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有名詞解釋~
哥薩克人
俄羅斯自伊凡第三到第四兩代八九十年間,由於斯拉夫人與蒙古人不斷戰爭,附帶的又在內部產生一種特殊集團,稱為「哥薩克人」(Cossacks)。初,伊凡第三在位時,命令各地貴族須替他的朝廷服役,同時並規定農民須替貴族種田,這就產生了俄國的農奴制度。在許多不願意受貴族剝削的農民,就離鄉背井,逃往邊徼地方去自謀生活。那些人逐漸集結於歐俄南部的聶伯河(Dnieper R.)與頓河(Don R.)下游地區,自行組織一種自由社會,沒有階級,土地公有。那時候,割據克里米亞的蒙古汗國稱藩於奧托曼土耳其帝國,黑海成為土耳其的內湖,這些農民逃亡集團首先與土耳其人接觸,被稱為Quzzag,原義為「冒險者」,久而久之,音訛為(Cossack)。論其起源,與中國東晉南北朝時代的北方柔然一樣,並非一種民族。
哥薩克人的社會,通常由群眾大會推舉一人為領袖,稱Hetman。遇有烽警,全民集合抵抗,平時則從事耕作或貿易,有機會時也向鄰近地區劫掠。他們都精於騎射,富於冒險犯難的精神,戰鬥力很強。伊凡第四末年,發現了哥薩克人的利用價值,遂開始協助他們遠征,替俄羅斯開疆拓土。數代之後,東方遠及西伯利亞,南方越過高加索山脈,侵略土耳其領土。然每常俄國內部不寧時,哥薩克人也會從事或參與叛亂,甚至有時為他國所利用。
(資料來源:中外戰爭全史第六冊.李則芬著.黎明出版社)
法國共和曆
西洋史上的法國大革命,是開闢以來的奇變時代,一切都在求新、求變,因此革命政府就把以前的舊曆法廢除,另創合乎革命意識形態的「共和曆」。拿破崙既是法國大革命的產兒,因此在敘述拿破崙時時代史,常常使用到共和曆的紀年法,例如「霧月政變」等。
法國大革命時代的「共和曆」,每年也分十二個月,每個月的名稱都極富詩意,其中文譯名和法文原名如下:
新曆月份 月份名稱 原文名稱 舊曆日期
一月 葡月 Vendemiaire 9.22~10.21
二月 霧月 Brumaire 10.22~11.20
三月 霜月 Frimaire 11.21~12.20
四月 雪月 Nivose 12.21~1.19
五月 雨月 Pluviose 1.20~2.18
六月 風月 Ventose 2.19~3.20
七月 芽月 Germinal 3.21~4.19
八月 花月 Floreal 4.20~5.19
九月 牧月(草月)Prairial 5.20~6.18
十月 穡月 Messidor 6.19~7.18
十一月 熱月 Termidor 7.19~8.17
十二月 果月 Fructidor 8.18~9.16
共和曆每月一律三十天,多餘的五天加在年末,分別美其名曰德日、才日、勞日、論日、酬日。每四年閏一次,閏日也是加在年末。此外又把三十天分成三個旬,每旬十天,而且把這十天都起了一個新名詞,就是第一日叫做Primidi(以下從略)
(資料來源:拿破崙.馮作民譯.世界文物出版社)
第爾西特條約(Tilsit)
一八○七年俄皇亞歷山大於夫利蘭戰役失利後,六月二十五日於尼門河(Nimen R.)與法皇拿破崙所簽定之條約,條約內容和影響大致如下:
1.普魯士將易北河西的普魯士領地割讓給法國。
2.普魯士將瓜分波蘭時所得之土地交出,另建一個「華沙大公國」,為法國之附庸。
3.普魯士支付一億三千萬法朗的賠款。
4.普魯士十年內常備軍數量不可超過四萬二千名。
5.法軍駐屯普魯士領土內,直到賠款完全償清。
6.普魯士需忠實遵守大陸封鎖令。
7.承認萊茵同盟等拿破崙所有的政策。
8.俄國自讓步中換得利益,獲得多瑙河下游流域的各公國和候國,並得隨意處置芬蘭。
速成兵制度
第爾西特條約後,普魯士常備軍總數為限制42000名以下,只相當於國家警察武力的程度。謝倫霍斯特等在普魯士王的同意下,開始成立制定「速成兵制度」。即一次徵滿四萬二千名兵員,經過短暫的訓練後以即退役,再另徵四萬二千名兵員訓練。如此下去,使普魯士所擁有的常備軍不超過拿破崙在蒂爾西特和約中定的42000名限額的同時,增加實際上受訓練的官兵數額。
內線作戰
是我軍為了對抗從數個方向前進而來的敵軍,所採取的作戰方式,它以各個擊破為目的。線是指後方聯絡線(從野戰軍至補給基地的線),集中朝向後方的,便是內線;分散朝向後方的,即為外線。
(資料來源:商用戰爭論.大橋武夫著.東正德譯.遠流出版社)
外線作戰
是指作戰一開始就以包圍或夾擊的態勢對應敵人,內線作戰則正好相反。
(資料來源:商用戰爭論.大橋武夫著.東正德譯.遠流出版社)
龍騎兵
意即乘馬之步兵,其武裝以槍械為主,不若同時期其他騎兵,後者多以刀劍為主要武器。
(資料來源:戰爭藝術.約米尼著.鍾先鍾譯.麥田出版社)
師的概念
最早由沙克斯元帥所提出的概念,基本思想就是要想增加軍隊的機動性和靈活性。他建議把軍隊分成「兵團」(Legion),即近代「師」的雛型,每個都是自成單位的全兵種調和戰鬥部隊。這種「兵團」共有官兵三五八○人,分為四個團(八八○人),每團四個連(Century)(二二○人),另加一個「半連」(Half-Century)的騎兵供搜索之用。這樣可使組織問題簡化到最低限度。然後每個步兵連再配上一門輕型野戰砲(Amusette),再用一種後膛兵器來裝備步兵,但直到一百年之後,這種理想才終於達成。
(資料來源:拿破崙.紐先鍾譯.軍事譯粹社印行)
萊因同盟(Confederation of the Rhine)
除奧地利和普魯士外所有德意志各邦在拿破崙一世主持下的聯合(1806~1813)。它使法國統一並控制這個國家,直至拿破崙垮臺。聯盟成立以前,1792年,法國開始侵犯德意志,吞併了萊因河西岸的全部土地。為了鞏固既得利益,法國採取的第一個行動是,將次要的德意志小邦的領土給予德意志的大邦(特別是普魯士、巴伐利亞、符騰堡、巴登、漢諾威和奧爾登堡),以補賞它們在萊因河西岸的捐失。1803年,邦的數目急遽減少,1806年7月,拿破崙將擴大了的巴伐利亞、符騰堡(兩者都是王國)、巴登、黑森-達姆施塔特、拿騷和貝格以及幾個小邦統一在萊因聯盟之內。1807年薩克森作為一個王國加入聯盟。蒂西爾特合約(1807)規定,普魯士將易北河西岸的領土割讓給聯國。
(資料來源:大不列顛百科全書.廖瑞銘主編.丹青圖書有限公司出版)
萊比錫會戰(Battle of Leipzing)
拿破崙的決定性敗北之役,結果法軍在德意志和波蘭的殘餘力量均被摧毀。戰役在薩克森境內的來比鍚進行。拿破崙軍約185,000人,盟軍約320,000人(包括奧地利、普魯士、俄羅斯和瑞典軍隊)。1813年10月16日拿破崙擊退奧軍78,000人和普魯士54,000的聯合進攻,但沒有將其徹底摧毀。17日暫時休戰,俄軍和瑞典軍到達,包圍拿破崙的軍隊人數大大增加。18日,盟軍30萬人集中攻擊來比鍚外圍。經9小時進攻後,法軍退至該城近郊。翌日上午2時,拿破崙開始經由易北河上的唯一橋梁撤退,一切進行順利。到下午1時,有一個驚惶失惜的伍長把橋梁炸毀。橋毀以後,法軍的後衛和傷員3萬名被困在來比鍚,次日被俘。另外,法軍死傷38,000人。盟軍損失共計55,000人。拿破崙戰爭(1800~1815)中這次最激烈的戰役標誌著萊因河以東法蘭西帝國的崩潰。
(資料來源:大不列顛百科全書.廖瑞銘主編.丹青圖書有限公司出版)
參謀本部(General staff)
由軍隊裏的一批軍官組成。他們協助師以上的指揮官制訂成戰和訓練計劃,下達命令並監督命令的執行。參謀本部通常按照職能分別設立行政、情報、作戰、訓練、後勤等部門。在許多國家裏,另外還有一個更精幹的參謀班子,協助最高軍事當局進行工作。參謀本部裏有受過廣泛訓練的軍官和專家,但是在性質和職能上,不同於美國陸軍裏的特種兵參謀。特種兵參謀由各種勤務如-醫療、憲兵、通信、補給等方面的技術專家組成。參謀本部最初於19世紀初葉在普魯士陸軍部裏設立,其他歐洲國家在1870年以後才設立參謀本部。美國陸軍在1903年、英國陸軍在1906年先後設立參謀本部。空軍中與陸軍參謀部相當的機構叫作空軍參謀本部。
(資料來源:大不列顛百科全書.廖瑞銘主編.丹青圖書有限公司出版)
大公爵(Archduke)
哈布斯堡王室專用的一個稱號。奧地利公爵魯道夫四世首先稱巴拉丁大公,希望使奧地利的公爵獲得與神聖羅馬帝國選候同樣的地位。但是理查四世皇帝拒絕承認這一稱號。直至1453年,腓特烈三世皇帝才承認魯道夫的特權,並把奧地利大公的稱號授予魯道夫的兒子,馬克西米連及其繼承人。
(資料來源:大不列顛百科全書.廖瑞銘主編.丹青圖書有限公司出版)
公爵(Duke)
歐洲的一種貴族稱號,通常是僅次於親王或國王的最高級的貴族,只有那些有介乎王公二者之間的稱號(例如大公)的國家是例外。羅馬人授予那些負責統治各地區的高級軍事指揮官的稱號dux(公爵),被入侵羅馬帝國的野蠻人所採用,在他們自己的各個王國裏,以及在法國和德意志,授予管轄大片地區的統治者。在法國和德意志,加洛林王朝初期的君主們繼續任命公爵,但是他們的比較懦弱的繼任者們發現,自己不得不讓公爵們在他們必須保衛的地區內,越來越多地脫離國王的控制。
德意志
法蘭克尼亞、土瓦本、巴伐利亞和薩克森起初是不同部族的家鄉,隨著被加洛林王朝任命為軍事長官的公爵們使自己越來越獨立,這些地方成了德意志的大世襲公國。在12世紀創建新的奧地利公國(1156)和施蒂里亞公國(1180)的霍亨斯道芬王朝的皇帝們似乎成功地把公爵降為真正的馴服封臣;與此同時,較小的貴族家族在犧牲公爵的權威的情況下開始鞏固他們自己的財產權和管轄權。這些較小的領地國家(候國等等)的成長,自然削弱了公爵們的威信。16~19世紀,甚至一些擁有領地較小的領主也被授予或獲得了公爵的稱號。有10個公國一直延續到1918年,其中奧爾登堡,兩個梅克倫堡,薩克森-威瑪(即薩克森大公國)、巴登和黑森-達姆施塔特為大公國;安哈爾特、不倫瑞克、薩克森-阿爾滕堡、薩克森-邁寧根和薩克森-哥達為自立的公國。
法國
諾曼第、阿基坦和勃艮第公爵實際上在封建的早期就是獨立於法國國王統治之外,布列塔尼公也是如此,儘管法國王室最初只授予他候爵的稱號。然而,這些大領主逐漸重歸順國王。除了法國王族中的公爵以外,還有從舊制度沿襲下來的30多個公爵稱號保留到20世紀80年代。法國的第一個公國是烏澤公國(1565)
義大利
義大利是一些延續到近代的擁有領地的大公國是米蘭、佛羅倫斯(即托斯卡納大公國)、盧卡、曼圖亞、摩德納和帕爾馬-皮亞琴察等。但是,教皇、皇帝和那不勒斯國王全都可以任意授予公爵的稱號,而且是經常授予,結果這個稱號相當普遍。薩伏依王室的國王們往往把公爵的稱號授予他們的後裔。
西班牙
西哥德人的公國在穆斯林統治下消失了。但在基督教重新征服時期,又恢復了公爵這個榮譽稱號,最初只授予王子,15世紀中葉以後越來越經常地授予其他貴族。西班牙的國王們還在他們的那不勒斯和西西里的領地上任意建立公國。
葡萄牙
約翰一世在王子多姆.佩德羅和多姆.恩里克從摩爾人手中奪取休達(1415)以後,為他們建立孔布拉公國和維塞烏公國。1442年又給他的私生子阿方索建立布拉干薩公國。在葡萄牙併入西班牙之前,還給王族的各支建立了另外6個公國。
不列顛群島
英格蘭在1337年以前沒有公爵的稱號。1337年,愛德華三世把康沃爾郡升格為公國,授予黑太子愛德華。隨後建立了蘭開斯特公國(1351)、克拉倫斯公國(1362)、約克公國(1385)、貝德福德公國(1413)、格洛斯特公國(1385)和薩默塞特公國(1443)。從建立諾福克公國(1483)以後,公爵的稱號經常授予王族以外的人,但很少建立公國。在蘇格蘭,最早授予公爵稱號是在1398年,羅伯特三世封長子戴維為羅思賽公爵,封戴維的兄弟羅伯特為奧爾巴尼公爵。
在20世紀80年代,除了王族;英格蘭的貴族中有10位公爵;蘇格蘭的貴族中有8位公爵;大不列顛的貴族中有6位公爵;愛爾蘭的貴族中有兩位公爵;聯合王國的貴族中有6位公爵。
(資料來源:大不列顛百科全書.廖瑞銘主編.丹青圖書有限公司出版)
候爵(marquess)
歐洲的一種貴族稱號,其地位在近代僅次於公爵而位於伯爵之上。從語源上看,候爵或方伯一詞係指封疆大吏,即管轄一處邊地的伯爵,但這一原始意義久己湮沒。在西歐,加洛林王朝的方伯曾是皇室官員,負責保衛邊疆,往往轄有一塊以上的封地,形同候爵。
法國
隨著法國一些大封臣的勢力擴大而國王的勢力縮小,舊的候爵封地實際上併入了大的公爵封地或伯爵封地。然後,隨著小塊封地的增多,一些擁有幾塊這樣的封地的小伯爵開始僭稱候爵以顯示自己。因此,一般總是低於公爵的候爵就與伯爵處於一種互相競的關係。法國大革命廢除了候爵爵位,而路易十八在復辟後又予以恢復。
德意志
奧圖一世、奧圖二世、和奧圖三世在10世紀創立一種新的關於邊境地區的制度,要求邊境候爵不僅要保衛邊界,而且要使邊界向斯拉夫人或異教徒地區推進。有些邊境候爵的封地逐漸變成世襲的候國。
義大利
14世紀時,男爵們和紳士們開始把他們的封地擴大為候爵封地,從那以後,候爵稱號的命運大體與法國相同。
西班牙
最初的加洛林時期的西班牙候國的殘餘部分併入了巴塞隆納伯爵的封地。第一個卡斯提爾人的候爵爵位是比列納的候爵,1376年設立;第二個重要的候爵爵位是桑帝利亞納的候爵,1445年設立。
不列顛群島
在英格蘭,拉丁語的候爵一詞最初用於威爾斯邊境地區的領主,但只用來說明他們的領地的位置靠近邊界,並不意味著他們高於其他的伯爵。但在1385年,牛津第九代伯爵羅伯特.德.維爾被封為都柏林候爵,地位在公爵與伯爵之間。1397年,薩默塞特的伯爵約翰.博福特被封為多西特候爵和薩默塞特候爵。1443年,他的兒子愛德蒙.博福特被封為多西特候爵,從那以後,這個爵位保持了它在貴族爵位中的地位。
(資料來源:大不列顛百科全書.廖瑞銘主編.丹青圖書有限公司出版)
子爵(Viscount)
歐洲的一種貴族稱號,位於伯爵之下。在法國,到11世紀末,法國的子爵用他們的主要封地名做自己的稱號。在阿基坦和土魯斯縣,子爵往往不聽宗主的管轄。但在法蘭西島、香檳和勃艮第的一部分,到12世紀末,子爵僅是一種低級的封臣。在英格蘭,直到諾曼征服以後將近400年,貴族才設子爵爵位。1440年博芒特勳爵約翰封博芒特子爵,位於所有男爵之上。英格蘭現存的最古老的子爵是1550年封的赫里福德子爵,愛爾蘭現存最古老的子爵是1478年封的戈曼斯通子爵。在西班牙,8世紀查理曼大帝在加泰羅尼亞設立子爵爵位,此後傳至阿拉貢和卡斯帝利亞。但子爵的職權日益縮小。腓力四世採取先封子爵制度,即任何人在取得伯爵或候爵稱號之前必須先封為子爵。
(資料來源:大不列顛百科全書.廖瑞銘主編.丹青圖書有限公司出版)
男爵(Baron)
一種貴族的稱號,在近代是位於子爵之下,在沒有子爵的國家則位於伯爵之下。
【法國】
在12世紀,此詞指所有擁有重要封地的領主。到13世紀未,則指直接從國王獲得封地的人。
【德意志】
在德意志,相當於男爵的是Freiherr(帝國的自由領主),此詞最初表示一些人在王朝裏的身份,他們享有伯爵的地位但未取得伯爵(Graf)的稱號。
【義大利】
中世紀時,男爵在所統治的地區擁有廣泛的管轄權,可以處人死刑。在中世紀後期,他們有權鑄造貨幣和私自進行戰爭。這個稱號到1945年才取消。
【西班牙】
中世紀早期,在西班牙的納瓦拉和阿拉貢男爵用來代表高級貴族,但到中世紀後期,他們取顯赫的地位,甚至比法國的男爵更為重要。
【英格蘭】
在英格蘭,11世紀和12世紀初,所有主要的土地佔有者都被封為男爵。但到1200年男爵己成為獨特的階級。男爵的稱號是理查二世於1387年首之授予的。
(資料來源:大不列顛百科全書.廖瑞銘主編.丹青圖書有限公司出版)