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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小松松 於 09-3-8 15: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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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的勇者

將我的願望傳到天空

看了新聞上的說詞冰瀞站在中肯一點的立場說好了



還有若干女性把性當作對男人的一種施恩,或是向對方需索的籌碼。史波爾認為這是最要不得的行為,對雙方都是一種貶抑。史波爾認為,性是兩性關係中重要的一環,儘管不需要用性刻意取悅對方,但是雙方都應該了解對方的性需求,才能使關係更圓滿。兩性專家說的沒錯



  • 只是記者的敘述似乎不把兩性關係「平衡」的看待把女性當作什麼?一要就給?
  • 一旦越容易得到便會開始覺得反正我要 她就會給 久而久之 
  • 便開始不尊重女性的自主權
  • 這樣的結果 又豈能讓婚姻平衡?
  • 女性追求自主權並非要強勢
  • 而是打破過去男人主導一切的觀念
  • 也並非要由女性完全干涉
  • 只是要求一個「平等」的自主權
  • 這位記者非但沒有寫出重點
  • 還扭曲此兩性作家的一番見解
  • 分明是挑起女性的怒火
  • 這儼然是一篇記者自導自演的謬論
  • 冰瀞認為應該檢舉。


[ 本文最後由 -冰瀞- 於 07-11-12 03:48 PM 編輯 ]
 

總是在溫柔的表情中看見那麼渺小的自己
在將結束的今天想尋找自己能做的事  :)

*

-冰瀞-

國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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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要說 看到這篇標題時候 讓我想到了最近看的影片

I Think I Love My Wife / 我想我爱我妻(介紹

剛開始的YAHOO報導 個人認為 就跟影片裡頭敘述的一樣(不能打電影內容打出來

雖說性不是一切 但是 當妳結婚以後 妳老公想要跟妳求歡 而妳卻說不

講明白一些  如果一直"不"下去  那妳又不想老公出軌  而妳又"不"  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

既然"不"  當初又何必結婚  所以想要一個男人  因為妳的"不"  而不出軌 要對妳好 這世上男人恐怕沒幾個

(這是以一般正常關係來說  當然就如樓主所說  的最後部份 我是贊同的
原文由大頭小松松 於 07-11-12 03:07 PM 發表
        要是他不想戴套就想爬上妳的床,請說「不」。

  他想3P而妳不肯,請說「不」。

  同學死纏爛打找妳幫忙做事,妳不願意,請說「不」。

  同事對你性騷擾,顧他個臉色幹嘛,說「不」的同時順道踹他兩腳大快人心。


大家可能常常再說    結婚之後性不是一切 (也許家庭才是一切)   那妳又何曾想過

跟個女孩結婚呢!?  雖說是個大膽的假設  但是 不是就不用再被求歡了嘛?  而且既然都是女生  大可不需要結婚  單身的生活在這世紀也不少見(如此的話又何來

老是說不要 小心婚姻走調  的事情發生呢?如果只是想要孩子 那結婚前應該雙方都說明白 講清楚(以上是個人感想


接下來我認為樓主重點應該是 標題

但是我要為這說一句話  也許這標題 大多人解讀是不同

而我的解讀是這樣子的  "標題必須配合內容來看"

而基本上我認為樓主 應該是想要表達 女性不可以因為男性說什麼就"一定"要說"YES"

再是當時機說"不" 是很重要的

但是我看的YAHOO報告  我認為他是說已經結婚以後 關於求歡的事情如果女方一直說不  而導致婚姻走調  我覺得這很正常阿

就如同女性想要自主權的意思  是同種的

"妳的老公"  如果一直被妳說NO  而導致婚姻失調  妳要先想到一件事情  妳的老公視妳為她在這世界上認可的女性  如果說某天求歡不能(長達不知道多久假設以年為單位...可能太長= =!?)  妳要知道  就像  妳要求老公  接送小孩  洗衣擦地  長達不知道多久老公都無法為妳做到 意思是一樣的

PS(如果結婚後 又碰到一個 比現在老公好上100%的男人  大多人也許會想  嫁給他真好(?

那如果當她碰到能夠為她做到的女人(如果他又是個好女人)  如果是正常人 .也會有相同PS裡面的概念的...要知道任誰都有需求的......(以上是對 YAHOO報導產生的看法

給樓主
她的"不"是求歡不要的不 文章不可 斷章取義 =  =/ (就像看到漫畫書名  不看內容  妳會知道再說什麼嘛!?

我對那報導內容給予肯定...

-冰瀞-
我認為我沒看到記者的話語 我跟你應該看的是同個吧= =?
我每一段話都是看到  兩性專家史波爾女士  的發言...我沒記錯的話  這篇文章的YAHOO記者並不是她...

PS:認為不好可以刪除我這個人看法 我是無所謂的@_@"

因為我覺得  樓主說的"不"  跟 那標題新聞內容的"不"似乎並無 直接 肯定 確定 以及 非常之肯定 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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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

我並非否定樓主的說法@@

我只是強調兩性專家的言語被記者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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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冰瀞- 於 07-11-12 04:30 PM 發表
不不

我並非否定樓主的說法@@

我只是強調兩性專家的言語被記者扭曲^^"


我的意思是說...這篇文章似乎沒有記者自己的內容 = _ =(我文學造詣差 看不見記者說的話 Q口Q? (躲起來畫圈圈

我覺得報導只是  那個兩性專家的轉述文章...

而你們說要鞭那記者...我是覺得她很無辜就是了 =  =(她只不過轉個文就被鞭= =

如果你是說  妳貼的文章中  
第1行後面就說了  那個兩性學家"認為"  都是認為了  那前面那話也就不是記者所說 而最後一句...只不過是記者同意的說法...

還有若干女性把性當作對男人的一種施恩,或是向對方需索的籌碼。史波爾認為這是最要不得的行為,對雙方都是一種貶抑。史波爾認為,性是兩性關係中重要的一環,儘管不需要用性刻意取悅對方,但是雙方都應該了解對方的性需求,才能使關係更圓滿。兩性專家說的沒錯

不對= =  最後那句話
兩性專家說的沒錯 YAHOO根本沒出來...


[ 本文最後由 黑色的伊蘇QQ 於 07-11-12 04:43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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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黑色的伊蘇QQ 於 07-11-12 04:34 PM 發表


我的意思是說...這篇文章似乎沒有記者自己的內容 = _ =(我文學造詣差 看不見記者說的話 Q口Q? (躲起來畫圈圈

我覺得報導只是  那個兩性專家的轉述文章...

而你們說要鞭那記者...我是覺得她很無辜就是了 =  =(她 ...



兩性專家說的沒錯

好像是我打的  然後沒有編輯到 Orz ....

會無辜嗎?
冰瀞認為那記者敘述的很多不對 =ˇ= |||


( 無意思筆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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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伊蘇:

  我對那位兩性專家其實無多大意見。這位學者三句離不開「溝通」、「協調」,想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小松對標題相當不以為然,甚至感到氣憤,為何有如此斷章取義的標題出現。是的您說的沒錯,內容和新聞似乎無太多關聯,假使小松將新聞一段刪除,將文章獨立出來,這樣是否能讓觀點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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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大頭小松松 於 07-11-12 04:44 PM 發表
給伊蘇:

  我對那位兩性專家其實無多大意見。這位學者三句離不開「溝通」、「協調」,想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小松對標題相當不以為然,甚至感到氣憤,為何有如此斷章取義的標題出現。是的您說的沒錯,內容和新聞似乎無太多關 ...


如果脫離那個  兩性專家史波爾女士 的文章  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文章
因為老公老婆求歡  跟你所說的下半部...實在想不出來有何關聯= _ =

*** 最後  沒有記錯的話 內容是 兩性專家史波爾女士
而標題...也許是為了吸引別人進來看...

如果今天發的是斷章取義的...我沒意見
如果教導女性如何說不 ...我覺得非常之好
但是2個合體之後...就跟斷章取義有異曲同工之妙...就好像再說 教老婆跟老公說不 的感覺ˊ口ˋ"

AND...就到這裡就好不然看起來像筆戰(我是個無辜的...人!?只是寫我的心得=  =/ (晃走

註明一下
兩性專家史波爾女士
記者: 尹德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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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也看到了這篇報導,不過只看了前半段,
就覺得根本沒有仔細看完的價值,現在看到這個主題,
又回去翻看了一下全文,發現非但該名記者的報導方式有問題,
這篇報導真正糟糕的,是該名記者提到的某兩性專家
史波爾女士,雖然文中說他是"兩性專家",看了他的分析,
倒讓我頗不以為然,下這標題算是一種恐嚇嗎?
或是現在伴侶關係維持的方法,真就只有性?以下是該則新聞的全文。
節錄自中時電子報,2007/11/10 04:39 記者:尹德瀚/綜合報導
報導標題:老是說不要,小心婚姻走調

女性主義的發展賦予婦女對其性生活的自主權,但這樣的發展是否已走火入魔?
兩性專家史波爾女士在從事心理諮商的過程中發現,很多女性的婚姻關係觸礁,
原因在於她老是對另一半的求歡說「不」。

史波爾從心理諮商對象中發現,越來越多女性對性採取一種沒得商量的「後女性主義」觀點,
在臥房裡她們對性的態度是絕不妥協,不想要就絕不要。如果男方的性慾高過女方,
那他們只好自己想辦法解決,如果男方想在床上換些新花樣,但女方興趣缺缺,那算他倒楣。

37歲的愛蜜麗就是這樣一個例子,她是成功的律師,和丈夫結婚5年,
有一個2歲的小孩,最近她發現老公出軌,於是找史波爾做心理諮商,
經過懇談之後愛蜜麗承認,她因為忙於事業和照顧小孩,已經好幾個月沒和老公做愛。

奧麗薇亞則是在財務投資上和丈夫意見不合,進而影響他們夫妻的性生活,最後以離婚收場。
奧麗薇亞事後說,當初她覺得夫妻意見不合影響到她的性慾時,她理所當然的向丈夫建議分房睡,
卻全然不考慮丈夫的感受。

史波爾從她接觸過的個案發現,越來越多女性深信她們對自己的性生活應該有完全且絕對的主控權。
但史波爾認為,這樣的態度對於單身女性當然無妨,但結婚的婦女如果還要這樣強勢,很難不出現問題,
因為夫妻相處在各方面都需要彼此妥協和彼此體諒,在性方面也是一樣,有時女方也需要遷就男方。

史波爾強調,她並非主張「順從」,她也反對任何人在強迫下和另一個人做愛,
但性和婚姻其他領域一樣也需要妥協。有人以性是如此私密的行為為由,
主張在性方面缺乏妥協是情有可原的。不過史波爾認為,正因為性的私密性質,
才需要男女兩人共同探索,在了解彼此的相異之處後設法解決。

還有若干女性把性當作對男人的一種施恩,或是向對方需索的籌碼。
史波爾認為這是最要不得的行為,對雙方都是一種貶抑。
史波爾認為,性是兩性關係中重要的一環,儘管不需要用性刻意取悅對方,
但是雙方都應該了解對方的性需求,才能使關係更圓滿。


確實,男女之間相處,不管是情侶或夫妻,都應該互相體諒和包容,
但不應該是"妥協",不知道各位姊妹們對這說法的解讀為何,
我個人看來,這說法是:就算你並不是甘心接受的,你是感到無奈的,
還是得為自己心理建設,要求自己去接受讓自己感到不愉快,
或是不能認同的環境及事物;就算結了婚,為什麼要對性這種事妥協?

性行為不是應該在兩個人都心甘情願的情況下而為?既然如此,
為什麼要用"妥協"這樣的說法?說難聽點,我真不明白,
如果連主導自己身體的"使用權力"都放棄,那我們還擁有什麼?
連這樣基本的要求都得妥協,又何來過度發展女性主義,
以至於走火入魔的誇張說法?如果一段婚姻必須用性生活和妥協來維持,
那對方到底愛的是什麼?還不如自己一個人生活,也許偶而寂寞點,
偶而覺得自己的床空了點,但是至少能保有自我,自由自在。

況且不久前才有數據公佈,針對台灣女性的調查顯示,
只有50.5%的受訪女性滿意目前的性生活,13%的女性難以達到高潮,
甚至超過6%有性交疼痛,而女性朋友這些性經驗上的不愉快,
多半來自於另一半的不體貼,或者對方的性功能障礙等,
相對的,不少女性即使無性趣無高潮,但是若和伴侶之間,
有足夠的親密安全感,她們還是會覺得性愛過程很愉快。

會有這樣的數據結果,原因何在?我想男女相處之道,
應該是建立在"心"而不是"性"上,而性行為則應該出自於被尊重,
並且真心的對象,以及令人愉悅的環境和心境,而不只是一種需求,
對性生活這回事,完全不去了解被對方拒絕的原因,而把被對方拒絕的原因,
通通推給所謂的"女性主義",這未免本末倒置,太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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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原本的句子曲解成匪夷所思且糟糕千萬的涵義,用我愛他我愛他我愛他我愛他我愛他來當世上最後一個藉口。
  
  愛個屁。


  為什麼我們要以他人為優先,抹滅自我意識去遷就他人?







這段講得好像就是我耶 =="

我認同樓上的說法,"性"應該只是婚姻生活中的配料,"心"才是主菜。
舉我自己的例子好了,我也曾經被強迫過,那種感覺,真的跟被強暴沒兩樣。
如果對於"性",明明不想不喜歡不舒服,不想妥協就得背負婚姻可能會亮紅燈,或者老公外遇是應該的爛說詞。
試想,今天老婆叫老公擦地煮飯帶小孩,老公不願意,就被迫離婚,身為老公的不會覺得莫名其妙嗎。

[ 本文最後由 神思者 於 07-11-12 07:26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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