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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術戰略】 「狙擊的藝術」- 《狙擊百科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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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口徑狙擊步槍:巷戰利器 精確打擊



美M82A1A 12.7毫米口徑狙擊步槍

  杜甫《前出塞》詩云:「挽弓當挽強,用箭當用長;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這首詩表達了詩聖強烈的愛國熱情和激昂的殺敵鬥志,同時也揭示了一個淺顯的作戰道理:以威力強大的武器集中攻擊敵之要害,往往可以從根本上動搖敵方陣腳,進而取得勝利。仔細品味,這首作於1200多年前的唐詩還朦朧地提出了以精確打擊震撼敵人心理的先進戰爭思想。令人稱奇的是,《前出塞》詩中的這些作戰理念在現代裝備殺手---反器材槍身上一一得到了體現。

  反器材槍也稱大口徑狙擊步槍,也就是口徑在12.7~20毫米、一般帶有瞄準鏡和支架的步槍,主要用於摧毀1~2公里遠距離上的輕型防護目標,如停機坪上的飛機、盤旋的直升機、輕型裝甲車輛、通信車、油罐、雷達、監測系統以及掩體、機場設施等,主要供特種作戰部隊使用。早在二戰時期,德國、蘇聯就都研製並裝備有反器材槍(當時稱戰防槍),主要用於反坦克。隨著坦克防護性能的提高,這種槍械很快失去了效力,也漸漸被人們淡忘。20世紀80年代以後,隨著軍隊裝備、設施、物資日益增多以及它們在作戰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大,反器材槍重新得到重視,並被賦予新的用途。特別是在1991年海灣戰爭中,美國「巴雷特」12 .7毫米 M82 A1反器材槍表現出色,引起了各國軍方的極大關注。在隨後的10餘年中,許多國家相繼開發出類似的槍械。據不完全統計,目前世界各國軍隊裝備的反器材槍已有20餘個品種。美、俄、法、英、南非、克羅埃西亞、芬蘭、奧地利、捷克等國在反器材槍研製方面走在前列。

  強 弓

  現代反器材槍的有效射程大都在一公里以上,有些反器材槍的最大潛在射程達到了8公里。如克羅埃西亞20毫米 B T-20重型反器材槍採用了工藝先進的槍管、優異的瞄具和完善的制退系統,具有很高的射擊精度。而美國「哈里斯」12.7毫米 M95反器材槍不但能夠有效對付兩公里射程內的堅硬目標,而且能保證在900米距離上3發槍彈的散佈半徑不超過25毫米。

  由於應用了大量的輕質材料和獨特的結構設計,反器材槍的尺寸、重量和後坐力都比同口徑的重機槍小得多。法國的12.7毫米 P G M「赫卡忒Ⅱ」反器材槍採用槍機直動式工作原理,射擊後坐力比7.62毫米步槍還低;而俄羅斯12.7毫米 V-94反器材槍長1.1米(折疊狀況),比俄羅斯7.62毫米 S V D狙擊步槍還要短。現代反器材槍重量輕、體積小,利於攜帶和機動,特別是在山地、叢林、城市街巷等狹窄地形上使用時,能夠隱蔽、突然地對目標實施射擊。

  長 箭

  現代反器材槍口徑都在12.7毫米以上,少數還達到20毫米,如克羅埃西亞的 R T-20、南非 A E R O T E K的 N T W等。彈藥技術的發展也使射彈初速、威力大增。過去的大口徑槍彈在500米距離上只能穿透10毫米厚的鋼板,而現今的反器材槍槍彈即使在一公里距離上也能擊穿20毫米厚的鋼板。奧地利「斯太爾」 I W S 2000型15.2毫米反器材槍所發射的尾翼穩定鎢心箭形彈初速達到1.45公里/秒,可穿透40毫米厚的裝甲鋼板。

  射 馬

  現代陸戰場上,輕型步兵戰車以及各種類型的通信、指揮、運輸、雷達、後勤保障車輛等輕型裝甲目標日益增多。傳統的步兵輕武器在遠距離上對付這些目標時,存在著步槍、輕機槍射程近、威力小,中、小口徑狙擊步槍威力弱、殺傷效果差,單兵反坦克火箭發射痕跡大、有效射程不足、精度差,重機槍重量大、後坐力大,自動榴彈發射器破甲威力有限等問題;而攜帶型反坦克導彈等高技術武器則造價過高,無法大量裝備。

  具有射程遠、威力大、精度高等顯著優點的現代反器材槍為單兵提供了一種打擊輕型裝甲目標及車輛的有效手段。首先,反器材槍卓越的穿甲能力可以保證擊穿絕大多數輕型裝甲目標的正面防護,殺傷其內部人員、破壞其內部結構。其次,反器材槍精確的射擊能力可以保證在一公里以外攻擊輕型裝甲目標的薄弱部位(如周視鏡、熱像儀、通信天線及油箱等),從而大大降低其作戰效能。在19 91年海灣戰爭的地面作戰階段,美國海軍陸戰隊的狙擊手用「巴雷特」12.7毫米 M82 A1反器材槍對伊拉克的輕型目標實施了精確、有效的打擊。

  隨著現代化程度不斷提高,各國軍隊對裝備、設施的依賴也越來越大。這些作為作戰系統重要組成部分的器材一旦遭到破壞,就會影響整個作戰行動。在山地、叢林、城鎮及敵後作戰中,作戰分隊會遇到敵方大量的裝備、設施,如油料庫、彈藥庫、機場設施、雷達站、軍用物資集散點、導彈發射系統等。這些裝備、設施一般都有重兵把守,而且大都設置在隱蔽位置。反器材槍和自動榴彈發射器配合使用,可對一公里外的敵方裝備、設施實施有效打擊。第一次車臣戰爭中,車臣非法武裝曾使用7.62毫米 S V D狙擊步槍襲擊俄軍後方支援系統中的軍用物資庫、油料站、通信保障車輛等設施。雖然7.62毫米狙擊步槍遠沒有反器材槍威力大,但仍然給佔據優勢的俄軍造成很大損失。俄軍方從中得到教訓,加快了對反器材槍的開發研製,於1995年成功研製出12.7毫米 V-94反器材槍,在作戰中佔得先機。

  擒 王

  反器材槍在西方許多國家的特種作戰武器中佔據著非常重要的位置。究其原因:一是反器材槍具有很強的反狙擊能力。利用狙擊手段進行暗殺、破壞活動是恐怖分子慣用的伎倆。例如在第一次車臣戰爭中,車臣非法武裝的狙擊活動曾使俄軍第131旅在短短4天時間裡,損失坦克20輛、裝甲車102輛,傷亡800餘人。怎樣才能更有效地對付恐怖分子的狙擊活動呢?當然是反狙擊。而最佳的反狙擊武器就是比恐怖分子所用的狙擊步槍射程更遠、威力更大、精度更高的反器材槍,用它可以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地對付恐怖分子的狙擊活動。二是反器材槍能夠捕捉稍縱即逝的目標。恐怖活動具有多樣、複雜和突然的特點。恐怖分子有時挾持人質,有時駕車(船、飛機)逃逸,還有時以車輛、設施為依託進行頑抗。這瞬息萬變的作戰環境要求武器具備對敵方人員「一槍致命」、對敵方目標「一槍致毀」的能力,否則就會貽誤戰機,導致行動失敗。反器材槍的威力、精度、射程都符合這一要求。不少軍事專家認為,在可能爆發的第二次海灣戰爭中,巷戰將成為交戰雙方最後的較量。屆時,反器材槍必將大顯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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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擊必殺──狙擊簡史(上)


(文章來自:百步穿楊)

marksman這個字在英文中最早出現在1660年,相信是由於民間使用來福槍做射擊競賽而來的。他們當時都是以白布、木板、甚至是削去樹皮的樹幹當成靶子,在上面做個標記(mark)來射擊,槍法準能打中標記的,自然被稱為markman,後來拼法演變成marksman。在一般用法中,這個字通常只是用來稱呼槍法準確的人,並不考量這個人是否經過專業射擊訓練。<br />

sharpshooter這個字在英文中第一次使用是在1802年,它最早出現在一本英國陸軍編的軍事辭典中,用來稱呼奧國的步兵單位。等到1810年代,sharpshooter已經很通用了。同時,sharpshooter這個字當時拼成sharp shooter,sharp用來形容人有敏銳的意思。sharp shooter自然是敏銳、精確的射手;如果從其他語言來看,德文是Scharfschutze,法文則是tireur d'elite,涵意更是清楚。中文應該可以譯成「神射手」。



Sniper這個字的前身snipe這個字則在1832年第一次出現,源自於英軍在印度邊區的一種獵鳥活動。據說snipe是一種身體嬌小、動作十分靈活的小鳥,要獵獲這種鳥並不容易,需要相當不錯的射擊和潛行的技術,這種運動也就被叫做snipe。後來等到一次大戰時,sniper這個名詞就取代了sharp-shooter變成軍事上狙擊手的通稱,強調的除了射擊之外,還有掩藏自己蹤跡的能力。不過,sniper主要是英文世界在使用,其他國家仍然使用sharp-shooter衍生出來的名詞。例如德文中用的是Heckenschutze,法文則是tireur embusque,都是埋伏射手的意思,中文譯成「狙擊手」還算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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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用法上,「神射手」通常指的是經過特別射擊訓練,槍法準確的射手,而「狙擊手」這個字的用法則比較複雜些;在軍事上,指的是除了射擊訓練之外,另外還經過偽裝、潛行、偵察等等特種訓練的射手,要求比一般的「神射手」還更嚴苛。但是對一般大眾來說,「狙擊手」一字帶給人的印象是躲在暗處鬼鬼祟祟地進行暗殺的人,實在不怎麼光明正大,所以這個字涵意有褒有貶,完全看聽眾的想法。由於「神射手」比較中性,不像「狙擊手」這個字可能給人負面印象,所以國外治安單位傳統上都稱他們轄下的射手是「神射手」而非「狙擊手」,以維護形象。近十多年來,由於熱心推動狙擊發展人士的鼓吹,一般大眾才開始逐漸能夠接受「狙擊手」這個專業。


歷史上最早的狙擊手


如果我們採用狙擊就是從隱藏處射擊的定義的話,歷史上最早記載的狙擊就應該是發生在特洛伊了。當天下無敵的阿奇里斯在特洛伊城門前耀武揚威時,從城牆上不知是那個角落中射出了一支冷箭,射中了他的腳踝命門。


當然狙擊不一定要用槍來進行,但是在一般用法上,主要還是跟近代槍支的發展息息相關。

早期發展

在火槍的發展史上,有很重要的兩項發明跟狙擊有關,一是膛線,另一是瞄準裝置。


最早在槍管壁上拉出膛線的是1498年維也納的Caspar Kollner,不過他的膛線是直直兩條線,應該是用來加快裝填速度,而非用來提高準確度的。真正使用螺旋式膛線的據信是在1500年到1520年間,在今天德國的紐倫堡地區開始的;現在還保存的最早一支有膛線的槍是1544年在瑞士製造,現存於蘇黎世博物館。


至於瞄準裝置,大約也是在1500年前後發明的,是最基本的準星、照門的配備。有了膛線和瞄準裝置,射擊的準確度大大提高,可以達到200公尺之外。據說十六世紀初時,知名的大畫家兼發明家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曾經帶著自製的來福槍來到弗羅倫斯城牆上,瞄準圍城的敵軍開了一槍,打中300公尺外的一名敵兵。


自十六世紀起,前膛來福槍在中歐地區(今天的德、奧)開始大量的應用,當時那種來福槍稱為 jaeger,槍管很短,主要用途是在打獵和競賽上。到了1567年時,瑞士蘇黎世和伯恩地區已經時常舉辦使用來福槍的射擊競賽了,這種射擊的風尚很快地也傳播到歐洲各地。


當時德國各地諸侯的主要收入是出口傭兵,他們提供歐洲各國軍事服務,所配備的也就是這種jaeger來福槍,因此這些德國傭兵也稱為jaeger。不過,由於使用來福槍的時候彈頭與膛線必須緊密咬合,無法像滑膛槍一樣使用直徑較槍管內徑還小的彈丸,因此前膛來福槍的裝彈十分困難而耗時。為求維持大量火力,各國的正規部隊仍然配備滑膛槍,只有少數前衛部隊(skirmisher)才配備來福槍。


在美國開拓初期,有部份中歐移民也移到美洲來,定居在賓夕法尼亞州一帶,jaeger也隨之傳入美國。由於墾荒、狩獵、自衛之需,jaeger成為不可或缺的工具。經過拓荒者的改良,口徑變小,槍管加長,加上槍托,也將彈頭用浸了油脂的布或皮革包上以利前膛裝彈。這就是著名的肯塔基來福槍的由來(這個名字其實要到1812年才定下來,當時肯塔基是拓荒的前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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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獨立革命(1775-1780

在美國獨立戰爭之初,美國大陸議會通過法案徵募10連來福槍手來助戰,其中最出名的是由摩根上校(Col. Daniel Morgan)帶領的來福槍手(Morgan's Riflemen)。他們由於熟悉野外環境,對於地形地物的利用有特別的專長,在作戰時成為輔助部隊,專門對付英軍軍官並擾亂英軍行列。他們的射擊距離約在200至400碼之間,對當時配備滑膛槍、交戰距離通常在80碼內的英軍正規部隊來說,根本就如肉中刺一般。不過也由於他們都是自由自在慣了,常常不聽軍令約束自己就溜出去對英軍開幾槍,對美軍指揮官來說在戰術運用上非常困難。像華盛頓將軍對他們的觀感就不怎麼好,曾經說過他們比較像會傳染的瘟疫而非有用的資源("…more of a plague than an asset.")。


當時英軍標準配備的是著名的Brown Bess前膛裝填的滑膛燧石槍,它的有效殺傷射程約80碼(一說50碼),超出這個距離被打中的人可說是運氣極背。英國陸軍的漢格上校(Col. George Hanger)上校在1814年寫下這麼一段話:

「如果一個士兵的槍膛不是製造得很糟的話(許多都很糟),可以打中80碼外的人形靶、甚至是100碼;但是如果一個士兵在150碼外被敵人用一支平常的槍瞄準並打傷的話,那麼他真的就是非常倒楣了;至於想用一支平常的槍射擊200碼外的人的話,你不如改為射擊月亮,兩者打中目標的機會都是一樣的。」


為了補充一般正規部隊火槍射程的不足,英軍也雇用德國的jaeger協助作戰。這些jaeger的來福槍對美軍一般部隊造成很大威脅,但是由於所用槍枝射程較短,還是對付不了肯塔基來福槍手。


肯塔基來福槍手在獨立戰爭中創下兩個最有名的狙殺成績。一是在1777年6月的薩拉托加之役(Battle of Saratoga)中,在300碼外射殺了英軍的西門‧福雷色將軍(Gen. Simon Fraser),徹底粉碎了英軍統帥約翰‧柏格因(Gen. John Burgoyne)的突圍計畫,導致從加拿大南下的數千英軍投降。這場勝利不但大大振奮了殖民地的人心,也影響了還在觀望中的法國。原本法國朝野對當時正在巴黎遊說的佛蘭克林都是報以白眼、不理不睬的,此役勝利後,凡爾賽宮的大門馬上為他敞開。最後美國和法國簽訂了同盟條約,法國派遣海軍參戰對抗英國。

另一個犧牲者是英國的佛格森上尉(Capt. Patrick Ferguson,後晉升少校)。他本身也是個神槍手,由於肯塔基來福槍在戰爭初期的成功,他潛心研究設計了新型的來福槍,不但準確而且是後膛裝彈,最高射速每分鐘6發,有效射程在200碼以上,性能和射速都遠勝過滑膛槍。他的來福槍先進的程度更遠遠超出了當代的技術水準。



他在1776年向英軍高層展示他的新槍,引起他們極大的興趣,生產了100支槍,並且讓他招募部隊組成一個身穿綠制服的輕步兵連(Light Company)到美洲作戰。他首次上陣在1777年的白蘭地酒之役(Battle of Brandywine),把美軍打得大敗。在此役中他還瞄準了125碼外一個正騎馬離去的美軍軍官,大概是由於紳士的風度他沒有對那軍官背後開槍,殊不知那軍官正是華盛頓!這就是著名的「未開的一槍」。

不幸的是,在此役他的右臂受傷,花了數個月的時間治療仍然殘廢。在這期間,他的輕步兵連被解散,兵員補入其他單位,他後來也未能重新組建。最後,在1780年的國王山之役他被一個肯塔基來福槍手射殺,死後他的新來福槍也隨之湮沒。歷史的瞬間真是可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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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崙戰爭(1792-1815)

在18世紀中期時,歐洲大陸各國大都已經成立了配備來福槍的前衛部隊,其中最知名的除了德國的jaeger外,還有法國的voltigeur和chasseur,當各國和法國間的戰爭在1792年爆發後,他們發揮了極大的功用。


1799年,俄國和法國在瑞士交戰。俄軍的一個砲兵連封鎖了一個法軍必經的重要隘口,如果法軍要正面搶攻的話,在狹窄的山路上根本施展不開,只會白白送命。這時在法軍中的瑞士志願兵帶著他們的來福槍潛到距離俄軍大砲約400碼處,在短短數分鐘之內,所有的砲手或死或傷,法軍不費一兵一卒就奪回了這個隘口。


在歐洲各國中,只有英國對來福槍在軍事上的使用一點都不重視,雖然在美國獨立戰爭期間吃了來福槍的虧,並沒有學到教訓。1799年,一支英軍在荷蘭登陸作戰,在法國的來福槍下傷亡慘重,卻還執迷不悟。甚至在1805年的特拉法加岬之役中,在旗艦「勝利號」上的納爾遜提督也是被在法艦「可畏號」主桅上的法國狙擊手所傷,在痛苦與欣慰交織中死去。


後來,英國終於亡羊補牢,也招募了一營來福槍手,番號是第六十步兵團第五營,成員大部份是德裔的jaeger。接著更成立了著名的第九十五來福槍團,在伊利亞半島(西班牙)的作戰中發揮極大的功用。第九十五來福槍團的特色是身穿暗綠色的制服,有別於英軍正規軍的鮮紅色。他們大部份擔任前衛的工作,專門對付法軍軍官,在法軍中造成很大的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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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南北戰爭(1861-1865)
1849年,法國陸軍上尉Claude-Etienne Minie發明了彈底有凹孔的彈頭,子彈發射時的氣體會經由這個凹孔將彈頭底部撐大,跟槍管的膛線咬合;這麼一來,彈頭直徑可以做得比槍膛內徑小,解決了前膛來福槍裝填困難的問題。到了美國南北戰爭時期,西方各國幾乎都已經全部改配使用雷管的前膛來福槍(rifle-musket)了。


南北戰爭時北軍的柏丹上校(Col. Hiram Berdan,日後晉升准將)在1861年招募了兩團神射手(Berdan's Regiments of Sharpshooters)。他們是步兵單位,主要是作為主力部隊的前衛,偶爾才充當狙擊手之用。在剛成立時,他們使用自備的前膛來福槍或是配發的柯爾特轉輪來福槍,要一直到1862年才改用夏普斯(Sharps)單發後膛來福槍。


克里斯丁‧夏普斯(Christian Sharps)在1848年設計了一種落下式的後膛閉鎖裝置,成為他日後一系列後膛來福槍的基礎。經過多次改良後,他1859型的設計被美國聯邦軍隊採用,由於是後膛裝填,特別受到騎兵和前衛部隊的歡迎。美國北軍在戰爭期間共購買了8萬多支的夏普斯卡賓槍以及9千多支夏普斯步槍;南軍方面雖然無法購買,卻也自己設廠仿造。在戰後,夏普斯步槍改為使用金屬彈殼的子彈,仍然活躍在西部各拓荒地區,在獵野牛的獵人間尤其流行。據說甚至到了韓戰期間,負責看守共軍戰俘的印度部隊中仍然有配備夏普斯步槍的。


有的說法認為所謂的sharpshooter是由於這些北軍的神射手使用夏普斯步槍而來的,這當然是以訛傳訛的說法。除了前面說的sharpshooter這個字早在19世紀初期就已經出現之外,另一個證據是柏丹當年的募兵海報。在1861年8月的一張海報中說道:「TO THE SHARP SHOOTERS OF WINDHAM COUNTY!....... for Col. Berdan's Regiment of Sharp Shooters...」很顯然的跟夏普斯沒有關係了。


柏丹射手的來源都是一些原本就很準確的射手,而非從頭訓練起。招募的最低標準是要求在200碼的距離射擊10發,發發必須落在10吋直徑的圓圈內。比較特別的地方在於他們已經開始使用偽裝,身上的制服也是暗綠色而非北軍制式的藍色軍服。由於是前衛的關係,他們一般都以連級以上的編制接敵,接戰距離通常也都在400碼以下;以個人單兵進行狙擊的機會比較少一點,但是也創下不少戰果。


南軍的狙擊手在當時並沒有像北軍那樣公開龐大的編制,由於南方資源比較短缺,狙擊用的來福槍都由英國偷渡進口,最有名的是克爾(Kerr)和惠渥斯(Whitworth)這兩種來福槍。這兩種槍都是前膛裝藥,裝上光學瞄準鏡後射程可達一千兩百碼以上,其中尤以惠渥斯來福槍最為準確,著名的幾次狙擊都是用惠渥斯來福槍在 七、八百碼外完成的。由於這些槍昂貴稀少(當年一支惠渥斯來福槍要價$500,北軍的一支夏普斯步槍只要$43,如果是一般士兵配發的前膛來福槍,價格更便宜,不到$20),南軍中只有千中選一的射擊好手才能擔任狙擊手,通常在一個軍裡也沒有幾個人。


雖然南軍的狙擊手人數很少,戰果卻非常輝煌;他們不擔任一般勤務,在戰場上來去自如,自己選擇最有效的狙擊位置。在整個南北戰爭期間,至少有三名北軍將領成為南軍這些長程狙擊手的犧牲品,傷亡的其他中下級軍官更不計其數。甚至林肯本人也一度在視察戰場時成為目標,雖然他逃過一難,他的隨員卻被打中。

除了對付人員目標外,砲兵也是雙方狙擊手最喜歡的目標。當時由於缺乏通信方法,砲兵仍然必須使用直接目視射擊,配備的位置就不能離敵軍陣線太遠,通常在700、800碼的距離外。一個優秀的狙擊手配上一把好槍,往往可以讓砲手無法到砲口裝彈(當時都是前膛砲),有時甚至連移動砲位都辦不到。所以當時的砲兵只要一發現有敵軍狙擊手的蹤跡(這時還是使用黑色火藥,射擊時會製造出大量白煙),通常會馬上調轉砲口,把狙擊手位置附近轟個稀爛。


其實就裝備來說,夏普斯後膛來福槍的優點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後膛槍幾乎在任何姿勢下都可以裝填,騎兵在馬上使用不成問題,步兵的話更可以用臥姿或跪姿躲在掩蔽物之後裝填,對狙擊手來說更是方便;如果是前膛槍的話,士兵必須直立裝填,目標暴露太大,馬上也無法使用。

另外,後膛裝填十分快速極少失誤,如果出了問題要障礙排除也很容易。前膛槍裝填手續繁複,雖然從18世紀起已經使用紙包彈藥以利裝填,整個程序還是快不起來。1834年時英國陸軍測試使用雷管的前膛槍時的記錄顯示,即使是技術純熟的士兵每分鐘射速也不過三發;這還是在沒有戰鬥壓力下的成績。在實戰時,由於種種因素影響,能夠維持每分鐘兩發就算不錯了。還有,士兵在戰場上慌亂之際非常容易出錯。最常見的錯誤之一就是在裝填後忘了將通條抽出槍管,一扣扳機,通條就不知道飛到那裡去了,自然無法再裝填。


另外常見的錯誤是在忙亂之間誤將彈頭而非火藥先塞入槍口,造成不發彈,士兵只能退出行列到後面慢慢把彈頭挖出來。這還算是先知先覺,許多士兵在戰鬥時根本就忘了自己有沒有開槍,有沒有不發彈也不清楚,往往多次裝彈,結果當然更糟糕。在1863年蓋茲堡戰役後北軍清理戰場,發現雙方士兵遺留在戰場上的 37,574支步槍中,槍管中還有子彈的有24,000支,其中有一顆彈頭的有6,000支,誤塞了兩顆彈頭的有12,000支,塞了3到10顆彈頭的有6,000支,最高記錄是一支槍中塞了23顆彈頭,堪稱是不世出的天才手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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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爾戰爭(1899-1902)

到了波爾戰爭時,交戰雙方已經都開始使用現代的栓式槍機的步槍。英軍使用的是 .303吋李‧恩菲爾德步槍(Lee-Enfield rifle),波爾人則使用 1893 年型的毛瑟步槍(C93 'Spanish' Mauser)。


毛瑟步槍在長距離射擊時的準確度比較好一點,但是主要的差別還是在戰術方面。英軍以攻勢作戰為主,使用的步兵戰術還是以排、連為單位的排放(volley)為準則;而波爾人方面以防禦為主,在射擊時以個人自行發揮。由於他們能夠充分利用地形地物掩蔽與偽裝,再加上墾荒的生活經驗,大部份波爾人都是射擊能手,雖然並沒有用上瞄準鏡,準確的程度讓人咋舌。更何況當時雙方都已經使用無煙火藥作為子彈裝藥,射擊時不再像黑色火藥時代會冒出一陣白煙,所以很難找出發射位置。

當時英軍老兵流行告誡新兵一句忠言:「儘量跟軍官和白色岩石保持距離。」因為前者是波爾人的目標,而後者是測距的極佳對象。不但如此,在波爾戰爭中更開始了一個幾乎後來全世界每個士兵都聽過的迷信:「絕不可以用一根火柴連點三根煙。」波爾人的射擊能力在此可見其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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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戰(1914-1918)

第一次世界大戰初期,德軍狙擊手橫行壕溝戰場,聯軍完全處於挨打狀態,主要有三個原因:


德軍高級統帥部及早發現壕溝戰的特性

在開戰之時德軍並未有狙擊手的配備,在1914年10月後壕溝戰開始成型時,德軍高級統帥部即刻進行狙擊手的編組與訓練,單單1915年一年就訂購了20,000支狙擊槍及附屬的瞄準鏡配發到前線部隊;前線每個步兵連都分配到至少6支狙擊槍。及早的行動讓德軍狙擊手主宰了戰場。


德軍狙擊手的選擇與使用

德軍狙擊手都是從有狩獵經驗的人中挑出,再加上特訓,效果自然卓著。同時他們雖然配備在連級單位,卻有戰場上來去自如的特權,可以自由選擇自己能發揮最大效用的位置。


德國光學瞄準鏡的優勢

德國光學產品的品質和數量都勝過其他國家;當英軍想配發瞄準鏡時,發現根本就沒有國貨供應,只有戰前流入的蔡斯或萊卡可用,不得不設廠自製,這樣一來初期裝備數量自然不足。

當英軍認知到德國狙擊手是極大的威脅後,發現唯一的反制武器是自己也有狙擊手。但由於英國自十九世紀開始已經對民用槍枝進行管制,絕大部份的人民都沒有射擊或狩獵經驗,也因此配發到前線的少數狙擊槍十支中有六支都被誤用,無法有效對抗德軍狙擊手。因為成效不彰,英軍才逐漸認知到需要設立專門的訓練課程,系統化地教導狙擊的技巧。


從1915年開始,英軍設立了許多狙擊手速成訓練班。不過由於高層人謀不臧僵化因循,設備、教材兩缺,浪費了許多時間。像是著名的赫司克皮理察少校(Maj. H. Hesketh-Prichard)主持的第一軍團狙擊觀測偵察學校(Sniping, Observation, Scout School, SOS)要遲至1916年11月才正式成立。


因此,從1914年到1915年接近一年半的時間裡,德國狙擊手在西線壕溝幾乎可說是橫行無阻。在1916年之後英軍才有比較有效的反擊策略。其中最重要的發展有二,一是開始使用兩人狙擊小組的編組,除了增加狙擊手觀測偵察的能力之外,多一個同伴對於狙擊手的戰鬥壓力也有緩解的作用,大大提高了士氣。二是使用裝扮得維妙維肖的半身假人,誘引德軍狙擊手射擊暴露位置。這種假人戰術的成功可以從英軍第一軍團的戰果看出,在數個月的測試期間中,共有71名德軍狙擊手被狙殺,其中有67名是因為射擊了假人頭才暴露了位置的。



德軍也有狙擊學校,更有組織性地發展狙擊戰術,不論是偽裝掩體的構築、穿甲彈的引進、防護裝甲板等等,都比協約國方面先發展出來使用;只是因為留下的文件資料比較少,所以不如英軍方面知名。初期德軍狙擊手大部份都是有狩獵經驗的農家子弟,訓練起來也比較容易。德國中南部一帶林地遍佈,農家子弟暇時帶支配有瞄準鏡的小口徑獵槍到森林去打個把隻松鼠、兔子讓家裡打打牙祭,這是很平常的事,也就此造就了不少天生的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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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德國狙擊槍枝:


德國 Kar98k 毛瑟步槍

德軍方面的狙擊槍以修改過的7.92mm毛瑟Gewehr 98及Kar98k為主,配備3或4倍的瞄準鏡,倍率雖然不是很高,但是在雙方距離相當近的壕溝戰場上使用起來綽綽有餘。英軍方面的 .303吋李‧恩菲爾德步槍(Short Magazine Lee-Enfield,SMLE)的準確性稍嫌不足,於是改以也是用毛瑟槍機設計的P.14型步槍做為狙擊槍。另外加拿大軍使用羅斯(Ross)步槍的狙擊手也很出色,美國在一次大戰間著名的狙擊手Herbert W. McBride上尉就是在加拿大志願軍中服役時開始狙擊的。美軍、法軍和比軍方面則乏善可陳,沒有什麼積極的狙擊作為。在東線方面,俄軍根本沒有所謂的狙擊手,既無裝備也無編制,在德軍狙擊手的槍下亡魂不知凡幾。

由於西方傳統戰爭概念認為打仗要光明正大,像狙擊手這種放冷槍的傢伙只有在戰時有需要才臨時編組,一般認為是必要之惡。戰後各國軍方高層自然對狙擊戰術興趣缺缺,又把它冷藏起來,只有蘇聯紅軍記取一次大戰教訓稍有留意;但是當時蘇聯紅軍全力往機動化方向發展,狙擊方面的正式發展也是停滯不前。等到第二次大戰時,幾乎所有參戰國都完全沒有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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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瑟 98k步槍於 1935 年被德國採用為標準制式步槍,毛瑟 98k步槍擁有精準性與可靠度高的優秀評價。雖然同盟國的李英菲爾No. 4 步槍MkI每分鐘射擊速率較高,但德製98k步槍卻更精準,使它比李英菲爾No. 4 步槍MkI實用。1941年,德國把98k步槍為修改可以進行槍榴彈發射攻擊之用。

毛瑟 98k步槍

毛瑟 98k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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