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之狂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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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社會生物學是一個充滿爭議的領域,由於它被視為一種「基因決定論(genetic determinism)」而遭到排斥,同時這個學術領域也著實令人恐懼,因為許多人將之誤解,引起人們對二次大戰中種族仇殺恐懼的再現,更將之與過去惡名昭彰的偽科學──「優種學(Eugenics)」劃上等號,因而激起眾人的反對。其中又因為這個學術領域,從伊始便為政治力所介入,所以使得其爭議性更行擴大,也使得單純的學術討論被非理性的叫罵所取代。
社會生物學所激起的震撼,或許不亞於達爾文(Charles Robert Darwin)當初發表《物種原始(The Origin of Species)》一書,它們皆在學術界──甚至於社會上──激起一場劇烈的爭議。社會生物學導致的爭議,也與達爾文的學說一般,受到許多非理性的批評,而仔細分析這些批評的根源不外乎是對於「人類中心論」的放不開。人類始終認為自己是自外於禽獸的「高貴物種」,過去在基督神學的指導下,人是以上帝的形象被塑造出來管理地球的萬物之靈,達爾文的演化論將人類與禽獸並列,激起了百年的爭論──直到現在,在某些地方演化論仍被視為瀆神的偽科學。然而,社會生物學家更進一步地將人類心靈規諸於演化,使得人類的唯一性──「人性(human nature)」也備受挑戰,因此也更不為人接受。
正因為如此,不論是左派,還是右派都眾口一致地聲討社會生物學,左派恐懼過去種族仇殺的悲劇再現,而右派則對社會生物學的激進唯物主義感到莫名的恐懼,他們抨擊社會生物學的過份化約──將人視為負載基因的工具,但攻擊社會生物學者也一如攻擊達爾文者,他們對於他們所攻擊的學說可以說是不甚了了。因此這門學術領域便被嚴重的曲解,社會學家更視之為毒蛇猛獸,敬而遠之。那麼到底社會生物學是什麼?其內容為何?為何社會生物學會受到如此大的攻擊?本文將探討社會生物學的起源、發展與爭論,其次再就現已成書的社會生物學著作,探討社會生物學的方法對於歷史研究有何助益,並探討其方法的優缺點。
 
Nemo me impune lacessit
當十元被別人拿進口袋時,人們常常記恨一輩子。
當百元被笨蛋丟進碎紙機時,人們很容易就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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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社會生物學的根源、理論與爭論
第一節  社會生物學的根源
社會生物學其根源不言可喻,自然是產生自生物學的演化理論,而究竟社會生物學是如何產生的?這自然必須回溯自這個領域的開拓者──愛德華‧威爾森(Edward O. Wilson)。
愛德華‧威爾森是一位研究螞蟻的生物學家,由於他研究螞蟻這種社會性生物,因此他以此為研究起點,進而搜集「所有和『社會性』沾得上邊的動物全都網羅進來,……,珊瑚、管水母類、及其他無脊椎動物;社會性昆蟲;社會性脊椎動物(尤其是大型猿猴類以及其他舊大陸的靈長類);最後則是人」, 終於開啟了社會生物學的研究。
威爾森的理論基礎是建築在達爾文演化論之上。演化論自達爾文提出以來,便飽受批評,也正因為如此,演化論得以不斷地針對理論的盲點與錯誤進行修正。從達爾文在其名著提出的「天擇(Natural selection)」與「性擇(Sexual selection)」的概念起,到近年推演出來的「近親選擇(Kin selsction)」, 演化理論的不斷健全,終於圓滿地解決自達爾文以來演化論的最大難題──利他行為。正由於近親選擇理論的提出,使得演化生物學家得以解釋令他們困擾的利他行為,也使得威爾森得以推演出社會生物學。
在演化生物學的發展進程中,達爾文主義與拉馬克主義的糾纏可以說是演化論中最大、最持久的論爭。在拉馬克(Jean Baptiste Lamarck)的演化論中,他主張「用進廢退」與後天性狀可以遺傳,其影響一直主宰著演化生物學界,直到近三十年拉馬克主義或新拉馬克主義才被徹底淘汰。而達爾文主義的核心便是「天擇」與「性擇」,後來發展出來的新達爾文主義則結合了遺傳學,以鞏固其核心思想。 新達爾文主義吸收了遺傳學對於後天性狀的遺傳理論,進而將新拉馬克主義排除在生物學的範疇。同時,新達爾文主義又吸收了動物行為學的概念,使得動物的「本能」也被納入遺傳的範疇,因此給予社會生物學一點啟發:動物的本能也透過遺傳,留傳給自己的後代,由此威爾森領悟出人類文化的傳承與動物本能的關聯。
威爾森之所以開始由研究社會生物學,除了學術上的環境之外,還包括了一些偶而的事件:1956年,一位研究猿猴社會行為的研究生因找不到指導教授,而找上了研究社會性昆蟲的威爾森,於是他們前往凱佑聖地牙哥島上,從事野生恆河彌猴的社會行為研究,從此開始了他構思社會生物學理論的發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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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社會生物學的理論
威爾森主張人類無法自外於其他生物,人類的活動必須遵守自然界的法則,也就是基因的控制:
人類遺傳了某種發展行為及社會結構的傾向的人數很多,於是這種傾向便可稱為「人性」。……雖說人類擁有自由意志和諸多方向的選擇權,但是我們在心理發展方面的管道卻依然(不論我們多麼希望事實不是如此)受基因影響,在某些方面的深度總是超過其他方向。
也正因為他的這項主張,使得威爾森所提出的社會生物學被貼上了基因決定論的標籤,再者加上他的追隨者,道金斯提出了「自私的基因」的理論,這一主張也更加刺激了反對者的神經,因為道金斯將人視為基因的載體,人不過是基因生存的工具,而人在基因之下變得與其他動物毫無差異,因此使得一些「衛道人士」為之反感,也加深了對社會生物學,甚至對達爾文演化論的反對。
威爾森的理論除了在生物學界激起劇烈的震撼,也在社會學界激起激烈的討論。威爾森將生物學的理論帶入社會學的領域,他認為人類文化的發展是與基因的演化共同建構的,因此他稱之為「基因─文化共同演化(gene-culture coevolution)」。威爾森認為在基因演化的同時,人類也相對應地添加了文化的演化,而這兩種形式的演化過程是相互關連的:
文化由人類集體的心靈所產生,其中的每一個心靈,又來自基因所架構的人類大腦。因此基因與文化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它們之間的關連卻又具有某種彈性,而且大半還未被評量。這個關連相當曲折:基因採取了外遺傳法則(epigenetic rule),也就是神經元在認知發生過程中所遵行的途徑與規則,個別心靈就是藉此而自我組合。人類的心靈由生而死,都是靠著吸收既有文化中可獲取的成分而成長,同時藉由個人大腦天生固有的外遺傳法則來進行選擇。
他提出的「外遺傳法則」便是他解釋文化成因的理論基石,他認為文化的行成也同基因一般,在經由天擇之後被逐步形成,「並不是所有的文化因都能得到一視同仁的待遇;認知並不是一個全然中立的濾網。……像這種屬於生理上的偏好,稱為『外遺傳法則』,能左右文化的傳遞方向。透過這些方法,便能夠影響文化演化的結果。也就是說,藉由生理上的認知,基因能夠決定心智與文化的發展」。 文化與基因相同,都具有趨異演化的特性,在如此眾多的文化因之中,又透過一番演化而構成現存或曾經存在的文化。威爾森對於文化因的定義相當於生物學「基因庫」的概念,他認為「在一個人的一生當中,心智是靠著在某個特定文化範圍內,由無數的片段資訊、價值觀、以及可行的範圍內,選擇特定的結婚習慣、創世神話、道德觀念、分析方法等等。我們把這些脫穎而出的行為及心智概念稱為『文化因(culturgene)』」, 而之後威爾森接受了道金斯的概念,將文化因用「瀰(meme)」 來代稱。
威爾森認為:「文化身為基因─文化共同演化的一部分,在每個世代內,都會在所有的個人心靈中重建」, 所以這便說明了為何人類文明在獨立發展的過程中,會發展出相似的文明。若依此理論推想,埃及與馬雅都建築了金字塔,這是人類基因潛在的文明傾向,而非坊間流傳的外星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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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社會生物學的爭論
對於反對社會生物學者而言,社會文化學的闡釋是駭人聽聞的,這無異是「生物學帝國主義」再次侵略社會學,他們將社會生物學武斷地視為生物化約論、基因決定論、極端的唯物論,並且對於這幾點進行了無情的批評,但是對此提出批評的人卻鮮有對於社會生物學的內涵進行了解,更有些批評者更以此質疑演化生物學的正確性──雖然演化生物學的地位已為學界所認同,不過批評者並不如此認為,反而稱社會生物學是證明演化生物學錯誤的學說。仔細分析上述批評,不但未去了解社會生物學的內涵,甚至連演化生物學的理論也欠缺一般性的了解,僅僅從字面上去理解,因此他們的反對並不具有學理上的根據。
另外,也有人純粹以政治的角度對社會生物學提出批評,與此相同的亦有一批因政治立場而企圖利用社會生物學的人,因而在政治界上也掀起了一陣風波。除了因為這些懷有政治目的而引發的爭辯,最值得重視的便是自學理討論,並提出批評的學者。
對於社會生物學提出批評的生物學家首先注意到天擇的單位問題。對於社會生物學家而言,天擇的單位是基因;但是對於反對者而言,他們認為社會生物學家是「將達爾文所認為不能再分割的個體,給進一步地肢解為另一種更低的層次」, 甚至批評他們是將「雞」視為一個蛋製造另一個蛋的中間步驟!史蒂芬‧古爾德(Stephen Jay Gould)便提出對於天擇單位是基因的反證,他認為基因是由許多的胺基酸所組成的,而胺基酸又是由三個蛋白質所構成,但是每一種胺基酸不一定對應到一組蛋白質,同時胺基酸在基因組當中的改變,又未必會表現在個體上,那麼天擇如何能產生其作用? 所以,天擇的單位必須回歸到個體,而非基因。不過,古爾德的說法與社會生物學家一般仍具有爭議。
其次,反對社會生物學的演化學家又質疑社會生物學家的觀察,他們反對社會生物學家將社會行為歸諸於基因的影響。反對者辯稱觀察社會性動物的社會行為──特別是靈長類的社會,並無法證明人類社會行為中,與其他動物社會具有共同特徵的行為,即是經由基因影響而產生。因為在生物的演化理論有「同源」特徵與「同功」特徵兩種,而人類社會的行為與其他生物的社會行為(尤其是其他靈長類動物的社會)縱使非常相似,甚至於相同,也無法證明這是基於「同源」的演化, 抑或是「同功」的演化, 因此若以此宣稱人類社會是基因控制的結果,未免失之武斷?但是,反過來思考反對者的論調,此種論證卻也無法證明他們的反對是正確的。因此這兩派的爭議仍舊無法徹底達成共識,於是社會生物學的爭議勢必一直延續下去,直到演化生物學者們能解開「社會究竟是為何會產生的」這個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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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沒有深入概念...
不敢妄下定論= ="
 
我快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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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社會生物學的方法與歷史研究
社會生物學所使用的方法對於歷史研究有何幫助?在此將以《天生反骨──家庭內的演化戰爭(Born to Rebel : Birth Order, Family Dynamics , and Creative Lives)》與《槍炮、病菌與鋼鐵──人類社會的命運(Guns , Germs , and Steel : The Fates of Human Societies)》兩部著作為例,來探討究竟社會生物學的方法是否適合用來進行歷史研究。之所以選擇這兩部著作其原因,除了它們是在台灣出版比較好的社會生物學作品之外,還因為他們所探討的角度不同;《天生反骨》討論的是個人在家庭的排行、性別、手足的人數、……等因素對於人格的影響,而其所研究則是由許多傳記所歸納出來的,因此對於歷史學的傳記有許多參考的價值,尤其是在分析傳主的心理時,社會生物學提供了一種不同於佛洛伊德心理分析法的解釋。而《槍炮、病菌與鋼鐵》一書則採取較為宏觀的角度去分析,為何會有「一樣米養百樣人」的情況出現?為何是歐洲人帶著槍炮去「發現」的美洲,而不是美洲原住民帶著槍炮去「發現」歐洲?作者從文明發展的諸多因素分析為何有文明能獨霸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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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社會生物學與歷史研究:傳記
法蘭克‧薩洛威(Frank J. Sulloway)的《天生反骨》雖然說內容是在討論個人在家庭的排行對於人格的影響,但他絕對不是在強調出生次序對人格具有不可撼動的影響力,而是他利用分析發現出生順序對於人格產生了哪些相對性的影響,因此他又參照了其他因素而歸結出他的結論:為何龍生九子,子子不同?
薩洛威在解釋手足之間個性的差異之前,先提出一個重要的觀念──「利基(niche)」, 他運用「利基」的觀念解釋「個人如何在家庭系統裡發展不同的角色」,他認為「同胞手足互相競爭,從父母那兒爭奪物質、感情、知識各方面的資源。手足同胞按照出生排行、性別、體格、氣質,在家庭系統中為自己創造不同的角色,再根據這些不同的角色,以不同的方式爭取父母的寵愛」。
薩洛威雖然與過去一些研究排行對於人格影響者一樣,都認為身為家中的老大會有野心勃勃、責任感強、成就慾高,但是對於他的研究而言,薩洛威所稱的排行並不是「出生排行」,而是指「功能排行」,因為他認為「真正影響人格的不僅在於出生時是父母的第幾個小孩,也要考慮環境中實際有幾個小孩,……,排行效應的關鍵是家庭利基」, 而且「功能排行會因同胞手足夭折、過繼、父母再婚,及其他狀況而發生改變」 ,所以要探討排行效應對人格的影響,就必須討論其功能排行。在其研究中就有幾件案例可以說明功能排行與出生排行的差異:第谷‧布拉赫(Tycho Brahe)雖然他是十二個小孩中的老二,但是由於他父親的哥哥無子,在經過一番家庭紛爭之後,才被過繼給其伯父,並以獨生子的身份被扶養長大。
薩洛威將人格區分為五個方面進行討論:外向、柔順/對抗性、謹慎、神經質,及開放。他認為這五種人格特質會影響個人在家庭中找尋其利基的方向,而其原則就是找尋一個可以獲取父母最大投資的利基。同時手足人數也影響到個人尋求利基的方向,頭生子女由於其出生早於其他手足,所以他們擁有優先選擇權,但是後生子女則必須選擇相異於其兄姊的利基,這是因為頭生子女在其整個童年都享有體格上與智力上的優勢,因此後生子女若與頭生子女利基相同,就理論上而言是無法與其兄姊競爭,所以後生子女便會遵守達爾文演化論的「趨異演化」, 而找尋其他利基且這利基必然會符合其個人的五大人格特質。但是這並非絕對的因素,而必須考量其他因素,例如:親子衝突、手足年齡差距、失親效應、社會階層、……等。
在薩洛威的研究中指出,頭生子女傾向於認同權威,但由於上述的其他因素影響,也會導致原本性格比較保守的頭生子女成為激烈地革命家。愛薩克‧牛頓(Sir Isaac Newton)即為一個著名的例子,頭生子牛頓幼年喪父,其母改嫁,繼父始終不肯接納他,在這樣的環境之下造就了牛頓的創新精神,於是他便比一般的頭生子女更容易接納新的知識。雖然如此,但他仍不失為一個頭生子,牛頓的小心眼也是出了名的,他與萊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之間的爭論便是知名的例子。
手足之間的年齡差距也會影響到排行理論,因為「較長的子女──不再需要父母照顧者──因同胞增加而蒙受的損失最少,他們對於對於新生的弟妹應該採取保護的態度。……但若年齡差距小,同胞之間須角逐父母的投資,親子衝突和手足對立就嚴重多了」, 所以年齡的差距也會對手足間的發展產生變數。
排行效應也會因喪親而改變,在薩洛威的研究中指出喪親效應與社會階級有關聯,「中上階級家庭,早年喪親會拉進同胞在激進態度的差異。但下層家庭,喪親卻導致反效應。早年喪親會使頭生子女成為死硬的保守派。這種家庭裡,頭生子女強烈的保守傾向迫使弟妹格外地叛逆」, 因為對於上層階級的家庭,往往會由管家或家庭教師代替亡故的父親或母親的角色,所以家庭利基並不會因而有任何改變。但是對於中下階層的家庭而言,他們的喪親即意謂著利基的縮減,因此頭生子女必須肩負起「代父」、「代母」的職責,這同時也意謂著頭生子女與後生子女的手足衝突會因而加劇。
除了上述的因素之外,薩洛威也考慮了關於種族、性別這兩個因素,但種族和性別的差異正如同社會階級的差異一般,對於弱勢族群的影響會比較大。總結以上分析,可以得知在薩洛威的理論之中,最為重要的便是近親選擇,而在此一理論下便衍生出兩個概念:「手足衝突」與「親子衝突」。手足衝突決定了子女間對於利基的選擇,親子衝突則影響到子女叛逆性格的形成。
薩洛威的理論與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都能解釋人格的形成與其影響,但是兩者對於親子衝突的理論就有明顯的差異,佛洛伊德認為親子衝突的根源是子女潛在的殺親欲望,薩洛威則是認為親子衝突的根源在於子女間對於利基(父母的投資)的爭奪。這兩個理論一相比較便可發現,薩洛威的理論比較符合每一個人的童年經驗,因此其推論也較能說明個人人格的形成,據此從事傳記寫作則應可更為接進事實。
薩洛威在其著作中便依據自己的理論來解釋許多的名人,現就以薩洛威在其著作中所分析的毛澤東為例。在薩洛威的理論中,頭生子女通常是具有認同父母的傾向,但是這個傾向會因為親子衝突而導致頭生子女成為激進的反叛者,而毛澤東正是具有這樣的背景:他是四個子女中的長子,但是他宣稱:「家父脾氣非常暴躁,經常打我跟我弟弟。他從來不給我們錢,給我們吃最差的食物」。另外,他還宣稱:「我家有兩個『黨』。一個是我父親,統治勢力。反對黨包括我自己、我母親、我弟弟、有時還有工人。但反對黨『聯合陣線』中有很多歧見。我母親主張迂迴攻擊,她批評我公然表達情緒,而企圖公開反叛統治勢力。她說中國人不作興這麼做」 ,而正好與其對國民黨的反抗生涯似乎有相當程度的啟發。再加上毛澤東擁有所有其他頭生子女應有的特質,於是造就了他這個領袖欲強的領導人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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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社會生物學與歷史研究:大歷史
社會生物學的方法在解釋長時段的歷史演變,尤其是文化史、社會史方面的研究,也提供了不同的視角,賈德‧戴蒙(Jared Diamond)的《槍炮、病菌與鋼鐵》便是這方面的傑作。
戴蒙以生物地理的角度分析各個文明發展為何會有不均的現象。他在書中首先提及人類的起源與擴散,人類起源自東非,經過短短地幾萬年光陰──相較於地球的年齡而言,人類便遍及全球。雖然人類花費了這麼多年的時間遍佈全球,但是就各地區人類文明發展的啟始時間而言,其實並沒有太大的分別。不過,雖然如此為何人類文明會有如此的差異,其原因究竟為何?戴蒙提出了一個前所未見的解釋,他認為生物的分佈與文明的早期發展有非常重要的關聯。
現在的學者普遍都能認同農業的發展與文明的進步是有關係的,因為農業的生產確保了糧食有穩定的來源,但是地球上的動植物分佈並非十分公平,更何況並非是所有的動植物都可以食用,甚至是馴養,所以可以產生文明的地區便更加地稀少了。雖然農業發源地有機會成為文明的發源地,但是文明的發展並不是只須要糧食的充足而已,還須要馴化動物的幫助。
馴化動物除了提供能糧食、毛皮之外,還能提供畜力與病菌。具有成為人類所馴化的大型哺乳動物十分有限,這是因為被馴化的馱獸必須能在人工環境中繁殖,所以在全球眾多物種中僅存14種大型草食性哺乳動物能為人類所馴養, 同時牠們的分佈也極不平均,因而導致一些農業發源地會欠缺馱獸為他們的文明提供畜力,使得他們的文明發展產生遲滯。
人類在與動物的相處的過程中,往往會感染到人畜共通的疾病,雖然感染到病菌可能會造成大規模的死亡,但是若是能捱過「病菌屠城」的危險之後,人類便會產生相對應的抗體,因此不斷地接觸病毒,便能使得人類社群擁有更強的抗體,以取得發展上的優勢。在戴蒙的分析中指出,在眾多文明之中唯有歐亞大陸上的文明得天獨厚,擁有最多種類的馱獸為他們提供畜力,因而減少了人類投資於營生的勞力,相對的也增加了投注於發展文明的勞力,於是在歐亞大陸的文明便佔得發展的先機。
人類文明的發展,文字佔有重要的地位,雖然缺乏文字的文明也能發展出強大的國家,但是由於欠缺文字作為傳播的媒介,因此他們的文明也就變得相形脆弱。文字使文明的發展不須藉由口語的傳播,也減少了因為傳承者的遺忘、錯漏而被捨棄的可能性,因而確保了文明的發展成果。人類文明的發展尚有一個關鍵性的因素,那便是交流。交流給予各個文明提供了新的刺激,比如病菌、發明……等刺激文明的因子。文明間的交流能促進技術的進步,但是文明交流的終止可能導致文明的停滯,甚至於倒退。率先發展出先進技術的文明並不一定會被廣泛地採用所發展的技術,最著名的例子便是中國在擁有優越的航海技術之後,卻突然放棄遠洋航行的技術。由此可知,「要不是傳播,我們擁有的技術會更少,丟失的技術會更多」。
戴蒙的研究整合了生理學、演化生物學、語言學、人類學、考古學、植物學、地質學的方法分析人類社會的發展歷程,而跨學科整合便是當初威爾森在構想社會生物學時的重要觀念,戴蒙依循著這種方式──威爾森的構想──完成了這一本巨著。戴蒙運用歷史學家所不常或不曾使用的方法來研究人類的社會、文化發展史,因此能發現過去歷史學家所未注重的部分。雖然戴蒙的研究範圍太大,不免失之粗略,因此他的著作並不能完整地呈現歷史的完整面貌,所以不免會有過份化約的缺失,但這並不會減少其著作所提供的新方法。
戴蒙雖然在其書中未曾言明他用的是社會生物學的方法,但是在他的字句之間卻流露出社會生物學的概念。在《槍炮、病菌與鋼鐵》一書之中,便運用生物地理的角度去分析文明的先天體質,再以群體互動、人獸互動的角度來探討文明的演化,而使得文明進步的因素便是交流,因為交流又產生了文字。文字又因交流而傳播到異地,帶動了文明的演化,同時文字亦在其中產生了演化,所以文明便在這種「外遺傳法則」下不斷地發展,而這正是社會生物學所探討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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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社會生物學雖然飽受爭議,但是並不能就此認為社會生物學所提供的觀點就不足取,因為社會生物學能為歷史學提供新的角度來詮釋我們所習慣的解釋。社會生物學的唯物思想或許為一些保守人士所不易接納,也許社會生物學家對於社會性生物的觀察並不適合於人類社會,但是不可否認的,他們確實提供了一個前所未見的方法。
社會生物學的根源便是近代生物學,而綜觀生物學的發展,他們與不論就方法上、形式上都與歷史學十分相似。在生物學發展之初便面臨到與歷史學相同的問題──究竟生物學(歷史學)是不是科學?厄斯特‧麥爾(Ernst Mayr)在其《看!這就是生物學(This is Biology : The Science of the Living World)》中便引用卡耳(E. M. Carr)的《歷史論集(What is History)》以討論生物學是否為科學的問題,麥爾正是發覺生物學與歷史學的相似性如此之高,故他將卡耳的討論援引為證,因此在歷史研究中運用生物學的方法又有何不可?
社會生物學家運用生物學的方法研究人類社會並非生物學家的第一次了,自達爾文的《人類的由來(The Descent of Man)》起到優種學、社會達爾文主義,一直到社會生物學,舉凡是生物學家染指到人文學科便容易引起保守人士的大加撻伐,姑且不論這些生物學分枝在理論上、方法上有何疏失,保守人士對於他們學理上的討論卻顯得十分薄弱,究其根本便是人類無法輕易放棄「人類沙文主義」。因此,社會生物學從其誕生至今便爭論不斷,學理上的討論也往往為非理性的爭辯所取代,這實在是一件令人遺憾的事。
社會生物學用以研究歷史可應用的範圍很廣。用於傳記之中,薩洛威的學說可以為我們提供一個有別於佛洛伊德精神分析法的研究途徑,佛洛伊德學說的特點便是他想到我們所無法想到的方向,而社會生物學家的特點便是他們的研究是所有人共通的經驗,因此顯得社會生物學家的研究缺乏研究的價值,但吊詭的是,正由於社會生物學家的研究貼近人們的經驗,因此也顯得他們的研究比較合乎事實。用於歷史事件的研究,社會生物學提出的「外遺傳法則」也提供了歷史學家研究一些歷史事件的新方向,社會生物學家將一些容易被忽略的細節帶入歷史研究之中,戴蒙的《槍炮、病菌與鋼鐵》便是一例。
不論社會生物學的內容為何,但其精神──綜合各學科──豈不是與司馬遷的「整齊百家語」、「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有共通之義?歷史學研究應該是擁有寬廣的胸襟,而非侷限於一角,僅僅注重傳統的歷史研究,因此將社會生物學的理論帶入歷史研究之中,可以將歷史研究帶到嶄新的境界。不過,雖然如此對於這門發展中的學術領域,我們在使用上仍然必須要避免陷於社生物學中最令人垢病的缺失──基因決定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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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1.        愛德華‧威爾森(Edward O. Wilson)著,《大自然的獵人──博物學家威爾森(Naturalist)》,楊玉齡譯,台北:天下文化,1997。
2.        愛德華‧威爾森(Edward O. Wilson)著,《Consilience──知識大融通(Consilience:the Unity of Knowledge)》,梁錦鋆譯,台北:天下文化,1995。
3.        理查‧道金斯(Richard Dawkins)著,《自私的基因──我們都是基因的俘虜?(The Selfish Gene)》,趙妙初譯,台北:天下文化,1995。
4.        海倫娜‧柯若寧(Helena Cronin)著,《螞蟻與孔雀(上)──耀眼羽毛背後的性擇之爭(The Ant and The Peacock:Altruism and Sexual Seleection from Darwin to Today , Part 1 & 2)》,楊玉齡譯,台北:天下文化,1997。
5.        海倫娜‧柯若寧(Helena Cronin)著,《螞蟻與孔雀(下)──捨自為群的利他之謎(The Ant and The Peacock:Altruism and Sexual Seleection from Darwin to Today , Part 3)》,楊玉齡譯,台北:天下文化,1997。
6.        賈德‧戴蒙(Jared Diamond)著,《槍炮、病菌與鋼鐵──人類社會的命運(Guns , Germs , and Steel : The Fates of Human Societies)》,王道還、廖月娟譯,台北:時報,1998。
7.        羅勃特‧波拉克(Robert Pollack)著,《DNA的語言──給下一輪太平盛世的基因備忘錄(Signs of Life:The Language and Meaning of DNA)》,楊玉齡譯,台北:天下文化,1997。
8.        法蘭克‧薩洛威(Frank J. Sulloway)著,《天生反骨──家庭內的演化戰爭(Born to Rebel : Birth Order, Family Dynamics , and Creative Lives)》,張定綺譯,台北:平安,1998。
9.        史蒂芬‧古爾德(Stephen Jay Gould)著,《達爾文大震撼──聽聽古爾德怎麼說?(Ever Since Darwin:Reflections in Natural History)》,程樹德譯,台北:天下文化,1997。
10.        厄斯特‧麥爾(Ernst Mayr)著,《看!這就是生物學(This is Biology : The Science of the Living World)》,涂可欣譯,台北:天下文化,1999。
11.        德尼‧布伊康(Denis Buican)著,《達爾文與達爾文主義(Darwin et le Darwinisme)》,史美珍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
12.        米歇爾‧弗伊(Michel Veuille)著,《社會生物學(La Sociobiologie)》,殷世才、孫兆通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
13.        關崇智編著,《生物學發展史》,台北:淑馨,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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