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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遊戲市場的善與惡:玩家權利法案 VS. 數位著作權管理

本文轉載自:猴子靈藥
Tag: 市場行銷
  在美國的憲政體制中,《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 的制訂是一項相當重要的里程碑,不只保障了身為美國公民的基本權利,更進一步使人們能夠享有充足的言論自由與媒體出版自由。換個角度,如果站在「遊戲玩家」的立場來看,我們是否也應該擁有關於遊戲軟體產品的基本權利以及保障?

在今年八月底時,獨立遊戲開發公司 Stardock 的執行長 Brad Wardell 提出了一份「玩家權利法案」(The Gamer’s Bill of Rights),洋洋灑灑總共列出十項遊戲玩家應享有的基本權利;此舉動不僅震驚了整個遊戲業界,也隨即在國外各大網站的玩家社群中引起廣大的迴響與討論。
(圖片來源:www.aeropause.com

玩家權利法案:
玩家有權利退回無法在他們電腦上執行的遊戲,並且獲得全額退費。
玩家有權利要求遊戲必須以完成狀態上市。
玩家有權利期望在遊戲上市之後,獲得有意義的更新內容。
玩家有權利要求不需強制執行遊戲的下載管理員與更新器,才能夠進入遊戲。
玩家有權利期望遊戲能夠在最低需求配備的電腦上充分地運行遊戲。
玩家有權利期望遊戲不會安裝隱藏的驅動程式,或其他可能潛在有害的軟體。
玩家有權利能夠在任何時間重新下載任何一款他們所擁有的遊戲的最新版本。
玩家有權利不被遊戲開發者或發行商視為潛在的犯罪者。
玩家有權利要求遊戲的單人模式,不強迫他們在每次進行遊戲前都必須連結網際網路。
玩家有權利要求遊戲可以完整安裝於硬碟,不需要遊戲的光碟片才能夠執行遊戲。
請以遊戲玩家的身份,仔細地閱讀以上「玩家權利法案」中的條文敘述:你的直覺反應是搖頭不以為然,或者猛然點頭稱是?


為什麼明明是單機遊戲,卻必須要先上網進行認證才能進行遊戲?為什麼明明是花錢買的遊戲,卻限制只能夠執行三次安裝程序?為什麼安裝了遊戲之後,光碟燒錄機竟然會變得無法正常運作?為什麼電腦明明符合遊戲的最低需求配備,卻在買回家安裝以後才發現不能玩卻又無法退換?你是否也曾被條文中敘述的種種情況所困擾過?如果你和我一樣,是個經歷過電腦遊戲市場輝煌時期的玩家,應該多少會對以上的問題有些認同感。

各位讀者可能不熟悉甚至沒聽過 Stardock 這間遊戲公司,在此先稍微介紹這間公司的近況與表現:前陣子由 Stardock 所發售的太空戰略遊戲《Sins of a Solar Empire》,在沒有龍頭發行商的強力行銷奧援之下,已經在全球賣出了超過 50 萬套的銷售量!對於一間沒沒無名的小型遊戲開發商來說,可以說是非常優異的成績。

Stardock 之所以能夠獲得玩家社群的廣大迴響與推崇,除了遊戲內容充實有趣以外,最為人稱道的就是遊戲的執行需求配備非常的低,確保了多數玩家的電腦都能夠順利運行,甚至還對於無法順利執行遊戲的玩家提供全額退費服務,並且沒有在遊戲中使用惡意或擾人的 DRM 機制。目前他們與 Gas Powered Games 公司合作的《Demigod》預計將在明年第一季上市,同樣相當受到玩家的矚目與期待。

自數位化的時代以來,沒有實體的數位形式內容使得各種媒體的流通散佈更為迅捷便利,但同時也更嚴峻地考驗著著作人的權利;因此在技術層面上,很快地發明了各種對抗非法使用數位媒體產物的保護機制。現在經常聽到的 DRM 一詞,也就是所謂的「數位著作權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簡稱為 DRM),是用來保護數位內容使用權的一種技術,用意在於防止著作人的作品成果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被複製。主要來說,DRM 有以下幾種常見的限制手段:

必須在指定的硬體裝置上才能播放。
必須在特定的日期前才能播放。
播放的次數。
傳輸到播放機的次數。
燒錄到光碟的次數。
以上限制的混合。


約略從光碟燒錄機與空白片大幅降價的那個年代起,遊戲廠商也逐漸開始在遊戲光碟中加入各種防拷、認證或者保護機制,其中比較著名的系統包括有 SafeDisc、StarForce 以及最近掀起猛烈戰火的 SecuROM。其中,在數年前遭受玩家社群強力抵制的 StarForce,也曾經被廣泛地應用在國產的單機遊戲裡。例如《仙劍奇俠傳四》剛推出時,由於線上認證機制與 StarForce 防護機制所產生的問題,使玩家們興高采烈買了遊戲回家卻無法遊玩甚至無法安裝,不僅造成網路討論區哀鴻遍野的景象,也因此失去了許多忠實玩家對遊戲公司的信任感。

當時,StarForce 在許多遊戲中所造成的各種災難可說是罄竹難書,後來不僅遭受玩家社群的強烈抵制,更有人製作專門的 Anti-StarForce 網站,以及 StarFuck 共享軟體幫助玩家破解防護機制。StarForce 不僅會隱藏在電腦系統中無法讓使用者解除安裝,更會試圖改寫作業系統原先使用的光碟驅動程式,因而有可能造成光碟片無法正常讀取,以及燒錄機無法正常運作的情形。像這樣惡名昭彰的 DRM,很快地就變成了惡魔的詛咒,不但無法達到原先預期的破解防護效果,更在許多玩家的心裡埋下極深的負面觀感。

近來由 EA 所發售的年度遊戲大作《Spore》,不僅在全世界大賣特賣,已經突破了百萬套銷售成績,同時也正在世界各地的玩家社群中掀起激烈的 DRM 戰火。由於許多玩家反對 EA 所採用的 SecuROM,在 Amazon.com 中對於《Spore》的顧客評鑑裡,已經有數以千計的使用者串連,給予僅有一顆星的最低評價。而這樣的舉動,同樣也出現九月中旬才剛上市的《Crysis Warhead》顧客評鑑裡。根據 TorrentFreak 網站上的報導,因為 EA 所使用的防護機制激怒了駭客,結果反而使《Spore》成為最快被破解也最熱門的非法下載遊戲之一。

(圖片來源:kotaku.com)

以物理學的觀點來說,施予強烈的作用力,反而會導致更強烈的反作用力。但是我們仍然不應該以 DRM 做為使用非法下載遊戲的藉口,《Spore》的確是一款相當創新有趣且值得一玩的遊戲,可惜遭受到 DRM 機制的拖累,而未能達到更好的銷售成績。之前曾在「價格?價值?遊戲下載才是王道!」一文中,討論過關於遊戲盜版與非法下載的議題;事實上,非法下載已經不是單純可以用道德或法律約束的行為,除了在消極面改進 DRM 技術與制訂法律政策以外,或許我們更需要的是積極面的價值創造與商業模式創新。

「那麼,電腦遊戲軟體的價值何在?」
According to Stardock, the objective of the Gamer’s Bill of Rights is to increase the confidence of consumers of the quality of PC games which in turn will lead to more sales and a better gaming experience.


很多遊戲公司花費大把的金錢與時間,在遊戲裡施加了嚴格複雜的 DRM 機制,結果卻只是懲罰了誠實購買正版遊戲的玩家,傷害與玩家之間辛苦建立起來的信任感,使駭客們得到更多挑戰的樂趣,無法達到原先預期能夠防止非法下載並且提升遊戲銷售量的目的。正如 Stardock 的聲明稿所述,在「玩家權利法案」的立意中,最為關鍵的要點就是達到玩家對於電腦遊戲的期望以重新建立玩家的信心,以及對於電腦遊戲廠商的信任感。

電腦遊戲並不像 Console 平台的遊戲,在遊樂器主機上本身就有硬體的防護機制,也因此比起 Console 遊戲市場來說,電腦遊戲市場的非法下載比例總是居高不下。遊戲開發者與發行商必須認清的事實是:減少一份非法下載,並不表示就能夠增加一份遊戲銷量。在「非法下載」與「遊戲銷量」之間,從來就不是一比一的比例關係。如果無從下載,那些非法下載玩家多半只會選擇不玩,或者選擇下載其他遊戲,而並不會選擇去花錢購買遊戲。
在電腦遊戲市場上,雖然已經存在有像是 Games for Windows 這樣的認證標準,但這些認證大多還是專注於軟體品質層面的考量,而非由玩家角度出發,能夠使一般消費者都能很容易瞭解的標準。能不能讓玩家免於購買回家後才發現不能順利進行遊戲的恐懼?能不能讓玩家免於安裝遊戲會對電腦系統造成損害的恐懼?能不能不再將玩家們視為潛在的犯罪者般處處提防?「玩家權利法案」期望能夠補足這個開發者與消費者之間的認知落差。

Making games for customers versus making games for users.


不要把心力拿來對付那些不會購買遊戲的「使用者」(而且通常沒什麼效果),結果卻苦了真正花錢購買遊戲的「客戶」。不論是開發者或是發行商,做為遊戲的創造者,如果能夠從客戶的角度出發設想,應該不難理解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厭惡 StarForce 與 SecuROM 的存在。當然 DRM 機制並不是全惡無善,適當的 DRM 仍然有助於保障著作人的權利,只是我們需要更能被玩家所接受的 DRM,同時遊戲公司也應該主動做出聲明並且告知玩家,不去隱藏任何有關於 DRM 機制的細節。

不論是以遊戲開發者或者遊戲玩家的立場來說,我們都不希望讓目前已相當衰弱的電腦單機遊戲市場,最終消失殆盡而淪為物種滅絕的下場。「玩家權利法案」的目標,是為了達到一種長久的市場效應。未來某天,當我們在電腦遊戲的外盒上看到了「此遊戲遵守玩家權利法案標準」的閃亮亮認證貼紙時,是不是可以讓你毫不猶豫的掏出錢包購買遊戲?是不是可以給我更多對於遊戲公司的信心?是不是可以讓我們拍胸脯掛保證向親朋好友推薦這款遊戲?我希望答案是肯定的。

信心與信任感,這種無形的心理作用有多重要?就像最近國內發生的毒奶粉風暴,如果主事者不能給予消費者足夠的信心,使人民能夠安心且放心,即便提出再多政客、專家或者學者的背書,同樣都只是徒勞無功而已。電腦遊戲市場的現況亦同於此。


(圖片來源:www.wisconsincommonmarket.com
或許有人會質疑「玩家權利法案」只是 Stardock 公司的宣傳手段,但我想如果這是一種行銷公關的手法,也絕對是我見過最高明而且對遊戲業界有益的作法!這份「玩家權利法案」究竟是電腦遊戲市場的一線曙光,或者只是嘩眾取寵的手段?你相信人性本善或者人性本惡?提出你的看法與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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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猴子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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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章最後由 soking 於 08-10-7 00: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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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最先進的跳動筆

說到這個....
我就想到跟光譜公司買的手機少女...
有什麼網路啟動認證
你要玩的時候...就要先網路認證或手機認證..
然後才可以執行遊戲= =
如果你要在別台電腦玩
就要解開認證...
然後在另一台啟動
上次我忘了解開認證
結果...

就直接把電腦還原
結果遊戲還保持認證狀態
然後變成硬體識別碼跟之前認證的不同...
整個無法執行
然後= ="
我打電話去客服....
整個就給我東扯西扯
那片遊戲玩了沒兩次就變成飛盤....

我只能說...
防盜板做到這樣...
真的是購買正板者受害...
光譜真是超沒人性

那片玩了兩次的手機少女...
可是要價5百多的...
我還首發就跟巴哈訂的
我頭一次看到那個防盜板機制真的是傻眼
家裡沒網路又沒手機的怎麼辦!?
送給狗啃嗎...
以前強制要安裝防烤程式
放光碟才能執行...
我能接受啊...代表你有正確的光碟...OK啊!!!
那個網路認證真的是在整人...
我連要裝台新的硬體設備
還要先問過我的遊戲給不給裝啊= ="

總之...有這次經驗以後
打死不在買光譜的產品
就算什麼秋之回憶出了
也沒興趣了...
甘願去買日本X版光碟....
這根本就是在整消費者

千古不變的定律
會買正版的消費者...就是會去消費支持廠商...
會玩盜版的使用者...永遠有辦法免費使用正版產品...

廠商最好別再把消費者當白痴了...
最後只會淪落到沒人願意支持你們...
台灣的盜版環境是一年比一年改善了
廠商在玩下去...遲早收山回家吃自己

要說我玩X版的...回去翻古文看看小弟的炫耀文...
可是整疊的光譜產品...
好你的光譜...在買你的產品我是豬頭...

[ 本文章最後由 dghylkop 於 08-10-12 09: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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