲沒有不同,只是因為技術所限,沒有歐洲貨精良而已。在這些地區,鱗片甲之類的古老鎧甲基本退出貴族和禁衛軍的裝備,只有低級士兵才使用。同時期在日本和東南亞,在貴族圈子裡歐洲盔甲也大量排擠了傳統盔甲,在泰國,爪哇等地的小王國裡,貴族和高級將領幾乎全部用歐洲盔甲。

因為人力的能量跟化學能相比要低得多,冷兵器的殺傷原理跟槍彈不同,對於槍彈來說,板甲的優勢不如對冷兵器那樣明顯。不過即便在火器時代,板甲也是最優秀的,比如重量,同樣的厚度覆蓋相同的面積,板甲大約比鱗片甲輕百分之三十,而且防護力更好。最明顯的證明就是:火器興起之後,其他鎧甲都很快消失,只有板甲類還存在了很長時間。直到十九世紀中期,來複線和米尼彈才完全把鐵胸甲逐出戰場。二十世紀初到一次大戰期間,鋼製胸甲居然短暫復興,被德軍大量裝備。





古用皮,謂之甲;今用金,謂之鎧。

  從衣甲裝束上可以看出每個時代的特色,中世紀的鎧甲體現了無休止的戰爭。很多畫作中亞瑟王全身頂盔置甲,威武非常。實際上,直到1550年前後歐洲才出現全身防護的鎧甲。亞瑟王是反抗羅馬統治的鬥士,約為公元6世紀的人物。威爾士人所稱的巨龍之王尤瑟,不列顛之夫也是他了。在那時充其量穿的是皮甲,或者環狀甲。鏈甲和胸甲其時連羅馬人都沒有,哪裡輪得到哈德良長牆外放羊的蠻族。據典籍記載,529那年天呈異相,彗星襲月,火山隆隆,黑暗時代隨著亞瑟的死而開始。早期的鎧甲由主婦製作,硝制過的皮革為底,棉織材料為裡。除非不得已,沒人願意平時穿著鎧甲,因其夏熱冬涼,極不舒適。

  皮甲:製作較簡單,將獸皮晾乾,上油鍋煮;再晾乾,揉軟,縫紉即成。基本不具備防護力,穿著難受,容易擦破皮膚,多數裝備弓箭手與工兵。

  環狀甲:將數圈鐵箍套在皮甲外,即是環狀甲。一定程度上可防備刀劍的砍劈,但當胸溯來就無能為力,亦不可當弓箭與矛刺。

  板狀甲:或者稱硬皮甲。介於環狀甲與鎖子甲之間的過渡產品,將片狀的裝甲塊釘在皮革上,可以防護從上方及前方來的打擊,如果穿過板甲的接縫或從下方捅刺還是可以造成傷害。歐洲很少,所常見的是日本,足輕騎兵穿的都是這個,原哲夫的作品中較多,看起來烏光錚亮是因為刷了一層漆。

  鎖子甲:皮甲問世以來的一次重大革新。用細小的鐵環相套,形成一件連頭套的長衣,罩在貼身的衣物外面。所有的重量都由肩膀承擔,可以有效的防護刀劍槍矛等利器,但弱點是其柔軟。用打擊武器猛劈力砸,穿著鎖子甲一樣難以倖免。製作相當複雜繁瑣,造價高昂。一般來講,鐵環越細小防護性能越好,每個鐵環都要銲接相連,工作量可想而知。

  鱗甲:可被視作板狀甲的改進,原先裝甲塊為皮製,現改鋼片;原先關節處內襯為亞麻,現改鎖網。總是過渡產品,所見甚少,頗像三國連環畫中的裝束。

  胸甲:名為胸甲實則遮蓋的範圍更廣,軀幹、四肢都用整塊厚重的鋼鎧包裹,關節仍用鎖子甲,袖口帶著連指的手套,頭部包在完整的頭盔中,僅留一小縫供透氣與觀察。只有重騎兵用這種裝具。防護亦極為完善,大多數武器再難構成威脅。

  全身甲:鎧的發展終於到達頂點。這種為每名騎士量身定製的裝具連人帶馬都裹在鋼甲中,關節處亦是極為複雜的鋼套與螺栓。每套鎧甲都有主人所取的愛名,一如騎士的坐騎與佩劍。從長弓或弩中射出的穿甲箭在遠距離上也只能鑿出小孔,別的武器更如隔靴搔癢。份量反比鎖子甲為輕,穿著更舒適,因為重量由軀幹與四肢分擔,不再單單壓在肩膀。缺點還是其重量,全重50公斤以上,不包括馬鎧的份量。三四個訓練有素的侍從為騎士套上鎧甲要三個小時,自己在戰場上想鬆開根本不可能,接合處都用螺絲上緊。順便提下,螺絲起子就是為了這個目的應運而生。阿金庫爾戰役是重裝騎兵的噩夢,那裡連續下過兩週的暴雨。當騎兵從兩翼包抄時陷入了泥沼,戰馬紛紛被英國的長弓射倒。泥濘中掙扎的騎士無法自己站起身來,而被對方的匕首輕易的解決。

  頭盔:從維京海盜的牛角盔到法國步兵套在頭上的鐵鍋,頭盔的式樣千奇百怪不一而足。總的功用是為頭部提供防護,有頂部的主體,兩側及後面的護翼。環狀甲的肩膀以上有一圈鐵皮保護頸部,與頭盔相連。歐洲的盔上修飾成分不多,羅馬人青銅盔上高高的頂飾較為別緻,但青銅盔重達10-20公斤。後期重騎兵的頭盔用鋼片拼合,就輕巧許多。盔上開一條細縫,可以從中張望,這時期的頭盔尤其注意對咽喉、兩翼和眼部的保護。縫越小,防護性越好,但視角顯然受更多限制,要求不同,務求平衡。




後期騎士的重甲已經到了連鐵臂十字弓也無法貫穿的程度(姑且不算火槍),雖然這類重甲還是不少脆弱的縫隙可以被弓箭射穿,但那些地方不是人體的要害之處。因此步兵要以個人的力量來對付重甲騎士,唯一有效的武器除了匕首之外,就是『alberd」,中文翻譯成「戟」是一種錯誤的翻譯,因為戟是「勾」與「矛」的結合體,而halberd是「斧頭」、「鉤子」、「長矛」、和「開罐器」的結合體。使用人可以集合起來,將它做長矛使用,也可以用來和步兵或是騎兵進行單打獨鬥。通常步兵是用halberd把騎兵給鉤下馬來,然後用上面的斧頭或是長得像是開罐器的部份把那位倒霉的騎士給解決掉,瑞士獨立時,奧地利的盟友勃艮第公爵莽夫查理就因為如此而陣亡在halberd之下,從此瑞士傭兵的驍勇善戰和善於使用halberd的聲譽聞名全歐。






 

天使的凝視
深夜還在遊蕩嗎?看來需要好好調教一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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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最先進的跳動筆

糾正一些關於騎士的認識錯誤(史實概念)
騎士的盔甲大約是20公斤上下,即使在中世紀後期出現的哥特式全身盔也最多不過40公斤左右。
騎士使用5米以上的騎士槍衝擊敵人陣形,騎士槍能極大程度地傳遞騎士高速運動時的動量以發揮致命威力,但是一旦首輪衝擊結束而形成近戰,必須捨棄而改換中距離武器。

騎士的侍從(squire)年齡並不固定,雖然其中大多數確實是年齡較低的見習騎士,但是其中不少人因為經濟原因而始終無法轉正,所以出現一個20出頭甚至年齡更大的侍從也不足為奇。

按照中世紀的概念,作為下層貴族的騎士一定會有效忠的君主對象而擁有一些自己的土地。所謂黑色騎士的概念,主要源自文學藝術的加工。一個流浪者是不可能具備和正規騎士一樣的經濟實力來支持長期而龐大的裝備維護費的。而且在民眾的眼裡,這些人完全不屬於騎士的概念。

關於騎士的概念實在太多。也許以後還有機會深入探討。


那我也來糾正你一下:
騎士的鎧甲確實不太重,但是你有沒有計算鎧甲裡面的鏈甲、皮甲的重量呢?這些玩意的重量和鎧甲可是半斤八兩啊……
騎士的鳶形盾、騎士劍、釘頭錘(不要笑!這是騎士步戰的標準裝備,同時也是騎士們決鬥[注意,不是比賽]時的標準裝備,長度約1.6M左右)石弩是紙糊的嗎?這幾件裝備隨便拿一個出來都在10KG以上……(小號石弩沒這麼重,不過也要有6、7磅重……)
一個「全副武裝」的騎士只有40公斤的話,騎兵也不會如此之少了。(且不論裝備成本,不是純種的優良馬匹也馱不動重騎士,這也是限制騎士數量的一個重要因素)
騎士的首輪衝鋒過後,騎士槍全部會斷掉,但是用5米長槍的騎士都是些腦子進水的傢伙——騎士槍是木製的,把手部分並不太長。也就是說,支出體外的部分要有4米多,簡單的算一下力矩也不是一個「人」能承受的了的(當然我還沒算,誰有興趣可以算一下……得出如此結論是因為正常的騎士都用2M的騎士槍,且只能平端一分鐘左右……)。5M長槍是馬其頓方陣使用的,使用方法是後排的人把槍放在前排的肩膀上……能把別人「扛」著用的槍一隻手抓著末梢玩,騎士還真沒這麼神勇……
侍從本是騎士見習的一個階段——準確的說是最後一個階段。升職為騎士這件事本身雖然花不了幾錢,但是領地裡多了一正職的「騎士」絕對是一件可喜可賀的大事,所以騎士家一定要舉行宴會來招待所有來慶賀的人,花費也不算很高,最多把一富商吃成乞丐吧……所以,沒有領地來回收開銷的商人們,拿個「侍從」頭銜回來就很滿足了,雖然名曰「侍從」,可他不侍奉任何人(最多掛名)稱號不漂亮可大家都知道是個有錢的主,自然和那些笨手笨腳或窮的無法武裝自己的萬年跟屁蟲不可同日而語。

按照中世紀的法規,騎士稱號可以授予上至公爵下至立功士兵的任何一個國王認為合格的人,唯一的區別就是本來就有爵位(或勢力夠強大)的貴族後裔及其子弟,受封是要遵循程序的(也不過是餓你幾天,然後洗個聖水澡擦乾淨,再念一天經,然後到領主面前給敲三下宣誓效忠最後樂滋滋的接過踢馬刺差不多就完了,回去請客吧),而立功的戰士則是在戰場上,國王在任何時候交給你一把劍,並告訴你你已經被封為騎士了,同時告訴你給你的稱號,你就可以憑著這把劍到處宣揚你是騎士了,而且不請客問題也不太大——多數這種戰士沒什麼好身世,別人也不指望吃他,但同時他本來就沒有領地,所以即使當了騎士也還是戰士一個——比別的戰士高級點的戰士,如果國王想起來賞他點地,他就是個小地主了,如果國王想不起來他的話,他也只能該在哪晃蕩在哪晃蕩。經過儀式的貴族騎士們多數管這類同行叫「野騎士」什麼的,不屑之情可見一斑。
有關騎士的概念確實很多,但「騎士」畢竟只是一稱號,具體的個人行為再普遍,也不要帶入到這個概念裡來。

狐狸不才,對中世紀曆史研究的並不十分透徹,希望能和各位高手相互探討探討。


我認為,騎士槍在接觸到敵人瞬間的同時,槍聲是垂直敵方身體而入的,這就不是一個傳遞力矩的概念。因為受到的反衝力方向是完全和槍身重合的,也就不存在力矩。騎士是讓長槍順著前進方向而直接刺進敵人身體,又不是把一根幾米長的傢伙當大棒砸。
騎士槍一般都需要5米長度,否則在和對方騎士對攻的時候,劣勢一覽無遺。別人的武器比你更長,豈不是更可能搶先刺中?

另外,據我所知,長槍基本上都是金屬製作的。雖然理論上用木質的武器並不會影響多少衝量和威力。但是考慮到金屬製品有更大的強度、剛度和柔度,使用木材作武器是很不明智的。柔度理論可以參考大學材料力學相關書籍。簡單說,用手垂直壓一根木棍不會發生任何變化,但是如果木棍換成了一張紙,結果就是紙會直接發生變形,(完全無法用牛頓的3大力學定理解釋)這就是材料柔度有限而造成。
也可以從強度、剛度的理論出發分析長槍在接觸敵人瞬間的負載情況。不過自己雖然理科畢業,搞這種東西還有點力不從心。

中世紀人應該不懂這些系統的理論,但是騎士槍最終的形態也是他們在現實中積累常識後得出的產物。

另外,穿了鎧甲以後還要內層穿皮甲、鏈甲實在是聞所未聞。如果鎧甲被刺穿,還有多少可能性靠內層強度更低的鏈甲乃至皮甲來擋住?再換個角度想想,我們在M&M,DIABLO,BG乃至一切牽涉到西方背景文化的遊戲裡看到過有說騎士穿盔甲就是一層層往外套,從皮甲一直掛到鐵甲?要知道單穿鐵甲已經夠笨重了,騎士掉在一條不深的水溝裡就被淹死也不是天方夜譚。

騎士馬的負載確實不只40公斤,但是那是還要加上武器、馬自身護甲(後期出現)以及騎士本身重量的。我所說的重量概念只是指鐵甲本身應該並沒有錯吧。

字體不小心搞得太大了,抱歉


原來胸台是靠推理得到的結論啊……
難怪難怪。
首先,你要知道,槍在刺入敵人身體之前,是要自己端著的,是否要考慮力矩問題我也不和你多爭,家裡有晾衣桿的話(不要太長,一般家庭用的都是2M~3M之間,和歷史上的騎士槍差不多長,但輕了許多),隨便找一根,然後坐在凳子上,用一隻手的力量抓住竹竿的一頭使竹竿另外一端指向某一目標,20秒之內,你就明白為何歷史上的騎士不用5M長槍了——非不願也,乃不能也。
另外,不知兄台知道的騎士槍是誰造的,反正用全金屬製造這種消耗品純屬扯淡,稍微想一下:2M多長的一根桿子,命中目標,插入體內。這時你想保全騎士槍?馬是肯定不會停下來的,那麼,把一70多KG的人掛在槍上繼續衝鋒?也許大力神赫拉克勒斯能做到,但是一個「人」肯定只能想想就拉倒了。那麼,你下來?更不可能!都下馬了還用槍做什麼?不用槍何必下馬?那麼,就繼續衝鋒吧。此時的敵人肯定不會和你以同樣的速度向前移動,於是你的槍頭逐漸下垂,然後插入地上。可不巧的是,您的槍是全金屬製成的,沒有從中間斷開,所以只見您的戰馬英勇的衝進敵群,而您卻被自己的槍硬生生的從馬背上給拽了下來,附帶肩部脫臼手腕扭傷以及全身各處跌打損傷若干…………
真正的騎士槍是木製,外包金屬的……中世紀人雖然不會理論,但是很會實踐的,有錢造全金屬槍這種無聊的東西不如做成鏈甲——再說了,就算做出來了,誰拿的動?

騎士的標準裝備就是最內層全棉厚襯衫外套羊毛呢外套再外面是內甲(窮點的是皮甲,富點的是鏈甲)最外面是外甲(就是各類鎧甲、鱗片甲了),從AD1096年第一次十字軍東侵後各路騎士大人又從伊斯蘭教徒那學會了在鎧甲外加罩袍,並在罩袍上繪製圖案以為標誌的裝束。至於M&M、BG、DIABLO,那些都是「英雄」!知道什麼叫「英雄」嗎?就是那種直接穿上外甲,卻不會被裡面的金屬片切成肉片的超人………………

你難道以為僅憑中世紀的技術真能做出運用了無數活動關節,外觀層層疊疊而內部有如絲綢般光滑不會損害寶寶柔嫩的肌膚的「鎧甲」嗎?

最後,騎士的武器難道是丟在袋子裡而非掛在觸手可即的腰帶上嗎?那要腰帶做什麼?(什麼?繫褲子?拜託~~~~~~~中世紀的褲子是用繩子系的~~~~~那種寬7、8CM厚5、6MM的腰帶要系多大的褲子啊~~~~難道是獨眼巨人的牛仔褲?)而一個有錢的全副武裝的騎士別說掉進溝裡,就是摔在平地上也要爬半天才能起來……所以每個騎士都有兩個扈從,專門負責將倒地的騎士老爺扶上馬。


確實騎士的盔甲不能僅僅等於外層的鎧甲,但是如果外層盔甲重量為40kg時,再加內層也絕對到不了100kg那樣誇張的重量,估計最多也超不過50。騎士當然不會為了減少重量負擔就赤膊穿甲,但是內層的東西絕對不是那些其他士兵用的標準鏈甲。如果穿一件皮甲的話,也不會有多少重量。

騎士槍的槍身都是仿圓錐形,而且弧度相當大,實際上雖然有5m長,總體積還反比晾衣桿少,另外由於體積的不對稱,長槍的重心基本上很靠近手,武器的自重力矩因此也並不大。普通人拿一根晾衣桿當然會覺得吃力,但職業軍人的手臂力量不能和常人比,而且覺得吃力並不是因為過重,而且只是重力矩過大。試試改握它的中心位置,就會覺得好像輕了很多。再加上騎士衝鋒的時候長槍都大約與水平要成30度左右,還能進一步削弱重力矩。

騎士衝鋒的時候,長槍確實只能使用一次。刺中對手的瞬間,騎士也已經放手了(任何人被這樣恐怖的威力刺穿都可能直接喪命,即使沒穿,這樣震一下也基本上已經內傷了),然後是拔劍、釘錘或者戰斧開始近戰。另外敵人面對騎兵肯定是緊密隊列(原因不用說了),結果就是第一排的向後倒,還能撞上後面的,這樣一來騎士本身的衝量都被大量消耗,再拉起韁繩讓馬一個直立,就是這樣基本靜止下來的。騎士當然不會愚蠢到拿插了一個人的竹竿還繼續衝鋒,在他面前已經是成群的敵人了,哪還有加速的機會。

騎士的最大價值是在於強攻敵人防禦陣形讓對方隊形鬆散、混亂甚至因恐懼而直接潰退,一般騎士衝鋒過後步兵隊都會直接跟上,由於敵人已無法保持隊形於是會被擊潰。


木製+外包金屬可能是長槍的最理想形態。但是這樣也有一個問題,製作時兩者如何結合?木頭裡灌金屬冷凝倒還有可能,金屬裡怎樣灌木頭?而且因為長槍前端實在過細,(幾乎直徑就1到2釐米)要在裡面還加上一層材料,這種工藝一難以實現,二即使實現了也會因為過於複雜而成本過高。倒是直接打製純鐵更簡單,生產力高了成本也反而會下降。因為製作簡易,(外形比盔甲規則多了),即使用純鐵打製也並不算昂貴(對鐵匠來說,鐵不是最貴的資源,製作武器需要耗費的大量時間才是最值錢的)

另外,我並不覺得這次的討論氣氛比較緊張,只要言之有理,辯論是一件能夠讓人交流和增長見識的好機會。

騎士槍是木頭芯的……但不一定要「灌」啊……
把鐵皮「包」上去就可以了……人類從青銅時代過渡到鐵器時代的時候,所有的鐵器都是「包」在木頭外面用的……比如犁(這個是最早使用鐵的工具了)。
還有,騎士槍只有槍頭是金屬的,圓錐形的騎士槍已經是文藝復興時代的東西了。
至於騎士全重多少,呆會算給你看。

其實我也沒查資料,關於騎士的這點東西兩年前和西巴雷斯混的時候就弄清楚了。
一個騎士的裝備如下:
鎧甲,如閣下所言,40KG,其他裝備暫用英磅表示。
鏈甲,40磅
頭盔,2磅
塔盾,20磅
騎士劍,15磅
騎士槍,6磅
釘頭錘,20磅
十字弓,9磅
那一共就是40+2+20+15+6+20+9=112磅,
1磅=0.4536KG,
所以剩下的家當要有50.8032KG,去尾得50KG。
加上40KG的鎧甲就是90KG,不是100KG但也絕對不輕。

XX兄如果真的對騎士感興趣的話,可以找西巴雷斯的文章來看,他是研究騎士的行家……

還有,動漫遊戲中的東西千萬不要相信,那是騙你來著的……看看瞭解一下可以,當資料用的話,還是史書最好用,個人推薦威爾·杜蘭夫婦的《世界文明史》。

http://www.chinesewwii.net/bbs/
西巴雷斯先生常在這裡出現
請用短消息和他聯繫
ID:Chyvalries


騎士的長槍的確是木頭的. 完全靠馬的速度 與騎士槍本身的重量 形成衝擊的. 體積比晾衣桿小是瞎掰的, 手柄處將近直徑40釐米. 還有騎士不是提著騎士槍的, 是手扶著將柄夾在腋下的.
        



  一個騎士的裝備如下:
    鎧甲,如閣下所言,40KG,其他裝備暫用英磅表示。
    鏈甲,40磅
    頭盔,2磅
    塔盾,20磅
    騎士劍,15磅
    騎士槍,6磅
    釘頭錘,20磅
    十字弓,9磅
    那一共就是40+2+20+15+6+20+9=112磅,
    1磅=0.4536KG,
    所以剩下的家當要有50.8032KG,去尾得50KG。
    加上40KG的鎧甲就是90KG,不是100KG但也絕對不輕。
  
1.內襯的鏈甲和全身鏈甲不是一個概念,而且鏈甲重量大部分由肩部承擔,不能做的太重。
2.騎馬不可能帶塔盾,而中型鋼盾重量不會超過10磅。
3.騎士劍和騎槍應該是反了,槍15磅,劍6磅差不多,還得是比武專用的加重型。
4.因為重心偏前的緣故,斧頭錘子一類的破甲武器一般都不會太重,否則很難使用,通常騎士用的釘頭錘也就是2,3磅。

http://www.pbm.com/~lindahl/cariadoc/shield_and_weapon_weights.html有很多中古武器和盾牌的尺寸和重量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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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邊有門路可以幫你搞到真品.有興趣嘛A_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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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chang  (゚∀゚) 純研究,不會想買。畢竟用不到也練不到。  發表於 13-2-26 22:21 聲望 + 4 枚  回覆一般留言
kevin.chang  不過還是謝謝了  發表於 13-2-26 22:23  回覆一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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